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3·19"枪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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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3·19"枪击现场-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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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迹,表示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在床上遇害的。    
    小女孩身上共发现14处伤口,大部分都集中在她的脖子上。脚踝上有一个模糊的血手印,可能是凶嫌在杀害宁娜后用沾有血迹的手拉住她的小脚,将她从床上拖下来。但是从床上拖到地毯上所留下的血迹并不是湿的,也就是说,小女孩被割喉后躺在床上一段时间,过了许久,凶嫌才将她拖下床的。    
    拖动小女孩的时候,凶嫌一定要站在床边,所以床边的地毯是十分重要的物证来源,因为凶嫌将整个现场用水洗过,床边是唯一可能留下脚印的地方。我们用化学药剂在地毯上化验,现场20多个警员都不相信地毯上能显示出脚印来。当我将药剂喷在地毯上,马上就显示出半个鞋印,好像魔术师在表演魔术一样,大家都“啊”的一声,惊奇地叫起来。    
    鞋印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出是一只10号半的球鞋。再经计算机影像处理,使印纹变得更清晰,花了1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发现这是Reebok(锐步)的球鞋。    
    我们在小女孩的睡衣上发现了尿液痕迹,以及大片的血迹,经过化验,尿液和血迹都是宁娜的。棉被上也有大摊血迹,枕头朝地的一面也是如此。我判断小女孩被割喉后仍未断气,凶嫌可能用枕头压住她,直至断气不再动弹为止。后来,法医的解剖报告果然证实小女孩是窒息而死的。    
    如果凶嫌是用枕头闷死小女孩的,枕头朝上的一面可能会留下手纹。我们马上在现场进行化验,枕头上面果然发现一个手印,这个手印很不清楚,后来我们拿回化验室用激光侦测,显现了一个更清晰的手印。这个手印只有6英寸长,与浴室墙上的血手印相差很多。从此,我们推定可能有两个凶嫌,一个手型很大,另一个手型细长而娇小,很可能是一位女性。    
    在分析这些证据与现场重建时,我们认为小女孩可能听到祖母惨叫,躲到卧室,被凶嫌发现后在床上惨遭割喉。后来凶嫌在屋内毁灭证据,搜索贵重物品,要离开时发现她尚未断气,便将她从床上拖下来,再用枕头将她闷死。    
    我们花了1天半的时间,终于将屋内的证据搜集完毕。下一步就是回到化验室进一步地分析物证,同时,还要利用这些证据来寻找别的相关线索。


神秘血手印户外搜查

    凶器是凶杀案件的重要证据。从伤口的形状,我们可以判断出凶器的属性。举例而言,如果是被钝器打伤时,从伤势中我们可以推断凶器是榔头、斧头、棍棒或是石头。如果是刀,我们可以推断出是单刃或是双刃,刀长和刀缘形状等。但是,由于人体的肌肉纹路不一,如果是顺着肌理割伤,伤口会显得长一些,而且比实际的刀身长;如果是横向肌理割伤,伤口看起来会比凶器小。美国有许多刑事解剖学家专门研究种种伤口及死因。    
    从刀伤的方向,我们还可以判定凶嫌行凶时的相对位置及其力道。刀伤的部位也可以作为剖绘凶嫌的根据。如果伤口分散在不同的部位,很可能被害者曾与凶嫌打斗过。如果伤口的方向转移,很可能是死者曾经企图躲避或抵抗凶嫌的攻击。如果伤口都是顺着同一方向的,则有可能凶手出手密集,刀刀见血。    
    本案中,经过比对三位死者的伤口,我们认为他们都是被同一把刀刺死的,凶器大概是8英寸长的单刃长刀。但是,我们在屋内现场及附近多次搜寻,都找不到这把刀。追寻凶刀时,我们都会先从厨房开始,因为凶嫌往往顺手拿厨房的菜刀行凶。而美国的家庭在购买刀具时往往购买一套,如果发现一套刀具里其中的一把不见了,即可推定失踪的这把刀与案件有关。侦查人员就可以与刀商联络,确定这把刀的具体规格。    
    我们在玛丽家的厨房清点刀具时,果然发现其中有一把较大的刀不见了。在房屋内外现场都没有找到任何刀具证据。我们推测凶嫌很可能在离开玛丽家后将凶刀丢到附近的路上,便决定展开大规模的户外搜索。    
    户外搜索有许多方法,有双格法、列队法、双重列队法、格状法、区域法等,通常要视现场大小情形而定。    
    我们决定采用列队法搜索,将搜索人员排列成一条长队,几十位警员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搜查。除了警犬外,搜索队伍还用金属探测器与搜索棍来探路寻找。搜索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8英寸长的刀,倒是找到几百个啤酒罐,100多个保险套,还有几把与案情无关的短刀。


神秘血手印从“热案”到“冷案”

    经过屋内和户外的搜索,我们都没有找到别的直接线索。通常来说,案发的前3天,案件是一宗“热案”,也是最容易破案的阶段。3天后,就变成为“温案”。若1个月后仍未能破案,这宗案件就会变成“冷案”。所以在处理凶杀案时,前3天要全力以赴,尽可能投入最多的人力和资源。但是3天后若有别的新案件,再加上未破旧案,就会分散人力和资源。在案件“降温”时,因必须调派人力和资源去处理别的案件,办案人员减少,破案压力却愈来愈大。过了1个月后,案件转为“冷案”,负责人员将会更少,届时主管就必须重新评估破案的几率了。    
    这个案件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应属于第四、第五等的几率,有一些间接证据,但是仍缺乏直接的证据。因此,还必须充分利用这些已经掌握的资料来进行侦查。    
    物证线索    
    从证据判断,玛丽家厨房地板上的手表很可能是嫌犯所遗落,因此,追查手表的主人为首要侦查任务。一方面我们立刻联络天美时手表公司,查询该款手表出厂年份、生产数量、销售和购买者的状况,生产数量越少,越容易找出购买者。另外,美国许多公司和家庭在职员退休或亲友自学校毕业时都会赠送手表,并在表背上刻上姓名缩写或全名。但是手表公司回复道,该公司生产了200多万只该款手表,而手表上没有任何印刻与标记。这个侦查方向很难有任何结果。    
    我们侦查手表的第二步是印了400多份手表照片的传单,分发所有的外勤警员在整个德比市挨家挨户地查问。这个方法果然奏效,有位警员在距离案发现场20英里附近的社区查问时,一个十八九岁的黑人女孩表示,她的哥哥罗森堡有一只和照片上一样的手表。可是,这款表共生产了200多万只,这并不表示他就是嫌犯。此外,警员还发现该市的10多位居民都有相同款式的手表。尽管如此,刑警还是可以大幅地缩小可疑目标。    
    侦查的第三步是在化验室仔细研究这只手表。因为人们戴表时,一定会接触到身体,转移很多微物证据到表身上。经过高倍显微镜化验与比对,发现黑人的体毛与皮肤碎屑。再加上血液分析发现,表上的血迹是A型血,即玛丽的血型,但是皮肤碎屑里的血是B型,很可能是嫌犯的血。手表是由于用力拉扯而脱落的,很可能在抵抗时,玛丽奋力将手表扯下,嫌犯未曾留意而遗落现场。    
    侦查人员据而将目标锁定在黑人青年罗森堡身上。背景调查显示他曾是高中篮球校队队长,后来获得美国西北部一所大学全额奖学金,参加大学校队,但是在大学期间,因为吸毒而被校方开除。罗森堡回到德比市,在高中母校做清洁工,同时也兼任校队的助理教练,曾为了筹钱购买毒品而有盗窃前科。警方主动接触侦讯时,他否认曾到过玛丽家附近,并声称当天晚上他在女朋友的公寓里。虽然罗森堡符合我们剖绘的特征,嫌疑很大,但是缺乏直接证据,刑警也不能采取任何行动。    
    案发后,侦查人员曾经彻底搜索附近道路旁的垃圾筒,当时搜查人员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证据。后来,刑警在一条偏僻的马路旁发现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双鞋子与一件皮外套,鞋子一看就是Reebok的球鞋,四周还有血迹,皮外套上则发现黑人的毛发。综合这些证据后,罗森堡的涉案嫌疑急速升高,刑警便开始24小时地跟踪监视罗森堡。    
    节外生枝,欲速则不达    
    同时,另外两名地方刑警到罗森堡工作的学校进行调查。他们在夜里摸黑进入学校,找到罗森堡的置物柜,撬开锁一看,赫然发现玛丽老太太的皮包。这两名刑警兴高采烈地将皮包拿给检察官,要求检察官去申请逮捕令,将罗森堡逮捕归案。    
    但是,法官一知道皮包是由刑警漏夜私下撬开当事人置物柜而找到的,马上就排除这些证据,并且不准许作为呈庭证供。因为美国宪法禁止执法人员在没有搜索状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即径行搜查个人物品,凡是违宪搜集的证据不论对案件有多大帮助,都不能用于法庭证据。


神秘血手印法网恢恢

    现在警方已经认定凶嫌就是罗森堡,却无法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逮捕。有一天,他市的警察局接到一通911求救电话,报案女子声称自己和朋友被一名黑人挟持到一间房子里。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这栋房屋系一位教授所有,教授和家人外出度假,黑人发现屋内没有人,便破窗而入,强迫两名女性进屋,并加以连续强暴,一女趁夜逃出,便赶紧打电话向警察求救。    
    这两名白人女性中有一个就是这名黑人的女朋友。报案女性称,这名黑人仍挟持着他的女朋友。警方将这座房屋团团包围起来,过不了多久,另一名白人女性从屋内逃出来,向警方表示屋内的黑人就是德比灭门案的凶手,他已经无路可走,正在洗手间内割腕自杀。特种武装警队立刻冲进屋内,果然在3楼的浴室里发现一名黑人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四周的地板。跟踪罗森堡的刑警随即赶到,证实他果然就是罗森堡。当时,刑警看到他快要断气,便赶紧问话,罗森堡低声道:“德比命案是我做的,那3个人是我杀的……”后来罗森堡被送到医院,经过急救,居然奇迹似的活了过来。    
    另一方面,罗森堡的女友也坦承灭门案中她也在场。当时罗森堡缺钱买毒品,便决定抢劫附近民家。他们到玛丽家时先在前面敲门,老太太应门后,便谎称汽车抛锚了,想借用电话,进屋后他们先假装使用电话,顺手便拿起厨房的菜刀袭击老太太。    
    把她的手印与枕头上的6英寸手印比对,二者果然是相同的。后来,我们在罗森堡的汽车内也搜查到血迹,经过DNA化验,发现这就是玛丽老太太的血迹。有了这些口供和新证据,检察官认为已经足够起诉罗森堡和他的女友。    
    谁知道在法庭上,罗森堡的女友竟然推翻她先前的口供,并声称遭到警察逼供。同时,警方在罗森堡弥留之际得到的关键性口供,在法律上属于“死亡声明”,只能在当事人真正过世后才有效,如果当事人仍然在世,就不能用于法庭。    
    最后案情集中在手表、毛发、血手印、纤维、汽车内的血迹及球鞋等物证上。经过半个多月的审判后,陪审团会商了5个多小时,宣布审判结果:罗森堡的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其女友的共谋杀人罪罪名也成立。法院根据陪审团的裁决,判处罗森堡死刑,这也是我以科学证据定罪伏法的第七名罪犯。    
    德比市市长、警长及被害人家属特别设宴款待工作人员,并颁给我该市最高荣誉奖状。得奖时我指出:警察人员戮力侦查,不为了金钱,也不为了荣耀,而是为了社会责任与对人类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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