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古人的庭院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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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古人的庭院散步-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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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贾两家情况,确实是晋武帝所说的那样。卫瓘与邓艾、钟会灭掉蜀国,封公爵,官司空、侍中、尚书令。    
    本身兄弟三人,生有六个儿子,后被陷害遭屠戮,同时遇难的有六个孙子,另有两个孙子在逃,即有八个孙男,卫家可以称得上是多男子的。卫家子孙姿质秀丽,在晋代是享有盛名的。卫瓘孙子卫玠儿童时“风神秀异”,乘羊车行于街市,“见者皆以为玉人”,纷纷赶来围观。卫玠舅父骠骑将军王济是“隽爽有风姿”的人,见到卫玠就说:“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自叹不如外甥。卫玠不仅长得好,风度也好,所以“京师人士闻其姿容,观者如堵”。他死时才27岁,对他的早逝,当时人认为是“被看杀”的(《晋书·卫玠传》),这是漂亮反被漂亮累了。卫瓘第四子卫宣,被晋武帝指定尚繁昌公主,长相一定错不了。晋武帝讲的卫氏之贤,应当包括卫瓘夫妇及儿女的品德在内。卫瓘是敬谨自持的人,对皇家克尽忠诚,居功不傲。参与平蜀,又消灭反叛的钟会,朝廷论功,自认为虽有谋略之劳,“而无搴旗之效。固让不受”(《晋书·卫瓘传》)。他对待部属很严格,所谓“性严整,以法御下”。朝廷多给他的封爵,不让儿子承受,送给两个弟弟,所以“远近称之”。对于子女的婚嫁,不愿与帝室联姻,晋武帝令其子尚主,卫瓘辞谢:“自以诸生之胄,婚对微素,抗表固辞。”但没有得到允许。卫瓘为人正直,认为司马衷不适合当太子,并向武帝作了忠告,因此后来招致太子妃贾氏的怨恨,乃至遭到杀身之祸。卫瓘的忠谨义气,必定得到他的夫人的支持,若是家有量窄偏爱的主妇,很难做到向兄弟义让爵位的事。残杀卫瓘的执行者楚王司马玮因罪被诛之后,卫瓘的女儿向大臣上书,要求惩办凶手,给她父亲恢复名誉,终于如愿以偿,可见卫氏是贤能的人。晋武帝所说的“五可”,验诸卫瓘之家,一一不爽。    
    贾充,是本书开篇已经露过面的人,他字台闾,是建立晋室的大功臣,晋武帝的拥戴者,封鲁郡公,官司空、尚书令、侍中,为人品行不端,“无公方之操,不能正身率下,专以谄媚取容”(《晋书·贾充传》)。贾充后妻郭槐,有子黎民,三岁时,贾充因喜爱他就着乳母的怀抱抚摩他,郭槐以为贾充与乳母有私情,就把乳母打死,黎民怀念乳母,生生夭折了。后来贾充又有了一个男孩,刚过了周岁,郭槐又以为贾充与乳母私通,弄死乳母,儿子也随着死去。    
    这就造成贾充没有子嗣。贾充有前妻李氏,“淑美有才行”,因娘家获罪而被流徙,后释放回京,晋武帝特许贾充有左右两夫人,但郭槐不同意,使得贾充不敢与李氏往来。贾充一出门,郭槐就令人跟踪,防止贾充到李氏那里去。这些就是晋武帝说贾家性妒和少子的根据。郭槐生有二女,长女贾南风,就是贾皇后,身材短小,青黑色皮肤,眉后有疵,长相不佳,而且同她母亲一样多妒,做了太子妃后,“太子畏而惑之,嫔御罕有进幸者”。她亲自掷戟,使孕妾的儿子堕地死去。她的妹妹贾午,就是和韩寿结婚的那个人。晋武帝说贾家人丑而黑,以贾南风来说也是实情。    
    “五可”与“五不可”,虽说是五项内容,实际上可归并为三条,就是人品好坏,生育子嗣的能力,长相俊丑。    
    品行优劣,在择婚中,又集中在妇女是否妒忌上。自从人类社会进入以男子为中心的时代,男子可以一夫多妻,一人可以有几个甚至几十个、几百个妻妾,同时强调女子的性忠诚。在这种情况下,夫与妻妾之间就会产生爱情纠纷;妻妾各有子女,为了各自子女的利益,娘家的利益,互相之间也会有争竞;待到子女长成人,又有嫡庶之争。妻子为了保护自身及子女的利益,反对丈夫娶妾,反对一夫多妻,但在那个时代,一夫多妻制是反不掉的,于是就在家庭中发生妻子不容丈夫娶妾和有外遇的事情,这个现象被概括为“妇妒”。“妒”当然是男子所不允许的,被视为坏品行,列进“七出”之中。在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妇妒被看成要不得的,今天分析起来,妒是女子自卫的一种反映,也是一种自卫手段,它在方法上不一定好,但在那种社会制度下是被迫无奈而采取的消极方式。对于这种妒忌,倒使我们同情妇女,不必像封建男权主义者那样对它深恶痛绝。但是对妒也要具体分析。主妇因妒而虐待他人,就不简单是爱情专一而产生的妒忌了。像郭槐那样,仅仅凭着疑心害死两乳母,同时致死两个儿子,是有血债的罪人,她的行为大大超过了自卫的界限。她是一种妒妇类型的代表,这种类型的妒应当受到谴责。封建时代反对妇妒,包含反对郭槐式的妒害,这一点,我们也应当注意到。晋武帝说贾家的“五不可”就含有一定的道理了。    
    “多子、多福、多寿”,是人皆有之的思想和愿望。    
    “不重生男重生女”,是极个别时期的反常现象,多生儿子才是人们的真实心理。可是那时囿于科学知识,人们以为生不生儿子,只取决于妇女。这样人们在选妇时,就要看她的家族生育史,即能否生育以及生育性别的历史。晋武帝比较卫、贾两家,都是能生育,只是卫氏男性多而贾氏女性多。晋武帝这样看问题,不是他的创造,在他两百多年前,王莽就讲过了。王莽侄儿王光私自买了侍婢,王莽为掩盖他的不良行为,就把那个侍婢赠送给还没有儿子的后将军朱博,并矫情地说“此儿(指侍婢)种宜子”,才给你买的(《汉书·王莽传》)。“种宜子”作为选妇的条件,由来已久了。这个条件,首先是不科学的,其次对女子是苛刻的。    
    不过,如果我们要化腐朽为神奇的话,由此引起对家庭生育史的注意,对研究不育症或许是有意义的。    
    晋武帝提出选婚的原则,但却不是实行家,他做的和他的原则恰恰相反,这是由于别人插手太子选妃的缘故。    
    郭槐一心想使女儿成为皇太子的妃子,贿赂太子的生母武元杨皇后,晋武帝提出与卫家议婚,杨元后就说贾家的女儿“有淑德”(《晋书·武元杨皇后传》),并令太子傅荀说项,荀上言:“贾充女姿德淑茂,可以参选。”(《晋书·荀传》,侍中荀勖也向晋武帝说贾充女儿“才色绝世,若纳东宫,必能辅佐君子,有关雎后妃之德”(《晋书·荀勖传》)。    
    晋武帝在皇后和一些大臣包围下,不能坚持自己的认识,同意从贾家为太子选妃,杨元后、荀勖等所讲的也是女方贤德和貌美,看来与晋武帝选婚原则没有出入,不过他们极端不尊重事实地虚美贾氏罢了。贾南风做太子妃后暴露出妒忌的毛病,晋武帝想废掉她,充华赵粲不赞成,说:    
    “贾妃年少,妒是妇人之情耳,长自当差。”武悼杨皇后也说:“贾公闾勋社稷,犹当数世宥之;贾妃亲是其女,正复妒忌之间,不足以眚掩其大德。”(《晋书·武悼杨皇后传》)荀勖、杨珧等又给贾妃说情,晋武帝也就容忍了。晋武帝定的原则,不能实行,说明他对那些原则并没有深刻的认识,也说明实践是很困难的。    
    晋武帝择婚的五项原则中,贯穿着一个精神,是看对方的家风,即以家风的好坏作为选择好媳妇的一个条件。    
    晋武帝的认识是古人的普遍观点,也是古人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在古代,家庭作风的传统对其成员影响很大,原因是家长制社会,家内统治严密,家长的作风深深地影响其子孙。那个时代男儿要继承父祖的遗产、职业、社会关系,离开家庭难于生存,更难发展事业,不得不禀命于父祖;女儿虽无财产继承问题,但同样希望家业兴旺,也好在婆家有地位。儿女都因与家庭利益极度一致,从而受制于家庭,很自然地继承父祖的作风,依家风行事,这就使子孙的好坏与家风的优劣有很大的一致性。以此择妇,自然有其合理性。这一精神到近现代仍有价值,但日益丧失它在古代的那么重要的意义。在近现代,随着家长制的削弱,家长对子女的影响也在减少。子女可以自谋职业,离开家庭,以至不要遗产,这样家长无法强化对子女的控制,子女也没有必要绝对尊重家风,因而年轻人的作风可能同家庭传统作风大不一样。显然在现代婚姻中晋武帝的那个看家风的精神就不能完全照用了。要之,社会条件在变化,处事原则也要随着改变。


第一部分 婚姻家庭(一)第8节 宋初的政治联姻

    北宋建隆二年(961)发生的“杯酒释兵权”、“欢宴罢节镇”的著名故事,人们都知道这是宋太祖防止武人篡权的手段。其实与此同时他还采用皇室子女与功臣子女联姻的办法,以制驭大臣,稳定赵宋政权。    
    宋太祖始建国,就将同母所生的寡居的妹妹燕国长公主嫁给殿前副都点检、滑州节度使高怀德,以事笼络,不过这时还没有有计划的政治联姻方针。待到欢宴罢节镇之后,宋太祖看到功臣之间互相姻好而不乐于与皇室通婚的现实之后,才认真实行这项政策。    
    宋太祖雪夜访赵普图(局部)事情是这样的:开宝初年(968),赵普为宰相,李崇矩任枢密使,李将其女儿嫁给赵普的儿子承宗,对这宋太祖画像种军政首领的联姻,宋太祖异常不满。李崇矩与宋太祖在后周时私交深厚,每当宋太祖过生日,李崇矩便派儿子继昌送去贺礼,宋太祖还教过继昌射箭。宋太祖登基后,于建隆三年(962)授继昌西头供奉官,并要他尚公主,李崇矩谦让不敢当,继昌“亦自言不愿”,不仅如此,崇矩还急急忙忙地给儿子聘定妻室,使宋太祖大为失望(《宋史·李崇矩、李继昌传》)。此后宋太祖、宋太宗决心推行皇室与功臣联姻的政策。    
    宋太祖有六个女儿,三个夭亡,成长的三人的婚配是:    
    昭庆公主(魏国大长公主),开宝三年(970)下嫁忠正军节度使王审琦之子、内殿供奉官都知王承衍(952~1003)。承衍婚媾时19岁,昭庆公主死于大中祥符元年(1008),结婚时可能比承衍略小(《宋史·公主传》、《宋史·王承衍传》)。    
    延庆公主(鲁国大长公主),开宝五年(972)出嫁郓州节度使石守信之子、天平军衙内都指挥使保吉(954~1010)。公主死于大中祥符二年(1009),保吉次年死,结婚时19岁。    
    永庆公主(陈国大长公主),开宝五年(972)嫁右仆射魏仁浦子、供奉官咸信,咸平二年(999)死,咸信约卒于天禧二年(1018),结婚时23岁。    
    宋太宗有七个女儿,长女早逝,两个女儿出家为尼,太宗为两个女儿主了婚,另两个小的则是由她们的哥哥真宗作的主。她们的婚姻情形是:    
    蔡国公主(徐国大长公主),太平兴国九年(984)出嫁雄武军节度使吴廷祚子元扆(962~1011),元扆婚时23岁。    
    宣慈长公主(扬国大长公主),至道三年(997)下嫁镇宁军节度使柴禹锡孙、太子中舍柴宗亮子柴宗庆,明道二年(1033)死,几年后宗庆故世。    
    宋太宗画像贤懿长公主(雍国大长公主),咸平六年(1003)出嫁司空王溥孙、国子博士贻正子贻永,次年死。    
    隋国长公主(荆国大长公主),大中祥符间下嫁前述李继昌的儿子遵勖,皇祐三年(1051)死,得年64岁。    
    宋太祖、太宗为他们的儿子所娶之妻,据《宋史·宗室传》记载,燕懿王德昭妻韩国夫人为太子太傅王溥女,昭成太子元喜娶隰州团练使李谦溥女(《宋史·李谦溥传》谓为谦溥弟、如京副使谦升女),商恭靖王元份妻为崇仪使李汉斌女(《宋史·元份传》)。    
    皇室、大臣子女间的通婚,给他们的婚后生活带来较大变化,驸马的政治地位提高,政治生活改变了,这里不说,单看他们的一般社会生活情形。    
    选为驸马的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变化了。《宋史·公主传》讲:“旧制选尚者降其父为兄弟行。”这话不如说“选尚者升入父行”。前述尚主的王贻永与其父贻正、柴宗庆与乃父宗亮名字中有一字相同,就是遵皇家之命升了一辈,王贻永原名克明,尚主后升行改名。柴宗庆尚主后升为乃祖柴禹锡的儿子,和他父亲宗亮同辈了。李继昌不愿娶宋太祖的女儿,他的儿子李遵勖却娶了宋太宗的女儿。李遵勖原名勖,宋真宗给他加了“遵”字,同时“升其行为崇矩子”(《宋史·李遵勖传》)。《宋史》讲到这几个驸马,一处是某人之孙,一处又是同一个某人之子,子、孙不一,就是对尚主升行叙述得不清楚。祖孙、父子、叔侄关系是血缘关系确定的,因为尚主,孙子成了儿子,子侄成了弟兄,这是对血缘关系的嘲弄。本来血缘的名分不可改变,皇帝的命令就可以叫它变化,皇权真是再大不过的了。宋朝皇帝这样做,也是为保持皇室在姻亲中的相应辈分地位。宋太祖、太宗兄弟与王溥、李崇矩等是同辈,他们的女儿所尚的驸马若是王、李等的孙辈,不提高驸马的辈分,就等于皇家降了一辈,故而采取这一措施,以保护婚姻双方辈分平衡。这么说或不易明白,看下页表就了然了。    
    驸马与父辈同行,提高了在宗族中的地位,连公主生的儿子也乱了辈分,像王承衍的儿子世隆,“每坐诸叔之上”(《宋史·王承衍传》)。人们虽然看不惯,但也无可奈何。    
    驸马尚主,家庭生活有好有坏,金枝玉叶的公主给驸马气受是常有的事,也有感情甚好的,如隋国长公主与李遵勖。当李继昌过生日,隋国长公主屈尊以儿媳的身份给继昌拜寿,宋真宗知道了很高兴,给她衣物作为她送给继昌的寿礼,公主初嫁时所居堂甃、瓦甓多有鸾凤形状,遵勖以为这样特殊不好,命人铲去。公主穿有龙饰的服装,遵勖以同样的原因把它们藏起来不用,公主也没有异议。遵勖喜好园林建设,嗜爱奇石,不远千里,雇人载运。他是进士出身,好作文词,在自家的花园里与名士相聚会,公主尊重他的爱好,每有宾客来宴,必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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