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征夫几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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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征夫几人回-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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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挡我半分的力气都没有,你居然在他们的拥簇下即位,你这是领着一群羊羔霸占着狼窝吗?啊!”
众人气得大骂,更有几家贵族已经暗自调派人马去了。
嚣张的阿不尔斯疾步上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攻向了帕琏。有人在大叫,帕琏的反应也相当之快,他飞快的抽出了腰刀,向阿不尔斯迎了上去。兵器的撞击发出刺耳的声响,他们一触即分。
阿不尔斯手腕上的铁爪往下滴着血液,他霍霍冷笑:“不错,有长进,这让我非杀了你不可了。”
帕琏心口一激,更加稳定了身形,对着旁边众人喊:“闪开。”不等阿不尔斯下手,自己直奔了对方而去,无数的火星在两人周身闪动,帕琏身手敏捷,阿不尔斯亦是在刀口舔血。不多时,阿不
尔斯就隐隐占据了上风,这一位善于逃命也善于出其不意的王子,相比帕琏更勇猛,更阴狠,他的鹰爪撕裂了帕琏的腹部,血液实践,帕琏半撑在地上,额头冒出了冷汗。
阿不尔斯哈哈大笑:“小子,你连方归云一半的武艺都不到,还想跟我斗!”转头,正巧看到一身异族服饰的顾尚锦,他挑起对方的下颌:“你就是那位大雁公主。听说你只嫁给草原上最强的男人。我赢了这小子之后你就嫁给我好了,横竖小狼崽子也活不过今天了。”
帕琏痛苦的趴在地上,郭莺颤抖的去扶他,被阿不尔斯狠狠的踩在了脚下:“哟,看看这是谁!这不是轲华最喜欢的那个小女人吗!你怎么没有死在方归云的身边?我记得方归云叛乱的时候,你一直在他身边狐假虎威来着。我想想,你的手上沾染了多少我兄弟的血。”
郭莺恨叫:“阿不尔斯,你要杀就杀好了,苍蒙的子民是不会承认你这个叛徒的!”
“哈哈哈,”阿不尔斯抬脚将人踹离了帕琏身边,郭莺那娇小的身子滚了好几圈,最终撞到了祭台边上,脑袋与祭台发出了沉闷的碰撞之声。阿不尔斯把帕琏提到了郭莺的身边,“我还听说一些有趣的事情,你好像不只是方归云的女人,你连方归云的弟弟也勾搭上了。嗯,哥哥和弟弟,哪个能够满足你?”
郭莺咳出血来:“你这只畜生!”
畜生阿不尔斯直接把帕琏摔在了郭莺的身上:“小子,我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你把你哥哥的女人杀了,我放你走。”
帕琏下意识的去寻找人群里的佘小七,直看到那瘦弱的少年跟在了顾尚锦身后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就忍不住心慌。
少年冰冷的双眸静静的凝视着他,那双眼无数次嘲笑过他的武艺不佳,也恼怒过他的胡作非为,如今,少年的眼眸里面再也看不到任何情绪。
帕琏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让佘小七如此冷淡的对待自己。他咳嗽着爬起来,握着腰刀的手紧了紧,他居高临下的站在了郭莺的头顶。
郭莺不可置信的仰视着他,嘴唇张了几次,结果说不出一个字来。
帕琏举高了刀,眼中一片冰冷麻木,他呼出的热气凝结成水珠,随着汗水一滴滴的跌落到郭莺的面颊上。
郭莺闭上了眼,她听到了大刀划破空中的声响,预想中的疼痛迟迟没有到来。
场中,帕琏的腰刀早已经转
过了方向,朝着阿不尔斯劈了过去。对方早就预料到他有这么一招似的,鹰爪堪堪卡住了刀刃,阿不尔斯的肘弯微微后撤,再猛地发力,把帕琏连人带刀都甩了出去。
一道玄青的身影从人堆里窜了出来,一个缓身,将帕琏稳稳当当的接住了。
所有人都在惊叫:“大君!”
“哥哥?”
“方归云轲华!”
轲华入神灵一般突然降临,英武的身躯挺得笔直,像是一座无法移动的高山,静静的耸立在众人的面前。
他说:“是我。”
很平静的一句话,却让人有种要泪流的冲动。
郭莺瞬间要哭晕了过去。他没死,他居然真的没死!郭家与二王子的武士都没能暗算得了他,他果然还活着。那一具血肉模糊的身体就算穿着他的衣裳,有着他的佩刀,那也不是他。郭莺从来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希翼他还活着,只要他活着,她的心才会继续跳动。
帕琏整个人都呆住了,他下意识的扣住了轲华的手臂:“哥哥,真的是哥哥?!”
轲华拍了拍傻小子的脸颊:“我回来了。帕琏想不想要大君之位?”
帕琏抽动着鼻子:“哥哥……我不要,我不要那个位置,哥哥,你居然活着,他们逼着我安葬你,说让你早些入土为安,早些去见格帕欠天神。我都不能哭……”
轲华叹口气,这个弟弟果然还是经历的事情太少了,总是依赖着他。偏生帕琏又没有野心,一心一意的过自己的逍遥日子,想来贵族们的逼迫让他感到了不少的压力,却一直没法释放,只能不停的逃避。
顾尚锦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轲华出现,一切都成了定局,顾尚锦也没有了看戏的必要。
这个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一条碧绿的小蛇从众人的脚底蜿蜒前进,它吐着腥红的蛇信子逐渐靠近祭台边上那一个哭得要晕死过去的女子。


、58

曾经在很久以前;轲华问顾尚锦:“我带你走可好?”
顾尚锦当时以为他是想要实现少年时的承诺。在那无忧无虑的秦山关岁月里,轲华不止一次的明悟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更有两个民族之间无法磨合的矛盾,这些都让他们的感情如履薄冰。
轲华被父亲厌弃;被兄弟姐妹欺辱;就连母亲也深感他是一个负担。那时候的他总有点惶恐不安;心里独占顾尚锦的野兽时而咆哮着;长牙舞爪着;想要冲破牢笼。
可是顾尚锦不是寻常的弱女子;别说甜言蜜语的哄骗了;就怕是强势的绑架都难以困住她的人。何况;轲华也不敢!
直到今日;站在祭台外围,面对着似饿虎般的反叛军外,顾尚锦看到了更多的列队工整,铁甲银枪的外族武士。他们像是训练有素的野狼,随着狼王的冲锋陷阵而聚集在猎物们的外围,逐步将猎物们围绕在他们的狩猎圈内,等待着狼王的一声狼啸,然后张开血盆大口,露出里面的獠牙,将猎物们撕成碎片。
顾尚锦带来的五千虎豹骑紧紧的守护在了祭台外的左边一角,既不过分扩张,也不谨慎的收拢,他们的目的只是保护顾尚锦的安危,并且在必要的时候将顾尚锦带离这危险之地,至于苍蒙的大君是谁,苍蒙的未来将会怎样,他们一点都不关心,那也不是他们的责任。
吴越已经快步走了上来。
顾尚锦已经通过观察知道了现在的局势,她的镇定安抚了吴越的担忧,并且在虎豹骑的拥簇下堂而皇之的从叛军和外族武士们中间缓步走了出去。就像一位真正的,受人尊敬的阏氏,不惧怕任何威胁,也不担心个人的生死,她的睥睨天下的气势就是她的刀,狠狠的割开猛兽们的牢笼,悠哉而不散漫,骄傲而不倨傲的走向广阔的天地之间。
没有人敢阻挠她!
反叛军不敢,只要是草原人都明白虎豹骑的凶狠。在无数次明里暗里与大雁朝的战斗中,虎豹骑都是最锋利的刀刃,残忍而冷静的割开草原人的喉咙。曾经,九华的大王子知晓自己了赵王的行踪,自己带领了上万精壮武士一路追杀,却在五百虎豹骑的手下损兵折将,不单没有留下赵王的半根头发,甚至连大王子都差点被狂暴的虎豹骑给腰斩,险些丧命。那一次,是虎豹骑最寻常的战役,却是被草原人记忆最深的一场战斗。
从那之后,任何草原主人在面对虎豹骑之时都不敢擅自举动,就怕惹怒了这一条善于狩猎的豹
子,反让自己死无葬身之地。
外族的武士们也没有阻挠,他们的马刀横在半空中,与虎豹骑的长枪擦肩而过。他们与虎豹骑的目光交错,那一双双野兽般的眼眸散发着摄人的光芒,可是他们握着大刀的手却是紧而稳,狂风吹卷着武士们的辫子,将他们厚重的衣摆吹得呼呼作响。可是,他们就如同那岐崀山的山峰一般,镇定的矗立在天空下,没有他们主人的命令,他们连半步都不会踏错。
顾尚锦回到了自己的帐篷,她让人打开了帐帘,自己坐在了天窗之下,任由金色的光芒从天窗里倾泻,落在了她一袭绯红的衣裳上,如同被镀上了金沙的烈火,在人们的眼前燃烧着。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喝酒吃肉,与婢女们说笑,看着帐篷外虎豹骑的将士们骑着战马在有序的巡逻着。
她偶尔会倾听奴隶们送来的最新消息,大君与叛王决斗了,胜利了;大君列举了叛王的九大罪状,亲手砍下了阿不尔斯的头颅,并且献祭给了苍蒙的祖先们;九王帕琏磕头认错,大君收回了他的兵权;大君一声令下,外族武士开始了对叛军的大屠杀,祭台的石头都被血水染红了;郭家家主死在了乱军之中,其他六位贵族更是死的死伤的伤,最后一位有功的方家也因为参与了战斗,不小心损失了一条手臂,从容让出家主之位,让自己最大的儿子继承等等……
吴越最后亲自送来了一颗红宝石。璀璨的红色像极了草原上最艳丽的春花,隔得远远的就绽放着属于自己的光辉,没有人可以忽略它,一如草原男子不能无视第一美人的娇艳一般。
“这是侧阏氏郭氏的遗物。”吴越说,“叛王不肯束手就擒,乱军之中谁也没有注意到郭氏的行踪,等待大君定下大局,大合萨才发觉散落了一地的珠宝。这是其中一颗,据奴隶们说,这是郭氏那顶白狐帽上的宝石,全苍蒙,再也没有这么大的红宝石了。”
青霜在一旁道:“就一颗宝石而已,兴许是在躲避的过程中不小心遗落了帽子才掉落了。”
吴越摇了摇头:“虽然祭台上死伤不少,不过,要寻找最美丽的那具尸体也很是容易。”
青霜脸色白了白,接而冷笑了一声:“她也算死得其所了。”
顾尚锦懒洋洋的瞄了那宝石一眼。拇指大小的红宝石在草原上虽然稀罕,在大雁却是寻常之物,一般的世家小姐们的饰匣里总有那么几颗不大不小的宝石,比这更加夺目的也比比皆是,实在不是
什么难得一见的宝物。
如同郭莺这样的女子,在大草原上或许能够得到艳名,可到了大雁群芳面前就容易失了颜色。
到了最后,顾尚锦也只是给了一个正眼,一句‘红颜薄命’的感慨,再多的,却是没了。
苍蒙这一次大伤筋骨,倒是让其他几大部落蠢蠢欲动了起来。反倒是九华,居然按兵不动,没有趁着这年的春日向苍蒙举兵大战。
“因为九华也内乱了。”轲华如是说,“九华大君年岁已老,座下几个儿子明争暗斗多年,大王子统兵最长,兵权最大,自然对大君之位也势在必得。可惜的是,他一直没有得到世子之位。二王子与五王子是正阏氏所生,二王子更是得到了母族的全力支持。他善于谋略,常年游走在各大部落之间寻找同盟者,最终与大王子形成了势均力敌的水火之势。大君病重,在贵族大臣们的威逼下也不得不在两个儿子之间选其一立为世子,所以急召二王子归家。哪里知晓,二王子居然死在了回家的路上。”
“就在大王子即将顺位的时候,二王子的伴当枯犊儿突然而至,当着大君的面叙说了二王子被暗杀的经过,并且奉上了追杀者头目的随身信物。那是一柄小刀,是当年大王子手上第一武士获胜的那一年得到的奖赏,最终成为了大王子派人暗杀二王子的罪证。”
顾尚锦在他怀抱里翻了一个身:“那最后谁得了大位?”
“五王子。”
顾尚锦笑说:“我记得九华的五王子娇贵得很,不爱骑马射箭,偏爱寻欢夜宴,是出了名的‘弱者’。”
轲华更是笑得意味深长:“偏生是这位王子得了大君之位,只是不知道他有没有福分可以安然的坐到老。”
顾尚锦倏地锤了他胸膛一下:“野蛮人,你又在琢磨什么坏事了?”
轲华的脑袋凑过去,把下巴摩擦着她的脸颊,粗粝的胡须根部扎着她娇嫩的肌肤,惹得她惊叫,再一脚踹过去,整条腿却被轲华给紧紧抱住了,一双大手暧昧的在她腿内侧摩擦着:“我在想什么你难道不知道?”
顾尚锦猛地翻身坐到了他的腰肢上,眼神咄咄的盯视着他:“野蛮人,本姑娘要过双十芳晨了。”
初初嫁过来已经是十八岁,在苍蒙一年多,大雁住了半年,如今的确是要二十了。
轲华躺在她的身下,抚摸着她的背脊,轻声道:“我用九华
大君的人头送给你做寿礼。”
九华大君不就是那‘弱不禁风’的九华五王子么!刚刚即位的大君就死于非命,这对九华的其他皇族来说既是致命的打击,也是难得的机会。老大君死了,新大君也丧命了,下一任大君自然只能从其他的王子中角逐而出。可是九华还剩下多少王子呢?大王子、二王子、五王子纷纷丧命,余下的三王子和四王子是庶子,他们背后支持的贵族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么一次机会,丧命王子残留下来的贵族们又哪里可能轻易认输,那么皇族中其他旁系的子嗣们哪有不争夺一二的机会,至此,九华也就算是彻底的乱了。
若是旁人,顾尚锦倒是会怀疑,可这话从轲华的口中吐出来,足见他有十足的把握。如果没有把握,轲华当初怎么可能凭借着三千虎豹骑就夺得大君之位,他又如何在众目睽睽下藏身假死,又怎么可能在帕琏登位大典的当日出现,一举剿灭叛王的余部,并且一次性打压了两面三刀的贵族们?
只是,用堂堂草原第一部落的大君人头做自己阏氏的生辰贺礼,这一份嚣张已不是寻常人可以比拟,即显得野心十足,偏生又多出一些缠绵悱恻的意味来。
换了旁的女子说不定已经惊吓出声,觉得轲华此人生性残暴,可顾尚锦却觉得这是世上最好的贺礼。
九华大乱,苍蒙才可以趁火打劫,成为草原第一部落指日可待。那么,大雁与苍蒙的联姻才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对他们的子嗣后代来说,没有比这更加圆满的政治了。
顾尚锦狠狠的压了他的腹部一下,戳着他的胸膛:“你可得说话算话。”
“肯定的。”轲华说,“到时候把儿子也接回来,到时候给他办周岁宴。”
“还要抓周。”
“那是什么?”
“我们大雁的习俗。摆上各式物品让他去选择,如果选了刀剑,那么日后一定是大侠;选了文房四宝,那就是状元……”
轲华打断她道:“我儿子可不会去大雁做官。”他一把搂着顾尚锦,把她的头贴在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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