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一代的鸡零狗碎 作者: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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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一代的鸡零狗碎 作者:万一-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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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作对、甚至发展到偷东西,最终被我们成功地教育成回头浪子;小红出现的几率比较小,老写女同学会让人耻笑,但是她一旦出现往往起到一锤定音、黑夜里的灯塔的作用,她基本上就是刘胡兰、张海迪。
  当然,现实生活和文学作品往往没有什么关系,小明、小亮、小红和大家一样打嗝放屁、优点不多、缺点不少,往人堆里一放就是一普通群众,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和我在某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相濡以沫、肝胆相照。
  在飞扬灿烂的童年,我们的头等大事只有两件:玩和吃。当时的朋友基本是建立在吃喝玩乐基础上的,小明是我们的孩子王,精力过剩,为人大方,总分给我们零食吃,他心灵手巧,做的玩具最精致,熟练掌握各种赌的技巧,赌德很佳;而小亮是我们的跟屁虫,为人有点小气,经常自己偷偷吃零食,他的玩具是他爸花钱买的,虽然很牛比,但很少拿出来给我们玩,赌的时候输不起,经常玩猫腻耍赖皮,是小群体里的反面典型;小红是那个偷偷给我零食吃的女孩,她经常带来一些精致的点心,包括当时最顶级的大白兔奶糖、桃酥。
  在轻狂的少年时代,我一直想成为一个很酷的坏人,当时的主题是混江湖,所以亲密好友大都是道上的,小明是我们的老大,天生的领袖风范,只要他振臂一呼,我们就会紧密团结在他周围,他块头比较大,讲义气,敢扛事儿,他交游广阔,高年级的风云人物都和他称兄道弟,在我们被欺负的时候,他会去斡旋谈判,替我们拔戧,他打得一手好台球,会跳霹雳舞,被许多姑娘暗恋;小亮在我们下地偷东西的时候担任把风的角色,被农民发现的时候,他跑得最快,被老师逼供他第一个招,他到处狐假虎威招惹是非,他好色轻友,经常为了姑娘耽误事儿;小红是我的红颜知己,她欣赏我的一切,我们经常换书看,在书页里会发现一些奇怪的纸条,写着莫名其妙的诗,我给她弹吉他唱歌,生生把她唱哭了,有那么一阵儿,我们差点搞上对象。
  上大学以后,我成长为一个文艺青年,在学校里叱咤风云,搞文学、唱合唱、组乐队、演话剧,参加了好几个社团组织,成绩最好的是在《北洋人报》社,官至执行主编,而且影响到了后来好几届的文青,毕业多年后,我回学校参加同学的婚礼,居然被几个后辈识破身份,好有成就感啊。
  在我看来,以前的朋友更多的像玩伴,而从大学开始的朋友才上升到精神的层面,他们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小明曾经因为看到我的文章,万分激动,大半夜跑到宿舍来找我,只为认识我。我们每个礼拜有两天在报社的小屋里彻夜长聊,半箱啤酒、一包恒大,话题是关于文学、音乐和爱情。我们的最爱是米兰昆德拉、王朔、罗大佑、达明一派。小明和隔壁系的系花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我曾经撮合过他们,在毕业之前他们劳燕分飞,令人扼腕。刚毕业的时候,我们合住在教师宿舍,两个人的一个月生活费加一起只有300元,天天用电炉子白水煮面吃,地道的阳春白雪面。
  小亮是那个不学无术的学生会领导,他总是和报社的人过不去,想方设法给我们小鞋穿,在公开场合道貌岸然、满嘴官腔,根本就是一个官僚,他有一个外号叫“傻比”。小亮还是那个油头粉面到处骗姑娘的混子,他始终乱弃,伤害了我的心目中的女神,为此我找碴和他干过架。小亮还是那个倒霉蛋,因为卷入当年最大的英语四级作弊案而没有拿到毕业证,费尽心力帮助女朋友出了国,两个月后被女友一脚踹了,从一年级开始他就准备考托出国,结果,一考就是十年,每次大家看见他都很惊讶:哟,又回国探亲了。
  小红是我的老乡,在刚刚离家的日子,我们把对方当着心灵的依靠,她帮我介绍过对象,我传授过她恋爱技巧,在她失恋的时候,我们在湖边长谈了一夜,我的脚被严重冻伤。小红还是万众仰慕的才女,她才华横溢,文风宛若张爱玲,精明干练,总能给我们的文学事业拉到企业赞助。小红还是那个善解人意的学姐,她在各个方面关心我、关注我,传授给我很多生活的经验和技巧。
  ……
  说起来有点惭愧,高中之前的朋友我基本失去了联系,名字几乎记不清了,大学的朋友、工作后的同事联系也很少,在我看来能够一直保持来往的朋友必须具备两个因素,第一不能离得太远,第二有共同的生活。而我的命运跨度太大,地域和工作、生活的进程都完全出乎预料,所以我的老婆经常说我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其实我很羡慕一些熟人,他们能经常去参加各种同学聚会,最夸张的一个还有幼儿园的校友会。而我是一个和自己赛跑的人,跑得如此努力,把应该和不应该丢掉的全部甩在了身后,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的目的。



今年校花特别多
  校花是舶来品,以前似乎只有欧美的电影里才有,而且一般来说校花就是学校啦啦队的队长,而去年曾经爆出假冒“北大校花”参加选美的新闻,昭示着来自民间的呼声:中国人也是爱校花的。
  我属于被书本毒害的一代,打小就知道心灵美最美,而外表美的大都是红颜祸水,从电影里就能看出来,长得好看的不是女特务,就是女流氓。如果那时候让我选校花,她必定膀阔腰圆、脸色红润、热爱劳动、臂上带三条杠。回想起来,当时最好看的姑娘是从上海转学来的,独生子女,皮肤白皙得吓人(据猜测是因为贫血),穿着时髦,歌喉优美,一直担任文艺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班会上,我曾经给她提过意见,说她有娇骄二气,她当场就哭了,实在是娇得可以。这种麻烦的女孩子,打死我都不会选她做校花。
  上小学我品学兼优,在学校颇为得宠,和小朋友过家家的时候,还有个姑娘死活抢着要扮我媳妇。当时我觉得被女孩子喜欢很丢脸,所以一直没答理她。几年以后,她出落得浓眉大眼、亭亭玉立,颇具校花风范。而我情窦初开,蓦然回首,发现曾经有一个泡校花的机会摆在我面前,而我没有珍惜……最终我们也没能重续旧缘,我想也许是伤她自尊太深。
  初中的校花比我高一年级,当时正在流行一部电视剧《陈真》,里面有一个日本女间谍是我们共同的梦中情人,而校花留的发型和她一样,马尾巴扎在侧边的那种。一下课,我们就簇拥在走廊里,看她袅袅娜娜地走过,然后冲她的背影吹口哨,如果她回头,大家立刻全体别过头去,做无辜状。她的男朋友英俊威猛,是校园里的黑道老三,而且会弹吉他唱歌,是一线校园歌手。我最开始练吉它就以他为假想敌,我幻想有朝一日,在歌曲比赛中和他单挑,将之斩于马下,夺得美人归。我的同桌也是个美女,属于替补级的校花,隔壁班的大哥喜欢上了她,因为我品学兼优,并且一直努力向流氓队伍靠拢,隔壁大哥觉得我是很大的一个威胁,于是放出话来,要集合队伍灭了我。我和弟兄们惶惶不可终日,上下学都不敢放单,怕被人各个击破,过了一段时间,发现事态并没有任何进展,据合理猜测,要么是我善良的同桌用伟大的情操感化了隔壁大哥,要么就是隔壁大哥移情别恋了。那是一段灿烂的黑色青春,每个人都习惯用拳头来解决问题,大师怎么说来着,如果一个人在十五岁的时候不是无政府主义者,那他就没有青春。流氓就是无政府主义者的初级阶段。
  韩国青春片《色即是空》讲述了一个衰哥和校花的故事,这也是今年最好看的青春电影,夹杂了性、欺骗、苦涩、闹剧,和我们的真实青春如出一辙。我上的是工科大学,民风淳朴,姑娘稀缺,别说校花,但凡是个姑娘就会抢得头破血流。当时社会上刚刚开始流行选美,有若干个系如法炮制轰轰烈烈地开展了选美活动,土木系选的是“土木小姐”,果然又土又木,人文系(只有一个马列主义专业)选出了“人文小姐”,当然很马列,材料系选出的是“材料小姐”,完全不是那个材料。Sorry,我有泄私愤之嫌,因为我追求材料小姐未遂。
  大一那年,我偶然在一节选修课上认识了她,她身材高挑,凤眼如丝,气质非凡,我当时色胆包天,给她递了一个纸条,后来我们成为了选修课的搭档,就是互相帮忙记笔记抄作业那种,还有幸一起散过几次步,我天真地以为爱情已经降临了,突然从某一天开始,她再也没来上过选修课。我两次去宿舍找她,都未遂,不久以后才知道,她已经当选“材料小姐”。这令我有点自惭形秽,敬而远之。保罗西蒙的那首著名的《斯卡堡集市》被我改了词:“你是否要去材料系宿舍,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麝香草,请告诉新当选的材料小姐,她曾经是我暗恋的人。”军训的时候,材料系和我们分在一个营,我总在茫茫人群中寻找她飒爽英姿的身影,那一刻所有的疲劳和折磨都会烟消云散,而代之以青春的迷惘和甜蜜。
  毕业几年后,我们有一次在邮局偶遇,一开始我没有认出她来,后来在她的邮包上看见了她的名字,才隐约觉得有点像。她形容惨淡、服饰老旧,比实际年龄足足大十岁,我和她攀谈了几句。她说第一眼就认出了我,她已经结了婚,老公是个普通的公务员,单位分的房子。这件事让我感慨了很久,如果她一开始就跟了我,我绝对不会让她这么憔悴,另一种可能是,如果我跟了她,我现在也许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住着单位分的房子,把老婆整得像个欧巴桑。
  青春的故事大都这样有头没尾,回想起来,真是人生际遇往往不如人意,小时候被校花追,长大一点追校花,再大一点暗恋校花,最后连暗恋的勇气都没有了。这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我被生生地逼成了艺术家
  我认识一个有钱人,他说,下辈子什么人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做穷人。我曾以此为座右铭。念叨了几年,似乎有点尴尬,为了聊以自慰,在没钱的时候我会搞搞理想,后来一直没钱,我就一直搞搞理想,最后,我就被生生地逼成了艺术家。
  其实我不是生来如此的,俗话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七岁那年,我曾经挣了一大笔钱(未遂),所以照理说我应该是个商业天才。小学一年级,我爸为了鼓励我,设立了一项奖学金,就是每拿一个百分就给五分钱。学期末,我拿了作业本和试卷结算,数着数着,我爸就绷不住了,开始流汗、笑容勉强,半中道就逃掉了。转天,我去找他要钱,他突然翻脸,说,前两天给你买的那身衣服花了多少多少,还买吃的、买玩具、买书,你天天吃喝拉撒,你算算花了我多少钱。我很羞愧,我本不知道我一直欠我爸很多钱。但凡那时候理论水平高一点,我只要祭出四个字就能点了他的死穴:以德治国,你的行为符合以德治国吗?!
  我上大学是在九零年,当时正是全民经商刚起步,我报的志愿全部是外贸、经济、管理类的,最后我如愿以偿地进了一所大学学管理,我系的风气大抵是:万般皆下品,唯有挣钱高。刚入学没两天,我就给系主席一个下马威,一天傍晚,刚上任的系主席来我们宿舍,慰问了几句,然后问我们有谁想晚上去看录像,大家都不出声,我正好晚上闲得慌,有学生会组织看录像何乐不为呢,就说,我去我去。主席把票给了我,我不客气地收了。过了一会儿,主席一直站在原地,脸色有点不好看,憋了半天,说了一句:同学,你有零钱吗?我说,你要换零钱吗,我没有啊。这时候旁边的哥儿们冲我使眼色,我突然明白过来,原来主席是来卖录像票的。那是我有史以来碰见最尴尬的事儿,我怀疑因此断送了我在学生会的政治前途。
  但是,我很快就在轰轰烈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学会了游泳,一年级我卖过舞会的票,李志伟吉他音乐会我们宿舍是大学区票务总代理。很多年以后,我已经混迹娱乐圈,有次同学聚会,互相介绍自己的工作,我说公司最挣钱的业务就是带歌手参加商业演出。有个哥儿们立刻反应过来,说,哦,商业演出啊,不就是咱们在一年级搞的那个吗,没想到你这业务一直没扔下。真他妈没天理。
  二年级,我们的业务做成了跨省的规模,从河北白沟囤了一批书包卖给新生,三年级,我们不再从事直接的体力劳动,转做比较高级的家教代理。基本上体现了将管理学课程学以致用的精神。邓公南巡以后,商品经济热潮突然暴涨,当时的顺口溜是: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要开张。作为掌握先进的经济理论的专业人士,我很鄙夷当时还在包场电影、搞旅游、开舞会的同学,档次上不去,挣了钱都丢人。我可以骄傲地告诉大家,我已经从务实走向了务虚,从现货走向了期货。
  不知道从哪里起的头,我们系突然开始倒腾钢材和汽车,当时大发还是主流产品,夏利是高档货,一出去都牛比烘烘的,“兄弟,要钢材要夏利找我,给你抽成。”
  “上个月,好几车皮钢材砸手里了,你想要的话,给你一个八折。”
  “要夏利、大发,我有路子,我跟他们老总秘书的外甥铁磁,哦,什么,你就是那个外甥?”
  后来就卖乱了,至少把半个学校都卷了进来,谁都号称手里有货,而且一嘴的专业术语,特能唬人,搞得市场一片繁荣的样子,但临了谁也没卖出一根钢条、一个轱辘去。
  我决定另辟蹊径,向无辜的老区人民下手,我给我爸、我姐发了英雄帖,让他们在当地给我联系业务,并郑重地叮嘱他们要当作一件事业来做,我们家的未来就指着这个了。
  没多久,我爸就有了反馈,说把县城里的铁匠铺都联系了一圈,估计要个百十斤的铁没问题。当时就把我给气坏了,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我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不论斤卖,我们论车皮卖。
  后来,有一次老乡聚会,我搂着一个漂亮的女老乡翩翩起舞,意乱情迷,正考虑是否要有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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