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猎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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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猎魔人-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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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ng飞到壁炉上,对着薛烽抬起尾羽:“薛烽快看朕的屁股秃了没?”
  薛烽撩起眼皮一本正经地瞅了眼King的菊花,淡定地回答:“没有。”
  “噗——”林澜终于没能忍住,抱着肚子笑倒在沙发上打滚,这只鹦鹉虽然有点贱,不过倒是贱得可爱。
  缓过气来后林澜继续刷微博,他将白雪公主事件改编了一下,加上之前的几条微博,似真似假反倒引起了很多人的好奇,甚至有粉丝想人肉出他的所在地。好在有兰陵小小生帮忙,事态没有扩大。
  林澜之前拜托兰陵小小生调查薛烽的身份,意料之中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对于林澜不仅不在意,还住进对方家里的行为兰陵小小生不是很赞同,世界上哪里有这等好事?对方肯定有所企图。林澜则认为自己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值得窥视的,兰陵小小生却说“小心你的贞操”,林澜直接让他滚了。
  俗话说日久见人心,只有相处一段时间才能真正了解一个人——住进湖边别墅后,林澜深刻体会到古人诚不欺我。房主薛烽、甚至是犯贱的鹦鹉King,至始至终的表现并没有出乎林澜的预料,问题反而出在管家Albert身上。
  那是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林澜做噩梦惊醒出了一身冷汗,他走出房间打算喝杯水,却瞥见一抹高大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是Albert?这么晚了还有事做?鬼使神差之下,他静悄悄地跟了上去。
  在月光的照耀之中,Albert沿着通往阁楼的楼梯拾级而上,这使得林澜更好奇了,薛烽说过没事别去阁楼,寄人篱下的林澜自然不想触房主的霉头,也就下意识遗忘了那个地方,现在有个机会摆在自己面前,不去看看心里痒痒啊,有Albert带路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林澜尽量放轻自己的脚步,通过影子观察Albert打开了阁楼走进去,却没有带上门。过了一会儿,他又听见搬东西的声响以及餐具轻微的碰撞声。这是在洗碗?不对,向来尽职的管家不会让碗筷放那么久还不处理,更何况厨房里明明有水槽和洗碗机。难道对方是来吃夜宵的?吃夜宵需要爬到阁楼上来?而且好像没开灯啊?林澜忽然联想到自己从未见过Albert吃饭,他一直以为对方是等他们吃完以后才用的餐,如今看来应该另有隐情。
  好奇心杀死猫。林澜心里默念这句话,可是曾经在白雪公主事件中差点害死他的好奇心又一次开始滋生。林澜还没考虑清楚要不要上前探个究竟,只好先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寂静的夜里,任何细小的声音都不可避免地扩散开来,餐具的碰撞、刀具的切割、轻微的咀嚼,各种声响交织到一起,仿佛一群人在窃窃私语。大概是之前出了一身冷汗,林澜感觉后背凉飕飕的,鸡皮疙瘩不受控制地浮起,他不自觉地搓搓手臂,头皮发麻。他有一种撞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的觉悟,而他离真相仅仅几步之遥。
  林澜掏出习惯性装进口袋里的手机,这上面有手电功能。他躲在阴影里缓慢地挪上阁楼,阁楼里一片漆黑,只能看见一个黑影坐在桌子旁吃着什么。林澜的思维飞快转动,该说嗨我只是好奇你在干什么?还是说你也出来找夜宵吃我也是真巧啊?或者说哥们吃夜宵呢怎么不开灯我帮你?当林澜真正用手机的光照亮阁楼时,他的大脑只剩下一片空白。
  餐桌上摆放着一杯暗红的液体,一盘发黑的腐肉中有白色条状物钻进钻出,蛆!那是蛆!林澜强忍着反胃的冲动转移视线,对上了一双蒙着一层青白物质的看不见瞳仁的眼,对方穿着Albert的三件套,苍白的皮肤布满灰黑色的斑斑点点,因为林澜的到来停止了咀嚼,不知名的绿色液体粘在发青的唇上,一条肥大的白蛆只被咬住了一半,另一半还在扭动试图挣扎出去。
  对方与林澜对视了几秒,张嘴将蛆完全吞入口中,继续不紧不慢地咀嚼、下咽,接着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暗红液体,最后展开被叠成方块的白纸巾,仔细地擦拭嘴角,一切准备完毕,推开椅子站了起来。
  林澜瞪着对方一步步向自己走近,全身越绷越紧,最终手机掉落地面惊醒了他。本能的,林澜飞快捡回手机,转身连滚带爬地冲下阁楼。
  “我在做梦我在做梦我一定在做梦!”林澜一边大步狂奔一边给自己心里暗示,却止不住那副画面在脑海里不停旋转,放大的腐肉、放大的蛆虫、放大的眼睛、放大的嘴……心脏几乎要跳出来了,他一口气奔到薛烽的房门前,用力拍打房门:“薛烽!薛烽!你他妈快出来!救命啊!薛……哎呦!”
  房门毫无征兆地被打开,林澜直直撞上薛烽赤。裸的胸膛。薛烽抓着他的领子把他提到一旁,唇角习惯性上扬出一个欠扁的弧度:“这是怎么了?”
  然而林澜已经顾不得许多了,他听见了脚步声!他跳起来往薛烽身后躲,颤颤巍巍地指着走廊:“后面后面,这里有僵尸啊!是僵尸!”
  “啧。”薛烽望着自己的贴身管家Albert走近,他就知道总有一天林澜会发现,只是林澜既然经历过白雪公主事件,那要再接受一个僵尸想必也不会很困难。
  “主人。林先生。”
  “嗯。”薛烽应了一声,把林澜从身后扯出来,“你在怕什么?你看到的僵尸就是Albert。Albert的种族是僵尸,他的食物是腐肉,他不吃活的生物。”
  啥?林澜消化了半晌薛烽的话,这才小心翼翼地打量面前的管家。可能是因为得到进食,Albert皮肤上的尸斑淡了很多,连蒙住眼睛的青白物质也在慢慢褪去,依然是面瘫脸,依然是熟悉的三件套,依然站得笔直。再想想对方被自己发现时的那份淡定从容,的确是他熟悉的Albert,但他没想到对方竟然会是僵尸!
  “因为没有摄取足够多的肉量,所以半夜我会恢复僵尸本体,对于我给您造成的困扰我感到万分抱歉,林先生。”Albert微微欠身。
  所以对方半夜躲起来吃东西是为了避开自己?林澜心中涌现出一股罪恶感,说到底是他的出现打扰了对方的正常生活,如果那些腐肉不是那么恶心(他的脸色变了变,又有反胃的冲动了),其实还是能够接受的……不过是僵尸而已,又不像七个小矮人长得那么丑,不会半夜砍自己的脑袋去当抱枕,也不会拿大石头砸自己——不过是僵尸而已!
  做好了心理建设,林澜觉得自己太过大惊小怪了,一时为自己刚才糟糕的表现羞愧得想挖条地缝钻进去:“不,这都是我的错,其实你不用这样遮掩……你放心,以后我会学着慢慢习惯的。”
  “很好,通通回去罢,我要休息了。”薛烽推了推林澜。
  今夜注定有人无眠。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涂了一张King,给个人物卡吧【前方剧透警告_(:з」∠)_
  ——King——
  性别:公
  年龄:不可考
  种族:葵花凤头鹦鹉
  外形:身长半米,通体雪白,暗灰色的喙,头顶有黄色冠羽,在受到外界干扰时,冠羽便呈扇状竖立起来可达到14厘米长,就像一朵盛开的葵花
  性格:贱萌、自恋,喜欢自称朕
  身份:来自于意大利童话故事《鹦鹉》,曾经是一位国王,因不想娶商人的女儿而以鹦鹉的形态留在现实世界
  身手:啄击?
  


☆、一间酒吧

  自从知道Albert的身份,林澜在这栋别墅里生活得更自如了。原来King之所以会怕Albert是因为对方的种族啊!
  虽然林澜说过不在意,但这位万能管家也不会当着他的面进食。林澜从未在对方身上闻到任何不好的味道,神经略大条的他很快淡忘了那个恶心的画面,继续过着刷刷微博,偶尔接个委托增加积蓄的日子。
  由于这小日子过得太好,林澜也不着急搬家了,一整个夏天,对于各种需要跟踪、偷拍的委托,林澜决定一概不接,就宅在别墅里吹空调。但这天他却要出一趟门。临出门前林澜冲屋里吼了一声:“有人想去市区吗?”预料之中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耸了耸肩,开走了车库里停在最前面的一辆汽车。
  林澜前脚刚走,薛烽立刻放下手中的杂志:“Albert!”僵尸管家捧着一身白衬衫休闲裤应声而至。薛烽动作干净利落地换下睡衣,站在落地窗前扣衬衫纽扣,无意识地目送林澜开的车驶离别墅。
  “主人,今天是林先生的生日。”Albert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薛烽的手顿了顿,默默睨了眼自己的管家,目光有些茫然,林澜生日和我有什么关系?转身就把这件事忘了。
  Albert为薛烽关上门,望向立于壁炉之上装自己不存在的白色鹦鹉:“今晚想吃蛋糕么?”鹦鹉对上他的视线,顿时全身羽毛都炸起来了,嘎叫一声飞到离他最远的角落里,警惕地盯着他,直到他走进厨房。
  今天是林澜的生日,虚岁算是二十八了,林澜却坚持以实岁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年龄。明明是二十七岁!从十年前起他的生日愿望就只有一个——把个软妹谈恋爱!可惜至今没能实现。每一年生日,只要有条件他必定要向一位心仪的女生表白,即使没有也得上街搜寻一见钟情的目标,万一得偿所愿那就作为自己的生日礼物——当然他的告白从未成功过。
  像猥琐大叔一样转了将近一整天也没找到目标,可以归结为天气太热了美女不愿出门晒太阳,林澜决定等到晚上人流量多了再去步行街看看,于是无所事事的他就蹲在交通岗亭旁的大树下开始刷微博。【神啊,今天是我的生日,请赐予我一个软妹子做生日礼物吧!阿门。】
  【秋水鸣鸾的小屋:软妹子木有,萌汉子要吗?生日快乐!】
  【猩猩可爱:萌汉子默默看着你。】
  【吾为神:神说,这个真没有。//@兰陵小小生:生日快乐!帮你@吾为神】
  【回复@吾为神:这个可以有】
  【吾为神:软妹子真没有,来一间酒吧萌汉子任你挑//@林氏档案回复@吾为神:这个可以有】
  【兰陵小小生:右边两位小心查水表哦//@小意临月:右边点赞,我早就觉得他和PO主有JQ//@安安囧女王:右边把自己打包了吧//@吾为神:软妹子真没有,来一间酒吧萌汉子任你挑】
  酒吧?不错的提议,酒吧里的妹子通常比较好勾搭。林澜摸摸下巴站起身拍了拍裤子,给那个已经瞪着自己好一会儿了的交警一个微笑,挥挥手不带走一点灰尘。
  Z路是酒吧一条街,各种鱼龙混杂,也是林澜这个私家侦探经常蹲点偷拍的地方,今天换个心情来逛,倒是别有一番感觉。只是走了一段路后,他有些后悔了,他喜欢的类型是清纯的软妹子,而不是这里随处可见的御女辣妹,浓妆艳抹的女人们总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到白雪公主事件中那个BOSS女王,最后被薛烽扭断了头的女王。林澜抽抽嘴角,这种感觉真是糟糕啊……正当他准备打道回府,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一个闪耀的招牌——“一间酒吧”。
  这是什么名字……等等,一间酒吧?!难道吾为神说的一间酒吧还真的是酒吧的名字?林澜站在门口犹豫不决,观察了一会儿这里和其他地方似乎没什么不同,进不进去?忽然,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了酒吧。
  竟然是薛烽!他来做什么?相处了这么长一段时间林澜还从未见过他出门。职业病瞬间发作的林澜抑制不住想要一探究竟的冲动,兴冲冲地尾随而入。
  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差点把林澜震晕了,他堵住耳朵左顾右盼,薛烽的身影早就隐没在嘈杂的人群中。林澜晕头转向地挤啊挤,挤到吧台的时候总算能够喘口气。随手抹了把冒出的汗,林澜心有余悸地望着疯狂扭动的人群,果然自己不适合这种地方。
  “帅哥,第一次玩?”吧台里经验老道的调酒师一眼就看出林澜的不同,“想来点什么?”
  “呃,不了,我找人。”林澜还在四处乱瞟,“你刚才有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的混血帅哥吗?”
  “白衬衫没有,混血小帅哥倒是有一个。”调酒师意味深长地回答,“那可是今夜当红的头牌,一只野性十足的胃口挑剔的金丝猫,怎么样,有性趣吗?马上你就能见识到了。”
  被盯得很不自在的林澜侧身避开对方的视线,没有接口。为什么感觉有些不对劲?这里的氛围和他之前工作时接触过的酒吧不一样……
  就在这时,人群爆发出更大的欢呼声,盖过了音乐几乎要掀翻整个房顶。下一刻灯光全部集中到场地中心,一块圆形高台缓缓升起,照亮了高台上妖娆的身影。
  这是一位少年,被红绳捆绑起来的赤。裸的少年。少年金色的短发在灯光的照耀里仿佛是世界上最柔软名贵的皮毛,他的口中衔着一枚洁白的玉球,将那红唇衬托得更加鲜艳,无法闭合的嘴角流下淫。靡的液体,顺着他高昂的颈部往下流淌。他双腿大张,脚上套着一双红舞鞋,细长的鞋带交叉缠绕着小腿,在末端打上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粗一号的红绳则紧紧勒着他雪白的皮肤,隐约可见淡色的鞭痕,但那媚眼如丝的神态又让人感觉他十分享受这样的待遇。
  林澜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他甚至不敢去看对方的下半。身,这到底是什么酒吧啊!这也太淫。荡了!他低下头恨不能直接从这里消失。
  少年扭动着身体站了起来,在围观众人有色的目光中摆出各种极具挑逗的姿势,然后缓步走下高台。人群兽血沸腾了,你推我挤地试图抢占前排,数双手摸过少年裸。露的皮肤,一张张钞票塞进红绳与皮肤间的缝隙,男人们粗鲁地尖叫调笑着,试图引起少年的注意,却不得不遵循潜规则自动为少年让路,眼睁睁看着少年从面前走过继续挑选今夜的饲主。
  一双红舞鞋出现在林澜的视线里,林澜麻木地抬头,对上金发少年挑逗的眼神,少年粉色的舌贴着玉球伸出来舔了舔嘴角,伸长了颈子向他凑近。一瞬间,无数愤怒、嫉妒、抓狂、恶毒的视线纷纷射向林澜,仿佛要用目光直接把他碎尸万段。林澜傻傻地愣住了,根本没有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被定身一样看着少年的脸在眼中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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