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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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第2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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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寒?楼箫?还是楼笙?
  我知道在早上楼笙已经跟傅容庭离开了北城。她等了五年,终于等到了她心心念念的人。
  而我。等了十六年,依然什么都没有。
  楼笙一直认为我们是在当年沈晨南带她参加的聚会上认识的。却不知道,我们更早相识,比沈晨南还早。
  那天航班推迟到第二天,而我又有急事。必须赶回北城,便买了张火车票,在出站口。我遇到了这一辈子也无法放下的女人,楼笙。
  那年她也就二十。我二十七。
  我见到她时,她正被一个男人骚扰,这火车站乱得很。不少骗子。而当时一眼就可以看出楼笙是第一次来北城,自然成了小羔羊,不骗她骗谁呢?
  这种事我也不是没见过,但是什么让我对楼笙感兴趣,被她吸引的?
  大概就是她那傻乎乎的劲,被一个装残疾的瞎子骗走十几块钱,她又听另一个骗子说必须要给一百块钱,不然不能出站,她还真傻乎乎的给,从兜里将一张张五块的,一块的,甚至还有五角的摸出来,她数了一下,或许是不够一百,局促而害怕的看着骗子,小心翼翼的问:“我只有这些了,你看能不能让我过去?”
  说真的,那时楼笙穿的有些土,不像我经常接触的那些时髦又性感时尚的女人,尽管后来楼笙也时髦了,让人惊艳了,可我还是忘不掉初见她时的模样,因为那时她眸子很是清澈,也纯粹,不谙世事的那种,就像是一张白纸,但眼里又夹着淡淡的忧伤,无奈,让人心头一颤。
  那时我不知道她眼里的忧伤无奈是因为家庭负担,父亲的病重,但是阅历丰富的我,却还是被她当时独特的一面给吸引了,被她手里皱巴巴的零钱给震撼了。
  虽然那是十六年前,可我也极少见过五块一块五角的,兜里面也从来不会有这些零钱。
  若是我不过去,她手里那点钱,真得被这里面的骗子给骗光了。
  我看了眼腕表,离萧寒来接我的时间还早,看着楼笙憋得通红的脸,我提着行李走了过去,在骗子伸手接走她手中零钱时,握住她的手,莞尔:“宝贝,不是让你等我一会儿,怎么一个人先走了,司机已经到了门口,我们出去吧。”
  当时楼笙一副错愕而羞涩的表情看着我,估计她是没跟男人这么接触过,也没被人叫过宝贝,脸颊绯红,衬得白皙的皮肤十分好看,比那些打了不知多少层粉的女人好看多了。
  恐怕也就是她露出那份纯粹的小女儿娇羞才让我难忘至今吧。
  当时楼笙不想跟我说,对我带着警惕,我觉得她十分有意思,真正的骗子骗她,她却十分老实的给钱,我来帮她,她却满眼警惕,想要将手抽出去。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就想逗一逗她,直接揽着她的细腰,在她耳边以两个人听见的嗓音道:“不想手里仅有的几十块钱被骗走就跟我出去。”
  在她震惊而茫然的状态中,我直接揽着她走出了车站。
  这世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人,骗子自然不敢拦我们。
  本来楼笙还想为我的无礼而发火,当看着我们既然不用给钱就出来了,她自然也不笨,知道自己刚才差点被骗,而且刚才也被那‘瞎子’给骗了,当即抡起袖子就道:“看我是刚来的,好欺负是吧,我要去把钱给要回来。”
  都说女人说变脸就变脸,这还真是,上一刻还听娇羞害怕的,下一刻就跟爆火龙似的要找人算账,一副要干架的架势。
  那时的楼笙没有后来的瞻前顾后,脾气说来就来,大概就是不知则无畏,她不知道若她这么进去找人算账,一个小姑娘还不被人欺负死了。
  我拽住她,轻笑道:“好了,不就是十几块钱,就当是破财免灾吧,钱到了那些人口袋,哪里有吐出来的,以后长点心就是了。”
  楼笙还是很气,但她也懂其中道理,不是蛮不讲理的那种人,她泄气,嘀咕道:“在你们眼里就是小钱,可对于我来说,那就是要命的钱。”
  她来北城就是为了赚钱给父亲治病,供妹妹读书,那时我自然不知道她那些事,也就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当时已经快到凌晨了,我担心她这个样子还得被骗,别看脾气火爆,不吃亏,但心底软,刚才看她给那‘瞎子’钱就知道了。
  我提议说:“第一次来北城吧,若是不介意,跟我一起走吧,这北城骗子多,又是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我一说不安全,楼笙立刻警惕的看我,当时我就纳闷了,她怎么就对我一个穿着得体,一看就是好人的人这么警惕,偏生对真正的骗子毫无防备,想到这,竟觉哭笑不得。
  我说:“刚才我怎么也算帮你节约了几十块钱,而且你这干扁豆的身材,也不是我喜欢的款,我只是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怕你又被骗了。”
  这一说,她才稍微放松了警惕:“不用了,我有朋友来接,她待会就来了。”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借口,她等的人没来接,我也没着急着走,就站在她一侧,她好奇问我为什么不走,我说,我也等人来接。
  后来我又借机问她名字,才知道她叫楼笙,但她却没问我名字。
  那晚她没有跟我走,杨欢来接了她,虽然有点遗憾,但看着有人来接她,也放心了些,不然这傻丫头还真不知道被骗成什么样,对着她的背影,我冲她喊,告诉她,我叫连成杰。
  那时估计她没听到吧,不然后来也不会不记得我。
  那时我没有发现自己竟然对一个仅见过一次面的人如此上心而担忧,而此后回到公司,我也总是想起她,我也曾派人去找过,可这北城那么大,我去哪里找。
  我懊悔当时没要联系方式,怎么着也帮了她,要个联系方式应该不算唐突,不会让她全身戒备吧。
  也就是那么一个失误,就让我错过了一生。
  再见她时,她竟然已经是沈晨南的女朋友,而且也不记得我了。
  微风吹过,油菜花香扑来,我妈也这个时候过来了,拿了一叠照片,苦口婆心的劝我:“成杰,这是妈给你选的,你看看,都是身世清白的好姑娘,这萧寒已经去世五年了,妈不反对你念着她,可你是连家子孙,咱们连家三代单传,不能到你这断了香火,那让我跟你爸下去后怎么对列祖列宗交代啊。”
  自从萧寒去世一年后,我妈就开始让我相亲,给连家传宗接代,我一直没同意,世人都知我是惦念着萧寒,却不知,我在等一个叫楼笙的人。
  楼笙虽然不承认傅容庭死了,一直寻找,但我们都认为,傅容庭已经没了生还的可能,她等着他,我等着她,我以为自己能等到,可却还是等不过她。
  沈晨北这些年没有娶李曼青,不也就是这个原因?
  我仰头看着碧蓝的天,飞机在蓝天划过一条长长的痕迹,若是以前,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拒绝我妈,可现在,我知道再等已经没用了。
  我接过我妈手里的照片,当看着她因我的举动而眼里含泪时,我倍感愧疚。
  我用十六年,从二十七到如今四十三去等一个女人,却忽略了自己为人子的角色。
  做萧寒丈夫的那些年,对于丈夫角色我做得很好,却没能给萧寒一份她想要的爱,因为我给不了了。
  十六前楼笙给我的冲击,是我坚持到现在的支撑。
  初见后她消失的那些年,我想着还能重逢。
  之后她与沈晨南在一起,短短几年又分开,我想着自己还有机会。
  看着她成为傅容庭的妻子,我才知自己错失过她两次。
  傅容庭出事后,我不想再失去第三次,我又坚持到现在。
  我一直承认自己是个挺执着的人,一旦认定了,不管是人还是事,都难以改变,有时我想,自己能等楼笙这么多年,或许不是因为爱,而是习惯。
  我习惯了等待。
  当一个人花十六年去做一件事的时候,执着已经刻在骨子里了,他的眼里已经容不下其它。
  我在十几张照片里挑了一张最像十六前的楼笙的女人,给我妈说:“就这个吧。”
  我妈激动的不得了,立马说:“好,妈现在就去安排,成杰,妈今天真的很高兴,你终于开窍了。”
  我笑了笑,目送着我妈欢欣鼓舞的离开,对着油菜花,轻喃了一句,萧寒,你说我今天的选择做得对吗?
  我一直没忘,萧寒临终在我耳边说的最后一句话:放手吧。


第35章:连成杰:善意的谎言(一)

  我妈走后,我仰躺在藤椅上。享受着阳光。微风时而和煦,时而清凉。后来保姆告诉我,小臻过来了。
  傅容庭跟楼笙都去了唐山,几个孩子也大了,这几年虽说他们过的苦,却也就是这份苦才让他们更加懂事。像这个圈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就是富二代或者富三代。不用奋斗就有挥霍不完的金钱,然而这世上哪里有那么便宜的事。不经历点磨难,心性难养,富贵恐怕也就不过三代了。
  保姆刚说完,小臻背着书包走了过来:“干爹。你在想我妈妈吗?”
  小臻的话让我很是意外,又是哑然失笑,我冲他招手。示意他坐在我身边来,问他:“小臻。你告诉干爹,为何你会这么说?”
  我的心思埋得很深,小臻却能一语道破。着实让人惊讶。
  我看着跟傅容庭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臻。稚嫩的脸蛋上有着超乎同龄人的冷静与睿智。
  这些年可以说我是看着小臻长大,亲手教他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对于小臻,我很满意,也感到很是自豪。
  小臻不急不缓的说:“我看见过干爹对着妈妈的照片沉默的样子,跟妈妈曾经看着爸爸照片是一样的。”
  小臻的话让我一时沉默,尔后我起身,对他说:“小臻,今天干爹有事,就不能带你出去了,干爹让司机先送你回去吧。”
  小臻一双眸子就跟傅容庭一样具有穿透力,看了我几秒,我有些不好意思,这孩子的智商与情商可都很高,恐怕我那点心思是瞒不住他。
  小臻看了我一会儿,礼貌的说:“好吧,那干爹去忙吧,小臻先回去了。”
  “好。”我让司机送他回去,尔后拨打了沈晨北的电话,今天晚上看来是要喝一场了。
  沈晨北叫了不少女人来房间跳舞,就在桌上,穿得极少,这样香艳的一幕,要是换个热血一点的男人,早就忍不住扑上去了,可我跟沈晨北两个人却只是喝着闷酒。
  我们都是四十多的人呢,从外表看着没多大的变化,心里却沉浸了许多,花花世界早就看过了,看够了。
  一地的空酒瓶子滚动,喝到最后,沈晨北趴下了,我还有能喝,却已经少了陪酒的人,也没多少兴致。
  我挥手将跳舞的一群女人叫了出去,看了眼时间,已经凌晨了,我准备将沈晨北一并带回去,李曼青却推开门进来了,看着如一滩烂泥的沈晨北,她皱了皱眉走进来:“我送他回去吧。”
  我当然是乐意将这‘烫手山芋’交给李曼青。
  “那我先走了。”走时,我拍了拍李曼青的肩膀,调侃了一句:“这是个好时机,别错过了。”
  她懂我说的什么意思,这些年,我将她对沈晨北的用情看在眼里,也将沈晨北的纠结看在眼里。
  沈晨北跟我不一样,跟姚天明也不一样,我是习惯了等待,姚天明是觉得为楼笙付出值得,我们都明白自己的心,而沈晨北,他一直不明白自己的心,他其实并不是真的非楼笙不可,他的心早就变了,或许是从头至尾,他都没有对楼笙有过爱,那只是一种错觉,只是他不知道,没意识到,或许更多的是不敢承认,不敢相信。
  带着醉意回到家里,空荡的房子,除了我一个人住,就再没有一丝人气,自从萧寒走后,保姆都是定点来打扫,定点做饭,弄好也就离开了。
  我从浴室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走向床头,还在浴室里时,手机就已经响了几次了,是我妈打来的。
  我妈的办事效率还真高,已经将相亲的对象约好了,明天十点蓝色蔷。薇咖啡店见面,并将对方的一些基本信息发了过来。
  当时选照片时,我只是多瞄了几眼相亲对象的脸,因为她跟楼笙的几分相似,对于其它的资料,我是真没看,也没多大兴致,此时看着我妈发过来的,也只是淡淡的瞄了一眼,知道对方是某大学刚毕业的女学生,二十四年,我这年纪做别人父亲都有资格了,真不知道我妈是怎么想的。
  我本对这个人就只有与楼笙那点相似度的兴趣,现在一看年龄,就想打电话过去让我妈退了,可眼睛瞥到对方的名字,我又按捺住打电话的念头。
  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华笙。
  我在嘴里念了一边名字,华笙,楼笙,不知道这是不是天意。
  我这个人不喜欢迟到,第二天准时去了蓝色蔷。薇咖啡店,照片上的华笙表现出来的更多是青涩干净的一面,而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个女人,让我心里微微一惊。
  不管是从她的装扮衣着还是从眼神里流露出来的东西,都让我几乎以为眼前的是楼笙,而且是十六年前的楼笙与十六后的楼笙相结合的。
  有楼笙当年的纯粹,也有经过沧桑的坚强与荒凉,明明是很矛盾的两种,在她身上却能很好的糅合在一起,成为她自己的特色。
  我自我介绍后,我问她:“华小姐,在来之前,你知道自己要见的是谁,多大年龄,这些你都了解过吗?”
  华笙看了我一会儿,茫然的摇了摇头说:“不太了解,他们没跟我说,连先生,你看起来挺年轻啊,应该也就三十岁左右,怎么会这么问呢?”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华笙的话,也不知道我妈是怎么将华笙的资料弄到手,放在了相亲的照片里。
  这些年来,我妈将一个圈子里未婚又适合的女人都刷选了一遍,我看眼前的华笙,怕是我妈在某个相亲网站上挑的吧。
  我端起咖啡微抿了一口,我告诉她,我都是可以做她爸的年龄了,虽然因为她身上有楼笙的气质,聊的也还算愉快,但我只是将她当小女孩,并没有其它打算,我请她吃了一顿午餐后,与她道别。
  我看得出,她不想就这样结束,然而我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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