《分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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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清单-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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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为什么学这个专业?”
“总得有个备案,以防万一呗!”
“那你想做什么?”
“组一个团,我当主唱。”
“团名叫什么?”
“还没想好。”
“哦,这样啊。那你有合适的人选了吗?”
“目前还只有我一个人。”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说:“这也叫一个团啊?”
“我打算要找其他的团员。你不会玩乐器吧,对不对?”
“不会,我什么乐器都不会。我完全是个音盲。”
“太可惜了,但你看起来像会玩吉他。”
我笑了,没回他的话。我希望利用这个尴尬的沉默让我赶快脱身,可是他好像还没完没了,并没有想走的意思。
“你还是要认真对待。”几分钟后,我开口了,因为站着不说话,让我觉得更尴尬。
“我应该认真对待什么?”
“你的备案啊。”
“为什么?”
“因为你有了备案,或许有一天你会用到它。”我对他很客气地笑了笑,打算结束对话,“很高兴遇见你。”
“我也很高兴遇见你。”他倾身过来,好像打算亲吻我的脸颊。虽然我感觉有点奇怪,但还是让他亲了一下,希望能早一点摆脱他,不要再跟我啰嗦了。可是,他突然把脸转了过来面对我,然后直接亲在我的嘴唇上。
“你想干什么?”我有点恼羞成?的感觉。
“我以为你喜欢我。”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因为你跟我讲话。”
“你以为我跟你讲话,就是喜欢你吗?”
“不是。”
“那你为什么吻我?”
“因为刚才的气氛不错啊!”
“拜托!”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说,“你会错意了,我真不敢相信你会这么做。”
“好吧。”说完他转身朝舞池走去。
“快滚吧。”说完,我赶紧调转身朝房间另一端那个帅哥的方向奔去。但是,太迟了,他走了。
“结束了。”我回来对珍说道。
“或许以后你还会见到他。”
“但愿吧。”我叹了一口气,“现在我真的需要一根烟。”




11∶05 p。m。

我决不能输给那个从诺威琪来的女孩!我一转念,把目光转移到了别的女生身上。但是,我伟大的浪漫构想被几个当面拒绝我的女生摧毁了:从哈德斯费尔德来的丽兹·葛雷(在我的评分表中,她得到两个A和一个B+),从科奇斯特来的曼吉特·库尔(她的朋友都叫她“曼妮”,她迷上了新的陆军模型),还有从坝斯来的克丽斯汀娜·伍德(她很高兴她没有去剑桥读书,也避免了跟她最好的朋友凯蒂念同一个学校)。
直到我跟琳达·布莱斯威特搭讪时,我终于成功了。琳达是从中东地区来的,具有百分之五十哥德人的血统——那边的人还穿着传统哥特式的服装、留着哥特式的发型,而琳达总是化着白白的妆、擦上黑色的指甲油,看着无聊的恐怖片,相信她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活死人之一。尽管如此,当我们在学生会酒吧的角落里接吻时,我觉得我还是赚了。


1989年9月28日 星期三
8∶30 a。m。

第二天早上,我走在去学校的路上,准备去上入大学后的第一堂课,这可是我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了表现出我是个标准的学生,我穿了一条格纹长裤、自己涂鸦的T恤(我在市场的小摊子上买的,用黑色的马克笔随意写上“裁减核武”的字样)、在义卖商店买的西装外套,足登马汀博士靴,再戴上一顶圆帽,我觉得自己太与众不同了!装束完毕后,我又在脖子上挂上了我的随身听,里面正播放着比利·布莱格的专辑,它为我营造了最完美的音乐背景。所有这一切,让我觉得自己拥有一切左翼理想主义家的气质。
“早啊,吉姆小弟!”我背后的一个声音说着。我刚好在听《善良的送奶工》。
我回头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神情忧郁的男生。我记得他是前天晚上我跟一群人谈论我的A级女友标准时其中的一位听众。我的表情告诉他:我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
“我是尼克。”他似乎发现我的窘态,重复说道,“尼克·康士坦丁尼斯。”
“哦,尼克,哦,对,我当然记得你。”我撒了个谎,“你好吗,老兄?”
“再好不过了。”他回答我,然后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你准备去参加奇装异服舞会吗?”
我笑了,因为我觉得我只能以这个表情继续维持我酷毙了的外表。况且,我知道他并没什么恶意。普通人是想不到这么穿着的,这可是最具有创意的穿法。我解释道:“我平常就这么穿衣服。” 

“哦。”他说,明显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很不好意思地又打了个圆场,“我喜欢你的鞋子,在哪里买的?”
“在曼彻斯特的阿弗莱克斯宫。”
他点了点头,说:“看起来很酷。”
“谢谢!我也这么认为。”
“昨天晚上开心吗?”他问,“我看你和一个美女在聊天。”
“是那个像哥特人的女生吗?”
“不是。那个穿史密斯T恤的女孩。”
“哦……那个啊。”我耸了耸肩,说,“不喜欢,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长得太普通了。”
他点了点头,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我们边走边讨论着下一场由校方举办的迎新舞会。当走到艺术学院的时候,我们停下了。
“电机系是这边。”他指着山丘上面。
“经济学院是这边。”我指着钟塔的方向。
他向我挥了挥手,说:“那再见吧!”
“好!”我说,“再见。”
他走了不远后,我对他大喊:“你会不会玩乐器啊?”
“我会弹贝斯。”他说,“我以前参加过一个团,不过现在已经解散了。”
“太棒了!”我说,“想过再组一个团吗?”
他想了想,说:“当然!”



   
1989年10月18日 星期三
2∶00 p。m。

我站在“革命唱片行”里,这是市中心的一家专卖二手碟的唱片行。这时,我的眼睛惊奇地“捕获”到了那个在迎新舞会上令我一见钟情的男孩。他正蹲在一个装满旧唱片的箱子边翻找着他想要的唱片。我来这里是为了陪珍买一张某个乐团演唱会的入场券,我从来都没听说过那个团。不过,现在看来我今天收获实在大极了!
“他在看我吗?”我问珍。
“又来了,别问我好吗?你不能总这样怯懦。”她很坚定地说,“你直接去问他不就行了?”
“你的话没错。”我对珍说,“这次我一定要鼓起勇气和他讲话。”我停了一下,继续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打扮古怪的男生,一定让他离我远一点,别再被他搅和了。”
我朝那个男孩走去,他穿着跟上次一样的皮夹克、牛仔裤,还是那么帅。我假装也要挑唱片的样子,从他的肩膀偷偷看过去。他正在·那些老唱片,正当他挑出波尼·M的那张以畅销曲《拳击场的棕色皮肤女孩》为主打曲目的唱片时,我立刻就找到话题了。
“别买那张。”我指着那张唱片说,“很难听的。”
他拿着唱片,抬起头看着我。然后,站起身来说道:“我在迎新舞会上见过你。” 
天啊,他居然记得我! 我开心地说:“我叫艾丽森·史密斯,英文系。” 
“我叫戴蒙。”他说,“戴蒙·盖斯特,生命科学系。”
“什么是生命科学?”
“我也不知道,我是交换生。”他停了一下,说,“艾丽森·史密斯,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不应该买这张唱片吗?”
“因为很难听,何况波尼·M这个团真的很糟。”
“可它才二十五便士啊?”
“可事实上它连二十五便士都不值。”我说。


1989年10月20日 星期五
5∶47 p。m。

“你跟那个戴蒙的约会怎么样啊?”珍问我。我们正一起坐在她的床边,看着下午重播的电视剧《邻居》。
“棒,棒呆了!”我说,“我们一起去过佤斯特喝酒了。”
“是布瑞斯特尔路上的那家吗?”
“没错。他整个晚上都在喝可乐,他说他不喜欢酒精的味道。”
珍笑了,说:“他怎么像个女人啊!”
“我也这么认为,但你知道吗?”
“什么事?”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点却让我更喜欢他了。”
珍边摇头边叹了口气,说:“噢,天!那你们聊了些什么?”
“聊的大部分话题都是音乐。他很有热情,我也是——我是指对音乐啦!哈哈……他很会玩吉他的哦。他在家乡曾组过一个团,不过现在已经解散了。”
“那你早就应该介绍他跟那个试图吻你的奇装异服男认识了啊!” 珍大笑着说。
“别提那件事了。”我心有余悸地说着,“我无法想象那个奇装异服男组的团会是个什么样子。”
我微笑着,满脑子都是戴蒙的身影,“我喜欢他谈音乐的样子。对音乐有热情的男人看上去很性感的哦!幸亏我在第一电台曾听说过他提到的一些乐团,否则真害怕不能跟他对话呢!后来我们又聊了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他说将来想从事音乐方面的工作,我告诉他我想当小说家。”
“你们两个听起来像一对痴情男女哦!”珍大笑着说。
“我知道,我整个晚上都在想像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样子。我在房间里写作,他在客厅里整理堆积如山的唱片。”
“所以你们只有聊天而已?”
“当然不只是聊天啦。他送我回来,然后我们接吻了……”
“他的吻怎么样?”
“嗯……美极了。”




1991

1991年1月11日 星期五
10∶45 p。m。

大约一个小时前,我实现了我的梦想:我,主唱;艾德(生物系二年级),鼓手;露丝(数学系一年级),吉他手;尼克,贝斯手——我们成立了一个团,并有了一个正式的团名:磁铁船长。
我们在莫斯莉酒吧楼上的小房间里,对着十个观众举办了创团的第一次公演。真够爽的,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棒!
表演结束后,艾德和露丝就走了,剩下我跟尼克坐在楼下的酒吧里。我们一直讨论着刚才的表演内容,兴奋地讲了很久,该讲的话基本都讲完了,我考虑换个话题,谈一些比较内心的话。
“当主唱的感觉真好。”我用很大的声音说道,这种音量比平常在吵闹的酒吧里最大的声音还要大,“我很需要一个女人,现在就要!”
“拜托,兄弟,你有这么饥渴吗?”尼克说。
“实在是太糟糕了。”我说,“我一直就认为大学应该是充满浪漫爱情的,怎么没我的份儿呢?你知道从进校以来我跟几个女生约会过吗?”
“不知道,几个?”
“一个!”我说,“琳达·布莱斯威特。”
“迎新舞会上穿着哥德人衣服的那个怪怪女生,然后你还跟人家上了两次床?”
“没错。”我沮丧地摇着头,说,“别提了。”我拿起杯子,又喝了一口酒。
“你的感情生活真糟!”
“是啊,这就是我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看到一个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走进了酒吧。她美得足以令人晕倒,绝对美极了,风情万种,简直就是女神!她旁边站着一个高高瘦瘦、闷闷不乐的男生,有如此美女在身边,他应该高兴才对啊。他们径直朝我和尼克走过来。
“嗨!尼克。”美女说。
尼克跟美女大概聊了三分钟无关痛痒的话题:工作、生活、朋友等等。然后她瞧了一眼那个心情不太好的男子,说:“哦,我该走了。”然后就往酒吧的另一端走去。
“那个美女是谁啊?”他们刚刚走出听力所及范围,我马上问尼克。
“哪个美女是谁啊?”尼克一副取笑我的神态问我。
“当然是刚刚跟你说话的那个啊!她绝对是个迷死人的女孩。”
尼克笑了,说:“哦,她啊。她叫安·克拉克,我一年级住学生宿舍时认识的……只是有点小孩子气。”
“你好像有所隐瞒哦,她很棒,你为什么不把她介绍给我认识呢?”
“她口碑不太好。”他有保留地说,“你如果爱上她,一定会死得很惨。”


1991年2月14日 星期四
23∶05 p。m。

今天是情人节,我正在塞利公园参加由学生宿舍办的情人节专场舞会。按照以往的习惯,我是不会参加这类舞会的,因为根据我的经验,我知道这种舞会都有一些可怕的规律:去参加的女生中,一定有那十只可怕的恐龙,她们是电机系打橄榄球的女生,她们会威胁其他女生,然后把自己打扮成清纯的样子去钓那些饥渴的男生。
我在读大学一年级的第一个星期就发现这条铁律了。真不敢相信,在如此的高等学府中竟然还有“山顶洞人”的存在。后来,这条定律又在山姆·戈登的十九岁生日派对、艾兰·杜恩庆祝期末考结束的派对以及麦可·葛林的圣诞节舞会上得到了有力的验证。自从参加麦可的派对后我就不再参加任何派对了——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其中几只恐龙对我穿的花衬衫有意见。把我吓到的真正原因是恐龙女里的葛芮·布莱斯威特居然是琳达的双胞胎妹妹!
但是,今天为什么我会跟尼克来参加这个情人节舞会呢?因为他向我拍胸脯保证,绝对不会有电机系的恐龙来参加,而且安·克拉克可能也会来。她还真的出现了。
她正在客厅里,一手拿着酒杯,一手夹着烟,随着“欢乐星期一”乐团的歌曲翩翩起舞。歌曲结束后,她走向客厅角落的一群男生,有说有笑,看来这些男生已经被她迷倒了。
我站在一边看她施展媚功,心里真不是滋味。他们的眼神随着她的身形移动,简直就像苍蝇看到食物一样。虽然我也是馋她馋得流口水,但是我知道我如果就这么上去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跟她讲话。于是,我决定改变策略。我要装出一种酷劲,但我的身体语言表述的不是“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而是“虽然我对你有兴趣,但对你的魅力我完全不为所动”!
当她离开那群口水男走向厨房时,我感觉我的机会来了。
“你可以帮我装一杯水吗?”我站在她身后故意说着。
“没问题。”她转过身说,“衬衫很好看。”
我穿着一件桃色、70年代超大·领的短袖洞洞衬衫,如果这时候突然有一阵风吹进厨房,我大概会飞起来吧。“谢谢。”我微笑着说,声音并没有持续很久。我应该开口跟她说声“你好吗”之类的话,但我却故意只是对她笑了笑就转身离开了。
两小时后,我跟一群历史系还有地理系的同学聊天,他们都是尼克的朋友。安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我故意没看她。当话题聊到马上要开始的野外实地旅行时,我把头转向了左边,发现安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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