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往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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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往而盛-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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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过来,整张脸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着淡黄的光晕。汗水顺着脸部的边缘一滴一滴滑下来,落到衣领里,要么被衣服吸干,要么不知所踪。
  

☆、暗恋

  林桑坐在麦宇的左边,帮她遮掉了大半的太阳,程嘉渊也走过来坐在林桑的隔壁,麦宇问他们要不要喝点什么,林桑坦率的承认想来点可乐,程嘉渊刚坐下又站起来,去帮她买喝的。离球场不远处有个的商店,路过的女生都偷偷的打量着程嘉渊,一边看着他,一边面红耳赤的窃窃私语。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所以自动忽略那些爱慕的眼神。倒是麦宇打开冰柜的时候,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艳羡的神情,她故意慢慢的挑着饮料,在阵阵冷气的侵袭之中,麦宇恍然觉得,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这样的程嘉渊,似乎在哪里出现过,也许是自己等了很久,也许是他出现的时间刚好,又或者,他们也是命中注定的,就像他和林桑。麦宇没来由的走神在人来人往的商店里,在冰柜前,她第一次强烈的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着,呼吸是这么沉重,血管里有温暖的液体在流动,一呼一吸之间,都是生命的起伏。而这生命,曾经濒临死亡。
  程嘉渊越过麦宇的肩膀,拿了两罐可乐,他看麦宇打开冰柜的门却一直不说话,呆呆的盯着前面的红茶,以为她贪图凉爽,又轻轻的关上门,麦宇这才反应过来,看着程嘉渊满脸宠溺的笑容,麦宇可爱的吐了一下舌头,红着双颊重新打开拿了杯酸奶。程嘉渊付完帐以后,麦宇问他,你在哪里读的大学。程嘉渊始终是一副笑脸,但是惜字如金:北京。
  麦宇又问他,你大学时候是什么样。程嘉渊想了一下,笑眯眯的说,跟现在的林桑差不多。
  一般女生不会主动去追问一个男生,最多只是像打擦边球式的简单问几句爱好,但是如今麦宇第二次和程嘉渊正式交谈,就开始探听他的过去,想了解他的过去。程嘉渊是个职场精英,但不代表他可以看出麦宇小女孩的心思。程嘉渊因为林桑的关系,所以对麦宇格外亲近,对她就像对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关爱体贴。如果
  麦宇和林桑是好朋友,知道她的大学时光过得并不开心,通过光纤,她感受到林桑的落落寡欢,经常闷闷不乐,无缘无故的不开心,在操场跑一圈又一圈,消耗着体力,度过一寸又一寸无奈的光阴。麦宇试图通过从不间断的鼓励,让她积极,让她向上,但这些都只是证明了语言的苍白无力。那晚在酒吧,林桑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她感动“好久不见了,麦宇。”她激动地差点跑出眼泪,其实她也是多愁善感的孩子,她感动这么久以后的相遇。她珍惜林桑,但她过不去程嘉渊这个人,他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外貌不是满分,也是九十五,性格或许会有不易发觉的缺陷,但是他现在在她面前表现的,就是满分的个性。她难得喜欢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要得到。她再也不敢失去了,再也不敢错过了。于是变得处心积虑。
  程嘉渊对此浑然不觉。他沉浸在爱情里,一心扑在林桑身上。
  林桑等的久了,坐在凳子上开始犯困,靠着身后巨大的梧桐树,闭上了眼睛。
  程嘉渊拿着正在滴水的可乐到了操场,她已经轻轻的睡着了,睡眠一直很浅,夜间一点小动静都会让她惊醒,但是现在靠在椅背上,头斜在一边紧贴在梧桐树干上,看起来就像是在望着某处。就这样,在篮球砸在水泥地上的闷响声中,在程嘉渊温柔目光的注视中,在道道阳光的包围中,她轻轻的睡着了。
  程嘉渊轻轻的坐在她的身边,等她醒过来,看到的第一个人,一定会是他。
  林桑晚上陪着麦宇去自习她说好久没有感受这么浓厚的学术氛围,这次既然来了,就一定要好好的感受一下,程嘉渊突然有急事,要回公司处理,于是在麦宇充满留恋的目光中,程嘉渊拍拍她的脑袋,发动车子扬长而去。林桑和麦宇站在一起,微笑着让他快点滚蛋,她要和麦宇共度二人时光。去教室的路上,亲密的笑着,麦宇挽着林桑的胳膊,林桑低着头在和她说着什么,她他对学校的建筑物非常感兴趣,麦宇一一为她讲解这些楼叫什么名字哪年建的,有什么历史或者典故。程嘉渊不时发出类似于赞叹的声音,点着头,看起来像是麦宇提出要求,而他全部答应的样子。麦宇在学校里不算特别突出抢眼,但也有一些男生对她穷追猛打,死缠着不放,曾经,她为此深深的苦恼,但是现在,林桑出现了,她们在日光灯的照耀下走向教室靠后的座位,教室里的学生大多是互相认识的,他们不约而同的全部回头看着林桑,火辣辣的目光可以把她的衣服点燃烧毁。
  从此没有人来骚扰麦宇,偶尔也会有不死心的问她,可以给我那个女孩的号码么,麦宇得体大方的挂着笑容,摇了摇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林桑看着麦宇带给他的书,是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看了几百字,林桑开始神游,她想起家里的冰箱又快空了,明天下班要囤货,又想起来程嘉渊,断断续续的想起昨天,前天,前天的昨天,想起这些虽然过去但是历历在目的时间,林桑开始想念程嘉渊,在这偌大的教室里,他惶恐起来,身边的麦宇在认真的看着书,她的侧脸优美小巧,他不在意,他只想见到程嘉渊。
  程嘉渊来接林桑的时候,麦宇送他们到停车场,灯光照在程嘉渊的身上,有飞虫绕着路灯打圈,还不是太热的天气。一阵风吹过,麦宇不禁打了个寒颤。程嘉渊
  拿出外套给她披上,手指碰到她的肩膀,麦宇像是被电了一下,歪了一下身体,又被林桑及时扶住,两个人同时问她,怎么了?声音默契的程度就像是从一个人嘴里发出来的。
  

☆、健身

  麦宇摇头说没站稳,学校不算平坦的路况给了她好借口。看着他们一左一右打开车门林桑回头和麦宇又说了一次再见,程嘉渊也探出头,轻轻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车子穿行在车水马龙的地面上,程嘉渊专心的看着前面的路,林桑也没有说话。两个人就这样沉默着,过了一会儿,她要求打开车窗,车里凝固的空气让她感觉憋闷,程嘉渊怕她着凉,没有立刻打开窗户,林桑定了一会儿,稍显不耐烦的自己打开了窗户。程嘉渊略微转了一下头,看到林桑抿着嘴,不再说话。旁边经过的车辆打过来的光照在她的脸上,林桑的脸色忽明忽暗,程嘉渊突然在害怕,他在发慌。
  到了车库里,林桑刚准备下车,被程嘉渊一手握住了手腕,林桑回过头茫然的看着他,程嘉渊松开手,探过身体,抱住林桑,林桑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搞得一头雾水,不知道他怎么了,林桑试着扳开程嘉渊的手臂,但是他越抱越紧,勒的林桑有窒息的幻觉。程嘉渊抱着林桑,手臂不由自主的越收越紧,怕她离开。
  林桑任由程嘉渊抱着,两个人头靠在一起,明明是一样的洗发水,程嘉渊的味道就是比他清新一些,他赌气似的在林桑的肩膀上轻轻咬了一口,口水立刻把衣服濡湿了,程嘉渊没有反应,还是那样抱着他。林桑转过脸,对着程嘉渊的颧骨又咬了一口,闻到他脸上湿巾干净的味道。咬完以后林桑舒服的在他的肩膀上蹭了又蹭,猫咪一样,就差喵喵叫几声。程嘉渊被她蹭的痒痒的,松开手,捧起她的脖子,对着喉结轻轻的舔着,林桑望着车顶,预感到大事不妙。
  程嘉渊亲了脖子,一路向上,慢慢的亲着林桑的嘴唇,像是中学生蜻蜓点水一般的在她的唇上逗留,嘴巴发出令人心醉的声音,男人低沉的声音,持续不断的冒出嘴角,程嘉渊像是在湖面上独行的小舟,失去了方向,任由风雨拍打着,林桑现在就是他的风雨,就是让他通往天堂的阶梯。
  程嘉渊手心在冒汗。她胡思乱想。车内的气温变得发烫。
  她突然想去跑步,去做消耗力气的剧烈运动。
  女人去健身,目的不只是为了让身材看起来更好,也不是为了自己更健康,虽然或多或少一些男人的因素,但归根结底性感是外在,真正体现个人能力的就是时间,性感像是外貌,外貌被忽略以后,就剩下能力的高低,也就是时间的长短,古人云,日久见人心,说的不只是感情。
  上楼的时候,两个人不约而同选择了坐电梯,短短的五楼,平时林桑轻松爬十楼,如今简单的五楼,她就没羞没臊的进电梯去了。两个人像是刚跑步回来的样子,林桑额头的汗水,还没有被风干,程嘉渊相对而言就比较轻松,虽然他做的是苦力,但是奈何最近在健身房运动多了,体能也比林桑要好一些。已经十点多了,电梯里空荡荡的,林桑扶着光滑的墙面,勉强支撑住身体。如果电梯里没有摄像头,他她也愿意倒在程嘉渊的身上休息一下,但是看着红光闪烁在头顶,林桑和程嘉渊站在斜对面,躲他远远的。林桑还是害怕,怕众人议论,怕他人指点。
  回到家两个人一起进浴室,简单的冲洗一下,程嘉渊浑身泡沫,抱着林桑,温水淋过他们的头发,蜿蜒至脚底。抱着深深的眷念,终于舍得闭上双眼,面对面沉沉睡去。这一夜,程嘉渊梦到了林桑,也许是和她呆在一起好久,他站在太阳底下,浑身发着金色的光芒,却听不见她在说什么,只知道好想去抱住她,却一直迈不开脚。
  醒来以后只记得,梦里也好想她。
  多希望,每天和你相拥着睡醒,多希望,每晚临睡之前,都有你的亲吻,多希望,每天回到住处,都能看见你,怎么也不会烦,怎么都不会腻,和你黏在一起,才是生命中的幸事,若你也爱我,余下的生命,才会有意义。
  一大早林桑就被程嘉渊在厨房忙碌的声音吵醒,难得睡个好觉,却又被程嘉渊打扰了美梦。她睁着迷蒙的睡眼走到厨房,准备大骂程嘉渊一顿,到了门口却被他正在煎蛋的身影打动,程嘉渊拿着铲子,正在认真的翻动两个荷包蛋,平底锅在他手里永远那么听话,早晨清凉的光线毫不避讳的照在程嘉渊裸露的上半身,他健康的小麦色皮肤显得晶莹透亮。林桑又退了回来,趴在床上努力进入刚才的梦境,无奈不管她怎么自我催眠,自我安慰,就是得不到周公的邀请函,大概五分钟后,神智依然清醒的她再次起身,直奔洗手间刷牙洗脸。程嘉渊端出早餐,看到她正在把玩手里的肥皂沫,林桑举手晃了下,算是对他打声招呼,满手泡沫的她看起来像是可爱的小姑娘。程嘉渊放下盘子,走到身后抱着她的肩膀。林桑好像不习惯他这样的亲昵,用力往后推了一下,无奈嘉禾真的强壮许多,她的力量依旧让他纹丝不动。林桑只得放弃,就这样在他的怀抱里洗着手,又擦擦脸,两个人一起吃了早餐。虽然休息了一夜,但是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林桑还是没来由的觉得身体轻飘飘的,一直提不起精神,她自欺欺人的把这归咎到工作太多上。
  林桑中午的时候接到沈风至的电话,说实话,她现在看见沈风至的头像在屏幕上显示的时候都会觉得害怕。没来由的害怕,也许因为以前在一起共事,又或许他现在还是和程嘉渊在同一个公司,因为自己和程嘉渊亲密的关系,所以害怕见到沈风至这个对他们来说,都是半生不熟的朋友。沈风至可以算是程嘉渊的朋友,也勉强可以划分到林桑的朋友圈。林桑交友的圈子很小,所以沈风至算得上他较要好的朋友,而程嘉渊与林桑不同,他是有名的交际草,谁都跟他熟,他脾气好,看起来温文尔雅,又低调谦逊,能力又强,不管男人女人,老的少的,都乐于跟他接触,程嘉渊也争气,绝不辜负任何一个群众,绝不忽略任何一种声音。自然风生水起。
  沈风至有些时候没有主动联系他,这次打电话约他出去玩,沈风至说,好久不见那,一直想约你出来吃饭,程嘉渊不在,一个人吃也没意思。沈风至不知道程嘉渊不在的原因就是回去做饭了,虽然说出来会显得程嘉渊很娘,但是他的确是专程回去做饭了,而且威逼利诱林桑也要回去吃。哪一天林桑如果不回去,他就会闷闷不乐,林桑经常因为这件事跟他道歉,程大爷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别的毛病没有,就这臭毛病,明明不高兴了,还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别人心里不是滋味。
  

☆、丢东西的小怪物

  这次沈风至约他,她含含糊糊的说待会回复给他,说不定中午又要加班。挂断以后立刻打开短信箱,准备请示程嘉渊,想想不知道怎么说,还是打个电话比较好。程嘉渊先是挂断了,过了五分钟回复给林桑,程嘉渊的声音闷闷的,显然是躲在洗手间打的电话,林桑立刻说沈风至问我中午要不要一起吃饭,你怎么说。程嘉渊想了一下,说,那你就跟他一起吃吧,刚好今天中午在这边有点事,要忙一会。林桑说那好拜拜。程嘉渊也说拜拜。两个人几乎同一时间挂断。林桑不想和程嘉渊腻歪,虽然的确是亲密的关系,但是不喜欢打个电话都粘着他,她想或许这就是自己的性格。但是半年后,周年纪念,才知道自己错了,她无时无刻不想在他身边,随时随地都想腻歪。虽然说出来令人脸红,但就是这样。她再也不想掩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林桑还是故作大方的小女生,就像其他任何一个情窦初开的年轻女孩一样。
  沈风至开车过来和林桑会合,故意去林桑的公司逛了一圈,很熟络的和出了办公室的中层打着招呼,那些未婚的女青年立刻断定这是一个正在成长中的钻石王老五。沈风至干净的左手手指,更是为自己赢了不少硬件分。现在的已婚男人太多,所以未婚的优质男性,立刻成了炽手可热的焦点人物。
  林桑靠在门口,提着黑色的布包,等着沈风至接见完所有领导。她度过了这一天中最无趣的五分钟。终于等到沈风至外交工作也结束了,走过来熟络的搂着她的肩膀,嘴里催着她快点下楼。林桑翻个白眼,跟着沈风至一起走进电梯,正是午饭时间,很多人都在挤电梯,她被挤得缩在角落里,沈风至的手脚也无处安放。林桑有时候会神游,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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