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与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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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与反抗-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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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金圣叹与《水浒》,鲁迅是既有肯定,也有批判的。他肯定金圣叹对《水浒》的修改,“字句亦小有佳处”,也认为后面的二十几回“结末不振”,“确如金圣叹所说”。鲁迅反对金圣叹,是他“梦想有一个‘嵇叔夜’来杀尽宋江们,也就昏庸得司以”。

  为什么说金圣叹昏庸呢?鲁迅在这篇杂文中很明确地指出,是由于他“究竟近于官绅”,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痛恨‘流寇’”。因为在老百姓看来,“宋江据有山寨,虽打家劫舍,而劫富济贫”,他们不会同意金圣叹那样处理,让宋江们“在童贯高俅的爪牙之前,一个个俯首受擒”。这里丝毫也没有涉及接受招安这方面的问题,而且对宋江分明持同情态度。鲁迅曾经批判过《荡寇志》,认为它把事情说成是“山寇宋江等,一个个皆为官兵所杀。他的文章,是漂亮的,描写也不坏,但思想实在未免煞风景”。金圣叹的昏庸,同《荡寇志》的煞风景,性质是一样的。

  梁效却带头把鲁迅这篇文章说成另外一个意思。在那篇《鲁迅评评得好》中,他们硬说:

  金圣叹从反动立场出发,把《水浒》砍掉了二十多回。鲁迅对此非常不满,就是因为砍掉了这一部分,便失去“原作的诚实之处”,掩盖了宋江搞投降主义的丑恶面目。

  鲁迅在《谈金圣叹》中讲到金圣叹的批注小说传奇的毛病,曾经讲过:“经他一批,原作的诚实之处,往往化为笑谈。”是批注小说传奇,不仅仅指《水浒》,同砍掉后二十几回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对于腰斩《水浒》,鲁迅曾经讲过,“这大概也就是受了当时社会环境底影响。胡适之先生说:‘圣叹先生生于流贼遍天下的时代,眼见张献忠、李自成一般强盗流毒全国,故他觉强盗是不应该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这话很是。就是圣叹以为用强盗来平外寇,是靠不住的,所以他不愿听宋江立功的谣言”。可见他的着眼点仍然是金圣叹反对招安,而不是什么“掩盖了宋江搞投降主义的丑恶面目”。

  对于鲁迅原意的歪曲,罗思鼎那篇《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走得更远。那是一篇借题发挥,为他们的主子服务的热昏的胡话。为了把他们的主子说成是鲁迅,他们捏造了一个三十年代的“不大不小的《水浒》热”,把这股“《水浒》热”说成是同反革命的军事“围剿”并行的文化“围剿”——用《水浒》来参加对革命和革命者鲁迅的“围剿”,而鲁迅之所以在这一“围剿”中成了中国文化革命的伟人,就是因为他写出了《流氓的变迁》,“在同竞相吹捧《水浒》的反动文人的斗争中百炼成钢”。1929年鲁迅写的文章,竟然是为了同三十年代的“《水浒》热”作斗争而发的,据说又还确实“顶住了这股反动潮流”,岂不滑天下之大稽!他们在从《国际歌》到样板戏这个“空白”中竟然还留下一个鲁迅,原因之一是他们还要“吃鲁迅”,把鲁迅歪曲成他们所需要的样子,用来作棍子打人。

  把鲁迅拉进“评《水浒》运动”,是长期利用鲁迅的众多例子之一。与其说这是鲁迅的悲哀,毋宁说正是他的伟大之处。事实证明,他不可能被权力者所收编;他是独立的,自治的,拒绝融化的。他的思想是批判的思想,他的作品,无论如何割裂它、扭曲它,把它塞进意识形态的各种容器,都是不合适的。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把自己同权力和权力者分开了。

  一九八一

  “思想解放运动”已为新的秩序所代替。7月,我调至广州时,正值“反自由化”,文艺界展开对白桦电影《苦恋》及戴厚英小说《人啊,人》的批判。我写了两篇为《人啊,人》辩护的文章,先后在广州和北京报刊发表。

  继续写诗。《墙》,是题作《献给巴黎公社》的组诗之一,表达了对于历史场景急遽切换的一种怀悼之情。后编入诗集《骆驼和星》。

  墙

  广场上

  旺多姆圆柱坍毁了

  而墙兀立着。多管炮的吼声

  嘶喊和威严的呻吟

  还有三月潮汛般的欢呼

  都在两只低垂的手臂后边沉没

  ——公社母亲成了悠久的象征

  穿过墓道的风不是呼吸

  目光已经凝固。只有常春藤

  苔藓和憔悴的花圈装饰

  上百个灰白的头颅。一群群

  倾斜的雨雪如高加索的鹰

  一样剥啄着前额,而他们

  依然以石头的坚忍

  平视原来的方向。那儿,黑夜和星

  像记忆一样清晰,尽管季节

  不许石竹花重新绽放鲜血

  远方的地平线上,黎明

  仍以报答般的深情

  响起

  碾过墙根的太阳的回声……

  一九八二

  《花城》杂志因发表遇罗锦的小说《春天的童话》,引起轩然大波。编辑部奉命组织政治学习,并就小说展开内部讨论和批判。学习会连续多日,气氛沉闷,会上作诗一首,题作《黄昏》。后编入诗集《梦想或忧伤》。

  黄昏

  多么美丽 五月的黄昏

  蓝幽幽的暮霭像朝雾一样上升

  檐角给霞光涂出蔷薇的颜色

  将落的太阳分外硕大而浑圆

  归去的猎人背走了枪和恐怖

  安详的梦悄悄滑落兀鹰的眼睛

  翩翩起舞的是盲目的蝙蝠

  空中没有云雀,那欢乐的精灵

  深谷里的群狼来不及生亮篝火

  只有溪水在偷偷传递着风声

  天真的小鹿像早起一样梳理着丱角

  斑马在思忖怎样改制古旧的衬衫

  蘑菇和刺桐谈着莫名其妙的恋爱

  青草絮说着失去露珠的轻松

  纺织娘过早地纺织月光的童话

  火星老是炫耀些往古的光荣

  夜的序幕 白昼的尾声

  连多余的骚动也变得这么宁静

  五月的黄昏美丽而神秘

  只是时间已经不再年轻

  一九八三

  是年,开始编辑《青年诗坛》杂志。

  我负责编选作品部分,诗人骆一禾处女作即在《诗坛》发表,多年后,信中仍不忘提及所谓的“《青年诗坛》时代”。

  从第三期开始,编辑部有意识借讨论某诗人作品讨论诗创作问题,组织正反双方稿件。我主动扮演反角,以公开信形式表示了自己的意见,对当时遭受批判的“朦胧诗”及“三个崛起”的观点持肯定态度。文章发表后,即遭到广东一批老诗人的有组织的批判。此时,“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接踵而至,“现代派”被加以“污染”的恶名。当地报刊共有5篇点名批判我的文章,一时挟运动之威,可谓攻势猛烈。文章编入本书时,略作删节。

  之后,仍继续作诗,有《贝多芬》、《沉船》、《海之梦》等,编入《梦想或忧伤》。

  关于现代诗的通信

  首先,谈谈“诗与生活”。

  我是以为到处有生活的。其实,诗人自产生之日起,就已在“生活”之中,世界上不存在没有生活的诗人。问题是何种生活。但无论生活或宽或狭,题材亦大亦小,都不能最后决定艺术作品的价值,哪怕是思想价值。旧的事物可以唤起新的情思,身边琐事亦可关乎重大主题,这些都属常识了。至于说到诗,它的本质在抒情,而想象正是抒情和引起共鸣的媒介。生活中的事物在诗人的想象中必然突破物质法则的局限而变形。雪莱说:“诗使它所触及的一切都变形”;波德莱尔确认,“没有变形的东西不能知觉到的”。英国文艺理论家罗斯金就把“见识真确”而把樱草花当作樱草花的人称作“完全不是诗人”,反把“见识错误”而把樱草花视作“一颗星,一个太阳,一个仙人的护身符,或是一个被遗弃的少女”的人称为诗人,也就是这个道理。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样式,诗是并不重视生活客体的真实性的,而只强调诗人对于生活的真切感受。是感受之真,而不是外形之真。哪怕他写的是生活的假象,让读者信以为真,也不是诗人的过错。意大利启蒙美学家缪越陀里就是强调诗人要把想象中所产生的“错觉”描绘出来。不妨说,诗是一连串“错觉”的结合。所谓“错”,就错在变形,事物形态的失真。艺术家的“本职”在于传递美的信息,传递美感。至于诗人是否在诗中反映了生活的本质,社会效果如何,那是另外的问题,涉及哲学、伦理学和社会学的范畴,而超出美学范畴了。任何生活经验都只有转化为审美经验以后才可能进行艺术创造。艺术的教育、认识诸作用,也是只有通过审美作用才能付诸实现的。真善皆寓于美。倘有什么试图向读者灌输的思想都只是些外加的东西,那是大字报,却不是艺术。幸好至今这些也算不得什么奇谈怪论了。

  强调诗即生活的反映,这种认识,在美学上源于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生活和美学》。我国理论界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就从苏联导入了一个系统化了的错误理论,即把认识论的反映论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文艺观。以此指导艺术实践,就必然忽视乃至摒弃对于艺术的审美要求。在生活与美的辩证关系上,马克思特别指出唯心主义者在发展主体的能动方面的功绩。他这样批评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情,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倘按皮杰亚的发生认识论的观点,则相去更远了。他认为根本不可能把心灵和物质绝对分开,实体本身包括着主观因素和主体的影响,至少部分是思维或行为的外在化或具体化;而一切知识都是中间的工具而不是对外界的直接描摹。可以说,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上,把有无“生活”当作文艺批评的标准是有害无益的,至于把这当成棍子到处挥舞,则更是面目可憎了。

  话说回来,尽可能扩大生活的接触面不是没有必要的。所谓“功夫在诗外”,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人也早已注意及此。但必须看到,诗人扩大生活面的必要性乃在于陶冶思想和情感,熔铸气质,培养灵感,丰富意象,而不在于忠实地再现“生活”的蓝本。回到你的诗里来,则我以为,那些赞扬“有‘生活’”者多指你的诗描绘了生活客体中的具体场景、人物和情节。不错,你的不少诗作的描绘是真实的,具体的。但由于如实摹写的局限性,因此往往失却诗歌艺术应有的抽象与空灵,失却事物间的更为广泛的联系。这样,“生活”的面反倒窄了。相反,我也并不如某些论者那样以为你的诗就没有“生活”,倒是觉得你对于整个历史性转折的深层变化缺乏一种强烈的感受,至少这一感受没有很好地在诗中表现出来,从而缺乏了一种“历史感”。这种“历史感”所体现的美的状态——“崇高”,从政治功利的角度看,自当优于“优美”;但如单从美学角度看,却没有高下之分。“崇高”也不能成为唯一的尺子,并不可以以此衡定一切诗歌的。

  其次,想就诗人的个人气质对于诗歌艺术的影响,谈谈我的看法。

  我国古典文论是很重视“人品心术”的;而西方文论,特别是现代文论,也非常强调艺术家的独创性,其中就包含了个人的气质特点。罗丹说:“美,就是性格的表现。”爱伦堡在《人·岁月·生活》中说:“诗人的天才——这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力量,这还是感情的一种特殊的深度和强度,他能使‘自我表现’成为对同时代人的表现,有时还会对曾孙之辈的表现。”苏联诗人维诺库罗夫指出,诗歌的主要任务是“反映诗人的内心活动”,“抒情个性”就是一切。我国至今对作家作品的评价,很少触及个人气质,把握灵魂。我想,这正是文艺批评的一个缺陷。而艺术家的个人气质对艺术创作的重要作用,必将越来越充分地为发展中的心理学所证明。马克思提出要“哄”诗人。诗人所以要“哄”者,就是必须摆脱外力加于诗人的束缚而自我还原,完整体现其“抒情个性”。关于“自我表现”,如果撇开它自欧洲19世纪浪漫派中产生的原意,而引申为艺术家个人气质特点的表现,倒不失为一个很可以说明艺术规律的现成概念。其实,艺术家的个人气质并不是偶然性的产物,而是历史的、社会的、阶级的因素乃至遗传基因的积淀,是生理的和环境的“平衡”。“自我表现”没有什么可怕。在这里,我倒想向你进一句危言:让你表现自己吧!

  最后,从艺术形式和技巧方面谈谈对你的诗的印象。我总觉得你以前的诗多取再现的方式,用半格律体,追求意境,讲究声韵,与近年兴起的一批青年诗人的自由体诗相比,传统的因素多了些。自然,我不以为传统的东西必得抛弃,只是觉得既是艺术就必得有所创造,人们的美感是一直在追逐新奇的。而陈陈相因,当一种诗风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气、一种模式时,就明显暴露了它的局限性。

  从前读过你评“朦胧诗”的文章,以为“沉滓泛起”,我不敢苟同。自然,“朦胧诗”这一概念含混,倘以此为近几年如北岛、江河、舒婷等青年诗人的诗作的代名词,则我以为这正是对凝滞已久的某种模式的反拨,是文学发展的必然。当然,新诗的发展并未到此终止,他们的诗也不能成为新的模式。模式与艺术是不相容的……

  一九八四

  开始写作长篇传记《人间鲁迅》。

  浏览报刊时,读到邵燕祥先生呼吁现代史诗的通信,即写信给作者,表示不同意见。蒙作者不弃,编入《旧信重温》一书(武汉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遂得以保留一点旧日思想的痕爪。

  关于史诗

  燕祥同志:

  今将这个几经砍削的小册子(1)寄奉,请批评。

  在《文学评论》上看到您有关“史诗”问题的通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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