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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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开端-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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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晕了,这才几点,早自习五点半才开始呢,别打扰我睡觉……”林牧迷糊道。
    苏桃花急切道:“我都起来半小时了,可是昨晚睡得头发乱了,你给我再来挽个昨天那样的头发……”
    林牧:“……”
    心里一边骂自己昨晚闲得蛋疼,睁开眼睛,顺着感觉满足了她,林牧又一头扑到床上睡觉。
    苏桃花拿着镜子左右看了看,很是满意,便回到房间,又梳起头来,也不知道那么顺的头发,有什么好梳的……
    ……
    “咦,今天苏老师很漂亮啊……”
    早上,走在校园里的苏桃花,耳边听着学生们的窃窃私语,嘴角勾起一抹微笑,这几日来的烦闷,仿佛也尽数洗去。
    一个个女孩,眼睛发亮地跟在她后面,偷偷看着苏桃花,心里想着怎么挽那样的头发,看起来并不难,只是要想挽得对称简洁,却是有些难。
    下午的时候,学校里已经有些女孩,趁着中午吃饭的时间,跑到宿舍里挽了同样的头发,只是初次上手,难免有些错乱。
    男同学们,平时就将苏桃花当成了女神,这时苏桃花一改平日里的简单,梳了这样一种很显女人味的头发,顿时把他们一个个激动得嗷嗷叫,再看其他年轻女老师,也觉得有些普通了。
    这一天,苏桃花成了一高校园,甚至是周围所有人的视线中心。
    理所当然,第二天,林牧又被抓起来,梳了另外一种方格类型的头发,再次引起学校的轰动。
    被抓了两次,林牧对这种行为,也有些兴趣,他发现,在自己手指转动时,d级截拳道里,一些对精准动作要求比较高的技击手法,变得没那么困难。
    甚至连他的工笔素描的手法,也多了点领悟。
    毕竟,这种头发挽法,也可以说是简单几何图形的构建。
    生活里,多了这点乐趣,仿佛也变得没那么平淡,就在中旬苏桃花以一种汉代宫女慵懒垂发讲课时,《武侠故事》第三期,也到了林牧手里。
    “练哥哥:虐主狂魔一页书,这就是你以后的江湖绰号了!”
    “曾成(商邱市二高学生):从未见过如此丧心病狂的作者!”
    “王灿(洛市榆林街):以前的小说,父母双亡,是主角的标配,但也只是一句话,甚或是发出几声惨叫而已,但一页书你现在直接细细地虐主角,感觉惨无人道……”
    “段风(网名):我就问一页书你一句话:狄云右手手指被砍了,他还怎么学《连城剑法》?难道走《神照经》,一心练内功?也对,你提的内力设定,想走也行。但是,至于把狄云手都剁了么……”
    “书痴(网名):一页书你就是个坑货!!”
    “蘑菇(洛市一高):这天晚上三更时分,他将衣衫撕成了一条条布条,搓成了一根绳子,打了个活结,两端缚在铁栅栏高处的横档上,将头伸进活结之中。
    他并不悲哀,也不再感到愤恨。人世已无可恋之处,这是最爽快的解脱痛苦的法子。只觉得脖子中的绳索越来越紧,一丝丝的气息也吸不进了。过得片刻,什么也不知道了。
    平淡地描写,不带一点感情,眼前真就出现了一个生无可恋的人,真不知道戚芳要是这时站在旁边,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
    有不少读者,或许是觉得自己名字太过平凡,因此便用网名代替。
    一眼望去,除了几个关心剧情走向,狄云命运的书评,其他尽是各种鄙视林牧的,在他们口中,林牧简直成了一切罪恶、狄云一切悲惨命运的黑手。
    最后一则书评,却是没再骂林牧,因为,这条书评,就是林牧自己发的。
    “一页书(作者本尊):唔,第三章《人淡如菊》我觉得应该没那么虐吧……不过你们这群家伙竟敢说我坏话,我要是就此改正,岂不是被江湖上的朋友笑话?我一页书又岂是那种畏惧你们强权的人?不如你们猜猜第四章会是什么剧情?嗯,给你们个提示,第四章名唤《空心菜》……”
    这,就是林牧那天发给林水清的话,也是林牧对广大书迷的回复。
    对于别的作者而言,面对读者群情汹汹,一片对自己的声讨时,说什么也得心中战栗,毕竟他们得担心自己写的东西,会不会真的被读者们厌弃。
    但林牧却是对此毫不担心,毕竟《连城诀》在前世,早已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另一方面,他体内,却是性格中有些恶劣的分子,更喜欢和网友打打闹闹,不愿自己的书迷和自己聊时那么严肃,一口一个“一页书大大”那么客套。
    这次的回复信里,只有信和样书,并没有汇款单子,林牧早就办了个银行卡,三千四百多的稿费,加上五千的奖励,直接打进了卡里。
    前桌的魏云,因为小女孩嘴巴没门,加上尚志城重点关注,早就被林牧剥夺了拆信封的大权,每次都幽怨地看着林牧,一双萝莉眼水汪汪的,甚是可爱。
    不牧不理会他,专心看自己的书,有时历史文看累了,还会拿起课本、习题册,做上几个题。
    心静,学东西便快,再加上身体强壮后,振奋的精神。当然,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拥有记忆宫殿后,记忆力大为增加,以至于他对课本上那些简单的概念已经尽数明白。
    此时要做的,就是从那书山题海中,慢慢学着解破那些大题。
    不急不躁,林牧就是这样,慢慢与这个世界契合。
    ps:感谢凌虚上人100的打赏,同时向那些默默装逼看书不投票的家伙,打劫推荐票。

第四十五章 人间霜华
    林牧在这里不急不躁,但一大群读者,却吃尽苦头了。
    第三章《人淡如菊》里,主角并不是狄云,而是与他同监牢的,已经认了结拜大哥的丁典。
    这一章里,丁典击退数波强敌,大发神威之后,入了知府凌退思之计,中了“金波旬花”毒,命在旦夕之刻,讲起了自己得到《神照经》的经历。
    以及,自己与凌退思之女凌霜华,两人之间的那段因花而始,因花而终的凄婉爱情……
    两万字左右的篇幅,能写得了什么?
    一个完整的故事,能写出么?
    一段完美的爱情,能写出么?
    一个人淡如菊的女子,能写出么?
    一个痴情不改的男子,能写出么?
    一个让人凭空向往,却又寒彻骨心的故事,能写出么?
    《连城诀》第三章,就是写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在这一章里,或许是前一章节的悲愤之情太多,因此开头时,其着重描写了丁典以《神照经》大发神威,将一众敌人轻松团灭的情景。
    而主角狄云,也因为知悉了万圭的阴谋,斗志掀起,跟着丁典学了《神照经》。
    丁典对狄云,那真是没的说,一经知道狄云不是奸细,本性单纯之后,立刻就如亲大哥一般地对他好,为他开解愁绪,解清阴谋疑惑,教授武功,赠送天蚕宝衣。
    读者上一期心中的郁闷,经过半个月的时间,已经消散不少,这时再看到这种兄弟间的真情,心中暖意升起,心中原本为林牧准备的痛骂声,也淡了许多。
    看样子,似乎狄云就要练成绝世武功,脱身牢笼,向旧日仇人有仇报仇,大展神威,登上人生颠峰了。
    但是,笔峰突转,一盆数天没有更换的蔷薇花,成了引动丁典心绪的引子。
    《神照经》功夫大功,与敌相杀只是一拳一爪,便即毙敌的丁典,见那花数日不换,竟是心性大变,带着狄云出牢,但却入了知府凌退思奸计,身中“金波旬花”毒。
    这毒天下无物可解,两人逃出后,丁典便为狄云讲了一段旧事。
    先是万震山、言达平、戚长发三人弑师梅念笙,夺得《连城剑谱》,梅念笙临死之前,传《神照经》及《连城诀》于丁典。
    但这件事,却传遍了江湖,众多武林人士寻丁典索要《连城诀》,逼得丁典不得不隐姓埋名。
    这一隐姓埋名,便让他认识了那一生爱恋的女子:凌霜华。
    两人在汉口名菊会(书中原名菊花会,但为防你们这群邪恶的人乱想,就改了个名)上认识,结果丁典一见倾心,自此情根深种。
    丁典去凌府,只想见凌霜华一面,但又不敢身入府中,唐突佳人,这一情景,被凌霜华于绣楼上看到,为他深情所感,答应第二日将府中名卉“春水碧波”、“碧玉如意”置于窗边,给他观看。
    摆花之时,凌霜华羞红着脸看了他一眼,只这一眼,《连城诀》中最动人的感情,便萌发生芽。
    两人发乎情,止于礼,每日虽不曾有过交谈,但只在早上换花时的那一眼对视,就让两人情根深种。
    后来又生变故,凌府搬到江陵城中,两人三月不曾相逢。
    但再相逢,丁典持了盆蔷薇在她窗边等待,第二日相见时,两人终于是说上了话。
    自此,丁典每晚接凌霜华出城,在江陵城外荒山中漫游,不过丁典敬凌霜华如神,两人之间,绝没发生什么越礼之举。
    只是,两人之事,在凌霜华给他父亲凌退思说了后,便成了悲剧。
    凌退思也想得到《连城诀》宝藏,因此以“金波旬花”香气,迷倒了丁典,将他囚于牢中。
    自此每月拷打,但总也逼问不出《连城诀》的秘密。
    丁典神照经功夫练成后,潜出囚牢,再寻凌霜华时,已是物是人非!
    凌霜华为了拒绝父亲逼婚,又对丁典一往深情,竟然将自己的脸划了十几刀,自一个绝世倾城的美人,变成了一个丑陋恐怖的丑女。
    即使如此,两人痴情仍是不改。
    但终究,凌霜华还是死了,而丁典,也是身中剧毒,一时三刻之间,情人黄泉相聚。
    不敢奢求同室而居,但求同穴而死,这一对情侣的结局,或许在他们看来,也是圆满了吧?
    ……
    “你也真是狠心,这样的情节,也写得出来,平铺直叙,述说时不夹杂自已一点感情,所有的悲伤、喜悦、痛苦、不舍,都是书中人物的情绪,听说四班的新毕业的小陈老师,看得当时在办公室都哭了,后来还特意走过咱们班旁边看你,小p孩,怎么样,有没有感受到美女注视的目光?”苏桃花懒洋洋道。
    她已经把林牧的床,当成了根据地,几乎一下班,就来滚床单(此处绝对没有歧意)。
    林牧也曾提议给她也铺个这样的床,但却被她“睡床就和睡男朋友一样,都是睡别人家的好”,一番歪理给弄得没脾气。
    林牧想了想,白天下午,确实有一个外班的年青女老师来过,当时在窗边站了不少时间,林牧本还以为是找哪个学生的,没想到竟然是来瞧自己的。
    “是啊,丁典和凌霜华这一对情侣,确实让人感叹,真要说起来,比之杨过与小龙女,还要命运多舛……”林牧感叹道。
    苏桃花眉毛一挑:“杨过与小龙女?那是谁?”
    林牧一怔,随之失笑道:“以后要写的一本书而已,等写出来了,给你看。”
    苏桃花并不知道这两个名字所代表的意义,在床上慵懒地翻了个滚,寻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看教案。
    她是英语老师,平常虽然爱玩,但更多的时间,显然要放在为上课作准备上。
    就在这个夜晚,水镇金碧辉煌里。
    “这位就是咱们镇上德高望重的路校长了,路校长,这是咱们水镇走出去的大导演郭永奎郭导,呵呵,郭导可是国内导演界的名导,导过不少优秀电影。这次郭导回到家乡,就是想拍一部有关家乡的电影……”水镇镇长郑祥雄热情为双方介绍道。

第四十六章 《青春小说》
    包厢内,三名气质比较“文”的人,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水镇镇长郑祥雄、一高校长路不平,以及,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郭永奎。
    包厢里,还有其他人,路一菲这个一高校花坐在路不平身边,还有几个正府人员在坐,敬陪末位的,正是与林牧有过一段过节的,水镇地下势力老大程耀祖。
    不过这时的他,满脸陪笑,看上和善无比,哪里还有那日笑里藏刀,显得阴沉可怕的样子?
    路一菲曾经为了救林牧脱身,当面扫他面子,直接把桌子都踢了,但这时的他,脸上却丝毫没露出半分不快,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服务员,低声下气。
    郭永奎伸出手来,紧紧握住路不平的手:“路校长!呵呵,恐怕您都不记得我了,十几年前,我就是从一高走出去的,当时咱们学校还没这么大,没想到经老校长您这么多年的费心劳神,竟然已经把一高培育成了全省有名的重点高中,可以说是咱们家乡的孔圣人了!”
    路不平得他这样奉承,还是拿自己平生最得意的事业来奉承,当下老怀大畅,神色间,也有了几分亲热:“全是咱们家乡的老师、学生争气,算不得什么。嗯,我听老郑说你要拍个家乡的电影,呵呵,这倒是有意思,在坐的,都是水镇说得上话的,你就跟大伙说说详细情况吧。”
    这样直接了当,郭永奎有些意外,不过少了许多客套话,他也舒了口气。
    “呵呵,老校长发话了,那我就大概说一下了。”
    桌子上龙虾海参,鳄掌大蟹,每一样,都是外面镇民不曾尝过的珍馐美味,甚至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水镇这种初级城镇化的小镇上,竟然会有这样的山珍海味。
    不过,对于列坐的一行人来说,没啃过一千条鳄掌,也吃过八百只大虾了,当下放下手中酒杯,静听郭永奎说话。
    “咱们水镇,因为教育,在省里也算是有名了,我在外打拼这么多年,也赚了些声名,但总是想回来,给咱们家乡的这些历史建筑,以及人文情怀,拍部电影做下宣传,这个想法,我之前和郑镇长已经聊过,他也很支持我的想法,不过,真要拍电影,还得老校长你的支持。”
    路不平不动声色道:“喔?”
    郭永奎心中暗骂一句老狐狸,面上依旧热情:“电影名叫《青春小说》,吴飞和林林是两个乡村青年,高考落榜后,吴飞要去县城复读,林林则要去广州寻找未婚夫进工厂打工。在秋日黄昏,他们结伴从村子出发去往县城。一路上,他们经过田野、河流、古桥、小镇、码头……故乡的风景一一滑过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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