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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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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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和草原互相影响之地。自明代开始以来,陕西北半部这一块贫瘠多岩 
的丘陵及沙漠平原的杳无人烟的地区,与较肥沃的南半部之间的往来已被一 
系列军事战略要隘所切断。这些重兵防守的要隘旨在保护南部的中国居民不 
受从边远北部通过鄂尔多斯这块不毛之地进入的掳掠者(即蒙古人)的袭扰。 
这一系列把该省一分为二的防守要地成为北方边境的九边之一,根据陕西东 
北边缘的要隘而得名,称为榆林;或者根据那里的两个最重要的府称为延 
 (安)绥(德)。山西和大同两边镇位于其东,宁夏和固原两边镇位于其西。 
     蒙古人在自己的内部压力下,在这几十年中正在逐步南移而进入长城边 
境区。小王子麻儿可儿吉斯及其太师孛来在1468年从满州的辽东袭击榆林, 
下一年再次袭击,这时大同的总兵官王越在1469年末被派去迎击。王越虽然 
科举出身,却是军人集团中最能干的人;尽管与宦官和声名狼藉的朝臣有联 
系,他却是一个杰出的战地指挥官和军事行政长官。他在1470年初期宣布一 
次胜利,这是他和其他将领在这一年夏季声称的一系列胜利中的第一次。虽 
然这些胜利总的说没有宣告有大批敌人被杀,但它们是对大规模和顽强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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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进攻的决定性的打击。据说它们大大地提高了居住在边境区内的人民的 
  士气。 
       但是,由于敌人想长期居住在以往杳无人烟的鄂尔多斯的意图日益明 
  显,朝廷充满着危机感。主战派的反对者和对战地指挥将领不满的兵部尚书 
  白圭,派余子俊(1429—1489年)作为副都御史和总兵官前往那里。余子俊 
  是一名能干的行政官员,因监督大工程而政绩卓著。在以后十年中鄂尔多斯 
  稳定之得以实现,主要归功于两名比较年轻的文官,他们虽然在朝廷代表对 
  立的两派,却出色地完成了互补不足的任务。王越(1426—1499年)是明朝 
  仅有的四名因军功而被封为伯爵的文官之一。余子俊在21岁时就早年得志而 
  中了进士,在41岁被指定在鄂尔多斯任职时,已因在福建监督一项大水利工 
  程而赢得了名声。王越征战虽然残酷无情,却打得很出色;余子俊计划和执 
  行把鄂尔多斯与南面隔开的600英里城墙的建造工作。当时他任该省巡抚, 
  直至1477年,在此期间巩固了以城墙为基础的一个新防御体系。 
       1475年前在那里指挥军事行动的王越在1471年和1473年又宣布了几次 
  大胜利,但是蒙古人又回来发动新的进攻。1472年,余子俊又呈上一份奏疏 
   (以前的一份已在1471年被驳回),为他的城防体系概括地陈述了一个全面 
  的计划。朝廷最初因费用而犹豫不决,但最后在1474年初期批准。据说一支 
  有40000名士兵的劳动大军在几个月内建造了1770里(约600英里)的平均 
  高度为30英尺的城墙,另外还有数百个大小不一的支援性要塞、烽火台和栅 
  栏。城墙建于最后一条丘岭之顶,然后群山随着它们伸入其北面的沙漠而逐 
  渐平坦。城墙改变了防御战的性质,从此导致更广泛的筑城建设。其最后结 
  果是今天我们所知道的长城,它大部分建于16世纪。 
       在1482年严厉地考验城防体系的一次大规模进攻以后,鄂尔多斯的防御 
  被认为已经稳定。一个后世的历史学家写道: 
           方余子俊之筑边墙也,或疑沙土易倾,寇至未可恃;至是寇入犯,被扼于墙堑,不得出, 
                                   ① 
       遂大衄。于是边人益思子俊功云。 
       余子俊在榆林边镇建造的城墙远远没有解决成化和弘治时期的整个北方 
  边境的防御问题。蒙古人不断地考验城防体系,并且在防区的其他八个边镇 
  向南进逼。1475年以后,任何一方都没有赢得大规模的胜利,但是袭击和讨 
  伐战在这个时期连续不断。如果说北方边境战争没有真正地威胁中国的存 
  在,它们仍占用了越来越多的防御预算的资金,并成为皇帝、政治家、将军 
  和北方边塞内外长期受苦难的人民的一个始终存在的问题。 

① 《明史》'41',181,第48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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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正德时期,1506—1521年 

                                      正德初叶 

       1505年9月19日,在弘治皇帝死后11天,他的13岁儿子朱厚照登上 
  皇位,成为明代的第10个皇帝。在三代之中,在位皇后嫡出的儿子(实际上 
  是唯一的儿子)第一次继承了皇位。虽然谣传这个孩子是皇后的一个近侍宫 
  女所生,但这从未得到证实,很可能是不确实的。他的父亲非常疼爱他,1492 
  年立他为太子。据说他是一个优秀学生,专心,勤奋,对他的师傅们彬彬有 
  礼。他在他的父亲面前表现很好,小心谨慎地亲自履行给他规定的职责。他 
  喜爱的娱乐是骑马和射箭。① 
       年轻的皇帝一继位就得处理他父亲遗留下来的三个难题。第一,没有足 
  够的收入;第二,西北诸卫不能击退蒙古人;第三,太监和文官们在应当如 
  何解决这些问题上常持不同意见。靠太监即位的皇帝偏袒太监。他的大学士 
  们很难向他说明他们对于太监掌权的忧虑。 
       皇帝从他父亲那里接受了三个大学士,他们当中最年轻的56岁。他并不 
  特别喜欢他们或他们为他设想的职责。他从执政最初的日子起就不听他们的 
  劝告。1505年晚期他开始派太监担任军事和财政监督人,尽管这种职位在大 
  学士们以他名义颁布的即位诏书中已经予以废除。 
       在他的妻子于1506年8月立为皇后以后不久,他就不再和她住在一起。 
  他反而宁愿和他的太监伙伴们四处走动,他们起初以骑马、射箭、角牴和音 
  乐使他总是高高兴兴。1506年夏季期间,他还开始化装离开皇城,在北京的 
  街道上闲逛。他借口他的母亲或祖母正在探望他而照例取消他每天的学习时 
  间。他常常醉酒。很快就弄清楚,他不想亲自处理国家事务,他宁愿把这些 
  事务托付给太监,而不是托付给文官。1506年10月,他陷入和他的大学士 
  们的一场争论,因为他已经同意让一个太监用盐引采购纺织品。盐引准许持 
  有人从一个指定的帝国盐专利机构中认领盐斤。拥有的盐斤超过引上规定的 
                         ① 
  数额是严重的罪行。 大学士李东阳 (1447—1516年)尽力说明这个问题。 
  他说,太监无疑将为他自己的利益而取得额外的盐斤去出卖。如果他在飘扬 
  着绣有“皇盐”大字黄旗的御船中在运河上扬帆行驶,没有一个官吏或商人 
  将敢于和他冲突。皇帝没有被说服,他反而反驳说:“国家事岂专是内官坏 
  了?文官十人中仅有三四好人耳,坏事者十常六七,先生辈亦自知之。”① 
  尽管在这一事例中,他终于同意给这个太监一些采购的银锭,他却从没有改 
  变对文官们的看法。 
       在他统治的初期,横阻在他面前的最紧迫的事情是收入不足。1506年5 
  月他命令户部调查国库的情况。户部尚书报告说,岁入银两定额定为每年150 

① 《明史》'41',176,第4676 页。 
① 黄章健:《论〈皇明祖训录〉所记明初宦官制度》'241',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32 (1961 

年),第77—98 页。 
① 见彭时:《彭文宪公笔记》'423'  (15 世纪后期;重印,《纪录汇编》,126 号,1617 年;重印,《丛书 

集成》,2796 号,上海,1936 年),第14 叶。《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99 页把它说成是“摄政委员会”, 
这夸大了它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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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两,而支出银两定额定为100万两左右。当这两种定额都实际达到时,保 
存银锭的太仓藏有的结余应在200万到400万两之间。但是,由于拖欠和免 
征,预期的税收很少能收足;而到 16世纪初年年度支出银两已达每年500 
万两。 
     当皇帝拒绝用他的任何个人收入偿付任何支出时,情况变得更糟了。明 
代皇帝的惯例是用他们自己的款项支付赠品和奖品。1506年7月,户部尚书 
韩文(1441—1526年)抱怨说,皇帝的父亲为了他即位时的赏赐,只从户部 
库中动用了30万两银子,而这位年轻皇帝只这一项用途就已花费了140多万 
两,全部是从户部库中支付的。 
     朝廷官员们除了提出节约的办法外,没有提出增加收入的其他建议。相 
反,太监们提出了许多常例之外的增加资财的方案。皇帝由于需要更多的钱 
财,乐意实施它们,而不顾他的大学士们和尚书们的反对。这些方案大多数 
涉及新的租税、通常的运输税、牲畜饲养和荒地税,以及皇庄土地的附加税。 
他照例批准这类方案,但仍然感到缺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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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瑾控制下的朝廷 

     1506年早期,太监刘瑾 (约1452—1510年)开始提出许多增加收入的 
办法,而皇帝给了他实施它们的自由。刘瑾认为,收入下降是文官们严重管 
理不善和贪污所造成的。他提出一项对负责财政事务的官员进行普遍审查的 
建议,对那些已被发现玩忽职守的官员处以罚金。 
     刘瑾和另外七个太监在皇帝即位后不久,便成了他个人的工作人员,他 
们在他还是太子的时候就侍奉他。刘瑾被委负责宫廷音乐,也就是说他对皇 
帝的娱乐全面负责。他擅长这个方面,筹办了舞蹈、角牴、珍稀动物的动物 
园,当然还有乐队。就是他首先向皇帝提出,皇帝说不定会乐意化了装去北 
京街头闲逛,而皇帝的确喜爱这种活动。所有这些娱乐使年轻的皇帝对国家 
事务不感兴趣,他渐渐把国事的安排托付给了刘瑾。 
     1506年6月,刘瑾受命负责皇室事务,并被授予检查监督京师守军的职 
权。大学士们对刘瑾的迅速提升感到忧虑,对这一任命提出疑义,但被置之 
不理。清除刘瑾的第一个实际的计划是由大太监们提出的,他们因刘正在增 
长的权势和对皇帝的影响而感到直接的威胁。他们想把他驱逐到南京去。但 
是,大学士们坚持他应被处决,尽管很明显,皇帝更可能驱逐他,而不是处 
决他。终于对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大学士们和各部的高级官员将共同诸求 
处决刘瑾,大太监们则将呈递这份诸愿书并劝说皇帝照此办理。 
     1506年10月27日,户部尚书韩文呈递了一份请愿书,恳求皇帝处决他 
个人的工作人员中的全部八个太监。这不是商定的意见;商定的意见是只处 
决刘瑾一人,而不是皇帝所有的八个亲信。皇帝情愿考虑驱逐他们,但不是 
处决他们。大学士们仍不让步;他们要求处以死刑,尽管吏部尚书许进(1437 
—1510年)曾经警告,这一行动方针失之过急,不大可能成功。大太监们勉 
强同意敦促皇帝批准这一请求。所有朝廷的官员于是请求皇帝在10月28日 
早朝时执行这一判决。 
     但是,刘瑾在朝廷的一个代理人得到了这一密谋的消息并告诉了他。10 
月27日夜刘瑾带领其余七个太监到皇帝面前。他们又是下跪又是哭诉又是乞 
怜。刘瑾于是告诉这个孩子,整个事件是一个限制他行动的预定阴谋,掌司 
礼监的大太监在这个阴谋中和大学士们合谋。皇帝信了他的话,大发脾气。 
他立即让刘瑾执掌司礼监。其余的七个太监取代了在各个重要宦官机构和军 
事职位上的刘瑾的敌人。曾经反对刘瑾的大太监们被免职、驱逐,后来在去 
南京的路上被暗杀。 
     1506年10月28日晨,当官员们正为朝见而集合时,显然有什么事情出 
了差错。京师的官员们因某种原因而受到特别召唤。一个大太监很快露面。 
他通知大学士们和朝廷官员们,皇帝将慢慢亲自决定八个太监的命运。事情 
就结束了。除了李东阳以外的所有大学士立即提出辞呈,而刘瑾接受了他们 
的辞职。把反对刘瑾的密谋告诉刘瑾的焦芳(1436—1517年)在四天以后成 
了大学士。 
     刘瑾随即打击反对过他的官员。1506年12月13日,韩文因渎职罪而被 
解除职务;刘瑾诬陷他和一件舞弊案有牵连。1507年2月,21个对辅政的大 
学士们的免职提出过异议的官员受到责打并被贬黜为民。照直声言反对刘瑾 
的官员们接着照例被责打,拷问,免职。1507年3月,他开始给那些不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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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官员带上沉重的枷——只是由于视微的触犯,例如未经允许而坐轿。在 
  此以前枷只用于严重的罪行,而且按照惯例是从不用于官员的。但是刘瑾现 
  在对于任何冒犯的行为却想用就用。 
       到了 1507年夏,刘瑾已经能够控制京师和各省的行政管理工作。1507 
  年3月,他发布命令,让镇守太监实际上在级别和职权方面和各省最高级的 
  文官们相当,并且给予这些监督人员审查任何行政或司法事务的权利。所有 
  重要公文这时都首先送给他,在他认可后才能发各部和内阁。 
       刘瑾的主要工作和以前一样仍然是为挥霍无度的皇帝增加收入。在 1507 
  年9月的时候,他从太仓金库提取了350000两巨额银子为灯节买灯。还拿其 
  他的款项去支付北京以南的一座皇家庭园的房屋修缮工程。与此同时,皇帝 
                                        ① 
  开始在紫禁城的外面修建一座私邸。这座私邸和附近其他宫殿及庙宇的修建 
  继续了多年。所有这些都得开销,刘瑾当然知道,必不可少的钱无论如何是 
  增加了。 
       1508年1月,向福建和四川的银矿摊派每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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