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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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 第8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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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让他吃了饭再回去?
女孩很快转身,瞅了男孩一眼,马上又低下头,咬着嘴说:
“马路对面有家卖豆花饭的,卖了十几二十年了,我读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那里吃,味道很不错。你要不去……尝一尝?”
“好啊!”王勃展颜一笑,爽快的点头,心想,你再不留我吃饭,我自己就要厚脸皮主动开口了,“我好久没吃豆花饭了,正好去尝一尝。”
“不过那里的环境有点脏乱差,你别介意哈!”郑燕抿嘴一笑。
“那算什么?我在茅坑边都吃过饭。碗底下就是满粪坑的蛆虫,人拉的黄白之物,苍蝇蚊子乱飞。”
“啊——”郑燕用手一捂嘴,满脸的大惊失色。
“哈哈,想不到吧?不过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我跟我老汉儿打赌,看谁先忍受不住粪坑里面的腌臜,为什么打赌忘了,好像是为了谁洗碗啥的。”
“那,那到底谁赢了,你还是……叔叔?”郑燕浑身颤抖了一下,随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完全想不到竟然有人打这种赌。
王勃摊了摊手,扁了扁嘴说:“当然是我了。我老汉吃到一半,有个苍蝇掉在碗里,然后,直接把苍蝇连同碗里的饭一下倒在了茅坑里。我嘛,那个时候才八(jiu)岁,成天跟院子里面一帮小子风里来雨里去,玩泥巴,打青蛙,用发臭的死猫烂耗子钓螃蟹,哪里在乎这个,或者头脑里根本意识不到卫生不卫生的问题。那个时候家穷,饿得慌。嘴里的糖块儿掉在地上也会捡起来,把土一拍,又扔嘴里。地上有什么烂苹果也会捡起来,用刀子削掉坏的,把好的吃了。
“所以,燕子,别看我现在衣冠楚楚,人模狗样,最底层的老百姓接触过的,经历过的那些东西,我都接触过,经历过。我来自于他们,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就在三年前,能够坐在街边上的苍蝇馆子吃碗米粉,抄一个回锅肉吃,对我来说就是了不得的享受跟美味。
“我这么一说,你觉得我还会介意什么‘脏乱差’吗?”
郑燕没想到身边的这个被无数人崇拜,总是衣着体面,考究的老板竟然还有那么一段让她感觉不可思议的过去。她也经历过八(jiu)十年代,物质奇缺的阶段,但绝不至于到嘴里的东西掉地上还捡起来扔嘴里的程度。
然而,她并没有因为王勃的这段穷苦潦倒的过去而又半分的轻看他,当她再次凝视身边男人的时候,目光中甚至多了一种钦佩的情绪,以及一种莫名的暗喜,似乎身边这个有时候看起来感觉有些高不可攀的男人跟她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似的。
两人下了车,跨过马路,来到马路斜对面这家名叫“梯坎豆花”的小店。
“呀,燕子,来吃饭呀?这是你的男朋友哇?长得好高,好帅哦!”果然如郑燕所言,他们刚一走到豆花店门口,一个胖胖的,五十来说的婆婆就嬉笑着向郑燕招呼。
郑燕俏脸一红,尴尬得不行,站在原地,解释也不是不解释也不是。王勃见了,急忙快嘴快舌的道:
“李婆婆好!燕子说在你们这里吃了十几年的豆花饭,是整个双庆最好吃的一家,今天特意领我过来见识一下,让我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再好吃的豆花饭,也比不过她家对面的‘梯坎豆花’!”
王勃的这一番话顿时把这位姓李的大娘逗得哈哈大笑,喜上眉梢,笑得合不拢嘴,笑过后嘴上便开始谦虚:
“燕子那也是夸张啦!第一不敢当,中上吧,在周边卖豆花的来说,味道还算是阔以的。”她一边说,一边开始给两人张罗座位。此时正是吃饭的高峰期,能够摆七八张桌子的豆花店座无虚席。
坐下后,郑燕拿着菜单点菜,她问王勃喜欢吃什么,这里除了井水豆花外,烧白,红烧蹄花和红烧肥肠都是这小店的特色菜。
“那就一样来一碗嘛。”大马金刀坐下来的王勃说。
“行,那我一样喊一碗。”女孩甜甜一笑,拿起老板娘给的纸笔飞快的写起菜单来。
豆花,烧菜之类的都是现成的,上菜很快,不多久,两人点的豆花,烧白,红烧肥肠和红烧蹄花便被老板娘端上了桌,王勃一看,然后又转身瞧了瞧周围其他食客桌上的碗,发现不论是豆花还是三个烧菜,分量都比其他人要足。
“嘿嘿,燕子,今天晚上算是沾你的光了哟?!”
“那是你话说得好!”郑燕俏脸一红,显然也发现了老板娘的“厚此薄彼”。
菜既上齐,两人便开始开动。王勃先用筷子夹了坨颤巍巍的豆花放在味碟里面一裹,旋即送入嘴里,顿时,一股鲜香麻辣之味便在嘴里一下子爆开,强烈的刺激着他的味蕾。
“怎么样?”郑燕拿着筷子,却没有吃,一直略显紧张的看着王勃脸上的表情。
“不错!好吃!”王勃朝郑燕竖了个大拇指,很快又夹了一大坨豆花,美滋滋的吃起来。
郑燕见了,便终于放心,这才开始埋头吃起饭来。
阳春三月通常来说是很难得下暴雨的,有也是和风细雨,绵绵春雨。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例外,就在两人快吃完饭,准备买单离开的时候,突然一阵电闪雷鸣,将夜幕初临的黄昏照得亮如白昼。雷闪过后,万千道箭雨劈头盖脸一点也不犹豫的朝大地砸将下来,将在路边上走着的路人砸得措手不及,抱头鼠窜,纷纷跑到马路两边的小店避雨。
郑燕买了单,两人继续坐在原位,等待着突如其来的暴雨的减小。不少食客抱着跟他们一样的心思,但更多的人还是选择跑路回家,头顶着遮雨的外套或者包包,“呀呀呀”的冲向那倾盆的雨幕。
两人在店里呆坐了十来分钟,雨势依然不见小,天色却更加的阴晦了,狂风四起,将空中的雨水吹得东倒西歪,犹如狂魔乱舞。王**身,冲坐在他对面的郑燕说:“燕子,这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你在这里等着,我跑过去把车开过来。”
“钥匙呢?”
“钥匙?什么钥匙?”
“车钥匙啊——”郑燕抿嘴一笑,朝他伸手,手掌白皙而又修长。
“你去开车?我一个大男人坐着?不用了吧?你想让我被其他人骂死吗?等着哈,我去对面开车。”
“那你用我的外套挡一下雨。”说着,郑燕脱下了自己身上的黑色小西装递给王勃。
“行!”王勃也不废话,一把拿过郑燕的小西装顶在头上,起身冲进了雨幕。
只穿着白色衬衣,双手抱臂的郑燕站在小店门口,焦急而又紧张的注视着冲进狂风暴雨中的男子。马路上的车很多,不少开得飞快,这段路并没有红路灯,王勃过马路的时候,无数车辆在他的身边过来过去,看得郑燕揪紧了心脏。
突然,“嗞——”的一声,一辆红色的桑塔纳在王勃的面前刹停。
“要死迈?想死老子成全你!”车窗摇下,露出一个满脸横肉,破口大骂的男人,下一刻,桑塔纳又绝尘而去。
郑燕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快凝固了,她再也忍受不住,想也不想的跟着冲进了滂沱的暴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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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6,夺天地之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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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勃开着宝马,将浑身水湿,双手抱肩,瑟瑟发抖的女孩送到她家单元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几分钟之后了。
“快上去换衣服吧,小心不要感冒了。”看着瑟瑟发抖的女孩,王勃一脸的心疼。就那么一两分钟时间,跟在他身后的郑燕就被暴雨淋成了落汤鸡。他自己因为有郑燕外套的遮挡倒还好,除了裤子被淋湿了不少外,身上的长袖衬衫大部分都干干爽爽。
“嗯!”郑燕牙关打颤的点了点头,直到现在,她的脑海依然一片空白,刚才王勃差点被车撞的一幕仍然不停的在她的脑海回荡。女孩有点机械的提起包包,拿起外套,在开车门的时候停了一下,王勃的心脏顿时一紧,心想,留我吧,留我我就跟你上去。
然而,女孩却什么都没说,下一秒,车门一开,很快又是一关,郑燕那被暴雨打得水湿,玲珑、饱(漫),几近透明的身子,一下子消失不见。
“唉——”王勃叹了口气,感叹天不遂人愿。他最初的打算是两人吃了饭,他便找个借口一起跟着女孩回家,可惜——
“唉——”王勃再次叹了口气,干脆放倒车身,双手枕着后脑勺仰躺在椅背上。他的鼻端依然弥漫着一股好闻的熏香,那是女孩外套的味道,像点像栀子花的味道,也有点像百合花的味道,还有点像桂花的味道,但又都不是,那只是郑燕的味道,芬芳而又绵长。闭着眼睛的王勃便扩展自己的(匈)腔,深深的呼吸,试图将这味道长久的储存在自己的匈腔,刻进他的脑海。
他打算休息一会儿,等车内的某种让他感觉安适的味道消散完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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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匆匆的上楼,匆匆的开门,匆匆的回到家里。
不过,回到家里的她并没有遵照王勃的嘱咐去换衣服,而是跑到厨房,打开厨房的窗子,探头朝外望去。
窗外灰蒙蒙的一片,无数雨滴随风飘舞,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在摇来摇去。间或有长蛇状的闪电划过长空,给茫茫大地带来片刻的光明,但空冥的夜色很快又重新统治无垠的大地。
郑燕没见到王勃的宝马车,以为王勃已经开走了。她顿时一阵懊恼,懊恼自己爬楼爬得不够快,开门也开得不够快,从包包里翻找钥匙的时候浪费了好多的时间。懊恼不已的女孩正准备拉窗,将外面的狂风暴风隔绝开来的时候,她突然一低头,下一刻,郑燕已是美目大张,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窗下,那熟悉的,辆晶灰色的宝马正一动不动的停在原地,丝毫没有要开走的打算。瓢泼的大雨无情的打在车顶上,打在挡风玻璃上,打在发动机的机舱盖上,溅起无数的水花,让平时看起来威武巨大的宝马在此刻竟如一头瑟瑟发抖,无家可归的小动物一般可怜兮兮。
郑燕在厨房不大的空间里踱来踱去,间或探头看一眼窗下的宝马车。心头有两个矛盾的声音一直在纠缠,一个希望宝马快点离开,开走,一个希望它就留在那里。女孩咬着嘴,跟车内的某个人一样深深的呼吸,几次深呼吸之后,因为淋雨而变得苍白的面色渐渐了有了红晕。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郑燕的感觉中,好像只过了一分钟,又好像过了一两个小时,她最后一次探头下望,晶灰色的宝马依然在那里,待在原地纹丝不动。郑燕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内心激烈翻滚的情绪,将窗子狠狠一拉,转身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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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正在闭目养神的时候,驾驶席的车门突然从外拉开,王勃一愣,睁开眼睛,然后,便看见了站在暴雨中的女孩。女孩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冰冷的雨水落在了她的头上,脸上,肩上,已经变得透明的衬衣上,但女孩却浑然未觉,只是定定的凝视着。
“燕子,你——”王勃大吃一惊,见到突然开门暴露在瓢泼大雨中的郑燕,赶紧坐直身体。
“你……你身上的衣服也打湿了不少,你上去,我……我用电吹风给你吹吹吧。”郑燕有些结结巴巴的说,说完之后,便又一次转身,“蹬蹬蹬”的沿着楼梯跑了上去。
王勃先是一愣,直到郑燕转身跑掉,他这才反应过来。
“哇!”王勃怪叫一声,一脸狂喜,拔掉车钥匙,直接跳进了雨中。
跳进雨中的王勃并没有像狗撵一样的拔腿就跑,而是在倾盆的大雨中站了十几二十秒,直到感觉自己像郑燕一样淋成了落汤鸡,这才迫不及待的追随着女孩的脚步“蹭蹭蹭”的拾阶而上。
一分钟后,一身水湿的王勃出现在了郑燕的家中。
“这是我爸的衬衣和西裤,你……你暂时穿一下吧。”郑燕从父母的卧室走出,手上抱着一件白衬衣和灰西裤。
“好的,燕子。”王勃笑嘻嘻的说,“我去哪里换?”
“你去我卧室吧。”女孩小声的说,将头偏向一边。王勃注意到,哪怕雨水落在身上冰冷刺骨,也没能阻止那抹像血一样的(朝)红在女孩白净的脸蛋上蔓延。
“行!”
王勃抱着郑燕递给他的她父亲的衣服裤子进了女孩的卧室,轻轻的掩上门,三下五除二的月兑掉身上水淋淋的衣服,将郑燕父亲的衬衣和西裤朝自己的身上套。不论是衬衣还是裤子,都有点小,而且现在的王勃,洁癖严重,不习惯穿同性的衣服,但此时此刻,情况特殊,也不能计较那么多了。
“我换好了,燕子。你也赶紧换换吧,别感冒了。”两分钟后,王勃出门,回到客厅,对郑燕说。
“嗯。”女孩莞尔一笑,点了点头,回到自己的卧室。王勃以为对方要换衣服,见到郑燕没有关门,便下意识的转身,不想郑燕很快出来,手里拧着他刚才扔在地上的衣服裤子,朝厨房尽头的生活阳台走去,边走边说,“我先把你的湿衣服洗一下。放心,全自动洗衣机,很快的。”
呆在客厅的王勃有点百无聊赖,便走到郑燕的卧室,直接在床边坐了下来。郑燕的房间并没有太多一般女孩卧室内的那些太过花里胡哨的东西,色彩也不斑斓,大体上以素雅为主,但却充斥着一股沁人的馨香,跟他前不久将女孩儿的外套披在头上闻到的味道一样。
“好想在这里睡一晚呀!”王勃两手朝头顶一举,伸了一个懒腰,直接硬撑撑的倒在了铺着格子花床单的床上。
几分钟后,郑燕去而复还,回到自己的房间,并顺手关上了门。等她转身抬头,准备解自己衬衣扣子的时候,见王勃竟然呆在自己的卧室,还躺在坐在床上,明显一愣。
“我……我想换衣服了。”女孩咬了咬嘴,出声,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王勃说。
“噢!我现在就出去。”王勃见郑燕回来,起身,朝门口走,走到门后的时候,他突然又停住脚步,回过头,朝女孩眨眨眼,以一种开玩笑的语气说,“燕子,要不,我就站在这里,背着你,我保证不转身,不偷看,行不?”
王勃的话让郑燕的脸刹时间像被刷上了一层血,鲜艳无比。她用白牙紧紧的咬着自己的红(纯),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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