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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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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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要求。此后不久,当以前曾为英宗效劳并在土木得以逃脱的都御史杨善 
 (1384—1458年)率领的一个使团奉命出使时,指示中又没有就前帝返回进 
行谈判的命令。但是,也先显然看出再扣押他的俘虏已捞不到好处:杨善不 
得不亲自负责赎出英宗。只要纳贡关系尽快地恢复,即使给他少得可怜的礼 
品(杨善不得不自己出钱购买),也先也同意释放他的俘虏。 
     也先为他的人质安排了一次盛大的送别活动,杨善把他带回,仍由一支 
瓦剌的护卫队严密地护送到中国领土。景帝仍吝啬而又猜疑地对待被废黜的 
皇帝。已经放弃一切皇位要求的英宗在返回的途中因皇帝的命令和迎接他的 
礼仪细节的争吵而引起了几次耽搁以后,终于在9月19日回到北京。他受到 
皇帝的欢迎,并且很快被护送到南宫中的新居。三天后,他安然返回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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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庙宣布,一份颁布的诏书确定在位的皇帝为君主。至少从表面看,土木 
之灾得到了圆满的结局。 

                              土木危机的后果 

     土木事件的后果在中文中常用“土木之变”来表示。“变”这个词指的 
是中国历史中一些事件的某种重要转折,不论它是中央的政变,或是具有全 
国意义的农民骚乱的突然爆发,或是一次大规模的外国入侵。上述的第一种 
和第三种肯定与在土木发生的事件相关联。蒙古领袖对北京的攻击已经使正 
统皇帝沦为俘虏,从而导致了中国的行政和军事组织的全面整顿。至少就这 
方面来说,传统的“土木之变”的说法是恰当的。但尽管边境防御体系受到 
严重冲击,北京派出的战斗部队已被打败,而且损失惨重,许多部队被歼, 
但大力加固的北京城却依然固若金汤。 
     明朝廷没有被赶出它的新首都,并且表现了它要保持它在华北的地位的 
决心。从其他更早发生的事件看,这种反应就显得更加坚定和果敢。明朝刚 
刚结束在麓川的旷日持久的征战,福建、江西和浙江交界地区的大规模的农 
村起义刚刚被镇压下去,开封附近的黄河决堤引起了大洪水并切断了大运 
河。除了这些祸灾外,还有瓦剌的入侵和皇帝被俘引起的围绕皇位的危机。 
但是这一多方面的危机似乎对明代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信念起了激励的作用。 
坚定而果断的政治和军事领导出现了。有大量的证据证明,甚至在发生这些 
主要事件的京城,官僚体制依然稳定,文武官员决心要进行必要的改革。各 
省本身几乎没有卷入这些事件。明朝在15世纪余下的时期中的相对稳定,在 
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土木事件的震动和北京的新领导为了应付危机而采取了大 
胆和有效的措施。 
     应该记住,土木危机应该从敌人的虚弱这一角度来评价。也先不是成吉 
思汗,瓦剌在任何方面都不能构成相当于13世纪初期蒙古人的那种威胁。在 
也先的时期,蒙古人的真正利益不是领土征服,而是维持与中华帝国的紧密 
和有利的经济关系,他们的领袖也很清楚这一事实。也先未能扩大他的战果, 
他在释放原来的皇帝之后又与明朝廷保持一般的友好关系,部分地是出于这 
种考虑,部分地则是由于他自己的虚弱和在蒙古人中的不稳定的地位。当 
1453年他最后自立为汗时,内部冲突立刻爆发,并导致了他在1455年的死 
亡。 
     但是蒙古人的虚弱和内部分裂并非完满的解释。在 15世纪,中国保持了 
比较有效的行政,它的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能够顺利地应付各种各样的内 
部的和外部的问题。 

                                  景泰政体 

     景泰时期,即景帝统治时期(1450—1457年),普遍地被人们判定为恢 
复了稳定、由干练的大臣们卓有成效地治理、进行合理的改革以及为北京和 
北方边境制定正确的防御政策的时期。传统的历史学家也判定,与前十年邪 
恶无能的宦官不幸地把国事搞得一团糟的情况相比,它的政府要受到赞誉。 
但是新政体不仅仅是一个从宦官统治向官僚恢复权力的过渡。至少在景帝统 
治的初年,新的改革受到以兴安为首的高级宦官的支持,而且是与任何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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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将领一样热诚的支持。更确切地说,新政体的力量必须被看成是“民族觉 
醒”的结果,即在土木灾祸之后人们对国家需要进行彻底重建的普遍认识。 
     新政体与15世纪30年代王振取得权力前由三位大学士负责的前政体有 
某些共同点,这种延续性尤其在年长的王直(1379—1462年)身上体现了出 
来。1443年王直被杨士奇任命,从此他是与王振抗衡的主要人物之一,皇帝 
征讨也先的主要反对者之一,又是土木灾祸后处理北京危机时于谦的主要合 
作者之一。1450年当讨论英宗返回的问题时,王直是主张派使团前往蒙古人 
那里的主要人物之一。1451年当他已72岁和希望退隐时,他作为一个元老 
政治家,仍留在朝廷担任吏部尚书,但这时多添了一位尚书与他共事。从1451 
至1453年,何文渊(1418—1457年)也担任吏部尚书,然后在1453年由王 
翱 (1384—1467年)接任,王是都御史,他先在辽东,后在广东、广西负责 
防务时成绩卓著,这时还得到于谦的支持。 
     王直和王翱在关键的吏部都留任了很长时期(分别为1443—1457年和 
1453—1467年),他们识别和选拔官员的能力可从15世纪第三个25年的总 
的行政质量中看出。高级官员的稳定性是景泰政府的特点。户部尚书金濂、 
礼部尚书胡 (1375—1463年)、刑部尚书俞士悦、工部尚书石璞以及兵部 
尚书于谦本人(从1455年起石璞也任兵部尚书)都在整个景帝在位时期任 
职。都察院的主要官员陈镒 (1445年被任命,1454年退隐)、杨善、王文、 
萧维慎和李实都留任而没有变动;军队的高级指挥机构也是如此,它包括了 
像石亨和宦官将领曹吉祥 (死于1461年)和刘永诚 (1391—1472年)那样 
一些有很高素质的人。 
     虽然王振已在土木被杀,尽管在1449至1450年进行了大量不利于他死 
后名声的批判,但新政体决不意味着宦官权力的消失。在土木灾难以后,于 
谦在集结朝廷力量保卫北京时最重要的支持者中就有主要的宦官金英和兴 
安。金英在15世纪30年代已经很有权势,但在宦官的集团中丧失了原来的 
支配地位而被王振取代。这时他又成为司礼监的负责人。但是他经常支持被 
俘的英宗的活动使他在1450年后期受到审讯并被关押。他被兴安所接替,兴 
安在1449年以前相对地说是一个次要人物,但这时成了宦官集团中的无可争 
议的首领,在关于释放英宗的谈判和在1452年5月指定新皇太子中起了主要 
的作用。他还以对佛门慷慨布施而闻名于世。他在整个景泰统治时期一直左 
右着朝廷。宦官在军界也保持着强大的势力,主要人物有曹吉祥和刘永诚, 
前者在麓川之役中和在镇压福建叛乱者时曾率军作战,后者曾长期在北方边 
境任职。两人在1453年的军事组织改革中都起了作用。 
    这个稳定的统治集团可与后来在嘉靖初期或万历初期控制政府的那些杰 
出的文武官员的集团相比,但是不论在人事和政策方面,它与更早的三杨政 
体之间的延续性也同样是明显的。不过在一个重要的方面,景泰的政体却很 
不相同。大学士陈循和高穀是平庸之辈,虽然内阁成员在1457年以前几乎保 
持不变,但内阁在制定政策时没有发挥主要作用。 
     不幸的是,新政体没有长期保持真正的统一。英宗在南宫的存在经常给 
新政体投下了阴影。1451至1452年,新政体中不容置疑的领袖于谦与他原 
来最亲密和最重要的合作者,即有野心的石亨发生了一系列的争吵,因为石 
亨及其家族滥用职权,贪污腐化。皇帝退回了石、于二人的辞呈,从而失去 
了解决这场争吵的良机。1454至1455年,于谦得了重病,再也没有恢复他 
个人特有的冲劲。这种紧张状态明显地影响了朝廷和政府的气氛。使官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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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益感到不安的另一个因素是负责司礼监的兴安开始越权行事的方式。正如 
  下面将要谈到的那样,原来的皇帝的继续存在和尚未消失的继位问题也在政 
  策问题方面破坏了朝廷的团结。 

                                       防务的改革 

       很明显,在经受了土木之变的影响后,压倒一切的需要是明代军队的彻 
  底改组。当永乐帝在北京建立帝国的首都时,他从全帝国的戍军抽调战斗部 
  队,并把他们集结在北京地区,组成了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他再从这 
  三大营抽调他的征战军队的核心。以后某个皇帝总是从这些部队中抽调人马 
  以支持亲征。因此,英宗率领征讨也先的军队,即1449年在土木被彻底击溃 
  的那支军队,是由这三大营抽调的士兵组成的。1451年,当时的兵部尚书于 
  谦开始重新组织新的戍军,他先从所剩的部队选拔10万名战士,并把他们组 
  成五个团营;1452年,戍军的兵力增加了5万人,并被改组成10个团营。 
  在征募戍军的过程中于谦还彻底改组了京师卫戍部队的指挥机构。④ 
       对戍军的控制权原来由贵族和宫廷宦官分掌;戍军中的每个营完全自 
  主,分别受训,并各由它自己的战地将领统率。当来自各营的士兵必须共同 
  作战时,这种情况在战场上会造成很大的混乱。在于谦计划的安排下,每个 
  团营由一个战地将领统率,整个戍军由一名从将领中选出的战地统帅控制。 
  对戍军的监督到那时为止只由宦官负责,这时扩大到京师的官僚集团。总之, 
  他建立了统一的指挥,并且加强了京师武将监督戍军的作用。① 

                               水利的兴修和黄河的治理 

       景泰统治时期另一个突出的成就是有效地进行了修理 1448年秋造成的 
  黄河堤坝裂口的工作。自前一个世纪末以来,黄河的治理屡次出现问题,黄 
                               ② 
  河的河道明显地不稳定。 1448年的洪水使黄河下游的河道一分为二,南面 
  的主河道通过颍水和淮河在山东半岛以南入海,它的北支流冲垮了两岸,淹 
  没了山东西部的地区,在那里与大运河会合。1448年的洪水不但像以前无数 
  次洪水那样淹没了大片农田;而且这一次更加严重,因为它夺去了大运河主 
  要河段的水源,常常引起堵塞和停航。1449年,被派去进行修理的工部侍郎 
  发现他无法修理,于是就把一部分河水引入山东以北的大海。每年都有水灾; 
  1452年工部尚书石璞重建了堤坝,但一旦秋汛开始,它们又崩溃了。 

④ 关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简明背景,见黄仁宇:《16 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294—305 

页。 
① 根据 《明实录·宣宗实录》'380'这些措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在诸如以下各地的受灾区加以推行:1427、 

1428、1432、1433 和1434 年在北直隶;1427、1432、1433 和1434 年在南直隶;1426、1433 和1434 年在 
山东;1427、1428、1430、1432 和1434 年在山西;1427、1433 和1434 年在河南;1427 和1433 年在陕西; 
1433 和1434 年在湖广;1432和1434 年在浙江;1433和1434年在江西。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82—283 
页。 
② 关于《明实录·宣宗实录》'380'中这一时期中蒙关系的官方记载,见羽田亨等编;《明代满蒙史料:蒙 

古编》'198',Ⅱ,第41—336 页。可简略地参看波科梯洛夫:《明代的东蒙古人史料》'427',第35—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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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9年因主张朝廷撤出北京而失宠和此后担任次要职务的徐有贞在 
1453年提出了一份治水的详细计划,他被任命为佥都御史,被派去进行修复 
工作。在处理影响广大地区的非常复杂的问题时,他证明具有非凡的行政才 
能。 
    他乘小船四出考察,以确定主要的出事地点,然后制订一项复杂的施工 
计划,让许多独立的劳动队在不同地点和不同的时间施工,结果他雇了5。8 
万名劳工劳动500天以上,他的计划不仅仅是修复破损的堤坝;一条几乎长 
达100英里的河渠被凿成,这样,黄河的河水就可引入大清河,进而通过济 
南府入海。为了保存大运河,他沿运河建成几个集水池和水库,它们装有新 
式的水闸,以维持正常的供水。此外,他组成一个灌溉体系,使山东北部约 
200万英亩的土地到到水源。整个体系在1455年完成,并取得完全的成功。 
它在1456年经受了灾难性的洪水,并维持了34年。徐有贞受到厚赏,在1457 
年被任命为副都御史。 

                           民众骚乱和自然灾害 

     虽然传统的历史学家倾向于认为景泰时期本质上是以两帝间尚未消失的 
冲突为基础的政治紧张时期,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则敏锐地强调,15 
世纪中期和晚期潜在的阶级的紧张对立则是更基本的问题。这一时期的官方 
记载满是关于地主所有制的发展、徭役问题、农民骚乱和起义以及宦官专横 
跋扈方面的材料,有的学者主张,这种紧张状况显示了明代专制政治即将来 
临的危险。 
    但是至少从北京来看,景泰时期的基本问题是恢复稳定。前面已经谈到, 
军队的改革已经恢复了边境的稳定。但是,边境不稳只是对中国领土完整的 
一个威胁。15世纪50年代在内地省份出现了一连串的军事行动。在长期受 
盗匪活动和地方非汉族居民动乱困扰的广东和广西,首先建立了一个由王翱 
领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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