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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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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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没肉吃,他嘴巴都要淡出鸟了,就算逮不到野猪这个级别的,抓只兔子山鸡什么的,也能改善一下伙食。他要吃肉,谁都不能阻挡他吃肉的热情!让黑面包和胡萝卜见鬼去吧!
  
  “可是……”
  
  管家欲言又止,宋默转过头看着他,管家咽了咽唾沫,说道:“您的马在一个月前和您一起被雷劈了,很不幸,它死了,您却还活着。所以,您只能徒步去打猎。”
  
  “……”
  
  口误还是故意的?
  
  如果不是尊老爱幼的观念在宋默心中根深蒂固,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一拳揍过去!自己之前觉得这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头和蔼可亲,值得信任,绝对是错觉!
  
  等等,马被劈死了,肉呢?!
  
  “一部分用于支付医生乔治的诊金,还有一部分分给了将您送回领主府的领民和您衷心的随从。”
  
  “剩下的呢?”
  
  “在您昏迷期间分给了领主府内的仆人和侍女,代替上个月的薪水。否则,您的小金库连三个金币都不会剩下。”
  
  “一点都没留下?”
  
  “您不该怀疑老约翰的诚实,我绝对不会私自留下一份的。事实上,领民们都在称赞您的慷慨,要知道,在格里兰,能吃到马肉,是很不得了的事情。”
  
  诚实你妹!慷慨你大爷!
  
  宋默一口气憋在喉咙里,险些流出两滴男儿泪。这也忒干净利索了,哪怕给他留个马蹄也好啊……
  
  管家老约翰浑然不觉领主眼中飚出的小刀子,从侍女手中取过一柄长剑,交给了宋默,“领主大人,这是您的武器。老领主就是用这柄长剑,杀死了一头棕熊!他的勇武,传遍了昂里斯王国的每一个角落,为此国王还特地嘉奖了老领主,免除了格里兰领地当年全年的税务!”
  
  免税?这国王是个傻缺,绝对的。
  
  老格里兰本来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英雄人物,又违法抗税很多年,免不免税有意义上吗?国王的命令更是将违法抗税变成了合法抗税。除了挽回一点面子之外,什么都得不到。反倒是老格里兰得了实惠。说不定之后还躲在领主府笑话老胡里安的缺心眼。
  
  有个缺心眼的国王,昂里斯前途堪忧啊。
  
  宋默接过长剑,入手沉甸甸的,剑柄上镶嵌宝石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了一个空槽,宋默看看管家,管家面无愧色,很显然,不是他给昧了。唯一的解释,是这柄剑的上一个主人,也就是老格里兰,拿去换口粮了。
  
  实际上,不只是剑柄上的宝石,凡是领主府内的装饰宝石和金银饰品,几代穷下来,都已经被败家领主们卖得差不多了。不过他们都比不过现在的宋默,他今早还举着银盘和刀叉问老约翰,能不能把这些融了当银币使用。
  
  管家老约翰一脸正色的告诉他,“不能。”
  
  “为什么?”
  
  “因为这些都只是镀了一层银而已。”
  
  “镀银?”
  
  “是的。”
  
  “刮下来。”
  
  ?!
  
  “再少也是钱。”
  
  管家很想说这是贵族的脸面,宋默却更关心他的肚子问题。一天到晚黑面包,现在就连黑面包也快吃不上了,还有什么脸面可言?比起面子,吃饭更重要。
  
  好吧,老约翰必须承认,在被雷劈了之后,宋默格里兰已经获得了新生,他将成为比他父亲更加铁公鸡的人物。这是格里兰家族的幸还是不幸?
  
  宋默握着剑柄,将剑抽…出了剑鞘。
  
  四指宽的剑身雪亮锋利,宋默刚想赞叹一声好剑,却发现,这柄剑是断掉的。一半被他握在手里,断口呈一个斜面,另一半还在剑鞘里,随着宋默的动作,从剑鞘中掉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钝响。
  
  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管家,管家一脸无畏的回视宋默。
  
  “这是领主府内唯一拿得出手的武器了。”
  
  言下之意,如果宋默不满意这把剑,就只能揣着菜刀去打猎了。弓箭都是给大汉用的,宋默的随从就背了一把,宋默试过,他根本就拉不开。
  
  如果真的揣一把菜刀……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英勇无畏的年轻领主,徒步走进茂密的森林,警惕的四周张望,突然,一头高大凶猛的棕熊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在棕熊大叫着向他扑来时,领主一脸坚毅的拦住想要上前的仆人,刷的举起了一把闪着寒光的菜刀,抡起菜刀就朝棕熊冲了过去……
  
  “……我还是用这个吧,就算断了,也至少是把剑……”
  
  武功再高,也干不过菜刀。这句话不错,但也要分情况……用一把菜刀去打猎,像话吗?
  
  走到门口,宋默突然回过头,对管家说道:“为什么不想办法把剑修好?领地内应该有铁匠吧?”
  
  “有的。”管家老约翰认真的回答道:“但是钱不够。”
  
  “当我没问。”走了两步,宋默又回过头,“盘子记得刮。”
  
  管家僵硬的抽了抽嘴角,“遵命,领主大人。”
  
  于是乎,想吃肉的领主拿着一柄断剑,带着他忠心的随从,打猎去了。沿着河岸朝上游走时,看到几个年轻姑娘在河边洗衣服,挽起长裙,露出光洁的小腿,随着她们弯腰的动作,雪白的胸脯呼之欲出。一个褐色头发的姑娘抬头看到了宋默,混不在意的朝他一挥手,被水溅湿的上衣,勾勒出诱人的曲线。
  
  宋默连忙捂住鼻子,太特马地热情奔放了,这就是穿越的福利吗?
  
  忙不迭的拉着随从转身就走,所谓饱暖思淫…欲,他现在还没保暖呢,淫…欲暂缓。
  
  褐发姑娘看着宋默和随从的背影在远处消失,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将洗好的衣服装进木盆里,和其她姑娘打了招呼,就离开了河边。
  
  在她离开后,一阵微风吹过,沁人的花香飘进了姑娘们的鼻腔,她们都忘记了褐发姑娘,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赤脚走在草地上,姑娘的褐色长发被风吹起,阳光下的影子被不断拉长,女孩娇小的轮廓,逐渐被男子的修长取代……
   



3

3、第三章 。。。 
 
 
  “领主大人,前面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着格力河走了一个多小时,宋默和随从两个人终于抵达了翡翠森林。这里靠近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森林的另一面就是奥比王国的西北行省,号称是全大陆最繁荣的商业之都。
  
  一边吃糠咽菜,一边富得流油。这对比,怎一个心酸了得。
  
  不是格里兰的领民们不勤劳,他们每天的劳作时间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贫瘠的土地,就是长不出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宋默认为,他得仇富,必须的!
  
  进入森林前,随从强烈要求走在宋默前边,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自从宋默被雷劈了之后,领主的随从们就被管家老约翰组织起来,进行了严格的在职教育,管家要求随从们必须牢记:保护领主是他们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来,一定要推开领主,自己顶上去!
  
  被敌人袭击,务必要推开领主,自己冲过去!
  
  被野狗追咬,绝对要推开领主,自己咬回去!
  
  ……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职业深造,随从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今以后,他们将以领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以领主的话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领主发的,自己的命就是领主的!自己子孙的命也是领主的!自己的老婆……这个必须还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这件事的,不过知道的方式很让人尴尬,一个随从单膝跪地请求他:“领主大人,我的命给您,请把我的老婆留给我。”
  
  宋默当时就傻眼了。
  
  虽然误会最终解开了,可一连几天,领主的脸都是黑的。
  
  但老约翰的确是好心,对领主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宋默能跟忠心耿耿的管家生气吗?不能!
  
  于是,只能继续憋气。
  
  两人沿着猎人踩出的小路前行,随从突然停了下来,示意宋默不要出声。然后朝一棵十人合抱的榉树上指了指。
  
  宋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头发歘的竖了起来!
  
  一条足有十几米长,比成年人腰还粗的巨蛇,正盘在榉树的树枝上,三角形的脑袋上长着一对绿色的眼睛,全身覆盖着火红色的艳丽鳞甲,每一寸鳞片都在告诫别人,它不好惹,识相的最好离远点。
  
  “这是一条还没有成年的芒古蛇。”随从压低声音,对宋默说道:“成年的芒古蛇可以长到三十米以上,鳞片的颜色也会变成暗棕色,是巨龙最喜欢的点心。”
  
  没成年?
  
  宋默看着树上的“未成年”,想象着它长到三十米长的样子,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对这种冷冰冰的爬行动物没有任何好感。
  
  幸好这家伙是个特例,如果兔子野鸡之类的也长成一副发育过度的样子,他还吃什么肉。
  
  两个人小心的离开了芒古蛇休息的榉树,继续朝森林深处走去。
  
  森林的边缘地带经常有领民造访,动物近乎绝迹。如果宋默想要有所收获,必须朝更远的地方走。遇到芒古蛇是个意外,这种蛇常年呆在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带,只有繁殖季节才会出现。不过也幸亏有这条蛇,棕熊,虎豹一类的凶猛动物,都不会在附近活动,宋默和随从可以用大部分精力寻找猎物,不用担心被从背后袭击。
  
  不过,就算猎物自己送上门,也要能抓得住才行。
  
  一只野兔从草丛中跑了出来,随从立刻搭弓射箭,箭矢带着风声射出,却扎在了野兔旁边的灌木丛中。结果野兔没猎到,却惊动了在刨食植物根茎的野猪!
  
  这是一头皮糙肉厚,足有三四百斤的成年野猪,一身棕色的长毛,背上的几缕像钢针似的直立着。仅凭随从手里的弓箭和宋默的断剑,根本就对付不了它!
  
  宋默被随从拉着一路狂奔,切实上演了一幕人猪惊魂!野猪锲而不舍的追着两个人,大有不把两个人宰掉誓不罢休的架势。
  
  宋默和随从一路跑到森林边缘,才最终摆脱了它,宋默双手拄着膝盖,弯腰大口喘着气,懊恼的咬着牙,恨恨的想着,要是老子有一把猎枪,别说这只野猪,就是刚才那条发育过度的芒古蛇,也能抓回去炖蛇羹!
  
  刚想到这里,宋默的头突然针扎一样的疼,脸色顿时变得苍白起来,冷汗顺着脸颊滑落,几乎要瘫坐在地上。
  
  随从被吓坏了,连忙扶住宋默,“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单手捂着额头,紧闭着双眼,有些费力的摆了摆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此刻,他脑海中正翻滚着无数的线条和数字,就像他穿越前,被电击时一样。
  
  终于,翻滚的画面停了下来,宋默睁开双眼,脸色依旧苍白,黑色的眼睛却亮得惊人。
  
  “领主大人?”
  
  “我没事。”
  
  宋默话音刚落,一个不明物体突然从宋默身后的灌木丛里滚了出来,随从立刻冲上去挡在宋默身前,飞起一脚将不明物体踢飞!
  
  半空中传来一声惨叫,随从拉开了弓,对着那个物体就是一箭,箭从不明物体的身边飞过,惨叫声戛然而止。
  
  扑通一声,不明物体掉在了地上,是一个五短身材,有着绿色皮肤的家伙。
  
  “这是地精。”随从走过去拨拉了一下趴在地上装死的地精,“他们是臭名昭著的小偷!”
  
  宋默走过去,蹲到地精身边,好奇的看着他。
  
  地精是精灵的远亲,不过对一切要求完美的精灵来说,地精简直丑陋得不可忍受,他们从来不承认有这门亲戚。地精倒是千方百计想攀上这门亲戚,但是真敢这么干的,都被精灵用箭射成蜂窝煤了。
  
  这个地精在被随从踹飞之前,就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了。很显然,在偷东西和逃跑方面,他都不是个熟练工。
  
  “强森,你刚才说,地精喜欢偷东西?”
  
  “是的,他们都是可耻的小偷!每年都会到领地中来偷粮食!这家伙去年就来过,我认识他!”随从恶狠狠的瞪着地精,很显然,他对地精这种生物深恶痛绝。
  
  试想一下,到穷得快揭不开锅的人家里偷粮食,这样的家伙,得有多么的“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地精被随从瞪得打了个哆嗦,不小心露出了抱在怀里的袋子,系在袋口上的绳子松脱了,露出了里面耀眼的金币。
  
  宋默不错眼的盯着金币,觉得作为一个领主,他必须为领民们讨回公道!
  
  地精趴在地上的,可怜兮兮的看着宋默,试图用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打动这个明显是贵族的青年。人类的贵族是最好欺骗的,他们总是富有同情心,而且虚荣骄傲自大。说几句恭维的话,就会放过他们。
  
  但是地精这一次失算了,宋默压根就没受过贵族教育,也不知道何谓慈悲为怀,他现在只是个连饭都快吃不上的穷光蛋。
  
  “我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我怀疑,你这袋金币是从领主府偷出来的赃物!”
  
  “不!”地精尖叫一声,谁都知道格里兰的领主穷得快当裤子了,领主府内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金币!这家伙明显是睁眼说瞎话,想抢他的金币!
  
  太特马无耻了!
  
  见地精不肯乖乖交出金币,宋默刷的抽…出了断剑,抵在了地精的脖子上,抓着地精绿色的长耳朵,眯着眼睛威胁道:“要命,还是要金币?你最好快点选择,我的耐心有限!”
  
  地精大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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