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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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2-08-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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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批评主要是针对陈独秀(不包括李大钊)以及后来的追随者逻辑的。陈独秀在《新青年》上的诸多文章里不止一次地演绎过“不塞不流,不止不行”的逻辑。尽管陈独秀曾经旗帜鲜明地倡导:“宪法中不能规定以何人为修身大本,固不择孔子与卢梭也。岂独反对民权共和之孔道不能定入宪法以为修身大本。”但他本人还是按捺不住与生俱来的传统性情。看看老陈“万一不安本分”的劲头吧:   
    万一不安本分,妄欲建设西洋式之新国家,组织西洋式之新社会,以求适今世之生存,则根本问题,不可不首先输入西洋式之社会国家之基础,所谓平等人权之新信仰,对于与此新社会新国家新信仰不可相容之孔教,不可不有彻底之觉悟,猛勇之决心;否则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再论孔教问题》)   
    更有甚者,陈氏在文论中不止一次地述说“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理由。其实,这又何理之有呢?   
    只有“打倒”旧的,才能建立“新的”。把“打倒”作为创造的必要前提,“文革”所谓的“破四旧、立四新”即是这一逻辑线索的演绎与延伸。   
    对此,我在《历史学家的天真》里说过,事实上,“文革”的“破旧立新”不但没有能“破”,反而使封建主义残渣泛起,大行其道(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1997年第2期)。在《青年思想家》里我同样强调了“破了的不一定能立,而立也不一定要破”的观点:
    “不破不立”不过是反传统文化口号下“立”传统文化精神的一块遮羞布。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五四,传统与西方这两种文化精神处于同一平面,而且在相反方向的同一直线上形成矛盾张力,具有实际冲突的价值;而在“文革”,文化发展的动力规律发生了根本性错位。“破”与“立”的内蕴根本不在一个属性领域,构不成双方对立作用的张力场,从而就失去了破与立的实际意义。可以想见,“打倒”的口号只是徒具形式的虚张与造作,不生任何效果。该破的没有破,不该立的反而具活力。“文革”的破旧立新恰似物理学上的“无用功”,在毫无摩擦系数的情况下,空喊“革命”是最容易办到的事。当今有人尚对此心有余悸时,我们能不强烈地感觉到这一点吗?(《山东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   
    破与立的话题本来不应该花费笔墨进行“空谈”,连我自己都感到有点如林贤治先生所说的“饶舌”。但当我们一味沉浸在“不但要善于打破一个旧世界还要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的口号中时,我们是否冷静地想过:为什么不能在旧世界的基础上改良出一个新世界呢?那样,不是事半功倍吗?我们干吗要干事倍功半的傻事呢?   
    林著里强调:“要扫荡的旧物太庞大太沉重了”,因此需要一些彻底“改造”的乌托邦情结。他甚至引用王尔德“不包括乌托邦在内的世界地图,是不值得一瞥的”语录作为宝典,为自己的乌托邦激情寻求依托。   
    总之,在林贤治先生看来,我们现代的知识分子有不少属于“犬儒”,尤其是批判五四的知识分子更是犬儒。既然是犬儒,便没有批判五四知识分子的权利。这里,我们先不说犬儒不犬儒,问题在于五四知识分子该不该“封存”起来,如果当年他们自己不曾封存自己,今天谁又有权力封存他们。假如五四知识分子不曾授权给后人,林贤治本人又怎能以五四传人自居而封杀对五四批评的生杀予夺大权呢?要知道,这样的封锁恰恰应了林先生所推崇的五四思想先驱周作人的话:“承认这些对于宗教的声讨,即为日后取缔信仰以外的思想的第一步。”“是对于个人思想压迫的抬头。”   
    在《五四之魂》的“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里,林贤治先生对胡适的批判不只是让我不敢苟同,简直是让人不可思议。林著认为,胡适对权力和权力者一直抱有好感。接着,他举的是1912年宣统帝退位时“皇上”与“先生”对话的例子。我不想对此展开更多的论述,我只知道胡适对陈独秀连任五届中共总书记不表示格外的尊重与羡慕,对日后即将统一中国、落定河山、建立新国的毛泽东也不愿意合作。只此一例,还能说“胡适对权力和权力者一直抱有好感”吗?不是对一切都能够宽容与合作。林贤治先生的执其一与胡适的偏颇、残缺有惊人的相似处。   
    胡适在美国就任大使期间,曾有收集各国火柴盒以及“怕老婆”故事的嗜好。他通过对“惧内”逸事的归纳,认定德国、俄国等这些“怕老婆”故事较少的国家都是专制的国家,而其他如美国、英国等民主国家则怕老婆故事甚多。但我们不免有了疑问:中国自古至今有足够的怕老婆故事装订成册,但却是一个十足的专制国度哟!   
    不必列举太多:林先生要知道,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
    《五四之魂》拿胡适和鲁迅作了比较,认为胡适游弋于学院和政府之间,作了“政府的尾巴”,而且“不惜舍身做陪葬品”。而鲁迅与政府的从来不合作(对立)却是知识分子永远的楷模。是的,知识分子本来就是自由意志者、一个不合作者。但是应该看到,胡适提倡的“政府诤友”观念并没有离题,更确切地说,知识分子更应该是政府不合作的合作者。他们的声音应该成为社会不和谐的谐音。然而,一般人,尤其是生活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知识分子却很难理解这一点。鲁迅的不合作,使他成为永远的精神界战士。但他的作为除却人为地进驻了精神的庙堂外,他在二十世纪的中国也可以说是一筹莫展啊!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鲁迅的不合作在激情的掩护下容易走向被利用的尴尬怪圈。对此,他没有心理准备,他是无意的、不自觉的,但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历史真实。鲁迅是特异者。林贤治也是特异者。他们的激情是有余的。   
    鲁迅以及五四时代的先驱要破坏“偶像”,但他们却把偶像的外延无限扩大。国家、民族以及一切受人尊崇的东西一夜之间都成了偶像。   
    林贤治没有偶像,但却把“没有偶像”的鲁迅和五四当成了偶像。也许,正因为鲁迅“权力和权力者是一生攻击的主要目标”,才有了林贤治的五体投地。但是林著却没有看到,五四残缺的现代性在林贤治身上得到了再次的印证与“克隆”。如果说胡适离林贤治追求的理想目标相距甚远,那么鲁迅就可以说相差“十万八千里”了。毕竟,权威的存在是保证一切自由、秩序、人权的基本平台,否则,无论你的理想多么高大、美妙,都将是一个美妙绝伦的硕大“肥皂泡”。   
    解读林著,使我真切感受到:鲁迅思想的独特、深刻与鲁迅思想的危险、漂浮同时存在着。鲁迅是五四精神的一个侧面,一个世纪的鲁迅从来都是知识分子的精神偶像,如同五四精神就是知识界的精神偶像一样。   
    五四,本是一种精神等候。在今天,我们更不应该把它看做一个精神灯塔和顶峰。它在我们的民族历史中只能是一座漂亮的精神驿站,而不能是我们一味效仿的精神偶像。我们是一个习惯于树立形象、代表、榜样、英雄的民族,对鲁迅、对五四,我们都犯有不可饶恕的错误,当然,这并不是鲁迅本人、五四本身的错误。但我们后人应该猛醒:全怨我们自己!不然,就如同我所说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是“失去砝码的天平”一样,林贤治先生也该“三思”了。   
    林先生应该“思”的地方很多,但最要“先思”的还是五四是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惟一准绳?在我们反对将其他思想准则作为惟一的同时,是否能将五四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二法门?对待鲁迅的态度也是一样,我们能否将其作为惟一的价值取向?这样的话,是不是就会走进先验、主观、情感的泥淖?事实上,必须清醒地看到:只要我们将一种思想准则用来作为囊括、衡量、评价千变万化之纷繁世界惟一不二的“万能钥匙”,那么无论观点多新,结果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以一元代替多元的僵死结局。五四的思想是多元的,而林先生的思路却成了五四的不自觉“叛徒”,成了先验的、一元的甚至是强奸思想意志的文化“暴君”。
    应该看到,虽然五四先驱说过过头的话、感情用事的话,甚至还有些急躁、意气的成分,但陈独秀在思想心灵的深处还是独具慧眼的:“窃以无论何种学派,均不能定为一尊,以阻碍思想文化之自由发展。”为了让“一尊”永远地成为过去,他慧眼独具,一语破的:“宪法中不能规定以何人为修身大本,固不择孔子与卢梭也。岂独反对民权共和之孔道不能定入宪法以为修身大本。”(《再论孔教问题》,《新青年》五卷二号)众所周知,这位深受西方民主思想影响的先觉对哲人卢梭推崇备至,并引以为思想取向的启蒙思想家之一,何故道此言?是不欲重蹈覆辙于传统“独尊”的泥沼。其理性之光就表现在,反对传统的单一,而不以另一个“新”的单一取代或吃掉它。几千年的中国历史表明,政权的不断更替丝毫没有动摇“大一统”的僵直思维模式。传统的一元论只能是一个新权威取代旧权威,而新权威除却口头上挂满新名词外,又何新之有?对此,本文不再赘述下去,只以一例释之。譬如鲁迅的作品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具体存在,固然我们说它并非毫无缺点,但它作为典范的优秀文学作品,过去否定不了,现在和将来都不容否定。毕竟,它作为一个历史存在,曾影响过整整一代甚至几代人,而且以后还可能影响下去。但必须看到,典范的东西并非是不可超越的。如果硬性要求每一位作家都亦步亦趋、刻板地模仿鲁迅,在一个划定的“雷池”中创作,那还有什么发展可言?有一点,这里我们反对的不是鲁迅作品和鲁迅本人,而是人为“一统”思维下的封闭框框。千篇一律的单一只能是一个漫长线性系列的延续,无限的延续并不等于发展。如同自然数“1”的一亿次方仍为原数一样,用这一个“单一”取代那一个“单一”,结果仍是自身的呆滞与式微。结合上文所论本题,我们对将五四或鲁迅卡在标尺上的做法必须予以充分的提防。难道“文革”十年给我们的教训还不够吗?
    当本文就要结束之际,我忽然读到一篇名为《拆除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的秘诀》的短文。文中开篇就说:
    这是一个古希腊神话中的故事。英雄忒修斯历经种种艰险,最后见到一个最可怕的恶魔,名字叫普洛克路斯忒斯。这个恶魔的把戏是让来往行人躺在一张铁床上,长了就用斧子砍去脚,短了就拉长。反正弄到最后,人总会与床长度一样的,是不是还活着,就说不准了。其实,普洛克路斯忒斯并不是天生的杀人狂,他很有理想。上面这个故事我读过两个版本:一版本说,这个恶魔有两张床,他让高个子睡短床,让矮个子睡长床;另一版本说,只有一张床,所有人都睡这张床。我相信后一个版本,用两张床就是杀人狂,用一张床是理想主义者。(《中国教育报》2001年8月21日)
    作者言之成理:“从理想到罪过,只是一步之遥。”好在这个希腊神话中的普洛克路斯忒斯最后还是被英雄忒修斯制服了。具体办法倒也并不高明,属于中国传统早就有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忒修斯将普洛克路斯忒斯按在他自己的铁床上,砍掉太长的部分。我不敢轻率用这样的方法对待林先生这样有着普洛克路斯忒斯情结的学者,否则我会比他更糟糕地把五四的精神给糟蹋了。
    林贤治著:《自制的海图》,大象出版社2000年7月版。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的两处错误
? 夏明元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先秦两汉编”第二百四十七页有如下一段话:“从天与人相通、‘神道’与‘人道’一致的基本观点出发,《易传》的作者们力图用古代占卜所用的卦来说明自然和人类社会中的一切现象。所谓‘八卦’,乾、坤、震、离、巽、兑、坎、艮分别代表天、地、雷、火、风、泽、山、水,包罗了和人类发生关系的各个基本的自然现象。八卦的每一卦自相重叠,并与其他各卦重叠,由此又推演出六十四卦。每一卦都代表一定的自然现象以及不同的自然现象之间的关系,同时又都包含着人事有关的意义。例如,睽卦,兑上离下,上代表火,下代表泽,火与泽是相反的,因此就被解释为‘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进一步又解释为‘君子以同而异’,用睽卦说明同与异的辩证关系,等等。”
       这段话有两外错误:第一,八卦顺序和八卦与所象征事物之间的对应有误。八卦的排列顺序应该是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对应的象征事物应是天、地、雷、风、水、火、山、泽。此乃常识,一般易学书籍都如此讲解,比如黄寿祺、张善文撰《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三十七页就是这样对应排列的。《美学史》的排列不仅于例不合,而且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道理,完全是任意而为。且坎为水,艮为山,《美学史》刚好弄反了,这是不应该有的疏忽。第二,《美学史》说睽卦“兑上离下,上代表火,下代表泽”,更是大错特错。查《周易译注》、《周易六十四卦通解》(朱高正著,华东大师大出版社1999年版)和《周易象说》(钱世明著,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等书,“睽”卦应该是兑下离上,这样才符合“上代表火,下代表泽”的解说。而兑上离下却是“革”卦,与“睽”卦风马牛不相及。两先生上下不分,来了个张冠李戴。
    《中国美学史》在海内外有着深广的影响,可却在常识上出了差错,并迄今无人指出,这会给学术界造成混乱,特别是年轻读者不明就里,以讹传讹,是有害学术的科学和严谨的。故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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