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管理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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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管理功夫-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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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任何事物都有先天的矛盾性;阳中有阴、阴中有阳;看待事物一定要用主客观结合的方法。科学的方法是客观的,而使用方法的人是主观的。对物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对人则用将心比心的方法较好。    
    中国式管理,可以用“关心、休谅”来形容,即上对下要关心,下对上才能体谅。对于这一点;管理者要把握四个原则:    
    (1) 凡是对自己有利、对别人也有利的事情,尽量去做。    
    (2) 凡是对别人有害,而对自己没有利的事情,最好不做。    
    (3) 对别人有害,而对自己没有利的事情,最好不做。    
    (4) 损害自己,而对别人有利的事情,必要的时候,还要去做。


第3章 管理者心态的把握第15节 别人都是怎么求合理的

    对管理来说,“合理”是一条大原则。其实不独中国人,日本人和西方人的管理,同样也是要求“合理”的,不过他们各自对“合理”的理解和界定多少还是有些差异的。三者各有各的目标、各有各的规则,也各有各的特色,把它们对比起来看一看,还是很有意思的。为了自己求合理,当然也需要参考借鉴一下别人的套路。下面我们不妨对中、美(西方人,以美国为代表)、日的管理特色作一番比较分析。    
    4。1  合理主义的异同    
    全世界的人都在追求合理,管理也一定要合理化。然而美国人的合理,日本人的合理,中国人的合理是不一样的,不应混为一谈。    
    ★ 美国人的合理主义:美国人喜欢以一个大一统的原则来解释全世界所有的一切。他们信奉基督教,即认为上帝总管一切。上帝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由上帝来主宰世界和苍生。美国人总认为有一条原则可以普适于全世界,因此就管理而言,要么是“任务导向”;要么是“关系导向”;总是具体又明确。    
    ★ 日本人的合理主义:日本人喜欢从许许多多的个别存在出发,去发现共同的原理。因此,他们就找出了大和魂,找出了武士道精神。日本虽然民主,但是还维持着一个天皇。在管理方面,日本人很重视前辈的经验,在前辈的指引下,少数必定跟着多数走。    
    ★ 中国人的合理主义:中国人从很多的原则中却把握一个变动的原则。原则有许多许多,而且可刚可柔、可上可下、可阴可阳;但所有原则中要把握根本的一条,这就是变动性原则。全世界的一切都在变动之中,中国人最懂得变动的道理。哪怕是神灵,也会因人的需要而改变的,因此就有了“心物合一”、“知行合一”、“阴阳互变”等说法。    
    管理必须要有制度,但实行起来要有弹性,中国人对此是非常执着的。中国人认为一切都在变动,此时适合用哪种方法就采取哪种方法。多数人的意见往往是对的,但也有不对的时候;少数人的意见也许是错的,但也常有不错的时候。所以,我们可以用多数人去感应少数人,化阻力为动力,“彼此,彼此”,将心比心,这对中国人最有效。    
    4。2  管理模式的异同    
    中、美、日三国,它们在管理上各自有各自的特点,分别代表了不同的管理文化。三国的管理者为了追求各自所谓的“合理化”,分别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模式,很难判定究竟孰优孰劣。但我们说,“合适的就是最好的”,相信把这三者拿来做个比较,对我们的管理者一定能有所启发。    
    (1) 就管理的依据和原则来看    
    美国人看重的是专家或者权威在组织中发挥作用,崇尚个人在组织中有所表现,这恐怕跟美国的文化和价值观不无关系。而日本人则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更为浓厚,这使得日式组织内部的凝聚力往往大于美式组织。而中国式管理,则介于两者之间,很难说有什么固定的倾向。仔细探究一番,实在觉得很有趣,日美可谓是两个极端,而中国式管理则在其中起着居中调和的作用,显示出博大的包容性和广泛的吸纳性。具体来说,我们把三者的特点概括如下:    
    美国式管理——专业性——重视专业知识    
    日本式管理——一致性——重视团体精神    
    中国式管理——变动性——一切都看情况    
    (2) 就组织中个人的态度来看    
    美国的管理是“划龙舟式”的管理,“划手”背向前方,一定要步调一致,听从指挥、放弃个人的杂念,严格遵守“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信条。凡是缺乏效力,跟不上多数的人就要被淘汰。但是后来人们慢慢发现,有时多数人的看法不一定对,少数人的看法也不一定不对。于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被渐渐作了修正,他们开始主张要尊重少数。    
    日本的管理是“抬神轿式”的管理。抬神轿时没有人指挥,抬轿的人有高有矮,有人用力,有人不用力,有人摇摇晃晃,增加了阻力。但是被抬的神并不发号施令。然而摇晃的结果,则是每个神轿都平安到达目的地。    
    事实上,日本人对自己的处境是很在乎的,一般不愿意让自己变成少数。他会服从前辈的指示,照着大家的做法去做,如果有争执,只要提出一个全体目标,就很容易协调,所以虽然平日有派系,一旦对外或遇到重大事件,便会很快取得一致的行动。    
    中国的管理,既不是“划龙舟式”,也不是“抬神轿式”,标准答案是“很难说”;意思就是“不固定”。该“划龙舟”时就整齐划一;“该抬轿子”时就要像抬轿的样子,根据不同情况,该采取什么方法,就采取什么方法。所以说,中国人的方式最灵活,往往也最有效。


第4章 管理功夫的四种境界第16节 组织成员三个阶层的划分

    管理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管理者要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而对组织中的大多数人来说,他一般都会既有上司;又有下属;往往既是管理者,同时又是被管理者。一个人如果身兼着多项角色,当然也要具有不同的管理功夫。    
    现代企业的组织大多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在这种组织中,层级森严,从最高领导者到最基层员工,可以多达十几个等级,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各司其职,整个组织像一部庞大的机器,按部就班地运转。我们现在要探讨的,就是处在组织内不同层级上的人,他们作为管理者或被管理者,应该具备哪些管理功夫。    
    虽然在正规的层级制企业组织中,可能有许多层级并存;但为体现出一般性,我们只把组织成员划分为三个阶层,即高阶、中坚与基层。高阶就是组织中的最高领导阶层,他们负责的是组织发展的大政方针和战略抉择,一般很少直接参与具体事务的执行。而基层更多考虑的则是如何把上司交待的工作做好,他们是行动方案或计划的具体实施者,而很少有参与决策的机会。    
    介于高阶和基层之间的人员,便是组织的中坚阶层。他所起的作用不仅仅是上传下达;将公司高层的旨意传达给下属了事,而且肩负着承上启下、挑起大梁的重任。一般来说,在公司里,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往往交由中坚来负责布置安排,他们是计划的拟定者、执行的监督者,还要随时随地负责和高阶与基层沟通信息,责任一点也不轻松。    
    一般说来,我们可以把组织分成高阶、中坚与基层三个阶层。彼此各具特色,互相整合,以产生坚强的组织力。三阶层人员,必须各自定位,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组织才能发挥分工合作的效能。    
    而具体到每个人的认识境界,我们也可以分成四大类:分别为“糊涂之糊涂”、“糊涂之清楚”、“清楚之清楚”以及“清楚之糊涂”。除去第一种人实在要不得之外,剩下的三类人,正好可以和组织的三个阶层一一对应,使每一类人都可以在组织中获得相应的位置,找到他自己的归宿。    
    如果一个人里里外外都是稀里糊涂的,我们把他称为“糊涂之糊涂”。这样的人,成天只能尸位素餐;不仅成不了事,就算他想害人,恐怕也没有害人的本事。如果组织中混进了这种人,简直就是组织的累赘,可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因此在组织甄选人员时,这种人应该被坚决摒弃掉。而剩下的三类人,都可以在组织的不同阶层中发挥相应的作用。可以说,每一个组织,都需要这三种人的配合,只需要好好地掌控分寸即可。不过;如何将“糊涂”和“清楚”的分寸表现得恰到好处,这也是管理的一种艺术。    
    具体来说,高阶主管,往往其内心里澄澈如明镜,但表面上倒不一定会时刻把这份精细挂在脸上,必要的时候,不妨“糊涂”一些,哪怕是装糊涂。这就是所谓的“清楚之糊涂”。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多给下面的人一些锻炼机会,尽量让开空间,使中坚干部得以施展身手,发挥活力,以承上启下。当然,如果处在非常时期或者遇到突发紧急事件,那还是得一切都清清楚楚为好,这个时候再“清楚之清楚”也不迟。    
    中坚干部,由于接触面广且责任重大,一切都马虎不得,自然应该力求“清楚之清楚”,以作为上下沟通的桥梁。就是说,他必须清清楚楚地领会上级领导的意图,然后加上自己的体会,再清清楚楚地交待给下属。无论哪个环节糊涂一点都不行,必须清楚、再清楚。所以对中坚来说,只有“清楚之清楚”,才会使上下级都满意。当然,有时为了高阶主管的面子,也应该稍微含蓄一些,不要那么锋芒毕露,最好表现出若干程度的“清楚之糊涂”,以免过分唐突,反而误事。    
    基层人员,由于学识和经验俱感不足,对于企业高层的决策,未必都能理解得很透彻。在这个时候,就无需想那么多,只管好好地、清清楚楚地去执行就得了。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糊涂之清楚”,尽管内心深处对何以要这样做是比较糊涂的,但是一旦做起来,就绝不含糊。在企业中,领导者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基层人员,不要问那么多“为什么”,只管照领导吩咐的去做就行了。这样的行为表现,实际上就是“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这对基层来说,是最合适的了,可以使组织上下发挥有效的执行力。


第4章 管理功夫的四种境界第17节 管理功夫的四大类表现(1)

    俗话说,“人以群分”。每个人根据他的智力、经验、阅历、专长,都可以归入相应的类别。例如孔子就把人分为三等:中人以上、中人、中人以下,同时也对应了“生而知之”、“学而知之”、“困而后学”这样的三种人。后来中国人把这一套进一步作了发挥,把人区分为三系:先知先觉是发明家,后知后觉是宣传家,不知不觉是实行家。这三种人,各有各的长处,各有各的用途,彼此配合,构成人类社会。    
    在我们这本书里,对人同样也有类似的区分。依管理的观点,我们把人分成四类。正是如前所述的“糊涂之清楚”、“清楚之清楚”、“清楚之糊涂”、“糊涂之糊涂”。    
    2。1  糊涂之清楚    
    什么样的人,叫做“糊涂之清楚”呢?这种人表面上都能得出清楚的结论,但得出结论所用的依据却是十分糊涂的。他的结论是“清清楚楚”的,可惜依据却是“糊里糊涂”的。有时候很多话听起来冠冕堂皇的,似乎很有道理,可是细细一想,却经不起推敲。原因就在于这些结论的推理过程诚然无懈可击,但它的依据却是不清不楚的。    
    我们还是举管理中的例子。当今商界,流行这么一个观念——“顾客永远是对的”。这个观念初提出来的时候,实在让人耳目一新,每个人都觉得它是至理明言,无不奉为圭臬。这个结论够清楚的了吧,可是谁能说得清楚它的依据从何而来呢?如果这么一追问,问题就来了。原来这个“清清楚楚”的观念,确是建立在一个“含含糊糊”的基础上,即“顾客是上帝”,或者说“顾客的声音便是上帝的声音”。由彼依据得出此结论,实际上正是“糊涂之清楚”。具有这种倾向的人,其实为数还真不少。    
    在中国人的语汇里,要得出“糊涂之清楚”的结论,实在太容易了。因为中国话几乎都有相对的两句,如果随便抓住其中的一句,便指称中国人如何如何,很可能就会掉入“断章取义”的陷阱,中国人把这个形容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是一种“糊涂之清楚”。例如中国人说“事无不可对人言”,当然是一句至理名言,但如果把这句话僵化理解,不论时机、不分场合、不看对象,一概遵行不误,往往会坏事。难道这话错了吗?非也,须知中国人还有一句与之相对的话,叫做“逢人只说三分话”。两句话都很有道理,必须结合起来看。若只听其中一句,难免会把人弄糊涂。如果那样的话,表面上以为自己没错,实际上却落入了“糊涂之清楚”之中。    
    此外,有些人看到中国有“宁为鸡首,不为牛后”这样的话,就认为中国人也许都喜欢强出头。殊不知中国话另外还有一句:“树大好遮荫”。所以出自中国人的话,大抵都有相对应的两句,一般是不会有错的,最好还是辩证地看。如果只看到了一面之辞,就算得出的结论再清楚,那也终归是“糊涂之清楚”;这样的人,永远只能在基层混。    
    2。2  清楚之清楚    
    那么,“清楚之清楚”又如何呢?我们说,只要能依据“清清楚楚”的事实,说出“清清楚楚”的解释,便称得上“清清楚楚地清清楚楚”。    
    如果一个人有思想、有主见,里里外外都清清楚楚,对事情的理解都很到位,而且办起事来也毫不含糊,还常常可以指点“迷途君子”,那这种人想必很受众人的欢迎了,至少会深受主管的欢心吧。但事实上,这却是很难说的。过分明白精细的人,有时候诚然很受人欢迎,但有时候还是颇令人厌恨的。    
    例如常有这样的部属,他听取主管指示的时候,听得当然是清清楚楚,但听完了却不立即执行,而是要对主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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