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史籍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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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史籍概论-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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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唐志》又载彦琮《大唐京寺录传》十卷,《沙门不敬录》六卷,注云:“龙朔人,并隋有二彦琮。”按此说是也。然《沙门不敬录》即《沙门不拜俗议》,何以分为二书而重出之。
  且隋彦琮从“玉”,唐彦悰实从“心”。据《宋高僧传》四《彦悰传》:“或有调之曰:‘子舆隋彦琮相去几何?’对曰:‘赐也何敢望回,虽长卿慕蔺,心宗慕於玉宗,故有以也。’”然则彦悰与隋僧同名,当时已有人注意,不知《唐志》既知之,何以复混之也。
  《全唐文》九O五以《合部金光明经序》及《通极论》、《福田论》为唐彦悰作,官书之误,不足奇。《全隋文》三十三以《沙门不应拜俗总论》为隋彦琮作,则殊可异,盖因《广弘明集》两彦琮同卷,而刊本又通作“琮”,偶未细考耳。
  近人孙德谦撰《汉书艺文志举例》,有人名多混加注条,引《唐志》《大唐京寺录》注隋有二彦琮为例,此又误解《唐志》者也。《唐志》言“并隋有二彦琮”,谓并隋计之耳,今省略
  “并”字,则是隋有二彦琮。试思隋僧也,何能撰《大唐京寺录》耶!一字之不可省如此,亦学者所宜注意也,彦悰撰《大唐京寺录》,见《内典录》五及《开元释教录》八之末。

  《四库提要》正误
  《四库提要》谓:“道宣隋末居终南白泉寺,又迁丰德寺、净业寺,至唐高宗时乃卒。”其说未为大误。然宣公一生居止,前在终南,後在京师西明寺。西明寺初就,即诏宣充上座,玄奘法师至止,又诏与翻译,遇敕令僧拜王者等事,宣上启争持甚力,又所撰著及删补律仪等,二百二十余卷,皆在西明寺。故不言丰德、净业二寺则已,如言丰德、净业,则不可不及西明寺。《新唐志》先著录道宣《大唐贞观内典录》十卷,後又著录《大唐内典录》十卷,云;“西明寺僧撰”,即不知道宣为西明寺僧故,则西明寺一节,不可省也。
  《提要》又谓:“其书采摭浩博,如梁简文帝《被幽述志》诗,及《连珠》三首之类,颇为泛滥。”按诗及《连珠》见卷三十上,然应采与否,纯属主观,实无标准。惟其书於梁简文《与广信侯书》,《与慧琰法师二书》、《答湘东王书》,既载於卷十六,复载於卷二十一及卷二十八,是为重出。撰《提要》者不于此纠正,而批评其应采与否,未免轻重倒置。《提要》又引《神僧传》六,称道宣为僧佑後身。按《神僧传》乃明初撰集之书,其《道宣传》全采自《宋高僧传》十四,《宋高僧传》《四库》著录,《提要》何以不引宋传而引明传,可知其随手翻检,未尝一究史源,实为疏陋。
  《提要》又称:“道宣卒於乾封二年,而书末有《游大慈恩寺》诗,乃题高宗之溢,殊不可解。”不知此乃《提要》所据刊本之谬,与道宣无涉,犹《史记》之有《武帝本纪》云尔。原本《广弘明集》唐高宗皆作“今上”,频伽所据丽本尚可为证。且不始於卷末,卷二十二《述三藏圣教序》及《答法师玄奘谢启书》,卷二十五《沙门致拜君亲敕》及〈停沙门拜君诏》,原本皆称“今上”,有何不可解,而致其讥评耶!

  《法苑珠林》百卷  唐释道世撰
  本书《大唐内典录》五著录,《开元录》不载,慧琳、可洪两家《音义》亦无此书。此书之入藏,实自宋始,见绍兴初周敦义《翻译名义集序》。然宋、元、明、清藏皆百卷,独嘉兴藏改为百二十卷,《四库》著录者即嘉兴藏本,《四部丛刊》影印者亦嘉兴藏本。道光间,常熟蒋氏刻本回复为百卷,常州天宁寺刻本、频伽本亦百卷。

  道世略历
  道世《宋高僧传》四有传。字玄恽,避太宗讳,以字行,《内典录》著录是书,称沙门玄恽撰,《宋高僧传》始回复为道世,而著明其称字之由焉。《越缦堂日记》十六册谓:“道世之名,不避太宗之讳,殊不可解。”盖未见《宋高僧传》也。唐时译经不避讳,僧名仍避讳。
  仪凤四年正月,译进《佛顶最胜陀罗尼经》,庙讳、国讳皆隐避,如“世尊”为“圣尊”,“世界”为“生界”,“大势”为“大
  趣”,“救治”为“救除”之类。上读讫,曰:“既是圣言,不须避讳。”见永淳元年五月沙门彦悰序,频伽本成五。此初唐故事也。
  道世早岁出家,贞观未曾预玄奘法师译事,後又召居西明寺,与道宣律师同居止。道宣《大唐内典录》成於麟德元年,《法苑珠林》成於总章元年,相距才四载,故《内典录》五具载道世所著之书,《珠林》卷百亦具载道宣所著之书。《续高僧传》早成,《珠林》引据尤众,即所称《唐高僧传》是也。
  《珠林》卷百《传记篇》述意部言:“吾少习周、孔之文典,晚慕黄、老之玄言,俱是未越苦河,犹沦火宅,可久可大,其为佛教,遂乃希前代之清尘,仰群英之远迹,归斯正道,拔自沈泥。”似道世之出家在暮年,然《宋高僧传》明云:“道世年十二出家。”《珠林》总章元年李俨序亦谓:“道世幼疑聚沙,落饰彩衣之岁。”知《传记篇》云云,盖托词耳。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
  本书为类书体,将佛家故实,分类编排,凡百篇。篇各有部,部又有小部,均以二字为题。总六百四十余目,引经、律、论分隶之。
  每篇前有述意部,述意犹言叙意,以俪体行之。每篇末或部末有感应缘,广引故事为证,证必注出典,与其他类书体例同。除引经论,必以书名在前,曰“依某经某论曰”。引传记则书名或在前或在後,在前者如卷四《日月篇》引《河图》、《礼统》、《帝王世纪》、《三五历纪》等三十余种,卷二十八《神异篇》引《述徵记》、《临海记》、《地镜图》、《述异记》等十余种,卷三十六《华香篇》引《异苑》、《幽冥录》.《许迈别传》、《扶南传》等三十余种,皆书名在前,曰“某书曰”;其在後者,则注曰“出某书”,或“见某书”;数条同出一书者,则云“右若干条同出某书”。间有失载,则传写脱落也。
  凡近代耳闻目击之事,无记载可述者,亦必注明某人所说。如卷五《阿修罗部》引《西国志》,云:“余见玄策具述此事。”玄策者,王玄策也。又引玄奘法师云:“其人具向奘法师述此。”卷十四《观佛部》引麟德二年事,卷四六《思慎篇》引龙朔三年事,皆云:“京城道俗共知,不别引记。”卷十八《敬法篇》引贞观五年事,云:“西明寺主神察目验说之。”又引昙韵禅师事,云:“西明寺道宣律师以贞观十一年曾至彼中,目睹说之。”卷五七《诤讼篇》引永徽五年事,则云:“左近村人同见说之。”卷六五《救厄篇》引武德初年事,则云:“道年幼自见琬师说之。”卷七六《绮语部》引永徽六年事,则云:“因向僧忏,具说此言。”皆表示其说有徵,不为虚构,甚合史法,故清代汉学家特重其书。

  本书之流行舆汉学
  本书在类书中,与《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同时。所引据典籍,除佛经外,约有百四十余种。其中徵引最多者,为王琰《冥祥记》,凡百四十次,干宝《搜神记》百余次,唐临《冥报记》七十次,颜之推《冤魂志》四十次,郎余令《冥报拾遣》三十五次,《续搜神记》及刘义庆《幽明录》、刘敬叔《异苑》、祖冲之《述异记》各十余次。其徵引三五次者,当另撰《法苑珠林》引用书目。
  《四库提要》释家类於《广弘明集》後即著录此书,谓:“佛法初兴,惟明因果,达摩东迈,始启禅宗。因果如汉儒之训诂,悉求依据,其学核实而难诬;禅宗如宋儒之义理,可以臆测,其说凭虚而易骋。此书作於唐初,去古未远,在彼法中犹为引经据典,较後来侈谈心理者固有间”云。
  自《四库》著录以来,此书遂为汉学家所注意,各家藏书志亦渐有其书,然所收者悉为支那本,即嘉兴藏本,与古本卷数不合,常熟蒋氏乃有百卷本之刻,《书目答问》亦以其有关考证而著录之矣。
  刘毓崧《通义堂文集》十二有《书法苑珠林後》,云:“陈隋以上旧籍,唐初存者较多,其无传书者,可以为搜讨之用;其无足本者,可以为校补之资,於艺苑学林,自有裨益,不得因异端当斥,而遂不节取之”云。书之显晦固有时,然苟不与汉学家气味相投,亦焉能登之儒藏也。

  本书板本及两本卷数对照表
  本书通行者有二本:一、百卷本,常熟蒋刻及常州本,频伽本是;一、百二十卷本,嘉兴藏本及《四部丛刊》本是。
  本书《传记篇》及《大唐内典录》著录此书,均百卷,明南北藏亦百卷,独万历十九年嘉兴藏刻本改为百二十卷,此最无理之举。今《嘉兴藏目录》仍作百卷者,目循明藏之旧,而书巳析为百二十卷也。然《四库》著录者即此本,盖当时方册本,舍此别无他本故。
  此本以目录二卷为第一、二卷,以第一卷为第三卷,变乱古法,《提要》犹以《经典释文》比之,不知《经典释文》第一卷乃叙录,非目录。叙录犹总论,当然可作第一卷,今乃目录,岂可谓舆《释文》同例,此《提要》之谬论也。
  道光七年,常熟蒋氏回复为百卷,最为有识。蒋名因培,山东齐河县知县,道光元年以事遣戍,其妾董姝,发愿刻此,冀得佛力护持,并普告闺人,共襄是举。今每卷後题出赀重刻者姓名,皆妇女也,故可称为闺阁本。卷末有琴川申林女子董姝跋,卷首有万善花室女弟子吕琴姜骈体序文。万善花室者,大兴方履签,卷三十二题方履签母冯氏刻,知方氏舆此本有缘也。《越缦堂日记》十八册言吕为方继室,阳湖人。此文见《万善花室文集》六序言:“世所行旧椠本,曾经明人改窜,妄析为百二十卷,全舆新书《艺文志》著录百卷不符,以致简叶违错,章段崩离,字句之间,亦多脱误。清信女士董申林,因披藏本,用勘此书,始知万历之讹,曾非恽上之失,遄发宏心,谋赀众悦,同时名闺淑仪,咸分华鬘襄助,共得百人,费凡干镒,校雠精察,镂造精严。”
  夫与《新唐志》不符,未为大病,因《新唐志》误者多也;若简错章离,则真大病矣,如卷十一《乳糜部》言:“宣律师感应因缘,在第十卷《灌带部》述之。”今第十卷已改为第十六卷,幸犹有《灌带部》目可寻。卷三十五《法服篇》言:“西明寺道宣律师感应因缘,具在第十卷。”卷次既乱,所谓第十卷者,从何检之?无怪女史吕琴姜斥之为妄也。
  然今蒋氏本仍时有脱误,未满人意,恐所据藏本已如此。卷一百後题奎文阁典籍,元和顾千里妻韩道映刻,顾君为校勘学名家,疑此本曾经顾君策画。惟此书卷帙巨,徵引繁,自唐以来,校读者即少,且非儒、释兼治,未易问津,其不
  足为善本宜也。
  蒋刻之後,常州天宁寺本及频伽本,皆百卷。最可惜者,《四部丛刊》影印此书时,未能上溯摺子本,仍以嘉兴藏本为佳本而采用之也。今当以一九三六年上海影印碛砂藏本为最古,两本卷数对照表从略。

  《一切经音义》二十五卷  唐释玄应撰
  《新译华严经音义》二卷  唐释慧苑撰
  二书自《开元录略出》以来,即二部同帙,宋、元、明北藏,亦二部同函,今故合论之。惟清藏及频伽藏二书独阙。

  玄应略历
  玄应,清人多写作元应,与道宣、道世同时,而先卒。刘毓崧《书法苑珠林後》谓:“唐代僧徒,能读儒书者,为元应、道世二人,而元应年辈稍後。”以卷一百《传记篇》道世之书列前,元应之书列後为证。然《大唐内典录》五著录玄应《众经音义》则在道世书前,称:“应博学字书,统通《林》,《苑》,周涉古今,括究儒、释。昔高齐沙门释道慧为一切经音,不显名目,但明字类,及至临机,搜访多惑,应愤斯事,遂作此音。徵覈本据,务存实录,即万代之师宗,亦当朝之难偶也。恨叙缀才了,未及覆疏,遂从物故。”
  《内典录》撰於麟德元年,则应卒在麟德以前矣。《续高僧传》撰於贞观十九年,以玄应附卷三十《智果传》,云:“京师沙门玄应,亦以字学之富,皂白所推,通造经音,甚有科据。”而未言其卒,本书序言“法师以贞观末历,敕召参传”,则应当卒在贞观以後。
  《开元录》八著录此书,改名《一切经音义》,其略传悉据《内典录》及本书序。清人叙述玄应者,乃不据《内典录》及本书序,而多据《开元录》。《内典录》其所未见,本书序则未得撰者之名也。
  唐《艺文志》载僧彦琮《大唐京寺录传》,玄应《大唐众经音义》,玄恽《法苑珠林》,玄范《注金刚般若经》等,四人所撰,凡十二部。其书名、人名次第,与《大唐内典录》所载,悉数相符,可为《唐志》此四节采自《内典录》之证。然乾隆间庄炘刻本书序,开口即云:“释元应《一切经音义》,唐《艺文志》改名《众经音义》”,岂非倒果为因。玄应惩高齐释道慧一切经音之失,乃作此音,仅得其半,四百四十余部,未可称一切。《内典录》称为《众经音义》,甚有分寸,《开元录》复以《—切经音义》名之,似未会宣公之意也。
  本书序署名终南太一山释氏,此即道宣也。今丽本《释迦氏谱》,《释迦方志》,犹署是名,然清儒知者极鲜。《学海堂初集》七黄子高《一切经音义跋》言:“方氏《通雅》卷首小学大略,称焦弱侯引释广宣《诸经音义序》,语与今本合,广宣当即太一山释氏之名,疑焦氏当日亦尝见之。”不知明季士夫,类喜谈佛,曾见《一切经音义》,自不足奇,特不解何以误道宣为广宣耳。《郑堂读书记》亦误作广宣。《全唐文》九百九本有道宣文,而《众经音义序》特附於九二二僧人之末,题曰“终南山僧”,此清儒之陋也。
  刘申叔生近代,然《左盒集》四《书华严经音义後》,亦只据《全唐文》终南山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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