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似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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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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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觉得有些恶心——老师的口气就像在菜场里询问蔬菜几毛钱一斤。
“十八岁。”
终于,他的眼睛从丝巾上转开,老实害羞地回答。
“你还真是个帅小伙子!”
这回轮到慕容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只差抬起少年的下巴看个仔细。
秋收低头从她身边逃走,转眼他已变成了猎物,美丽的女老师变成了老虎。
接下来的几天,慕容老师经常出入小超市,每次都是晚自习后,这样不会让学生们看到——她却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正在学校大门边偷偷观察。
隔着月光下的南明路,小麦看到超市灯光下,慕容老师凑近少年说话。每次她都只买几样小东西,却要停留半个多钟头,还市场有意无意地把发丝掠到少年脸上。老师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魅力,举手投足间的风韵绝非小麦和钱灵这些小姑娘所能比拟——别说是秋收这样的乡下少年,就连本地的年轻小伙子,也禁不起这样诱惑。
田小麦为她感到耻辱。
老师不该这样,秋收也不该这样——她居然还感到一丝嫉妒,既为了老师也为了少年。
八点,小超市早早关门。慕容老师却还赖在店里不走,似乎与秋收越聊越起劲。少年的表情很是害羞,恐怕自从妈妈在这里被杀害后,他就再也没有跟成熟异性接触的忌讳。他坐在收银台上,手里端着一把吉他,低头调着琴弦。慕容老师期待地坐在一边,手托下巴姿态妖娆。
躲在马路对面的小麦,视线穿过黑夜的玻璃,落在秋收青涩紧张的脸上。十八岁少年穿着廉价的衣衫,细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弹出一首节奏简单的曲子,唱出了一首歌。
完全听不清歌词,但很快听出了旋律——《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听过这首赵传的歌,还记得开头几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没错,他就是这样唱的,尽管吉他弹得并不怎么样。但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荒郊野外的月光下,孤独的小超市门已关上,少年声情并茂地抱着吉他,用尽权利弹响一根根琴弦,随同忽快忽慢的节奏摆动身体。
慕容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看少年的目光已变为迷恋,仿佛这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台,已化作万人瞩目的舞台,正呼唤那抱着吉他的少年。
弹到最后的副歌部分,秋收的声音越唱越响,远远盖过了吉他声,小麦依稀听到几句:“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时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最后一个音符弹罢,秋收放下吉他,微微喘气。慕容老师掏出手绢,替他擦去额头的汗,却令少年百般尴尬,低下头不敢看她。不知他们又说了什么,老师走出小超市,回头给少年鼓掌:“秋收加油!”
慕容老师消失在夜色中,小超市终于熄灭灯光,再也看不清那会弹吉他的少年。
月光,照耀荒野中的小麦
第二十二章
2010年12月10日。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
镜子里二十八岁的女子,总算化上了一些彩妆,每次眨眼都会放射电光,她在恒隆广场精心挑选了三份礼物,分别给男朋友和他的父母。
不过,无论衣服如何搭配,脖子上总感觉缺了什么。小麦看着镜子里的美人,摸着微微跳动的颈动脉,仿佛轻轻一捏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她像患了强迫症似的,从抽屉里拿出那条丝巾,迷人的神秘的透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幸好杀死钱灵的不是这一条。
把丝巾缠在脖子上,打了个别致的花样,镜子里的田小麦终于完美了。
她请了一天假,出门坐上出租车。开车的照例是邻居老丁,两天前就预约好了——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千万别因为打不到车而迟到。
走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了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从小都没机会养宠物的她,开心的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和它们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她与男朋友牵着手,走进富丽堂皇的客厅——不知有多少年轻女孩想嫁进这样的家庭,小麦心底不禁有了紧迫感。
男朋友的父母早就虚席以待,盛先生新吹的头发不输少年,盛太太身上的法国香水格外浓郁。遥想这对夫妇年轻时,必是众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茶几上放着新鲜的进口水果,盛太太为小麦泡上正宗的大红袍——有人专程从武夷山进贡来的,全因盛赞的外公离休前在京城身居高位。
小麦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她最近几年,第一次在网下买的贵重物品。三份礼物分别送到盛赞和他父母手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送礼物并不在于价格多贵,而在于买得恰到好处。
盛太太高兴地把小麦拉倒身边,递给她一条白金手链。小麦估不出手链值多少钱,摇着头不敢收下来。还是盛赞硬把手链塞给她,严肃地说:“你要是不收下来的话,我妈妈就要生气了哦。”
小麦忐忑不安地戴上手链——全身行头合在一起,恐怕都不及手上这根细细的链条。
盛先生诚恳地说:“小麦,以前的事情,我向你道歉!这是我的错误,不该干涉你和盛赞间的感情。自从你们分手以后,我发现盛赞一直闷闷不乐,每次在家里都吃得很少,几乎不再与我们说话,我就知道错了。”
“伯父,请别这么说!”
她一下子被感动了,转头看着盛赞帅气的脸,想起他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既欣慰又难过。
“那天有幸看到了你,我想是命运给我们家的安排,也是给你们两个人的安排——你真的出乎我和我太太的意料,我们非常喜欢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你的谈吐和教养,但最重要的是你的真诚。”
“其实,伯父伯母,我还有许多你们不知道的缺点。”
这回轮到盛太太说话了:“小麦啊,我看人一向极准,无论是谁,只要和我接触几分钟,无论伪装得多深,我都能看出这个人的品行。请相信我那么多年的眼光——否则,我也不会嫁给盛赞的爸爸了。”
盛太太说罢看了老公一眼,算是当着未来儿媳的面秀恩爱?小麦忍住心头激动,确信自己深得男友父母喜欢。不过,她看得出盛赞很畏惧父亲,这大概是他唯一的缺点。
第一次品完正宗的大红袍,接着是盛太太亲自下厨的家宴。盛赞家有个专门的餐厅,够放两张圆台面。她陪着男友父母为他庆祝身日。也知道他在吹灭蜡烛前,为他们俩的将来许下了什么愿望。席间其乐融融,小麦说起工作上的趣事,几次让盛太太会心一笑。盛先生也说起自己的过去,普通人家出身,“文革”年代当知青插队落户,夫妻俩在艰难环境中相遇。那时,盛赞的外公还未恢复名誉和地位,全靠这对小夫妻自己打拼。
家宴之后,盛赞牵着小麦的手上楼。男朋友有一套独立的书房和卧室,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书桌上有一张年轻人的黑白照片,却不是盛赞自己。
“他是谁?”
“是我爸爸过去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知青呢。”
“简直就像电影明星啊。”
“不过,我长得像妈妈。”他从背后抱住小麦,深情款款,“今天开心吗?”
“我还是感觉奇怪,为什么他们以前不准我们交往呢?”
这句话让盛赞有些泄气:“干吗要刨根问底?还没有原谅我?”
“请把原因告诉我。”
“好吧,我们家一直都不喜欢警察,倒不是觉得地位配不上,而是觉得警察总是与罪犯和死亡打交道,所以警察的孩子受到这方面的影响,心理上会不同于普通的孩子。”
“荒谬!”
可是,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就因为是警察的女儿,小麦的人生才会与其他孩子如此不同。她过早地失去了妈妈,失去了家庭的欢乐,对父亲充满怨恨,也失去了某些青春的记忆。
盛赞有些胆怯地说:“从前,我的父母没见过你,上次偶然在恒隆广场相遇,他们都觉得你与想象中很不一样。”
“想象中什么样?”
“就是警察家孩子的印象嘛。”
“假小子?”小麦对他的消极态度有些不快,“可你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你没向他们详细介绍过我?”
“我不敢。”他愧疚地退到窗边,“对不起。”
这句话更让她心里不舒服:“你从来不敢对你福清说个‘不’字?”
“小麦,你干吗这么说我?”
盛赞说着亲吻了她一下,这扫去了小麦的郁闷,让她想起另外一件事。
“你不是我们南明高中的校友吗?”
“是啊,我的小学妹。”
“切,你只比我高一届嘛。”她恢复了严肃,“你还记得,我们学校对面那个小超市吗?”
“当然记得,我们学校在荒凉的郊外,只有在小超市才能买到东西,我经常偷偷地去那里买游戏卡带,还有盗版的金庸小说——干吗问这个?”
“没……没什么……”她看着窗外摇曳的树枝,微笑着说,“我该回家了。”
“那么急?再留一会嘛。”
“还是早点走吧,我想给你爸爸妈妈留下更好的印象。”
小麦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公公婆婆喜欢怎样的儿媳。
男友一家人把她送到门口,派专车司机送她回家。
坐在宽敞的奥迪A8的后座,小麦看着高架边上掠过不夜的摩天楼——再也不是儿时记忆的城市了。
她的心回到了十年前,那个即将逝去的春天。
2000年的记忆,第三章
2000年,暮春时节。
雨后,也是放学后,她再次看到莫蓉老师的紫色丝巾,如同万紫千红里的一点紫,让几位妙龄少女黯然失色。
“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去一个地方?”
慕容老师穿着一袭黑衣,扬起脖子上的丝巾,一脸神秘。
“愿意啊,老师。”
眉儿兴奋地回答,还有眼睛妹和大眼妹,钱灵和小麦则默默地跟在后面。
五个女生都是性感女老师的崇拜者,自打放学就被召集起来,高调地走出校门。
小麦往马路对面瞄了一眼,却没看到那沉默的少年。踩着雨后潮湿的路面,小心绕过荒野中的坑坑洼洼。再也看不到姹紫嫣红,只剩路边扭曲的小树,春日疯长的野草。
“我们要去哪里啊?”
眼睛妹胆怯地说了一句。回头再看学校已越来越小,如田野间的一座古庙。
“害怕了吗?”
慕容老师轻蔑地问,继续沿一条小径走去。这个三十岁的美丽女人,带着五个忐忑不安的少女,走入一团荒烟漫草之地,不时有叫声凄厉的乌鸦掠过头顶,脚下响起蛙声一片。
忽然,小路尽头出现一道大门,两边是残破的围墙,后头矗立几栋废弃的建筑,最醒目的是高耸的烟囱。
这原本是一家工厂,两年前厂长贪污潜逃,破产的工厂连同附近的荒地,全被香港老板买下,但至今仍没有动静,像坟墓一样被世界遗忘——几年后人们才明白这叫“囤地”。
紫色丝巾飘过断垣颓壁,女孩们前来凭吊这片废墟。厂区里但凡能卖钱的都拆完了,只剩下裸露钢筋的墙壁,摇摇欲坠的仓库,断裂的房梁和主子。小麦默默环视四周,看到一扇黑洞洞的窗户,是否还有一双眼睛,堵在窗后惊恐地看着她们?仿佛这群不速之客的闯入,干扰了坟墓里的幽灵。
有一座还算完好的厂房前,慕容老师摸着斑驳的墙壁,柔声说:“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到这里吗?因为,今天是我的初恋纪念日。”
老师的初恋?那该是多少年前的事?
“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她摆弄着脖子上的丝巾,竟像个娇羞少女,“其实,我也是南明高级中学毕业的。”
“啊,老师是我们的学姐?”钱灵忍不住说了一句。
莫容老师笑了笑:“没错!那是十二年前了,我还是高三学生,当年可是出了名的校花,不知有多少男生追求过我。不过,所有人都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学校外面的人。”
“学校外面?”
“对,就是这里!学校外面,我喜欢上了这里的一个工人。”
眉儿又多嘴了一句:“不会吧,工人?”
“嗯,一个很帅很酷的小伙子,其实只比我大两岁。我和他经常在路上相遇,时间一长就认识了——他留着乱乱的长头发,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还会弹吉他唱摇滚,很想八十年代的崔健。”
“崔健是谁?”眼睛妹弱弱地问了一句。
慕容老是轻叹到:“哎,真是个平庸的时代,连崔健都被遗忘了!总之,我喜欢他。他经常骑着自行车,在学校门口等我,再被学校的教导主任赶走。后来他就躲得离学校远一点,等我放学出来找他,让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回想起来,那感觉真好,坐在摇摇晃晃的自行车后头,轻轻抱着自己喜欢的男孩的腰,把脸贴在他流汗的后背上,闭起眼睛听风从耳边吹过,让夕阳洒在两个人身上,真想……真想永远让他这么骑下去……”
就像她在课堂上念杜拉斯的小说,最后几句,她说得缓慢温柔,带着一丝悲伤。
美丽的老是微笑着说:“就在这片墙壁背后,就是这个大车间,是我的初恋男孩上班的地方。他常常带我来这里玩,有时他值夜班——你们别学坏哦,我们顶多也就是拉拉手,每晚八点之前,他会准时把我送回学校。他说这家工厂在许多年前,是一片很大的公墓,据说阮玲玉就埋葬在这里。”
“啊?阮玲玉的墓?”
“听说每逢雨夜,她就会出现在附近的荒野。”
看着女孩们恐惧的神色,慕容老师不禁大笑:“我倒是希望真能见到她!后来,我高中毕业考进师范大学,就与初恋情人分手了。并不是我要想离开他,而是我的父母强烈的反对,他们每天给我洗脑——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我考上了大学,前程似锦,应该找个优秀的男人,最好是领导干部的儿子,而不是无权无势的工人。”
突然,她大声地对着天空喊道:“我好后悔!我好后悔听了父母的话!我好后悔当初离开了他!隔了那么多年,我发觉我还在心里想着他,想着他那双长头发底下的眼睛,想着坐在自行车上抱紧他的后背,想着听他弹吉他度过的每个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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