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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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咬你-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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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行,他回去肯定又要发脾气。”
曾经有次跟琳达聚会,带了丸子一起去,结果他因为太可爱,被一群女人捏脸,摸手,摸屁屁,回去气的几天没跟她说话,这孩子现在才两岁,脾气就这多大。
“丸子这么可爱,搞的我都想生个来玩玩。”
琳达一边感慨拿着杯子去了茶水间,叶宋低头继续翻译工作,若说那场痛彻心扉的感情,她得到的是什么,就是这个可爱的孩子。
原本她是想扼杀他的出生,但医生说,她的身体不适合流产,怕是以后都不会有孩子了,也因此,生下了他。
怀孕以来,她一直有心瞒着宋颜,若不是从楼梯上失足,导致丸子早产,唐艳吓得六神无主,给远在国外的宋颜打了电话。
当时躺在病床上,宋颜握着她的手,让她坚强,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
幸好一切不幸已经过去了,那段时间发生太多的事情,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得心悸。
晚上下班,去母婴店给儿子买了双鞋子,明明才那么点的大,已经开始有审美了,嫌弃唐艳外婆给他买的鞋子不好看,非不肯穿,气得她昨晚还打他屁屁了,也不哭,就是睁大眼睛看着她,一脸的倔强,就连唐艳也说,这孩子的性子怕是随了他爸爸。
爸爸这个词,并没有成为他们家的禁忌,丸子现在还小,不会问,等在大一点,肯定会问我的爸爸呢,到时候她该怎么回答呢。
楼道里,堆了些煤炭,楼下的老奶奶喜欢生炉子来烧水,说省电,刚到门口还没敲门,门一口开了,唐艳抱着丸子站在门里,色丫蹲在地上摇尾巴。
三岁多的色丫,现在已经不发情了,每天的任务就是将丸子扔出去的东西,用嘴衔回来给他,一人一狗成为了好朋友。
“妈,妈……”
一般女孩子在语言上比较发达,说话也比较早,丸子还有几个月才满整两岁,已经会说简单的语言,甚至还会自创语言,尽管她听不懂,所以称之为火星语。
“妈妈今天给你买了鞋子,来试试穿。”
把他抱坐在沙发上,穿上今天刚买的鞋子,正正好,他在同龄的孩子里面,长的比较高,大概身高也是随了他爸爸吧。
精致的五官,只要嘴巴像她,其余皆是像极了那个男人,就连不悦时皱眉头的样子,偶尔也会吃醋,她拼命生下他,竟然长的不像她,不是都说男孩子长得像妈妈吗。
“妈,妈。”
这是他高兴的样子,说明喜欢这双鞋子,扶着茶几慢慢的走,不能走快,不然会跌倒。
在学走路上他倒是没什么天分,一直到现在也走不好,宋颜说她小时候十来个月就会走路了,丸子都快两岁了,还走不好,也跟他平时懒有关。
动不动就让唐艳抱他,自己懒得不肯动,每天早上也爱睡懒觉,不到九点不肯起来。
总体上来说,他还是很好带,不需要花多少精力。
“宋宋,没盐了,你去楼下买袋盐上来。”
“好,好好坐着,妈妈下去一趟。”
叶宋从包里拿了钱包下去,买了盐往回走,正好看见唐初静站在楼下,后面还跟着一个男人,看神色,似乎是在吵架,也没过去,直接上楼。
这两年,唐初静一直也没恋爱,急坏了唐艳,尽管比她小两岁,也26了,该结婚了。
“妈,妈。”
从厨房出来,把他从沙发上揪下来,让他学走路,他赖在地上不肯走,叶宋把他抱到卧室去,自己站在客厅,朝他招手。
小家伙头一扭,竟然屁股对着她,就是不肯过来,只要扶着床就可以走过来,他也不肯走。
“叶牧,你给我走过来。”
他扭头朝她笑,在地上爬,也不肯走,着实是拿他没办法。
“给我站起来走。”
“妈,妈。”
“站起来,慢慢走到妈妈这边来。”
叶牧这才站起来,两腿竟然稳稳的走来,一下子扑进她怀里,然后在不肯抬头,死死地抱着她的脖子,这孩子从小就粘她,只是她并没有多少时间分给他。
生活的开支都从她这里来,她必须要扑在工作上,才能够养活一家子。
“姨,姨。”
唐初静开门进来,叶牧朝她看看,小脑袋继续埋在她怀里,伸手抓着她的耳朵,开始叽里咕噜火星语,叶宋一句没听懂,把他抱出来。
“找到工作了?”
“没有。”
“别急,慢慢找,你看着他一会,我进厨房帮忙。”
“我去吧,你带孩子。”
她没问唐初静楼下那男人是谁,都是成年人,各自的事情,各自处理。
“妈妈周末带你出去玩好不好啊?”
“好。”
“要吃什么啊?”
“糖。”
自从上次唐艳给他买了一个棉花糖,回来一直嚷嚷着要吃,怕他长蛀牙,不敢给他吃。
“好,你要是听话的在屋子里走三圈,妈妈就给你买糖吃。”
这个是绝好的机会,让他练习走路,他托着脑袋想了会,赞成,扶着茶几在屋子里走了几圈。
这样下次就可以吃棉花糖了,要是知道此刻的叶宋并不会给他买棉花糖,会不会大哭。
“妈,妈。”
他走完了在后面叫她,叶宋去厨房拿了一个虾过来,剥了给他吃,叶牧从小就喜欢吃虾,不喜欢吃鱼,一吃鱼就哭。
“姐,我辞职的事情别告诉我妈。”
“嗯,好。”
唐初静又去了楼下,估计是那个男人还在吧,她抱着叶牧去阳台,男人果真还在下面转悠。
莫非是唐初静的男朋友,为何不带回来,若真是的话,唐艳该高兴了。

、第四十三章

一会吃完饭之后;叶宋带着叶牧下楼转转,地铁口附近有个公园;一到晚上,很多家长都会推着孩子出来玩,叶牧不肯走;被她抱在手里。
没孩子之前,这么重的份量抱在手里一会就累了,现在有孩子了;不得不抱,慢慢的手臂的承载重量就大了,手臂也变得比之前粗了。
叶牧依在她怀里;指着一个小朋友的玩具飞机嚷嚷着她听不懂的话语。
因为家里经济原因,叶牧从小并没有太多的玩具,更没有高级的飞机,小汽车,现在还不会要,等在大一点,估计就会问她要了。
“下来走走好不好,妈妈抱不动你了。”
叶牧思索了几秒后点点头,站在地上,走了几步后,然后就不动了。
“来,走到妈妈这边来。”
叶牧还是不肯走,准备坐下来了,地上脏死了,立马把他抱起来,他贼兮兮的朝她笑。
最后叶宋抱着他坐在椅子上,旁边也是一位带着孩子来公园遛遛的妈妈,问她家孩子多大了。
“快满两岁了。”
“长的真好,皮肤像小女孩一样。”
“从小生下来就白。”
叶宋生叶牧是早产,别的孩子生下来皱巴巴的一团,他出生的时候,宋颜就告诉她孩子很漂亮,放在婴儿房里,最漂亮的那个就是你儿子。
后来她能下床之后去看,第一眼就看见他,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
“你家孩子有三岁了吧。”
“嗯,今年正好三岁了,准备送去幼儿园。”
说到上学,叶宋有些头疼,他们并不是B城的户口,但是这边上学要本地的户口,还不知道到时候怎么弄呢。
若是回C城,怕是不太可能,她的工作在这边,唐艳也不想回去,那里有太多不好的记忆。
失去了丈夫,也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
“这附近的幼儿园,哪个比较好。”
“当然是长宁街上的比较好,我朋友的孩子也在那边。”
叶宋默默记下了,还有一年多也轮到她家叶牧了,坐在她腿上的叶牧开始打哈气,又困了,只好带他回去。
这孩子早上起得晚,晚上睡得早,白天还要睡午觉,一副睡不醒的模样,也不知是不是别的孩子都这样。
给他洗了澡,抱进屋子,因为她上班,晚上还要做兼职翻译,孩子晚上都是跟着唐艳睡觉,幸好他也不闹腾,老老实实的睡觉。
等把孩子忙好,她才回了房间,打开电脑开始翻译工作,一直到12点,才关电脑开始睡觉,今晚她决定睡在客厅,早上才不会被楼下的声音吵醒。
这样的生活很忙碌也很充实,叶宋很满意目前的状况,但她知道,在往后会受到很多人的白眼,因为孩子没有父亲。
这不是孩子的错,是大人的错误,却让他来承担,叶宋晚上照旧失眠了,第二天顶着一对黑眼圈去上班,被大BOSS叫进办公室,给她丢了一份资料。
徐清远是这家事务所的大老板,也是她的顶头BOSS,三十岁出头,算是年轻有为,但人总归是有缺点,就是有点花心,这大概也是男人的共同点,相对于他的成功而言,还是有很多女人对他趋之若鹜。
叶宋拿了资料出来,开始翻译,一个星期之后要交上去,目前手上还有份,这边的工作属于多劳多得,翻译的多,自然薪酬就好,难免希望白天多忙些。
琳达见她又接了份工作,开始在背后骂大老板周扒皮,琳达曾经和徐清远有过一段感情,后来没几天两人就分手了,依旧是上下级关系。
“明天周末,有什么打算啊?”
“带丸子出去逛逛。”
“哎,叶宋,你就没想过在找个男人?”
她忽然默了下来,琳达自知是说错话了。
“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
“我目前还没这个打算,或许以后会有吧。”等她觉得真的需要给丸子一个爸爸的时候,她会考虑找个男人结婚,只是现在还没那个心情。
守着一个丸子,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我说你就是想不通,趁着现在年轻也好找啊,以后那得什么时候啦。”
“我心里有打算。”
“我就觉得追你的那个不错,上次来公司楼下的那个。”
叶宋又默了好一会,那个人是秦文晖,她来了B城,他也在公司申请来了这边的分公司。
“BOSS来了,别说话。”
琳达真以为是徐清远来了,立马端端正正坐好,一会发现她根本是骗她,气呼呼的敲着她旁边的玻璃。
琳达这样的性子,还真像以前的她,咋咋呼呼,没忧虑,不会为了生计奔波的像条狗,只为了家里人能够生活的好点。
那样的叶宋,是彻彻底底的死在了过去,现在活下来的叶宋,变得不得不算计着活,没钱买漂亮的衣服,连午饭也要买便宜的,还要顾忌能不能吃的健康。
这样的叶宋,怕是再也经不起任何变故了吧
下班,打完卡从楼上下去,走到地铁口,地铁口的水果比店里的便宜,她买了些提在手里,地铁上人多,害怕被压坏了,一直护在怀里。
叶牧喜欢吃荔枝,新上市的荔枝贵,一斤将近二十块钱,地铁口只要13,足足便宜了六七块钱,又可以买半斤了。
到家,叶牧在床上玩,积木被她洗的干干净净,放在一个篮子里,现在全部散在床上,他坐在积木中间,也不知怎么了,恼火的把他们全都踢下去,自己爬起来站在床上。
“丸子,妈妈给你买了荔枝,过来,妈妈剥给你吃。”
听到有吃的,他并不激动,依旧站在床上,大眼睛滴溜溜的望着他。
“妈,妈,抱。”
“自己下来。”
摇头,又摇头,叶宋拿他没办法,把他抱下来,坐在沙发上,他伸手去抓袋子里的荔枝。
“妈妈给你剥,来,张嘴。”
里面有核子,拿在手里让他一点点的吸着,也只是吸点甜水,一连吃了四个,没敢在给他吃,怕晚上闹肚子,搁冰箱里去。
“吃,吃。”
“明天在吃,今天的份额已经吃完了。”
他显然不高兴了,伸手打在她胳膊上,一激动,嘴里出来一串火星语,完全听不懂。
唐艳从厨房出来,往他嘴里塞了一个虾仁才悻悻然住口,只是手依旧在空中伸着,要抓什么东西。
“秦文晖今天来过,给丸子买了奶粉。”
叶宋一听,直觉不好,去房间看了下,买的东西都在上面,奶粉是丸子常吃的那种,这些东西加起来,大概也将近两千块钱。
秦文晖现在工资具体多少她不知道,但也不会太多,他还要还车贷和房贷,还有父母要养着,压力也大,在她身上浪费时间和金钱,什么也不会得到,要是让他母亲知道,估计又要骂他。
“下次我会跟他说说。”
“宋宋,我看秦文晖也还不错,你们之前也交往过。”
“我知道,我会看着处理。”
似乎身边所有人都看好她和秦文晖,就连那个把她甩了的男人,也让她去他身边,这么多年过去了,说过这话的人不下于十人,但就偏偏她没想过这个问题。
秦文晖是不错,只是这个不错的男人,她并不想的害了他,因为知道他的好,所以值得更好的。
“初静到现在也没结婚,你也是,我现在不想别的,就是希望你们两个能成家,也了了我的心事。”
唐艳的心事,宋颜前几天给她电话也说了,让她找个合适的对象结婚,要是身边没有的话,让她去国外。
叶宋并不想出国,虽然她的英语不错,可只要一想到满大街都是外国人,那种感觉就很不好,她宁愿呆在国内。
宋颜答应大卫的求婚,只是还没办婚礼,等办婚礼,她要出国一趟。
“妈,妈。”
叶牧又在叫她,叶宋过去把他抱起来,带他去阳台上看花,上面种的植物有唐艳的打理,活的很好,他现在已经能够分辨些了,并且能清晰的叫出名字,他现在像块海绵般,不停的吸收东西。
她们的话语,还有动作,他都会模仿。
叶宋隔天带他出去玩玩,家变之后唐艳身体不好,平时只带他在家,顶多去楼下转转,叶宋带他去市中心,先去图书馆里看看,让他感受感受那里的气氛。
里面一排排都是书,让他自己下来走,她走在前面,在架子上找书,他一步步慢慢的走,也会伸手去拿上面的书。
现在他还不认识,只当作是玩具,觉得稀奇。
“来,跟着妈妈走。”
叶牧眼咕噜一转,迈着小短腿跟上去。
现在即使不去扶他,也走的很好,也没跌倒,在后面喊着“妈妈。”
“丸子,这个喜欢吗?”
她拿了一本儿童书,上面花花绿绿的是故事,打算借回去让他看看。
“妈,糖。”
“嗯,等会妈妈带你去吃糖。”
他还惦记着吃棉花糖的事情,叶宋给他买了奶糖,不算多甜,他吃完一个还要吃第二个,她又给了一个,告诉他这是今天最后一个。

、第四十四章

下面是肯德基;里面有儿童区;打算带他进去;包里的手机在响。
“现在吗?”
“嗯,抱歉;这工作有点棘手;你赶快回公司一趟。”
叶宋挂了电话;看了眼自己脚边的丸子;只好带去公司了;在路边招了辆出租车。
周末的公司几乎没人;翻译部的宁愿周末在家办公也不愿来公司,她刚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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