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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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圣-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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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想去触霉头。

可姜飞熊在陇海帝国声名无量,姜擎苍又镇守广武城十多年。说白了,这广武城就是姜家的后院,无数人的眼光可都瞧着姜云呢。看这人到底是传说中的顽劣不堪,还是大智若愚。毕竟,这关系到这些人今后的前途,甚至是性命,由不得不慎重。

只是,这姜家大少爷却令人失望不已,果然如传说中的那般纨绔,整天带着家奴在城内惹是生非,打架斗殴是玩得不亦乐乎。这令一部分帝国内的摇摆势力,似乎在暗中偏向了四大家族。

不是好事,不是好事啊!

在帝国,不管是哪个帝国,拥有最大实力的都不是什么皇家或者大家族,而是这些中间势力。只是这些中间势力拧不成一股绳,和皇家和大家族没有可比性,因此他们势必要选择一方作为依靠。

就说这广武城,镇西元帅姜擎苍自然是威望无比,一呼百应。手下百万官军,誓死效命。但这广武城,最有实力的还是那些冒险者。

别看冒险者顶尖好手不多,绝大部分都是青阶及以下。但这些人常年游走在蛮荒危险之地,时常面临生命之危,因此他们身体中不自觉地都拥有一股血性。这种血性让他们战力猛增,同阶的武者基本不是他们敌手。

而不管是姜家还是皇家,或者四大家族都想把这些冒险者招为己用,虽然也招揽了不少,但无奈绝大部分人依然冷眼旁观。一则,这些冒险者生性自由散漫,可受不得约束。二则,几方势力相差无几,冒险者也不想这么早就把自己摆在明面。

第88章 方羽

罗峰,算是在冒险者这个群体中小有名气了,有青阶3级的修为。要知道,蓝阶以上的武者,基本都被各大势力给笼络。有这个实力,谁还想在蛮荒去冒险啊!当然,也有极个别的人,天性就喜欢冒险。

去蛮荒,单独一个人是不行的,必须要多人组队。在蛮荒,最大的敌人,不是妖兽,也不是蛮人,更不是恶劣的环境,而是同为冒险者的人。

在蛮荒,没有公法,只有强权。谁的拳头大,谁就是公法。

多年的冒险生涯,也没人敢说自己和他人没有起过纷争,没有仇恨。每人都过着刀尖上的日子,自然相互间的矛盾也就不少。有很多的冒险者,不是死在妖兽和蛮人手上,而是自己人手里。

因此,到蛮荒冒险,一般都是多人一同前往。蛇无头不行,这么多人就必须得有个领头的。而这个队长就值得考究了,修为要领袖群伦不说,人品,也是很重要的一点,甚至是最重要的因素。有些队长生性贪婪,如果得了重宝,最后可能杀了其他人,独享成果。也有些队长,大难临头却只顾自己逃命,弃自己队员于不顾。

当然,这两种人在无数年的冒险生涯中,已经渐渐地被淘汰。而愿意被人推为队长的人物,大都有良好的名声。至少,在明面上来看,是这样的,否则,就算你愿意,也无人跟随于你。

罗峰,从未听说其有杀队员夺宝的行为,而每次战斗都是冲锋在前,掩护在后,在冒险者这个群体中,声誉算是顶级的一类人物。更关键的是,每次出征,他都能带回不少的队员,无一次团灭。就冲这点,不少人都向往和罗峰一队。

可是,队长挑选队员也是有条件的,非常严格。首先自然是要自己熟悉的人,最好是跟着自己出队几次的最好,其次自然就是实力。蛮荒可是冒险者的天堂,也是地狱。没有实力,一切都白搭。

罗峰早年有3个拜把的兄弟,长年累月的厮杀,目前也就只剩一个了。卫大山,青阶1级的实力。

此次组队,罗峰已经挑好了3人,卫大山就不用说了。另外两人是朱光,绿阶4级;金元,绿阶6级,实力算是很强了。这两人也算是跟着罗峰多次,老熟人了,罗峰也没怎么考虑,双方都知根知底,不用多想

但还有两人,众人却拿不定主意选谁。一人,也是罗峰的老跟班了,多年的交情按理说罗峰应该不会有丝毫的犹豫。虽然实力稍差,黄阶9级,但总比另一个人要强太多了,橙阶3级。

只是这个橙阶3级的人,来头颇大。是罗峰一个朋友的子侄辈,第一次来到广武城,第一次参加组队冒险,第一次到蛮荒……总之,是个新人。

这个朋友,虽不是罗峰的拜把兄弟,但两人有无数次过命的交情。别人把自己子侄交到自己手上,你好意思不带出去?你好意思让他去参加他人的冒险团队,弃其安危于不顾?

罗峰,做不出来。

但是,罗峰的意见,第一次遭到了其兄弟卫大山的反对。

低阶的冒险者,很多,可以说占了冒险者数量的绝大部分。但这些低阶冒险者一般都是成群结队的出征,以数量取胜。一般的高阶冒险者团队对于他们,也轻易不会招惹。

但是高阶冒险者团队就不同了,一般也就5-8人,最多不会超过10人。如果这个团队中,有人拖后腿,那么可以说,这支队伍,就离死不远了。而以罗峰的秉性,他不会丢弃任何一个队员,更何况,此人还是罗峰朋友的子侄。想都想得出,如果团队遇到了危险,那么至少得有一个人要照看此人,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将大打折扣。

甚至,这个团队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危险,要逃命,怎么办?橙阶武者的速度,相比绿阶、青阶来说,可是慢了不少。到时候,是大家一起等死,还是丢了这小子,自己逃命?

性命攸关之事,由不得众人不慎重。

卫大山反对,朱光也反对,金元却很犹豫,四人在房内争吵不休,最后,还是罗峰强横地压下了众人反对的声音。

反正我就带他去了,你们跟不跟随便吧,我再找人就是了。

面对罗峰的蛮不讲理,卫大山狠狠地摔门而出,朱光也是拍案离去,金元却犹犹豫豫地坐在屋内,尴尬地看着罗峰,以及那位,稚嫩的小子。

方羽,是姜云的化名。

在广武城纨绔的一个多月时间,姜云慢慢地把自己的护卫打散,三人一组,以冒险者的名义加入各色的团队,已经各自出发不少时间了。这些人的命运,只能他们自己把握了。是龙是虫,就看他们的命了。

当然,姜云还是给他们留了不少保命的本钱。这些人,可是姜云嫡系中的嫡系,姜云可不想任何一人折损在这蛮荒。只是,姜云也知道,这蛮荒危险重重。只怕这些护卫要想全部全身而退,基本是不大可能的。可蛮荒,确实一定要去的,这是既定方针,就算损失一些护卫,姜云也在所不惜。

在姜一伤好出发后,瘦子罗成栋和秃子吴刚也加入了冒险者的队列。本来以姜云的意思,这两个兄弟,最好还是呆在广武城,修为高一点后再说。

可药庄之战让两人明白了自己的差距,别说给姜云打下手了,就算是跟在姜云身边都不行,这算什么啊?当初众人可是发了血誓要共同对敌的。两人也就不顾姜云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加入了冒险者的队列。

姜云没有阻止,也不愿意阻止。但在两人的身边,姜云安排了一个三人团队护卫,以便他们互相照应。两人虽然实力不俗,但无奈修为还是差了点,姜云不得不有所顾忌。护卫,姜云损失得起,兄弟,可不能少。好在,以两人的能耐而言,自保却是搓搓有余了。

不过,胖子张显却被姜云死死地按在了广武城,不管他如何眨巴自己招牌的小眼睛,都没用。无他,修为太差。只不过,姜云已经得到了皇普瑞一众炼药师的帮助,以胖子的功法而言,只要有丹药辅助,晋级难度不大,姜云也不太担心他的修为。虽然以后实战经验会差点,可也不是没有机会弥补。

只是姜云想要去冒险,难度可不小,姜擎苍那关就过不了。无论姜云好说歹说,姜擎苍就是不松口。没办法,姜云只好亮出了自己的底牌——地遁。在姜擎苍呆滞和震惊的目光中,姜云才算勉强过关。

不过,姜擎苍依然不敢有丝毫大意。对广武城的冒险者,姜擎苍自然多有研究,这罗峰,就是姜擎苍多经思虑后选出的人选。拐了无数次弯,托了无数的人情,姜云才成了方羽,罗峰一个过命朋友的子侄。

姜擎苍为了姜云的安全,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第89章 启程

广武城的冬天,天幕低垂,显得格外的清冷。蛮荒的寒流风卷残云般地呼啸而至,鹅毛大雪游荡在天际,遍布整个空间,远远望去,只觉白茫茫的一片,不见尽头。群山在狂风中发出阵阵哀鸣,似雷霆滚滚而过,如惊涛海浪般地刮过树林,抖落一地的冰霜,洁白的枝条在狂风中挣扎,发出凄厉的尖叫。

又是一个风雪交加的严冬。城内的屋顶全都变白了,各个屋檐上倒挂下一根根长长的冰凌,像一把把倒挂着的尖刀。如此严冬的清晨,自然大多数人还卷在暖和的铺盖窝内缠绵。这个时候,就连做早市的也都没有开张,因为,不会有太多人来关照他们生意的。

城内大道已经被积雪深深地掩盖,足足有一尺多厚。这个时候,自然也不会有人来清理道路。家家都紧闭门窗,祈祷着这个该死的冬天赶快过去。

整个广武城,除了城守的兵丁还在坚守岗位外,就算是军营和衙门都偃旗息鼓。城内,看不见一个人影,就连常年栖息在城内的飞鸟也都不见了踪迹。整个广武城,是一片死寂。

迷迷茫茫地,狂风中,大雪里,在大道上,出现了几个身影,以罗峰为首的5人冒险者团队,顶着狂风暴雪走在大道上,身后留下的脚印,不一会儿就被落雪所掩盖。他们打算今日启程,前往蛮荒。

照理说,冬季不是寻宝的最佳季节,很多冒险者都是在春秋两季才大举入山行动。但也正因为如此,春秋两季人多粥少,往往还不会有好的收获。而冬季,也有不少的药草是在这个时候成熟,掘宝的人也不多,妖兽的活动也没那么频繁。因此,有实力的团队,通常也会在这个时候进入蛮荒。

更何况,冒险者都是过的刀尖上的生活。日子有一顿没一顿的,发了财往往就大肆挥霍,一无所有后就得重新再来。

对于冒险者而言,蛮荒,没有淡季之说,只有身上有无银子之虑。

虽然卫大山强烈反对方羽的加入,但罗峰既然下了决心,卫大山也不可能抛弃自己的大哥。朱光和金元也是看着罗峰的面子,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毕竟以他们这个团队的实力,只要不是碰到非常的环境,也不会有太多危险,一般的冒险者团队也不敢轻易招惹他们。只是,这些人自然对这个叫方羽人冷嘲热讽,姜云呢,也安之如怡,笑笑了事。

眼看着就到了城门口,罗峰拍拍姜云的肩膀,“方羽,我那几个兄弟就是这脾气,你别介意。”

姜云一拱手,道:“罗叔说笑了,承蒙罗叔的关照,我感激还来不及,怎么会介意呢。再说,要是换做我是他们,说不定我早就骂娘了,哈哈!”

罗峰对姜云的态度很满意,不管姜云对卫大山他们是埋怨,还是不吭声,或者气愤,罗峰心里都会小觑姜云。只是姜云这一声自嘲,说明了他根本就没把这事放在心里。不由地,罗峰对姜云就高看了几分。

“嗒嗒…”远方传来一阵马蹄声。

一个小斯摸样的人来到众人面前,拍了拍身上的积雪,对着罗峰行了一个大礼,“我家老爷闻得众位大爷今日要前往蛮荒,承蒙诸位照顾老爷的侄子,因此备下了这些宝马,以供各位大爷乘骑。老爷说了,这几匹劣马,就权当给各位大爷的路资了,还望各位老爷不要推辞。”

卫大山冷眼瞧了瞧那几匹马,确实是好马,一等一的上等宝马。罗峰等人的马匹虽也是宝马,可也只能算是下等,和这等神骏的宝马比起来,自是远远不足。而且他们自己也不会养马,他们的马都养在广武城的近郊。就这天,真要冒着这该死的暴风雪过去,再是武者,只怕都会累得够呛。

广武城,不易居啊!在这里想养一批宝马,只怕得吃穷他们一伙人。

罗峰一拱手,“客气了。敢问你家老爷身体还好吗?”

小斯还礼道:“老爷还好,只是身体不比以前利落了。因此常常在家念叨和罗老爷一起的日子,还说过些时候要来拜访拜访。”

“哈哈…”罗峰扬天一笑,“即如此,我就恭候你家老爷了。众兄弟,上马。”

5匹一等一的宝马,每匹宝马还外加两袋宝马专用的丹药。宝马平日里吃的都是精饲料,每天还必须喂养一些特质的丹药以保持宝马的精力。而去蛮荒,不可能备下那么多的饲料,宝马就只能吃野草,这个时候,就更需要大量的丹药喂养了。方羽的那位“老叔”,考虑得还真是周到。

别的不说,就这行头,只怕就值得罗峰去数次蛮荒的收获了。不过,罗峰没有客气,也不用客气,他们的交情,不是这些东西能衡量的。罗峰也没有多问,别人生财有道是别人的事。

金元喜滋滋地用手一按马鞍,宝马纹丝不动,不由地笑道,“真是好马啊!”

朱光的脸色也好看了不少,毕竟有这一等一的宝马,不管是寻路,还是逃命,都有了一定的保障。更何况,上等宝马的运载力也强横了很多。这意味着,此行,他们会有更多的收获。相比护着那小子来说,还是有赚的。更何况,只要此次安全回来,这匹宝马,可是归了自己了。将来,不管是使用,还是变卖,都是一大笔横财啊!

“小子,你家叔父挺看重你的嘛!”卫大山一个翻身跃上马背,轻轻地拍着马脑袋说道。

“呦呵,罗峰,发财啦?”远处传来一不男不女的声音。

姜云寻声望去,看见走来一行人,领头的一人头戴一白狐毡帽,双手互插在袖笼里,一身的冬衣把他裹得严严实实。照理说,武者不应该惧怕严冬的,姜云也就只穿了一身劲装而已。

走得近了,姜云才发现此人生得妖媚至极,要不是看其身材,姜云真的以为这是个女人了。不过,这个所谓的男人,却生得比女人还妖艳。

“啧啧啧,5匹上等宝马啊!罗峰,见者有份,分我两匹如何。”

卫大山双腿一夹马肚,来到此人面前,居高临下地冷笑道:“赫老二,口气不小嘛,就只怕你没那么好的胃口。”

“咯咯…”赫三通一阵奸笑,听得一干人等一身的鸡皮疙瘩,“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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