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女翻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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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女翻译官-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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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她却不是去医院看余青童。

现在余青童已经有父母照顾,用不着她操心了。不过今天早上既然答应了余爸爸余妈妈要帮他们找房子,答应了人的事当然要做到。对这件事,穆晓云自己也没什么好办法,只好来到医院附近的中介里一家家物色合适的房子。

“老两口住的,便宜的房子吗?”房地产中介听了穆晓云说明情况,略为思索了一下就说,“在医院后面的小区有套房子挺合适的,两房一厅,又是在小区里面。是以前的单位分房,因为房龄已经有20年了,所以价钱也不算高。”

听起来倒是正适合余家两老住,穆晓云高兴起来,她把高兴之情压下来,装作若无其事地说:“20年楼龄的老房子?会不会漏水啊什么的啊?”

中介也是久经战场了,他知道这类租客的心态是不看到房子现状是不会相信自己说话的,于是站起来说:“正好我手头有钥匙,要不现在去看看房子好吗?”

穆晓云要的就是这句话,于是跟着中介来到医院后头的小区里。

这个中介还算是老实人,房子的情况跟他说的大致一样。这个房子是那种单位福利分房,小区的绿化自然是谈不上的,不过胜在还有保安管理,而且住在这里的地方都是从那个单位退休的老头老太太,邻居之间都很相熟。余爸爸余妈妈人生路不熟,住在这种单纯的环境里再好不过。

可是,穆晓云没想到当他们来到那个两房一厅房子的时候,却只有一间房间可以用,另外一间房间堆放了屋主的杂物。两房一厅的房子,实际上只有一房一厅。穆晓云心想好在来这里走了一趟,不然就上当了。

她看着铁将军把门的那个房间,问尴尬地笑着的中介:“严先生,这里只有一室一厅,却收一室两厅的价钱,是不是太贵了?而且我们有三个人,不够地方住啊。”

严先生也没想到会有这种情况出现,他想了想说:“那么这里还有另外一套三室一厅,租金比这里只贵两百块钱,地方宽敞很多。要不要住那里?”

宽敞的房子自然大家都爱住,不过价钱贵了,穆晓云就不好自己做主了。她说:“我问问我姑姑姑父他们。”

严先生很识趣地走开,穆晓云来到阳台上打电话给余爸爸,把大致情况说了一遍,然后说:“叔叔,你看你是要这个两房一厅的房子,还是贵一点儿,住三房一厅?”

余爸爸余妈妈的经济都不宽裕,余青童每年的生活费都还得自己的奖学金来补贴。而且现在余青童又病了,花钱如流水,两百块钱对他们来说不是小数目。

果然,余爸爸在电话那边沉默了。

第二十九章找房子(2)

穆晓云见余爸爸为难,于是说:“其实这个两房一厅的房子也很不错。楼层也不高,只是在三楼,又可以看到楼下绿地……”

“晓云,我们租那个三房一厅的吧。不然的话,余青童没有地方休养啊。”

穆晓云住了口,父母为了孩子,真是不惜一切。虽然经济环境不好,为了余青童能够有好一点的生活环境,余爸爸余妈妈还是咬牙选择了大房子。她慢慢地说:“那好的。我这就跟中介说。”

挂了电话,穆晓云又提出要到那个三房一厅的房子里看。

那个大房子其实就是在旁边楼梯上去,同样也是在三楼,对着花园,因为是在东边,所以多出一个房间来。这房子以前是单位领导住的,现在领导儿子发财搬到外面去,老夫妻自然也就跟着儿子去住新房子享福了。

穆晓云看了一圈,十分满意,而且那个老领导的故事也很好彩头。于是当场拍板,跟严先生定下这套房子来。

严先生忙着准备文件,她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说:“对了严先生,那个一室一厅的房子,如果我一块租下来了,租金上能不能优惠一点?”

严先生很惊讶,不过有生意做他当然乐意,于是说:“这个我要跟房东商量一下。你两套房子都要吗?”

“是的。所以麻烦你帮我跟房东压压价。”

穆晓云注意到,这个小区位于闹市区中心,出门就是热闹的马路,周围各行各业一应俱全,交通也十分方便。她已经大四了,接下来的大半年时间里都要到处找工作。而S大因为早年大学城的规划问题,离市中心很遥远。现在既然有合适的房子,租金她又负担得来,索性就租下来作为自己的一方小天地了。

同时,又能够给余爸爸余妈妈减轻一点房租负担,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严先生满口答应着,又取出另外一份文件来跟穆晓云签妥。他要赶回店里去做租赁合同,穆晓云则还想看看这个小区周围的环境,于是二人在楼下就分了手,各自奔忙。

穆晓云在小区走了一会,现在只不过是傍晚时分,夏天白日长,天色还很明亮。她想到这么顺利就找到了房子,心中也很高兴,小区里有老人小孩吃完晚饭到中央空地里来纳凉。穆晓云找了棵树底下坐了,看着几个小孩子踢毽子,只觉得内心无比宁静祥和。

一辆黑色奥迪悄无声息地在小区门口停下来,车上走下来两个人。

宸田实在搞不懂孙景炀为什么要来这个破破烂烂的小区里,他紧张地在孙景炀耳边说:“少爷,晚宴马上要开始了……”

孙景炀举手制止他继续说下去:“我自有分寸。”

说罢,他径自大步流星地走进小区里。

今天他到这个街区来,是为了看附近一片烂地。这块烂地在热闹的市区里已经荒芜了很久,因为地质形势复杂,建造楼房的成本过高,而且土地局那边一直坚持一个高价钱不肯降价所以无人问津。

孙景炀却非常看好这块地,这一区马上就面临旧城改造,这里人口密集,然而却缺少一个大型的购物广场。这个时候趁着旧城改造还没开始入手了这块地皮建造起一座商业广场的话,将会获利丰厚。

别的地产商不敢染指这块地皮,是因为他们没有在这块地上建造商厦的实力。对于孙氏来说,却不存在这个问题。无论是技术上、资金上,孙氏都具备足够的能力。

孙景炀心中想着自己的宏图大计,一抬眼,却看到眼前树影婆娑,树下的石头凳子上,坐着一个少女。

她穿着白色的雪纺上衣,青春而不失妩媚,浅蓝色的牛仔裤则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修长美好的腿部线条。一头如云的秀发在晚风吹拂下略显凌乱,有不少发丝被汗水粘在白皙的肌肤上,更是叫人发狂。

孙景炀的心砰然一动,他悄无声息地走近前去。

正好这个时候,有个小孩子把毽子踢到这边来。孙景炀下意识地往旁边闪过了毽子,顺手就把毽子抄在手中,那个女子却因此也转过头来。

是穆晓云!

可是,此时此刻的她,却一点都没有了那天跟孙正华孙景炀对峙时那种牙尖嘴利的模样了。她笑容温婉,一双杏眼笑得弯弯地,摄人心魂。

她,其实是个绝色……

“哥哥,请把毽子还给我好吗?”

小孩子奶声奶气地说着,可怜巴巴地盯着孙景炀,孙景炀把毽子还给小孩子,走到穆晓云身边问:“你怎么在这里?”

她现在的表情,看起来很安详,很宁静,别有一股魅力。孙景炀愈发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如迷雾一般,怎么看,也看不透。

“来这里租房子。”

孙景炀眉头一皱:“租房子?和男朋友同居吗?”

“不,有个同学在附近养病,他父母拜托我来租房子。他们初来乍到,人生路不熟的。我索性好人做到底了。”

如果那个同学不是她男朋友的话。那么只能说她很善良……

“这里的房租贵不贵?”孙景炀问。

“贵!两室一厅,就要一千多呢!”穆晓云咬咬牙,笑道。她不知道她这种表情看得孙景炀都要发狂了,只是自顾着算账,“而且还有一个房间不能用。算起来只是一室一厅。如果放在城中村,这个价钱能租一整层了!”

“我其实可以帮忙的。”

孙景炀脱口而出,而且连他自己都很惊讶。

他很少这样主动要求帮助别人,都是人家求他帮忙的多。

穆晓云却笑起来,依旧摇头。“孙氏虽然有做房地产,可都是开发高档小区。我又不是要买房子,要你帮什么忙?”

“就算现在要买房子,也容易得很。反正你毕业出来也是要找地方住的,与其租房子,不如自己做业主。”

“孙总说得有道理。”穆晓云抬起头来看着孙景炀,忽然说道,“对了,说起孙氏的房地产……”

孙景炀心中一喜:穆晓云果然是个聪明人,自己这么稍为提示一下,她就知道打蛇随棍上。

------题外话------

其实女主是绵里藏针型的啊……当然也不排除发飙的可能性。

第三十章滚蛋吧!推高房价的黑手!

纵横商场几年,孙景炀最善于捕捉对手弱点,如果对手没有他就制造一个。既然现在她露出弱点来了,就有攻陷的机会!

孙氏进军房地产已经有些年头,穆晓云有心留意房地产行业的话,不可能不知道本市几个高档小区都是孙氏开发的。穆晓云既然有心相求,不说是在她买房子的时候打个折扣,就算送一套最好的顶层复式给她,那又何妨?

孙景炀花在女人身上的钱,有时候可远远不止一套房子。

穆晓云说到“房产”这里,停了一停,有点踌躇。孙景炀忍住了笑鼓励她说:“这里又没有旁人,你不用拘谨。有什么话直接说就是了。我一定尽力办到。”

“我要说的事孙总你一定能够办到。”穆晓云下了决心,她抬起头来看着孙景炀,绿树浓荫下,孙景炀比她高了一个头不止,他的眼眸如星,内藏烈焰。穆晓云对这种火热感到陌生,却不妨碍她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孙氏开发的小区,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相差都很大,而且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素也不高。这两点在消费者群体中意见很大。这种影响消费者信心的情况,希望孙总你能够正视呢。”

孙景炀像被雷打中一样,凝固在空中一动不动。

他万万想不到穆晓云竟然说出这种话来,一时之间他竟然想不到怎样去回答。

其实穆晓云的这个意见,在前世已经跟孙景炀不止提过一次。只是那时候的她人微言轻,孙景炀嫌她没有出来工作过却又对自己公司事务指手画脚,所以总是敷衍了事。

而到得后来,金融风暴席卷而至,投资者纷纷离场,孙氏开发的小区很多变成了死城,让孙氏资产一夜之间缩水了百分之五十。

这一世,穆晓云存心要再试试看孙景炀还有什么反应。看着孙景炀呆若木鸡,穆晓云无心再跟他独处下去,笑道:“我只是胡乱说说而已,其实你不必往心里去的。”

“哪里,你说得很有道理!”孙景炀失声说,“其实这个问题我也考虑很久了。”

考虑很久?孙景炀考虑得最多的,不是怎么到别处去玩女人吗?

这话不管他孙景炀是不是说谎,反正穆晓云不信。

眼见着孙景炀再次在自己面前开始献殷勤,而且比上一世更加大方,初次见面就连房子都可以送了,她一点都没有高兴起来,反而心生反感,冷冷地说:“既然孙总需要考虑重大决策,那么我就不打扰孙总了。失陪。”

孙景炀没想到她说翻脸就翻脸,失望地说:“不一起吃顿饭吗?”

“我要回学校去呢。”

穆晓云离开之后,孙景炀还兀自立在原地,久久不曾回过神来。

……

直到出席晚宴现场,面对满眼衣香鬓影,孙景炀眼前晃动的还尽是穆晓云的身影。

今晚的豪门夜宴,来的不光是城中的商业巨子,还吸引了不少明星和模特儿来。原本孙景炀最喜欢这种宴会,因为又能够认识新的猎物,可惜今晚他心中另外有所牵挂,不由得觉得冗长乏味起来。

“景炀,吃错药了?怎么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啊?”

李书挽着一个笑意盈盈的女郎来到孙景炀身边,作为孙景炀多年的老友,如今的公安局局长,他今晚也是受邀的贵宾之一。而他身边的女郎孙景炀认得,是新近上位的广告模特儿。

“无聊死了。”

孙景炀沉着脸,一边呷着红酒一边慵懒地说。确实是无聊,离开了穆晓云,一切都好像了无生趣起来。

“无聊?!”李书嚷道,他说,“要不要我介绍个女孩子给你认识?”

说罢,他推推手边的女人,那模特儿乖巧地去了,没一会,又领了一个女孩过来。“这位是丹妮,是我的朋友。也是模特儿。”

孙景炀毫无兴趣地挥挥手,正想要把丹妮打发走。可丹妮一在他面前坐下来,他不由得收回了嘴边的话。

只见那丹妮一头俏丽的短发,身材高挑颀长,杏眼弯弯笑容淡淡。

“妮露,这就是你不对了。孙总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

孙景炀一贯都喜欢妩媚的长发美女,李书十分了解他的喜好,现在不由得责怪起妮露来。妮露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在一旁低下头,眼角已经泛起了泪光,她说:“对不起……”

“没事。”

孙景炀忽然说,丹妮、李书和妮露三个人都抬起头来,错愕地看着他。孙景炀盯着丹妮的脸,说:“我想,认识多个朋友也不错,对吗?”

自己为什么会为了区区一个平民大学生,反常到这种地步?一定是因为她的外形跟自己平时喜欢的类型不一样,所以贪新鲜而已。现在换了一个人,也可以的。

他孙景炀绝对不是喜欢上了穆晓云,仅仅是贪新鲜而已。

这么想着,孙景炀换上了平时那种魅惑而冷漠的笑容,右手环上了丹妮的腰肢……

……

两个小时后,孙氏大厦顶层,专供孙景炀享乐的休息室里传来阵阵喘息声。丹妮真是做梦都不敢相信,她花了重金贿赂李书身边的妮露,换得今晚宴会的邀请函,原本想着随便抓一个小开也就算是回本了。

而现在,居然能够搭上孙氏的总裁孙景炀。

虽然孙景炀花心的名声传得很远,可是丹妮不是傻子,刚才李书和妮露的话她都听在耳中。自己明明不符合孙景炀的喜好却能够获得他的垂青,那么很显然,自己对孙景炀来说是不一样的。

有这个“不一样”,丹妮就有信心能够抓住孙景炀的心。她已经忍不住开始勾勒嫁入豪门的美梦了!

“孙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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