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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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墨-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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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浅姐,嬷嬷和我住一起的。你把我们送到绿园小区就行了。”李飒接话道。
  余书浅有些诧异的瞟了沈墨一眼。
  沈墨扣着手机的按键,点头说:“恩,我们俩合租的房子。”
  余书浅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随手拧开音乐按钮。是班得瑞的Love of my life ;很舒缓的一首曲子。沈墨听着熟悉的旋律,跟着轻轻的哼着曲调。
  “你喜欢Bandari ?”余书浅看沈墨一脸陶醉的样子。
  “恩,喜欢。每次听都能唤回一些回忆。”沈墨这次不再走神了。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人不能总是活在记忆里。”余书浅随口说道。
  李飒以为余书浅知道些什么,一脸震惊的盯着余书浅。
  “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么?”余书浅无辜的问。
  李飒确定余书浅什么都不知道,扯出一个笑脸。“呵呵,没事。是书浅姐的发型好看嘛,我想看看怎么做的。”
  李飒回头看了沈墨一眼,沈墨并没有太多的表情,只是手指无意识地划着手机屏幕。
  余书浅越来越觉得奇怪了。
  这两个人怎么看都搭不在一起,是怎么成为好朋友的。
  其实,余书浅想的也对。沈墨不爱出门,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不喜欢别人过多的关注和热情;而李飒正好和沈墨的性格相反,她的梦想就是游遍全世界,领略不同地方的风情,更是一个爱打抱不平的人。沈墨的性子恬淡如水,她希望生活不起波澜,平平淡淡的过着就行。李飒却刚烈如火,一心追求自己想要的。
  两个不同性格的人,能够做朋友,确实有点不可思议。
  只是,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绝对。人和人之间的情分总有那么一股妙不可言的意,我们在茫茫人海中,在人生旅程中那么多的分岔路口能够很偶然的相遇,本身就是一份情。
  沈墨不喜欢强求什么,有过悸动,追随着心的指引总会有一个结果的。
作者有话要说:  放假回来了。

  ☆、捌

第八章
  
  晚上,沈墨做了一个梦。沈墨身处一片森林里,一条狭窄的小路一直延伸着,沈墨往前走,一直走一直走。永远走不到尽头,前面有一个模糊的身影,穿着粉红色的外套。沈墨想走到她的身边,可总是触摸不到。
  
  沈墨被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惊醒了,她并没有睁开眼。沈墨努力的继续梦里的场景,想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却再也不能延续那个梦了。
  
  “嬷嬷,起床了。已经8点了。”李飒的声音充满了朝气,仿佛有着充沛的精力,如果面前有一道火线她也能一跃而起,跳过去一样。
  
  沈墨不得已起来了。
  
  正在刷牙的时候,李飒冲了进来。“嬷嬷,快看!我的口袋里多出一副耳坠。”
  
  “恩,”沈墨含了一口水漱嘴,从鼻腔里挤出一声模糊的回应。
  
  “嬷嬷,这副耳坠肯定是余总的,我昨天看见她带过。”李飒跟在沈墨后面念叨。“你们打球的时候,我帮余总拿着东西,一定是那个时候掉到我的口袋里的。”
  
  “恩,”沈墨早上起来,脑子总要很长时间才会运转起来。她知道李飒一直在自己耳边说话,可是她这个时候只能恩或哦地回答。
  
  “我打电话问问余总在哪里,把耳坠还给她吧。”李飒拿起耳坠细细的打量着,“嬷嬷,你看,它就像泪滴。带上一定很美丽。”
  
  “恩,”沈墨咬一口煎蛋,回应道。
  
  李飒终于意识到沈墨现在是处于晃神状态,不会给予自己除了‘恩’别的反应。
  
  李飒安静下来喝粥,沈墨已经吃完了。
  
  朝李飒挥挥手,沈墨背起包去上班了。李飒一个人有些哀怨的抱怨:“嬷嬷真是的,人家辛辛苦苦的为她准备早餐,她也不和人家多聊聊,跟个闷葫芦一样,哼!”说着,又狠狠咬了一口包子。
  
  星期一的早晨总是格外的忙碌,周末的心情尚未调试过来。沈墨下意识的循着路边走着,早上街道的空气还是挺好的。沈墨上班的路上会路过一个花园,那里经常有老人晨练。沈墨有时候起早了,也会去花园里伸展伸展腿脚。
  
  到办公室里的时候,王力力正皱着眉头坐在电脑前。“唉,”王力力又叹息了一声。
  
  “怎么了?第一天上班就唉声叹气的。”沈墨把包放在桌上。
  
  “唉,是你嫂子呀。这几天老家有事她回去了,剩我一个孤家寡人。每天冷饭冷菜的,衣服也没人洗了。我真是可怜呀。”说着还自怨自艾地摸着自己的下巴。“你看看,我是不是瘦了好几斤。”
  
  “呵呵,你可怜什么呀。嫂子不在了,你其不是能逍遥几天,不用被逼着每天按时回去。”沈墨调侃道。
  
  “刚开始是挺美的,可时间长了,真不是滋味呀。”王力力越说越觉得自己真欠虐,平常老婆孩子闹腾着,家里没有一天清闲的。现在好不容易得了几天空闲,反而不适应了。
  
  “呵呵,”沈墨轻笑出声。
  
  王力力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好了,我们开始干活吧。今天的活儿不多,可以早点下班。”
  
  “恩,好。”沈墨已经穿好了工作服。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接到李飒的电话,沈墨走出公司大门,就看见李飒拿着手机一边玩一边等着她。
  
  “你不是也开学了么,怎么又来了?”沈墨疑惑的问。虽然她们住的地方离沈墨上班的地方很近,离李飒的学校也不远。不过沈墨上班的地方和李飒的学校在两个方向,走路过来还是很远的。
  
  “哦,今天邢老头给了我一个任务,让我来拿出版书的样本。余总正好今天来这边,我也好把她的耳坠还给她。”李飒解释道:“我看也到了你下班的时间了,所以喊你陪我一起去。”
  
  “好吧,走吧。”沈墨说。“我们去哪里呀?”
  
  “平文书局,余总来这边视察。”
  
  “平文书局?”沈墨低喃。
  
  “恩,对呀!平文书局是‘华文出版社’的,余总今天就是来这边视察的。”李飒说:“我们快走吧。”
  
  余书浅今天来平文书局是为了处理季度结算的,顺便看看店里的图书销售情况,好定下一季度的销售图书。所以当李飒问她在哪里的时候,她想起昨天送李飒她们回家的时候,就在附近。她让助理把李飒要的书带上,和李飒约在了平文书局。
  
  沈墨和李飒进去平文书局的时候,就觉得今天的气氛和平时不太一样。员工们似乎都很紧张,如临大敌一样。每个人的脸上都是认真工作的严肃表情。
  
  看来余书浅的气场在沈墨之外的人身上,还是很大的。
  
  两个人被引进一间装潢很像古代的书房一样的房间。沈墨好奇的打量着房间,李飒冲余书浅打招呼,“书浅姐,这是你的耳坠,昨天忘在了我那里。”余书浅接过来放在手边,指指一旁的几本书。“这是邢教授的书,你捎回去吧。”
  
  “哦,好。那我和嬷嬷先走了。”李飒说。
  
  “不急,等我一下。我请你们吃饭,就当谢谢你们昨天陪我玩网球。”余书浅接着道。
  
  沈墨正被墙面上的一副山水画吸引,那是水墨画,简单的线条勾勒出的意境很是深远。等回国神来的时候,就听见余书浅要请她们吃饭。
  
  沈墨转头的一瞬,正好看见余书浅饶有兴趣的眼神投到自己身上。
  
  呃,沈墨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被人给盯上了一样。
  
  余书浅说完自己也愣了一下,只是看见沈墨专注的看画,就想把她的视线转移到自己的身上。


  ☆、玖

  第九章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服务生递上菜单。
  “嬷嬷,你吃什么?”李飒问。
  “随便。”沈墨没有打开菜单,说道。
  “那书浅姐点吧。”李飒把菜单给余书浅。
  余书浅看着沈墨,随便?吃饭也能随便么。接过菜单,余书浅点了几道菜要了一份汤。“呵呵,小墨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么?”
  “呃,哦。我…随便啦。呵呵。”沈墨没想到余书浅会问自己。
  “嬷嬷不挑食的,你给她什么她都吃的。她很好养的。哈哈。”李飒笑着说,遭来沈墨的一顿毒打。
  “又不是宠物,养什么养!”沈墨不忿的说道,沈墨气鼓鼓的撅着嘴。
  余书浅看着打闹的两个人,心里想着,原来她也不是那么的木呆嘛!
  不一会儿菜就上来了,沈墨只是埋头吃菜。也不插嘴另外两个人的谈话,李飒和余书浅聊得热火朝天的。
  “你们是大学同学?”
  李飒吃饭的时候,倒是和她的性格不太符。慢条斯理的,和她平时风风火火的做事风格大相径庭呀。
  “对呀,我们都是R大04届的。”李飒细细地嚼着一块糖醋里脊,回答余书浅的问题。
  “R大?”这么巧,余书浅心里惊奇到。“呵呵,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呀,我也是R大的,中文系毕业。算起来是你们的师姐了。”
  “是么?嬷嬷还辅修过中文系呢,以后还请师姐多多照顾了。”李飒也感到很是巧合。
  “照顾什么的就不用提了,你们就当多个姐姐吧。”余书浅没有客气,说着还看了沈墨一眼。一脸快叫姐姐的表情。
  “啊?”姐姐?沈墨看着余书浅精致的脸,嘴唇似乎抹着蜜色的唇彩。沈墨从表面上还真看不出来余书浅的年纪,不过两个人还没有那么熟悉吧。难道就这样要沾亲带故了?
  “姐,”李飒倒是自来熟。一声‘姐’叫的脆生生的。余书浅也毫不犹豫的应下了。
  然后,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看着沈墨。
  沈墨尴尬的咬着筷子。这个,不要吧。沈墨觉得‘姐’这个词她是真心喊不出,如果前面加上名字还好。可是只喊一个‘姐’总有那么一种亲密感。沈墨是家里的长女,弟弟和她也才相差两岁,在家从来都是互相称呼名字的。‘姐姐’这个词对沈墨还真是有种陌生感。
  “这个,那个。”沈墨支支吾吾的,“恩,我…你…”沈墨开了几次口都没叫出来‘姐’。然后就闹了一个大红脸。
  余书浅看沈墨的脸跟上了颜色一样,耳朵都红了。真是个奇葩呀!
  “呵呵,”余书浅轻笑出声,“小墨吃饱了么?”
  沈墨抬头和余书浅对视,发现她的眼里都是笑意。这才发觉自己好像被调戏了。
  “那个,我吃饱了。”说着还摸了摸自己鼓起来的肚子,表示自己没说假话。
  “哈哈,小墨真可爱!”余书浅觉得和沈墨待在一起,总有很多的欢笑。她就像一个稚子,不会违和自己的意愿。
  自然流露出来的总能打动到一份感动。
  余书浅虽然是家中的独女,父亲母亲都很疼爱自己。可是身在富贵人家,又早早地接管公司,余书浅很早就知道了人情冷暖。每个人在世上总会图些什么,有的图钱,有的图权,有的则图一份生活。
  我们不知道社会会把我们改造成什么样子,也许我们仍能保留自己青春时的单纯,也许我们会变成自己曾经最厌恶的人。不管怎样,有自己的追求总是不会错的。
  余书浅从来不觉得工于心计的人有多么讨厌,那是别人的选择,她无权干涉什么。她甚至很欣赏总是不断向上爬的人,这样一个公司才会有发展的动力。只要不触及底线,余书浅可以放任身边的人斗得头破血流。
  沈墨在余书浅看来,就像一辆自行车。没有动力,却在以自己的能量前行。慢慢的、慢慢的,不管身边飞扬跋扈的摩托车,也不在意身后汽车的一直鸣笛催促。
  每次沈墨出现,都努力的掩饰自己的存在。她似乎害怕自己被人注意。
  可是余书浅见惯了故意表现的人,突然有一个人不仅没有刻意的讨好自己,反而有点避着自己。余书浅反而注意到了沈墨。
作者有话要说:  

  ☆、拾

  第十章
  生命的长河,静静的流淌。沈墨重复着单调的上班作息,她没有想过改变这样的生活,有了温饱,可以有余钱寄回到家里赡养爸妈。虽然不多,但沈墨已经满足于这样的价值。
  余书浅就像夏日里的繁星,照得整个大地如同白昼,虽然闪亮,但总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在大学生暑假接近尾声的时候,沈墨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来电。
  “喂,你好。”沈墨看了一眼来电,归属地是S市的。
  “呵呵,小墨是么?”那边传来一阵轻笑。
  啊?这是……
  “请问您是?”沈墨满头雾水,真心不知道电话那边的人是谁。
  “小墨这么快就不记得我了?我可要伤心死了。”嗓音刻意得压低,沈墨终于记起这个声音正是自己大学时的班长大人。班长姓名吴风,算是沈墨大学时的男闺蜜。吴风个子不高,一米七,瘦瘦的,家里有两个姐姐,所以从小没吃过什么苦。不过性子有点女孩子气,有时比女生还娇气,但也挺受女生欢迎的。
  说起来,像沈墨这样沉闷的人,平常也不热衷班里组织的各种活动。怎么能和班长这么熟悉呢?那就要说起大二上学期的体育课了,吴风大二时选修了网球课,临近期末的时候,考试必须连续对打十个球才能及格。吴风平时去球场就是打酱油的,偶尔刮风下雨的还起不来。所以到期末的时候就火烧屁股了,到处找人求陪练。
  那时沈墨擅长网球的名气已经传开了,吴风当时和沈墨并不熟,和沈墨也就上课或者开班会的时候打过几次照面。不过和沈墨一个宿舍的慧慧倒是和吴风是老乡,吴风就请慧慧约沈墨吃饭。
  沈墨问慧慧有什么事么,慧慧说:“我老乡,咱班的吴风有事请你帮帮忙啦。”
  “哦,”沈墨对吴风有点印象,瘦瘦的,声音有点细,老是背一个卡通的双肩包。
  到了学校附近的小餐馆里,吴风在门口等着。
  “哎,这里。”吴风挥着手,瘦弱的身子站在高高的台阶上,脸上挂着灿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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