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宫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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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宫杀手-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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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界口”行程记录器中,接着打开了计价器。

      计程车沿基立街西行,到达凡内斯大街的拐角处,在那儿又向右转,顺着机动车道开到加州路,继而左转,十一个街区之后,史坦恩一个转弯,来到迪维沙德罗街,再向左转,车驶上华盛顿街,继续向西开去。在他们身后,夜的帷幕徐徐落下。

      华盛顿街上灯火通明,雾气弥漫。街两边排列着富丽堂皇的别墅,各家门前都有长长的阶梯和大片的金色或银色的铁丝网。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枫叶街与华盛顿街交界口时,计程车减速停下。这时,车后座上的那个乘客可以隐约望见他停在陡峭山崖下的车。他打算在计程车里把事情搞定后就奔下山去,然后开车消失在夜色中。

      突然,在车灯射出的光线中一个人影闪现出来,那是一个路人牵着一条狗。身材粗壮的男人倾身向前,对司机说:“再开过去一个街区。”

      一丝微风吹过,从附近某个房子里传出了风编钟的乐声。到了华盛顿与彻立街的叉路口时,史坦恩将车停在两棵树之间,直对着华盛顿街3898号楼。

      突然,身材粗壮的陌生人把一支枪的枪口紧紧贴在史坦恩右耳前方的脸颊上,左臂绕过史坦恩的颈部,勒住了他的喉咙。史坦恩竭尽全力想要抬起左手去接近右肩,但却是徒然。袭击者稳稳地扣动扳机,开了火。

      几乎没有任何声响。在皮肤和枪口接触点出现了一片图章般的印迹,冲击波扩散到身体组织内。未燃烧的火药颗粒从枪尾喷散出来,撒落在袭击者的手套上。子弹在头骨上穿出了一个圆锥形的孔洞,接着,以每秒一千多英尺的速度扭转盘旋着在体内前行,熔化的金属颗粒四散开来,史坦恩的头颅已支离破碎。那颗有铜覆膜的铅弹碎裂成四块,水平向左穿行,到达左颧弓的中央,最终驻留在左侧颞肌里。

      就在那一瞬,枪管和滑套在后坐力的作用下一起向后运动。枪管停下来后,滑套继续回退,接着扳开击锤,撞击机匣,于是弹壳被捕获继而抛出枪外,落在了计程车的地板上。滑套又向前弹去,同时从双排弹匣中取出下一颗子弹,将它顶入膛室,然后与枪管再度闭锁。此时,枪又处于待发状态。

      凶手猛地撞开后门,又从右侧前门进到车里。他抓住史坦恩的头,置于自己双腿之上,同时掏出了史坦恩的钱包,并从他的衬衫上扯下了一块布。

      晚上9点55分,在街对面那幢楼二层的一个房间里,一个14岁的女孩向窗外张望着,此时,房间里正进行着一个派对。她倚着窗户,双手遮在额前以挡住光线,凝视着窗外雾气氤氲的街道。忽然,她把她16岁的哥哥和一个弟弟叫到了窗前。他们当时距离那辆计程车大概50英尺远,视线之内没有任何障碍物。

      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人把计程车司机的头抱在腿上,似乎在与对方撕扯着,或者在对方身上寻找着某个东西。接着,他从司机身体上方朝驾驶座位一侧探过身去,好像在擦拭着车体内部。

      那个男人似乎对司机做了些什么,但那几个挤在窗前观望的孩子却辨识不出。计程车前排的乘客座车门敞开着,最后,那个粗壮的男人从车里走了出来。

      他手中攥着一块破布或者毛巾之类的东西,绕着车身走了几步,然后开始擦拭驾驶座车门,门把手,车外的后视镜以及左侧的乘客座车门。他打开了驾驶座车门,探身进去,又在仪表板的周围擦拭了一遍。为了站稳些,他将右手撑在前后车窗之间的窗棱上,左手仍旧握着那块布。在那之后,他关上车门,离开了那辆车。

      当他紧挨着一个邮筒拐过街角后,他的身影在孩子们的视线中消失了。他沿彻立街向北面的普西迪地区走去,却没有奔跑。

      当这一切发生时,孩子们已经联系到了警讯中心。9点58分,接线员接到了他们的报案电话,他能听得出,报案人心情十分焦虑。他边在卡片上填写报案人所在的地址边问道:“犯罪正在进行么?”

      “是的。”

      他得到了凶犯的外观描述,但却犯了一个难以置信的严重错误:袭击者竟然被记成了一个成年黑人男子。一个黑人。

      “他大概是朝哪个方向去的?有武器么?”

      接线员粗略记下了报案人的回答。记录卡片随即转交到了调度员那里,他俯身查看有照明装置的面板,上面是一张复杂的旧金山街区图。随后,他向所有的警务小组、警车和巡逻车发出了全境通告。

      “这是紧急通告。”他补充说。

      彻立街和华盛顿街附近的一个警务巡逻队驱车开往现场,在10点钟时到达杰克逊街与彻立街交界口,这时他们看到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人正在雾霭中向普西迪方向“步履沉重地前行”。

      当时,由巡警唐纳德·福柯和埃里克·泽尔姆斯组成的无线电通讯组正在寻找那个“黑人”。他们喊来了这个路过的陌生人,问他在前一分钟左右的时间里是否发现了什么异常情况。那个身材粗壮的男人大声说,他看见一个人边挥舞着枪边沿华盛顿街向东边跑去了。听到这里,巡逻车便开足了马力,朝那个方向驶去。

      倘若这个无线电通讯组及时拦住陌生人的去路,他们就可能会发现他身上曾与史坦恩头部接触的地方已经被鲜血浸染。血迹隐藏在他深色的外衣下,街边浓重的树影更使这一切模糊难辨。那些巡警受了错误信息的误导,根本不会对一个白人男子有任何怀疑。假使巡警们为了问几个问题而把陌生人叫到他们的车旁,那么两人很可能会当场毙命,毕竟他们不会料到有一支枪正握在凶手的右手中。虽然那位高级巡警当时清楚地看到了陌生人的左脸,但直到许久之后两个警察才意识到,与他们说话的正是杀死史坦恩的凶手。他们也曾低声细语,考虑着要不要把这个陌生人抓起来。就是从那时起,这个身材粗壮的男人开始几乎病态地与旧金山警方纠缠不休。

      粗壮的男人停下脚步,在夜晚的冷风中伫立了一阵。他没有快步返回停车地,而是径直朝普西迪方向走去,冲进朱利尤斯·卡恩运动场里。他倚着一片石墙蹲伏下去,稍息片刻后,便继续向南走,回到他的车里。

      10点55分时,警官阿曼德·派利塞蒂和弗兰克·佩达在接到警报后到达现场,同时到达的还有凶杀案调查员瓦尔特·克拉克。接到警报时,克拉克正在回家的路上,他的家就在附近。这两辆车都在计程车后面停了下来。他们从车里冲出来,发现保罗·史坦恩头部中弹,上身卧倒在乘客座位上,头抵着计程车底板。

      当克拉克打开车门时,司机的左手垂落到车外,手掌向上,几乎触地。袭击者似乎对他的手表并不感兴趣,警探看了一眼死者腕上的黑色表带。是一块天美时手表。凶手也留下了史坦恩的戒指。

      计价器还开着,计程车的钥匙却没了踪影。

      警官们叫来了救护车,并发送了一条更正过的信息:凶手应是一名成年白人男子。这是从那几个少年口中得知的。不一会儿,其他警务小组都在案发现场汇合了。

      82号救护车在10点10分抵达事发地,医务人员宣布史坦恩当场死亡。克拉克叫来了所有可调用的警犬队,还有一辆配有聚光灯的火警车,以照亮整个现场。接着,他将此事通知了旧金山验尸官。由于克拉克一接到无线电警讯就即刻采取了行动,因此,在两名来自里士满警察局的警官的帮助下,他完好地保存了犯罪现场。

      10点20分时,正在值班的凶杀案调查组接到了电话通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该组成员将负责此案的侦破,直至一切水落石出。

      凶杀案调查员戴夫·托奇已然身心俱疲。他8点钟一回到家,就倒在了床上。10点半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托奇接起了电话,是值夜班的警方接线员从布莱恩特街上的法院四层办公室打来的。

      “戴夫,”接线员说,“黄色计程车公司的一名司机遭到枪击,可能是抢劫,或许也被刺伤。”

      “在哪儿?”托奇叹息着,低声问道。

      “在华盛顿街。枫叶街和彻立街之间的位置,较靠近彻立街。”

      “见鬼,又发生了什么事?”托奇心想。自10月7日以来,这是他接手的第四起谋杀案了。那晚在回家之前,他还在处理一个袭击致死的案件。“我的上帝,四天之内,四起凶杀案!”

      警探找出他常用的划有黄线的便签簿,在上面记下了日期,收到电话通知的精确时间,以及那位接线员的名字。

      托奇打电话给他的搭档比尔·阿姆斯特朗,说自己会在10分钟之内开车去接他。之后,托奇又仔细斟酌了一下。他拨通了接线中心的电话。“星期六的晚上会有很多人在那个地点往来经过,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好现场。让他们尽量使人群远离那辆计程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让任何人触碰那辆车。”

      托奇给犯罪调查实验室打了个电话,然后步履蹒跚地晃进狭小的卫生间。他用手梳理了一下黑色的卷发,刷了牙,麻利地穿上了深褐色的休闲裤,套上他那件柔软的暇步士休闲T恤,深色短袜,灯芯绒夹克,以及一件风雨衣。外面很冷,他常常一出门就是两天。这些警探们共分为八组,每组两人,各组轮流工作。“随时待命小组”要接手在他们的工作周里发生的凶杀案件,并且在接下来的七周内将这些案件继续调查下去。

      托奇冲了一杯温热的福杰仕速溶咖啡,一饮而尽。接着抓起他随身带的文件夹,与妻子卡罗尔亲吻告别。无论是早是晚,丈夫总会在接到紧急通知后就匆忙离开,对于这种事情卡罗尔早已习惯了。

      托奇将家中的那辆红色双门的伯格瓦德车发动起来,退出车库。几分钟之后,他远远望见他的搭档站在街角上,身着黑色高翻领羊毛衫和黑色风衣。阿姆斯特朗坐进了车里。在去往犯罪现场的路上,托奇通知军警协助搜寻凶犯。11点10分,两名警探到达了出事地点,只见这里一片骚动。与此同时,军警也赶来了,而三分钟之前,验?官就已抵达现场。

      红色车灯,闪烁着的蓝色警灯,强弧光灯,刺眼的黄色照明灯:华盛顿大街明亮燥热,形同白昼。现场已经聚集了几百人。警探们把车停在与计程车相对的路边,恰好在开派对的那个房间的窗户之下。托奇很满意地看到,按照他的指令,计程车已被严密封锁了。然而尽管要将现场与凑热闹的人群隔离开来,托奇和阿姆斯特朗也不得不慎之又慎,既不能错失任何重要的证人,又不能无意间让自己的手脚破坏了现场。

      一个巡警向他们描述了有关此案的一些细节。在阿姆斯特朗和托奇看来,这不过是每周在旧金山发生的许多起计程车抢劫案中的一个而已,只是劫犯的手法太过笨拙,未能达到目的,从而导致了可怕的后果。

      搭档两人认为,此案应出自一个毫无经验的凶犯之手:现场血迹斑斑,而且作案人很可能是白费力气,几无所获。从车里的行程记录单上可以推测出,史坦恩身上最多仅有20到25美元。凶手拿走了他的钱包。

      托奇在他黄色的记录本上详述了尸体的状态以及周边情况。凶手未能注意到,史坦恩身上有七把钥匙,一个戒指,一本支票簿,还有一些文件:汽车及机动车登记证。尸体的衣兜里还揣有4美元12美分的零钱。

      计程车里血流成河。

      当托奇在车周围搜寻线索的时候,阿姆斯特朗记录下了每一个目击者的名字和住址。

      托奇俯下身,仔细检查尸体,记下了种种情况,比如死者衣物上的每一处破损和撕痕,血迹是否已经干涸,或者在视线范围内能否看到武器。在车座上,仪表板上,甚至是计价器上,湿漉漉的血迹仍旧泛着微光。在驾驶座位周围的每一个角落和缝隙中都隐约粘黏着血痕。“史坦恩大量出血。”托奇写道。

      与此同时,阿姆斯特朗命令身着制服的警员们在附近的居民中反复核查,看是否有人曾见到或听到了什么。两位警探即使不在一起,也十分清楚对方在做的事情,因而他们的工作从不会重叠。通常,一个人会选择留在尸体旁边,正如当晚托奇所做的那样。托奇深信,为解开案件谜团而需明了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在尸体上找到答案。

      在一张空白的纸上,警探熟练自如地绘制出了现场的草图,标明了计程车和周围建筑物的位置以及尸体与它们的关系。因为即使从各个可能的角度拍摄,照片都会多少有些失真,不能精确地反映尸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所以他用钢卷尺作了精确的测量,并将所得数据标示在草图上。

      当验尸处的工作人员将尸体从计程车里抬出时,史坦恩的那张浸满鲜血的旧金山街区导图被一并带了出来,落在了地上。他们把尸体置于一个深绿色和黑色相间的塑料装尸袋中,拉上了长长的拉链,接着又抬到了担架上。刚才在史坦恩身下藏着一些东西现在露了出来,于是他们又将照相机对准了这一小块地方。

      托奇弯腰向前看去。

      没错,它就在那儿。在座椅之下,在靠近计程车中心位置的地方,一颗9毫米的铜弹壳正泛着金属的光泽。在前排乘客座靠背的一角,有三条印记,可能是沾染了鲜血的三根手指留在上面的血痕。既然史坦恩手掌朝上倒在了乘客座位上,那么这三条指印很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

      在仪表板下面,托奇找到了一副黯淡无光的黑色皮手套,上面沾满了鲜血,但对于男人的手而言却又太小了。后来他查出,这副手套是那天早些时候一个女乘客遗落在计程车里的。

      11点半时,犯罪调查实验室作出了反应,来自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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