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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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西游记-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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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森当然不知道,张暮雪处理完了天庭的事务,就要立即火速赶去帝都大学上课,所以她都会选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东奔西走,到八点半左右的时候,她已经换回学生装,坐在帝都大学的教室里了。这位姑娘最大的优点就是勤劳,无人可比。

走在平顶城的街道上,唐森突然发现周围的气氛有点不一样了。街上再也听不到金角银角的歌曲,也没有行人再将金角银角的名字挂在嘴边。

走到一个商店前,唐森突然发现有工作人员正在将金角银角的大海报取下来,换成别的广告海报,唐森忍不住上前问道:“兄弟,你们为什么要换海报呢?”

那工作人员抠了抠头道:“老板下的命令呗,今早老板起床的时候,突然说不想当追星族了,他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金角银角的歌并不是那么好听,看她们的脸也看腻了,差不多该脱离追星一族,过点正常人的生活了。”

唐森点了点头,继续向前走。

只见整条街道都在做类似的动作,有人在取金角银角的海报,有人将她们的唱片从录音机里取出来扔掉,有人将她们的签名板扔进垃圾堆里……

短短几个小时之后,平顶城就变成了一座很普通的人类城市,和别的城市里的人一样,大家早上起床,洗脸刷牙,吃早饭,上班……说的话题变成了新闻、时尚、财经、股票、地产、体育、健身……

这里本来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一个盛世巨星笼罩的怪城,整个城市都彷佛为金角银角而活,因此显得十分的特别,但现在却变得平凡无奇。

唐森突然不知道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还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

也许……金角银角的洗脑,也算是为这个城市点缀了一朵个性的鲜花,一旦没了这朵花,它就将泯灭于众生,失去了自己的神采。当然,这朵鲜花有毒,不应该由人们来欣赏。

回到小旅馆里,潘眼镜正要出门,两人擦肩而过,潘眼镜对他笑道:“唐小兄弟回来了?我昨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在这里买了橦别墅,现在正打算去退房。”

唐森对他微笑道:“你既然要在这里与帝都之间来回奔波做生意,那买个别墅也没什么关系吧?就当你的第二个家不就好了?”

潘眼镜仔细想了想:“咦?也对,那就把别墅留着吧,哈哈,以后还可以在这里的别墅里养个小老婆……”

唐森:“……”

潘眼镜笑道:“装修完的时候,唐小兄弟务必赏光来玩玩。”

唐森笑道:“多谢好意,不过我马上就要继续旅行了,怕是没机会去你的新家玩。”

潘眼镜十分惋惜。

回到旅馆里面,朱八姐和李婧等人都已经起床了,她们也在一夜之间忘了曾经喜欢过金角银角,几个人茫然地拿着昨天买回来的唱片:“奇怪了,我们为啥要去买金角银角的唱片?我们又不喜欢她们。”

“是啊!”朱八姐道:“我只要有《傲天无敌录》就够了,才不需要什么唱片。”

李婧道:“我还是更喜欢港产警匪片。”

小白龙道:“我觉得美食最重要。”

抱抱熊哼哼道:“玩具才是一切。”

“话说回来!”唐森突然开口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有一个人十几章没有出过场了,那人是谁呢?我有点记不起来了。”

众妹子齐刷刷地摇头道:“我们一直都只有这几个人,哪里还有个人?”

沙舞静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一个人默默地流泪:“好吧,以前大家看不到我也就罢了,我好歹还能偶尔有个旁白,最近十几章,连旁白都没有了……这日子是没法过了……我必须大声地告诉你们,在你们被洗脑的时候……其实我也……买了好几张唱片呢。”

沙舞静刚刚说完,就见唐森向着她走了过来。

她大喜:“唐森,你看到我了?”

唐森走到沙舞静面前,突然转身背对着她。

沙舞静大奇:“你要做啥?”

只见唐森一屁股就坐了下来,正好坐到沙舞静的腿上,沙舞静大羞,哎呦,这男人什么意思?哪有男人往女人怀里坐的?反过来还差不多。亏得我是个天庭大将,若是个普通的柔弱女人,还不被你坐扁了?

她正要抗议,唐森刷地一下跳了起来:“哎呦,我累了想找个椅子坐坐,怎么感觉坐到的不是椅子而是一个人?这不是一张空椅子吗?”

沙舞静:“……”

众人一起恍然大悟:“我们终于想起来了,同行之人还有个沙舞静呢,舞静,你在那张椅子上吗?”

沙舞静大哭:“不理你们了!”她跳起身来,一溜烟儿跑出了旅馆。但是过了几分钟,她又耷拉着脑袋回来了,玉帝交给她的任务是跟着唐森拖后腿呢,现在她还一事无成,一次都没有成功地拖住后腿,哪里说走就走。

罢了,今天就先努力一次吧,沙舞静扑到地上,吊住了唐森的腿。

唐森抬脚走路,走了两步,奇道:“好怪,我感觉今天走路有点累呢,就好像脚上挂着个铁球似的,起码重了八九十斤。”

孙舞空笑道:“肯定是因为和金角银角闹了一晚上,没有睡好觉,所以产生了疲惫感。”

“原来如此!”唐森拖着沙舞静又走了几步:“不对劲,还是感觉脚步好沉重啊,好像不是没睡觉造成的,应该是什么别的理由。”

朱八姐哼哼道:“多半是地心引力变大了,习惯了就好。”

唐森稍稍运起了一点神力,脚上拖着个八九十斤的女子就一点也不觉得重了,走了几步道:“好了,现在没问题,脚步轻松,大家继续上路吧。”

大伙儿收拾好行李,离了平顶城,继续向西进发。

沙舞静决定忠实于自己的使命,一直死死地拖着唐森的后腿,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唐森就像拖着一条麻袋,走得轻轻松松。

沙舞静在地上被拖着走,只好向天哭道:“陛下,属下已经尽力拖后腿了,奈何……”

……

离了平顶城之后,一路向西,唐森依旧保持着自己良好的习惯,静下来的时候就认真看书,补充理论知识,行路时则多了解各地风土人情,补充实用知识,让动静结合,让理论与实际结合,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当然,还要多多练剑,虽然御剑诀他没花什么心血就练成了,彷佛前世就练过一般,但今生还是要勤加练习,他相信勤劳可以弥补天赋的不足,只要天天坚持锻炼,就能比前世更强上半分。

这一天,唐森一行人面前又出现了一座大山,此山不高,但植被却很茂密,鸟兽极多,放眼望去,全是自然生态。

唐森拿出GPS地图来查了查,笑道:“这是一座界山,分隔开两个国家,越过这片山,就能进入乌鸡国了。”

“乌鸡国?”朱八姐笑道:“这名字取得有趣,想毕这个国家的土特产是乌骨鸡,听说那种鸡很补。”

唐森喜道:“补吗?好啊,我买几只寄给老妈。”

“生鲜活禽寄起来超麻烦的。”众妹子一起吐槽道:“不要千里迢迢寄两只鸡啊,会把快递员搞疯的。”

“切,让我老妈吃点异国美食,怎么就麻烦了?”唐森决定一意孤行,到了乌鸡国之后说什么也要买两只最好的乌骨鸡寄回帝都去。众妹子知道,只要任何事牵涉到了唐森的老妈,那就没得商量了,也就不吐他的槽,大伙儿一起翻山越岭,想要早一点过了界山进入乌鸡国。

翻过山颠,开始下山,时间已至中午,众人都觉得有点累了,便在小溪边停下来扎营休息,唐森拿出小锅小炉,给大家煮点方便面吃。

正在煮面,突然听到山林外传来一阵急促纷乱的脚步声,以及许多人的吆喝声,有人叫道:“快堵住这边,它往这边逃了。”

“去那边几个人,别让它跑了。”

“注意,左边再加五个人……”

孙舞空听到这些声音便笑道:“看来树林外有一群猎人,正在围捕野兽,听他们吆喝声,这只野兽肯定非比寻常的厉害,居然要这么多猎人一起围捕,不知道是老虎还是狮子。”

唐森笑道:“希望他们不要受伤才好。”

正说话间,一只白兔从树林外跑了过来,慌不择路,噗通一头撞死在了唐森身边的树桩上。

唐森大汗:这兔子应该是被树林外的猎人们给吓着了吧?我这个算不算是守株待兔?好吧,今天的方便面可以加兔肉了。

他正提着兔子耳朵将它拎起来,树林外的人声也跟着到了,只见树林里呼啦啦地钻出来了一大堆人,看他们的打扮就不像普通人,每个人的身上都穿着迷彩服,手上拿着猎枪,猎弓一类的玩意儿,为首是一名身材挺拔修长的少女,看起来大约十八九岁,长相满漂亮的,就是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傲气,不好相处的样子。

第175章平生第一次的猎物

……

少女双手叉腰,由于身上穿着的迷彩服很好看,她叉腰而立,倒是显得十分有味道。不过嘛……这种穿着迷彩服在山上乱跑的女人,一看就不是宅女,唐森不喜欢。

少女指着唐森手上的白兔道:“喂,这只兔子是我们正在围捕的,你怎么能捡我们的便宜?把它还给我。”

唐森看了看少女背后的迷彩服猎人们,起码五十个,再看了看他们手上的猎枪,猎弓,各种捕捉凶猛野兽的工具,然后再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小白兔,不禁啼笑皆非:“喂,姑娘,你们这只狩猎队一看就是要抓捕狮子老虎的吧,干嘛和一只兔子过不去?”

少女哼哼道:“你们管我们做什么?你又不是我爸,哪管得了这么宽。”

唐森想了想,这倒也是,我和你只是陌生人,管你要捉捕什么动物,这倒是我太多嘴了。于是笑道:“姑娘啊,你说得有理,是我废话了,不过啊……这兔子应该是只野兔吧?它撞死在我身边的树上,被我捡到,自然就是我的猎物了,怎能因为你在后面追它,它就算你的呢?你这种决定猎物归属的方法是不是有点问题?”

少女嘟着小嘴:“本姑娘都在追了,当然算我的,要不是我们的人追得它走投无路,它会撞死在你身边的树桩上吗?”

唐森笑道:“你这岂不是说,本姑娘看上的东西就是本姑娘的了,假如哪天你在追求一个男人,那男人明明不喜欢你,逃离你的身边,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你是不是也会杀上门去,叉着腰和那个女人说:你男人应该是我的,把他还给我,要不是我追得他没处可逃,他会来娶你吗?”

少女愣了愣,仔细想了想唐森的话,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精彩起来:“这……人家哪有这么不讲道理。”

“你现在就有这么不讲道理!”

“呃……”

少女脸上的表情看来虽然很高傲,但似乎也不是讲不通道理的人,她抱着脑袋想了半天,还是觉得唐森说得有道理,于是可怜兮兮地嘟起了小嘴道:“好吧,那只兔子算你的,给你总行了吧,人家再去抓别的。”

她回过身去,对身后的迷彩服猎人大军叫道:“走啦,咱们再去找下一个猎物。”

唐森一行人也就一男几女,看起来很弱,这女人却带了一大队猎人,但她却并没有上来强抢兔子,而是愿意讲道理,唐森对她的观感好转起来,笑道:“好啦,刚才和你开个玩笑,其实你说得对,如果没有你的人追它,兔子也不会撞死在树上,所以……我还是把它让给你吧。”

唐森笑着将兔子递了过去。

少女开心起来,笑嘻嘻地接过了兔子:“那就多谢啦,哈哈哈,终于抓到了平生第一件猎物,好开心。”

唐森大惊:“你带这么大一队猎人,才平生第一次抓到猎物?”

少女眨巴眨巴大眼睛:“他们都是老猎人,以前经常打到大猎物,但他们打的归他们,不是我的本事,只有这只兔子,是我亲自安排布下的天罗地网来抓,所以只有它才算我的。”

唐森心里忍不住吐槽:喵的,这网不是有漏洞么?兔子都跑我这里来了。算了,忍住,吐槽一个素不相识的妹子没啥意思,容易闹矛盾,吐槽这种事应该只对自己亲近的人做。比如三十二公公就经常吐槽自己的书友,那是大家相处多年熟悉了,如果不熟悉是不能乱开玩笑的。

少女见唐森生火煮方便面的旁边就是一条清澈的小溪,于是也决定不走了,挥了挥手下令道:“大伙儿就地扎营,咱们来做个好吃的烤兔子吧,这是我的第一个猎物哦,大家来分着吃,哈哈哈哈,好开心。”

喂,你真的决定五十几个人就只吃一只兔子?唐森对她那五十几名手下深表同情,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啊,你们一人能分到一口肉不?饿瘦了回家妈妈要哭的。

唐森心里基本上可以肯定了,这少女是个富家千金,而且很任性的那种,就喜欢带一群狗腿子到处胡闹,但总的来说是个讲道理的人。

少女似乎很大方,笑着对唐森一行人道:“你们要不要也来尝尝本姑娘平生第一次猎到的兔子肉?”

小白龙立即点头道:“要,想要。”

唐森赶紧把这个没名堂的女人拉到背后,摇头道:“我们就算了吧,你那点兔子肉真心不够五十几个人吃的,咱们这里再加几个进去,还不乱套?”

少女斜了一眼唐森锅里的方便面,摇头道:“只吃这些哪有营养。”

唐森笑道:“确实没啥营养,所以我也打个猎物来吃吧。”

“你也懂打猎?”少女笑道:“你看起来不像猎人哦,你长得很帅,据我所知,帅气的男人都是小白脸,只想吃软饭,没啥本事。哼哼,我身边就有好多帅气的小白脸来追我,一心想靠上我的家族来骗取钱财,他们对我假情假意的嘘寒问暖,没一个是真心的,我才不喜欢他们。”

喂,快对天下所有的帅哥的道歉!有貌同时也有才的男人多得很,哪有你说的这么不堪,你这话简直就是地图炮乱喷啊。唐森没好气地鄙视了她一眼,念在她年龄不大,嘴巴没个把门的,这才原谅了她。

唐森将自己的神力轻轻地撒出去,由于长时间的练习,他也有了一点神识了,可以体察周围数十丈内的动静,很快就发现了八丈之后的树下躲着一只灰兔。

唐森笑道:“我也来猎只兔子吧。”

少女笑道:“你要怎么猎?你既没工具,也没人手,想像我这么干净利落地抓住兔子是不可能的。”

你干净利落个菜篮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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