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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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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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榆终于回过神来。
这个相识七年的家伙,已经是自己的男朋友了。
高考完第二天,程宸神神秘秘地说有个大惊喜给她。桑榆追问,那人又扭捏着不肯说,只回答到时候就知道。
过了约莫一周,程宸约桑榆回同尔中学看母校,她刚高考完,也没什么事,便答应了程宸。令她奇怪的是,自家爸妈对于她独自同一个男生出行,竟然破天荒没什么表示,只叮嘱她保护自己,注意安全。
桑榆一头雾水。她仍记得幼儿园时,小朋友春游要手牵手,和她一排的刚好是个小男孩,两人牵着手,被自家妈妈看到,回家唠叨了一路。
不科学呐不科学。
不过能回母校,还是很开心。桑榆自从转学到省城,就没回过同尔,自然心情很是激动。尤其同行的人,还是跟自己分享共同记忆的小竹马。
虽然程宸一路上都怪怪的,桑榆同他讲话,那人就跟被踩到尾巴的老猫似的,一惊一乍。
也不知道在盘算些什么,心里有鬼,魂不守舍。桑榆腹诽道。
五年多过去,同尔的街道变得桑榆都快认不出,只有尚未翻新的旧巷里隐约还能找到儿时的风景。
同尔中学已经放了暑假,只有初三年级还在补课。校园仍是记忆中的郁郁苍苍,看露天电影的大操场、传说中有用福尔马林泡着|婴|尸的地下实验室、假山后边的森林……
桑榆望着程宸,听他吐槽初一元旦联欢会音乐老师逼他穿女孩子才穿的大红色毛衣。
仿佛他还是那个瘦小的上课偷偷看玄幻小说的男孩子,她也还是那个因为考到第一而飞扬跋扈的小女孩。
一切都好像未曾改变。
教数学的章老师至今对程宸记忆犹新,他得知程宸保送T大,笑得合不拢嘴,直说晚上要请两个学生吃饭。
那时章老师还是个刚从师范大学毕业的小伙子,如今笑起来眼角也有了细纹。
程宸带着桑榆出了校门,拐过一个小坡,走到一处民居。
“我家。”程宸不敢看桑榆的眼睛,“桑榆,跟你说个事儿。”
桑榆呆愣愣的:“我听着呢。你是不是钱包丢了,没事,我妈给了我一千块呢,够咱俩用了。”
程宸咬牙切齿:“桑榆你个笨蛋。”
他突然一把捧住桑榆的脑袋,狠狠亲了上去。
桑榆的魂都飞了,眼睛瞪得老大,被程宸啃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你——混蛋——”桑榆心里又惊又有点甜蜜,脸红得发亮,千言万语只化作了一句软绵绵的“混蛋”,毫无气势,节节败退。
程宸心满意足,笑眯眯道:“一个笨蛋一个混蛋,咱俩挺搭。”
“谁跟你搭。”
程宸把桑榆按进怀里,正色道:“桑榆,我认真的。我原想等大学的时候和你说,但也不知道你会填哪里的学校,万一不在一座城市,我怕自己更没胜算。我不想等了。”
桑榆道:“你都不找我商量,谁说我答应你了。”
程宸笑道:“不管你答不答应,我初吻都给你了,你得对我负责。”
看吧,这就是程宸,一个从小到大都欺负她的男孩子。
桑榆的高考成绩跟模拟考差不多,她觉得R大是肯定能投进档的,只是专业大概不怎么样。桑家的长辈都劝她填投档线在本省稍微低一些的学校,挑个好专业。
桑榆跟被灌了迷魂汤似的,卯足劲儿要填B市的大学,被桑家妈妈训得狗血淋头:“跟你说了隔行如隔山,人家都削尖脑袋往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挤,你填R大念个大而无用的冷门专业,回头喝西北风啊。”
桑榆一个人闷在房间想了两天,没找程宸,自家父母也没怎么理会。填志愿那天,她偷偷跑到学校,平行志愿一二三四全部填了R大。
那个被妈妈关在家里埋头写题的小姑娘,在十七岁的盛夏,向昨天挥了挥手。


☆、迷魂(1)

薛灵芸让我想起一类文学形象,如同纳博科夫、托马斯曼笔下的男孩女孩,适合远远观赏,因为矜贵,不可触碰。
我在伦敦当地一家报纸上读到关于她的不幸消息,心内不免唏嘘。
虽然她并非那类人见人爱的甜心,她是寡言而神秘的,眼神清冷,散发着不属于十九岁少女的气息。
但她的确是我见过最迷人的少女。
仿佛暗夜中生出的蔷薇。
在同她的交谈中,我略微知晓她如何修炼成今日模样。
而今她躺在十二月泰晤士河冰冷的河床里。
斯人已逝,而生者,恐怕余生都会坠入梦魇。
这是个寒风凛冽的冬日下午。天气太冷了,街上的人捂得严严实实,恨不能就剩两只眼睛暴露在空气中,以防撞上电线杆。
通常只有这个时候,人们才会羡慕起契诃夫笔下的希腊文教师。当然,这没什么,伦敦人已经习惯了,伦敦的十二月就应该这样,不是吗。
老弗兰克将头埋在大衣里,低声诅咒这该死的鬼天气。他不得不穿过两个街区,到霍普金斯家的杂货店卖烟,因为他的烟瘾又犯了。寒冷的天气里,人们闷在屋子里,总得找些事干。这个年近花甲的老裁缝,一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来点约翰王(John Pleyer Special)。
老弗兰克匆匆走着,经过波利菲尔大桥时,顺便瞥了一眼,因为这座被漆成绿色的桥实在太著名。很多年前,当它还是一座黑色大桥的时候,每年都有很多人选择从这儿跳进泰晤士河,结束自己悲剧的一生。后来有人建议把桥面换成绿色,据说自杀率少了50%。
老弗兰克认为这纯粹是一场闹剧。没人会因为桥是绿色的而不是黑色的,就把跳河的蠢念头甩掉——看,那个戴着红色围巾的亚裔女孩儿不就是嘛。
不,天呐,她是真的准备跳!老裁缝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瞪大了眼睛,慌忙跑过去——
可是,已经迟了。女孩儿纵身一跳,坠入了冰冷的泰晤士河。
一月的上海,外滩15号,偌大的会议室里竟诡异的安静。与会的高层们面面相觑——就在三分钟前,Doug Lin——大boss的高级特助请老板出去接了个电话,一切就变得诡异起来。
他们发誓跟着陆璟十来年,没见过他这么惨白的脸色,好像一瞬间失去了生机。门外甚至传来他微微失控的命令:“我需要见到她。”仔细听,声音竟是微微发颤的,仿佛是怕极了什么。
重进走近会议室的陆璟尽管脸色苍白,但恢复了温文尔雅:“抱歉,各位,家中有要事,今天到此为止。”
96年无数银行财团崩溃时一夜崛起的陆,参加父亲葬礼时,一滴眼泪都没掉的陆,全上海滩都恭敬有加的陆,仪态翩翩永远精致得仿佛在拍巴宝莉广告的陆,就这样中断会议,留下目瞪口呆的一众高层。
有知晓□□的,摇头道:“恐怕又是陆先生那位读高中的侄女。”
薛灵芸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她就喜欢酒吧昏暗的角落,没人注意她,也没人能管得了她——那个老把自己当弱智儿童的小叔叔也不能。就像现在,她可以舒服地靠在沙发上,偷偷打量这光怪陆离的世界——
那个坐在吧台上浓妆艳抹的女人,一定会勾上某个|精|虫|上脑的男人;
那个东张西望浑身高级货的男人,大约从事《不羁的风》里余求深先生的职业;
那个角落里盯着自己的老男人,八成是诱|拐|失|足|少女的老手,占女人便宜的专家;
她摇头晃脑地又喝了几口,突然觉得不对劲——
咦,怎么好像有人在自己跟前?
灵芸迷迷糊糊觉得眼前的人好像挺熟悉。摇了摇头,她决定不去理那人,往嘴里又灌了一口酒,满足地打了个嗝。
可那人动也不动,就是在原地杵着。她有些恼了,晃悠悠地站起来,抬腿就想换个地儿。
却听到对方平静的声音:“这是你该来的地方吗,多大的人,成天瞎胡闹。”
灵芸愣了一下,知道大约又是陆璟来领自己回家了。放在平时,她是万万不敢的,可这会儿,借着刚下肚的几口白兰地,酒壮怂人胆,她嘻嘻地笑道:“小叔叔,怎么啦,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还能顶嘴,看来还没醉。”陆璟一把拽着她就准备走。
一靠近,他就闻到灵芸满身的酒气,皱着眉头:“怎么疯成这样。快收拾好,有人在外面等呢。”
“哎呀,让小菁姐姐受委屈了,您心疼了吧。”灵芸嬉皮笑脸道。
陆璟已经不打算理她了,甩了一句:“没大没小。”便抬脚就走。
灵芸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喊着:“怎么啦,她不也才25,我都18啦。”
酒吧外,孙菁菁见到推开玻璃门并肩走出来的薛灵芸跟陆璟,恍惚竟觉得他们出奇的默契,连脚步都是一个调。
花苞一样|娇|嫩|的少女,委屈地拽着年轻男人的胳膊——她甚至发现,他们的衣服都是那样相似,黑色的风衣,牛仔裤,长皮靴……倒像是……情侣。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可两人风衣的衣摆被夜风吹起,蹁跹起舞,嬉笑怒骂,那么亲密。
和谐得几乎刺痛了她的双眼。
乱想什么,她骂自己,再亲密不过是一对叔侄,能出什么幺蛾子。
她赶忙笑着迎了上去。
“外面这么冷,不是让你在车里坐着等吗?”陆璟看见孙菁菁鼻子冻得通红,皱着眉道。
孙菁菁把被风吹乱的长发拨到耳后,笑着回答:“没事儿,车里闷,我出来透透气。也没等多长时间。”
她看向灵芸,捏了捏她的脸:“小丫头,才多大,就背着叔叔出来喝酒啦。”
灵芸被冷风一吹,哆嗦着,酒便醒了一半。她其实不喜欢孙菁菁——准确地说,她讨厌所有对陆璟图谋不轨的女人。
从她13岁看了一本名叫《狼的诱惑》的小说后,她就知道自己这种对于陆璟的感情该怎么定义。后来这本书被陆璟看到,他翻了几页,觉得傻乎乎的,就给收了。
不过,灵芸牢牢地记住书里的描写,并且通过类比,总结出自己对陆璟的感情:占有欲,由亲情而升华成的高于爱情的,一种至真至纯的感情。
她才不会告诉陆璟,她一直知道陆璟不是自己的亲叔叔。
所以,她趁陆璟取车的空档,笑嘻嘻地拉着孙菁菁的手,道:“小菁姐姐,您不知道,去年年三十,小叔叔还带着我喝呢,他自己都喝高了,早上起来发现咱俩就在地板一起睡一夜。”    
灵芸强调了“一起睡”三个字。然后望着孙菁菁白生生的小脸,十分愉快地添上一句:“他胸口全是我的口水。”
孙菁菁勉强笑着说:“你们叔侄俩关系真好。”
灵芸越战越勇,挥着小手道:“一般般啦。告诉你一个秘密哦,他其实不是我的亲叔叔。”然后抚了抚风衣上的褶皱,“我也不是她的亲侄女。”
孙菁菁心里更是万般念头打架。不过她安慰自己,现在自个儿才是陆璟的正牌女友,这小蹄子再怎么捣乱都白搭,都是妄想。
“灵芸,你小叔叔人这么好,可得好好学习报答他呀。”孙菁菁摸着灵芸的头道。
“小菁姐姐,那是当然。我今天十八了,可以报答小叔叔的养育之恩了。”灵芸笑眯眯地说。
孙菁菁听这话,越想越不对劲。自己好歹也算名门闺秀,爹妈从小娇生惯养的,多少人排队追,况且陆璟对自己向来近乎冷淡,如今看来,恐怕也没那么简单。她何必跟这对关系暧昧的叔侄扯上关系。
她主意一定,笑着说:“灵芸,姐姐突然想起来还有点事,先走一步,待会儿你小叔叔来跟他说一声,改日再聚啊!”
灵芸甜甜地笑道:“是,小菁姐姐再见!”她开心地数着,第六个,搞定!
刚进家门,灵芸垂着头,准备乖乖接受组织教育,却听见陆璟淡淡地说了句:“早点睡。”就往二楼走去。
她呆呆地愣在原地,竟是有些失落。
她慢慢踱回自己的房间,抱起床头的泰迪,爬上阳台。窗帘没有拉上,皎洁的月光洒在院子的草坪上,如水般倾泻,温柔的好像妈妈的怀抱。
灵芸盘腿坐下,掏出口袋里的手表:零点差五分钟。
她捏了捏大熊的脸:“爸爸妈妈没了,小叔叔也不理我。你又不说话,真傻!”
她想了想,又说:“再过半年小叔叔就要赶我走了。我的箱子太小,你太胖了,塞不下,就罚你在家陪小叔叔。你要乖乖的,别惹他生气。他脾气超臭。”
说着说着,她竟有点难过,把头埋在泰迪的胸口,念道:“大熊大熊,我舍不得你,我不想去外面,外面没有你,没有小叔叔。你说,小叔叔会不会忘了我呢?”
手表“嘀”了一下,原来已经零点了。
灵芸轻轻对自己说:“十八岁快乐,薛灵芸。”
小叔叔,你知道吗,我也是个大姑娘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最羞耻普雷的一个故事【捂脸嘤嘤嘤

☆、迷魂(2)

灵芸七岁的时候,上小学二年级,特闹腾一小姑娘,打弹子掏鸟窝什么都干,就差飞天上摘星星了,恨不得天天住在树上。连班主任都叹气,名字挺秀气一小姑娘,怎么这样皮。
说起“薛灵芸”这三个字,可是薛家爸爸特地找人给起的。那老先生盯着在妈妈怀里扭来扭去的薛宝宝,道:“灵芸,挺文静,就它了。”
一回想起这事儿,灵芸就觉得挺对不住自己爸妈的。历史上的薛灵芸“妙于针工,虽处于深帏之内,不用灯烛之光,裁制立成。非夜来缝制,帝则不服,宫中号为‘针神’。”
自己简直是反向生长。
此是外话。时间回到九七年的春天,那是阳光明媚的日子,草长莺飞,春和日丽。上海地铁1号线全线通车两年,香港即将回|归|举|国|欢腾。
而薛灵芸小朋友,即将迎来自己在蓬莱路二小的第三次春游。
小姑娘把头埋在语文书后面,把膝盖上的漫画翻了一页。
突然,走廊里传来“噔噔噔”的脚步声,很快,教室门口出现了班主任的脸,灵芸刚把漫画扔进抽屉,就听到班主任严肃的声音:“薛灵芸,你出来。”
灵芸眨了眨眼,脸不红心不跳,从座位上站起来,稳稳地走到教室外。
“孩子,你的叔叔过来接你,他在我办公室。”一向板着脸的班主任居然摸了摸灵芸的脑袋。
她有些懵,问:“杨老师,怎么啦,我都没见过小叔叔。而且他来了不应该去找妈妈吗?”
杨老师却一把抱起了小小的灵芸,道:“孩子,你的爸爸妈妈,出了车祸,没抢救过来。”
灵芸毕竟是个8岁的孩子,刚开始还愣愣的,这会儿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抱着杨老师的脖子,哭得气都喘不过来。
她只知道,再也看不到整天乐呵呵的爸爸了!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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