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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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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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商人陈楠痛苦地捂着自己的肩头哎呦连声,脸上的肥肉因为疼痛而抖动的越发厉害,不过他还是扭过头来冲霍蒙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看来你的鞭术可不太好。”霍蒙脸上露出一抹微笑,心底却是微微一动。

看这些护卫们的眼神。似乎一点都不怕自己的大老板嘛,反而是不断看着远远地站在营地角落里那个穿着一身女人衣服的刀疤脸,似乎他才是他们的首领似的,而且看在霍蒙这等高手的眼中,那胖子陈楠想要打人却误中自己的动作实在是做作之极也蹩脚之极,好像他并不是真的如他所表现的那样不会用鞭子,只是因为他并不敢动手打自己的手下。

这可就奇怪了。

似乎并不在意地在那个红衣人身上扫了一眼,霍蒙很快收回了目光,此人的心智之坚毅暴戾,实力之高深莫测,即便是隔了至少二十丈的距离,霍蒙仍然可以清晰的把握到。

“你们这帮强盗!”杜诺挣出了姐姐的臂膀,坚定地把姐姐护在了身后,虽然他身上血肉淋漓惨不忍睹,但是那目光中的仇恨和坚毅却越发浓烈,直若大火燎原一般,令人望而生畏。

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怎么会有这么凛冽的眼神?

霍蒙突然想起自己的小时候,不管是那个躲在孤儿院里的轮椅上独自抬头看天的自己,还是那个在宁静的小村落里牵着周小溪的手的自己,眼神也一定是这样的吧?

坚定,坚毅,坚强。

“杜先生,这个小男孩什么价钱?本将身边还缺个伶俐的小童,我看这个小家伙倒是不错。”几乎是一瞬间鬼使神差的,他已经决定要连同这个小男孩一起都救下来。

短暂的吃惊之后,那胖子陈楠眼神一转。在小杜诺的脸上停留了片刻,发现这个小男孩虽然瘦骨嶙峋,但却和他姐姐一般,也生得一身细皮嫩肉,于是,他立刻就得出了自己的推断。

微不可查地与那红衣刀疤脸交换了一个眼神,他那满脸的肥肉立刻挤出一个菊花般灿烂的微笑,“这小家伙能值什么钱,之所以把他带着,实在是因为不想让他一个人饿死啊!他好歹也是一条人命不是,俗话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小人等虽是商人,却从不敢做那有悖良心的事情!大人您要是愿意收留他,实在是帮了小人一个大忙了,哪里还用提什么钱不钱的,您不问小人要钱就已经是大恩大德了……”

※※※

“呸,他们还有脸说良心这两个字,他们都是强盗!是杀人放火的强盗!”

杜诺趴在一张行军床上,露出光裸瘦弱的脊背,尽管杜鹃为他擦药的时候,时不时会让他疼得皱起眉头咬紧被子。但仍然无法打断他充满了仇恨的控诉。

这是一个坚强,但是却并没有太多心机的小男孩,于是,当霍蒙把他们姐弟带回军营,还命人烧水给他们洗澡,末了还拿出药品让杜鹃给他背上的鞭伤擦药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把霍蒙当成自己人了。

按照他的说法,他们姐弟俩和这支奴隶商队里的不少人一样,都是出生在一个名叫杜家庄的宁静小山村里,那里开满了漫山遍野的红杜鹃,美得让人心颤。村子里的人们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辛勤地操持着生活,过着虽然不富裕但是平静自足的幸福生活,而且他们都坚信,他们的小山村会一直这样平静下去,生活也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好,直到有一天,一帮明火执仗的强盗突然闯进了他们宁静的家园。

他们杀人,他们放火,祖祖辈辈起居坐卧的房屋在大火中战栗,在噼啪作响,然后轰然倒塌,村子里的男人们一个个倒下,妇女和孩子抱成一团欲哭无泪,只剩下声竭力嘶的大喊。

但是没有用,距离杜家庄最近的村子也在二十里开外,而因为大山的屏障,远处的村落根本就看不到这里的大火。也听不到这里的哭喊,于是,当一切重又平静下来,村子里所有被认为可以卖钱的女人和孩子,都成了强盗们手里的商品,据说他们将被卖到遥远的赵国去。

这一路上,他们亲眼所见不断地有村庄被烧毁,不断地有新的面孔加入进来,强盗们简直无所不能,无人能敌,于是,他们想跑跑不掉,想死死不成,一日复一日,终于一个个的木然了。只有孩子们在看到自己的母亲被yin辱,或者母亲看到自己的孩子被鞭笞的时候,他们的眼中才会出现一种人类该有的眼神,但也已经不是反抗或愤怒,而是——哀求。

听一个犹自带着些许童稚的声音缓缓道来这一路的血泪,霍蒙紧紧地抿着嘴唇,如果遭遇这种横祸的是药王村……霍蒙简直不敢想象那种后果……

为何生活的獠牙总是会降临到这些与世无争的人身上?

“这些钱和吃的你们带上,擦完了伤口就走吧,记得把药也带上。你的伤还要过一段日子才能好,多擦几次可以让你好的更快一些……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现在,你们自由了!”

丢下一包散碎银两和几大块烤好的熟肉,霍蒙转身走出了营帐。

※※※

“杜将军,我想扣押这个商队,因为我怀疑他们掳掠平民为奴。”

在送这姐弟俩离开军营的时候,霍蒙出乎意料的遇到了杜鹏程,极目远望,远方那天地之交的无尽黑暗处,似乎也有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在尽力的奔跑。

于是。霍蒙冲他露出一个微笑,而很罕见的,在看到那对姐弟相互搀扶着离开之后,杜鹏程转过脸来,居然也第一次冲霍蒙露出了一个微笑。

“那是不可能的!”杜鹏程低着头,似乎在犹豫着自己的措辞,隔了好久他才缓缓地说:“末将刚才去调查过了,这支奴隶商队的来头大得很,霍将军你初入军营可能不知道,在各国边境,其实有很多这种掳掠平民为奴的强盗团,而各地的边关将领们,也最喜欢出动去剿灭这种强盗团,因为一来强盗团的规模和实力都有限,所以剿灭起来既不费什么力气,又可以顺手获得一场军功,而二来……”

他犹豫了一下才继续道:“二来还可以获得很多奴隶,反正那些人已经没有了土地和亲人,所以,作为战利品,他们几乎每次都会被曹侯赏赐给将领们。”

“但是这一支商队,却跟那些强盗团不一样,”说着说着,他忍不住往那商队的营帐处看了一眼,“霍将军你也该看见了,不管是白天行路,还是拉拢军队,他们都光明正大的很,几乎没有丝毫忌讳……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即便你手上有着十足的证据,却只怕是就连南平关的守将们,也不会同意你扣押这支商队的。”

“你是说,他们在曹国上层有支持者?或者是他们已经买通了很多曹国边境的守将?”霍蒙闻言大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件事可就不单纯是掳掠平民为奴那么简单了。

“不,”杜鹏程摇摇头,“不是买通。是被迫合作!”

“被迫合作?你是说……他们……这支商队竟然可以威胁我曹国的军队和将领?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杜鹏程当即反问,而且说话间,他目光炯炯地看着霍蒙。

霍蒙无言以对。

如果说是他们拉拢腐蚀边关的将领,那么霍蒙可以相信。毕竟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是圣人,金银财宝总是被绝大多数人喜欢的,而戍边辛苦,即便这些守将们动了心思被人拉下了水,也丝毫不会让人觉得稀奇,但是被迫……他们可是曹国的堂堂将领,且不说能做到边关守将的地步,就证明他们自身已经拥有了相当的实力,就单单是手中握着的那些士兵,他们也不至于被一帮商人和强盗所胁迫吧?

“为什么会是被迫?”良久之后,从吃惊中回过神来的霍蒙问道。

“因为这支商队的主人,名叫张千夫!”

第四卷 蜕变之始 第十六章 高高扬起的屠刀

第十六章  高高扬起的屠刀

张千夫。

这已经是霍蒙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而且比上一次更加让他印象深刻。

如果说这个名字从蒋天正的口中说出来,还只是让霍蒙震惊,让他把蒋天正那一句“就连我都不敢轻易招惹他”的忠告铭记在心的话,那么到了现在,这个名字所带给他的,已经不只是一个震惊所能概括得了的了。

此人竟然是这支奴隶商队的首领……怪不得!

怪不得这支商队会如此肆无忌惮,怪不得连曹国的边关守将都要被迫合作,怪不得杜鹏程说即便自己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却仍然绝对不可能把他们扣押……只是因为张千夫这三个字,一切就都已经有了解释。

能被曹国第一高手蒋天正所忌惮,又能让曹国空废若干年的努力仍无法剿灭,最终只能默认他的存在的人,当然不是眼下的霍蒙所能惹得起的,但是……

远处那对姐弟已经走出了杂乱无章的帐篷区,自己做到这样,应该已经不错了吧?毕竟不是自己不愿意去做,而是实力根本不允许,强自去做,只怕最后连自己都会栽进去。

只是……很不甘!

良久,霍蒙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来,至少、总算、无论如何。自己还是救出了两个人的。

他正要转身回去,却就在此时,突然听到远处一声凄厉的呼喊,“救……”

剩下的字似乎是被堵回了嗓子里,但是霍蒙与杜鹏程对视一眼,却还是马上就料到了那里正在发生的是什么事情,几乎只是在交换了一个眼神的功夫,两人已经向着那对姐弟行走的方向飞速掠去。

两百丈之外,等他们赶到的时候,小杜诺已经口吐鲜血倒在地上,杜鹃在拼命地摇晃着自己弟弟的身体,大声地呼喊着他的乳名,而那两个行凶的人则干脆连刚刚脱下的裤子都忘了提上,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霍蒙,似乎不知道这个时候是该逃还是该留。

杜鹏程蹲下身去,在杜诺的身上认真地探查了一下,站起身来冲霍蒙摇了摇头,霍蒙顿时觉得一股热血一下子冲到了头顶。

不用听任何人说,只要是一个稍有智商的人看到现场都可以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两个家伙不知是商队里负责巡夜的,还是凑巧出来小解的,总之他们正好遇到了想要返乡的姐弟俩,而或许是在商队里,这两个人对小杜鹃的美色已经垂涎很久了,却一直都没有机会,眼下这个环境里的偶遇,夜黑风高,荒郊野外。似乎周围的一切都在帮助他们燃起熊熊的yu火,甚至连这个女人已经被送给了不远处军营里的某位将军,他们也顾不得了……

于是,小杜诺死了,而如果不是杜鹃在仓促之下的那一声“救命”,如果不是霍蒙过来的及时,或许今晚之后,杜鹃也会在饱受**之后,无声无息地死在这里,多少年以后都不会有人知道,这里还留有一个花一般的少女那一抔青骨,和一个稚嫩男孩的满腔仇恨。

够了……

霍蒙突然抬起手来,但是杜鹏程却突然拦住了他。

那一声救命引来的不只是霍蒙和杜鹏程两个人,包括临近的帐篷,和那支奴隶商队的宿营地里,都不断的有人出来,看清声音来处竟是站着几个人之后,已经有不少人在迅速的向这里靠近。

其中就包括那个肥硕的大胖子,和那个一身红衣的刀疤脸。

看清了现场的形势,胖子脸上的肥肉剧烈地抖了几抖,看看霍蒙。再看看地上的姐弟二人,以他的口舌,似乎也是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这个……误会,误会……”

“误会?”霍蒙的声音里似乎夹杂着冰雹一般,入耳就让人感到冷得彻骨,“陈先生,如果本将军没有记错的话,这对姐弟已经卖给本将军我了,是我的人了,这没错吧?”

“呃……没错,没错,将军大人体察小人等谋生不易,两个小奴隶,您就特意打赏了三百两银子,天价啦!他们的确……已经是将军您的人了!”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的这个侍女和童子奉我之命出来找一味草药,这童子却突然被杀了,而你的两个护卫又正好手执屠刀……血淋淋的屠刀,就站在这里,这代表着什么?”

“这、这代表着……”胖子脸上的肥肉以一种奇异的规律抖动着,料峭的春夜里,他竟然忙不迭地掏出手帕,看样子是想擦汗。

听说是有人杀了军队里的人,周围那些事不关己的商旅们便立时萌生了退意,一个个相互看看,似乎是想要赶紧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去。

他们都买过奴隶,所以他们知道,奴隶商队往往都是最不好惹的,而军队……则更不好惹。当这两种人发生了冲突,为免祸及池鱼,还是提早闪避的好。

但是还没等他们走开,他们已经见到了今天里的第二次流血。

出手的是那个红衣刀疤脸,他出手干净利索,仅仅一刀,那两个犹自没有提起裤子来的家伙已经人头落地。

血溅五步。

“这两人不尊号令,竟然敢对大人的家属行凶,其罪当诛!”他收刀之后就默默地站在了胖子身后,而胖子看到那喷溅的鲜血,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勉强挤出一张笑脸之后,他已经同时伸出手来,而那手心里不知何时已经变出了一沓厚厚的东西,应该正是银票,“将军大人,小人管教无方,实在该死,实在该死,您看……”

霍蒙连看都懒得看他,目光只是紧紧地锁定那红衣人。

好凌厉的刀法,好强大的气势,好精悍的云力。

这人果然是个高手!

虽然他杀了人之后就缩回到了胖子身后。似乎只是这胖子的家奴一般,但是只凭这电光石火间的杀伐决断,霍蒙已经可以断定,他确实就是这个奴隶商队真正的幕后主持人。

至少在这支队伍里,他的地位要比这个一脑袋肥肉的胖子高得多。

良久之后,霍蒙收回目光,往那胖子陈楠的手中瞧了一眼,他手里的东西正是畅通曹赵魏等周边十余个国家的通易坊开具的凭票兑银的银票。

“你的心思倒是转的蛮快的嘛!”他一把接过银票,似乎是还用力捏了捏,对这厚度很是满意,然后他的眼睛有意无意地从那红衣人身上掠过。这才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你们都是赵国人吧?自己的屁股记得自己擦干净,老子是曹国的将军,懒得管你们的破事儿!”

说着他转过身去看了杜鹏程一眼,“把人带上,咱们回去。”

※※※

一座朴素的宿营帐篷里,一灯如豆。

胖子站在一旁浑身发抖,“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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