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5-在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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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5-在路上    -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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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买四五块钱的食品。遵照杜鲁门总统所说的,我加了几块钱。但是雷米觉得仍旧达不到我应分摊的部分;于是他把打印有明细账目的、丝带似的狭长纸条挂在浴室的墙上,让我看到并且明白他的用意。李·安确信雷米有她所不知道的小金库,我也一样。她威胁说要离他而去。    
    雷米噘起嘴。“你打算去什么地方?”    
    “去找吉米。”    
    “吉米?赛马场的出纳员?你听到没有,萨尔,李·安要去傍赛马场的出纳员了。千万把你的扫帚带去,亲爱的,有了我输掉的一百块,这星期那些马会吃到许多燕麦。”    
    情况越来越糟;雨越下越大。这地方原先是李·安住的,于是她吩咐雷米收拾东西滚蛋。他着手收拾。我想象在这个大雨滂沱的时候,独自一人同那个没有驯服的悍妇待在这间棚屋里会是什么情况。我试图干预。雷米推搡李·安。她跳过去要抓枪。雷米把枪交给我,吩咐我把它藏好,弹夹里有八颗子弹。李·安尖叫怪嚷,最后穿上雨衣,溅着泥浆去找警察,警察不是别人,正是在阿尔卡特拉兹当过看守的我们的朋友。幸好他不在家。她回来时浑身湿透。我蹲在角落里,把脑袋埋在两膝中间。天哪,我离家三千英里,来这儿干吗呀?我为什么来这里?我去中国的慢船在哪里?    
    “还有一件事,你这个肮脏的男人,”李·安吼着说。“我今晚是最后一次替你做你那肮脏的猪脑炒蛋,还有你那肮脏的咖喱小羊肉,让你填饱你那肮脏肚子,让你当着我的面长胖,长成傻样。”    
    “没问题,”雷米平静地说。“完全没有问题。我开始和你交往的时候,并没有指望得到玫瑰和月光,今天的情形也没有让我感到意外。我试图为你做一些事情——我为你们两人尽了最大的努力;你们两人却使我大为失望。我对你们两人感到极大的失望,”他十分诚恳地接着说。“我认为我们一起能搞出一些名堂,搞出一些美好持久的东西,我作了尝试,我乘飞机去好莱坞,我替萨尔找到一份工作,我替你买了漂亮的衣服,我试图把你介绍给旧金山最高级的人物。你们拒绝了,你们两个都拒绝按照我的愿望办事。我没有要求任何回报。现在我求你们帮我最后一个忙,以后就再也不求了。我的继父下星期六晚上来旧金山。我请求的是你们同我一起去,装得一切情况都像是我写信告诉他的那样。换句话说,你,李·安,是我的女朋友,而你,萨尔,是我的好朋友。我已经安排好问人家借一百块星期六晚上用。我要让我继父高高兴兴地玩一玩,然后可以安心离开,不必为我操心。”    
    这一点使我大为诧异。雷米的继父是位著名的医师,在维也纳、巴黎和伦敦都开过业。我说:“你想说的是你打算花一百块招待你的继父?他的钱比你这辈子挣到的全部钱都多!你会背上债的,老兄!”    
    “无所谓,”雷米安静地说,但是声音里有股挫败的味道。“我只要求你们帮我最后一个忙——请你们无论如何要装出一切正常的样子,给他留一个好印象。我爱我的继父,我尊敬他。他这次来还带着他年轻的妻子。我们必须对他礼貌周全。”有时候,雷米确实是世界上最有绅士风度的人。李·安深受感动,期待同他继父见面的那一天;她认为尽管儿子不怎么样,继父那边倒可能大有收获。    
    星期六晚上近了。正在警察局因为我逮捕的人不够数而打算开除我之前,我辞去了工作,这将是我在旧金山过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晚上。雷米和李·安先去旅馆看他的继父;我身边有了准备旅行的钱,在楼下的酒吧里喝得有了醉意。我上楼去同他们会合时,已经很晚很晚了。开门的是他继父,一位戴夹鼻眼镜的很有气派的高个子。“啊,”我一见到他就说。“邦库尔先生,您好吗?Je suis haut!”我嚷道,我本意用法语说:“我在喝酒,喝高了!”但是法语说出来根本是荒唐话。医师一脸茫然。雷米被我搞得很紧张,涨红着脸看着我。    
    我们去一家高级餐馆,北海滩的艾尔弗雷德餐馆,五个人的饭菜包括酒水,害得可怜的雷米足足花了五十块。接着发生了最糟糕的事情。坐在艾尔弗雷德餐馆酒吧里的不正是我的老朋友罗兰·梅杰吗!他刚从丹佛来,在旧金山的一家报馆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喝得醉醺醺的,没有刮脸,胡子拉碴。我正把一个高脚酒杯放到唇边时,他跑了过来,在我背上猛拍一下。他在邦库尔医师身边一屁股坐下,越过医师的汤盘同我说话。雷米的脸红得像甜菜头。    
    “把你的朋友介绍一下好吗,萨尔?”他很勉强地笑着说。    
    “旧金山《阿尔戈斯①报》的罗兰·梅杰,”我一本正经地说。李·安恶狠狠地盯着我。    
    ①Argus,希腊神话中的百眼巨人,有警惕的守卫者之意,这里是报纸名称。    
    梅杰凑到邦库尔先生的耳边开始夸夸其谈。“您喜欢教中学的法语课吗?”他粗鲁地说。    
    “对不起,我不是教中学法语的。”


《在路上》 第三部分《在路上》 第十节(6)

    “哦,我还以为您是教中学法语的呢。”他故意装出粗鲁的样子说。我想起在丹佛的那晚他不让我们举行聚会的情形;但是我原谅了他。    
    我原谅了所有的人,我放弃了一切,我喝醉了。我开始对医师的年轻妻子谈月光和玫瑰。我喝得太多了,每隔两分钟就要去一次盥洗室,去的时候要从邦库尔医师的膝头跨过去。一切都要崩溃了。我在旧金山逗留的日子就要结束。雷米再也不会同我说话了。这简直太可怕了,因为我真的爱雷米,而我是世界上极少数的了解他是多么真诚的、了不起的人之一。他要过好多年后才能淡忘这事。当初我从帕特森写信给他,提及自己横穿美国的六号线旅行路程,与那时相比,现在的情况简直糟透了。我已经到了美国的尽头——没有去处了——除了往回走之外,无路可走了。我决定这次旅行至少要绕一个圈子:我当场决定去好莱坞,然后经过得克萨斯,回去看看我在牛轭湖那边的伙伴们;其余的事情见鬼去吧。    
    梅杰从艾尔弗雷德餐馆给撵了出来。反正晚餐已经结束,我便去同他待在一起;也就是说,雷米建议我同梅杰一起去喝酒。我们在铁壶酒吧找了一张桌子,梅杰大声说:“山姆,我不喜欢酒吧里的那个家伙。”    
    “呃,杰克?”我说。    
    “山姆,”他说,“我觉得我应该过去揍他。”    
    “不,杰克,”我继续模仿海明威的简洁口气说。“我们待在这里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最后我们两人在街角上东倒西歪。    
    早晨,雷米和李·安还在睡,我带着些许悲哀看着那一大堆要洗的衣服, 我们两人本来是打算在棚屋后面用本迪克斯洗衣机洗的(待在那些黑人妇女中间,听斯诺先生没完没了地大笑,始终是件愉快的事情),我决定离开。我走到外面门廊上。“不,该死的,”我自言自语说,“我作过保证,在没有爬过那座山之前决不离开。”那座山在峡谷神秘地通向太平洋的一侧。    
    因此我又待了一天。那天是星期日。来了热浪;不过天气很好,下午三点钟太阳变成了红色。我开始爬山,四点钟登上山顶。环视周围,那些可爱的加利福尼亚三角叶杨和桉树仿佛在沉思冥想。山顶附近没有树木,只有岩石和草。海岸岩顶上有牛在吃草。除了几座山麓丘陵之外便是太平洋了,蔚蓝、浩瀚,一堵高墙似的白浪从传说中旧金山雾气产生的土豆地逐渐逼近。再过一小时,雾气就会通过金门①,把那浪漫的城市笼罩在白色中,一个青年人握着女朋友的手,口袋里装着一瓶托考伊白葡萄酒,在漫长的白色人行道上缓缓上坡。这就是旧金山;漂亮的女人站在白色的门道里,等待她们的男人;还有科伊特塔、内河码头、市场街和十一座热闹的小山丘。    
    ①Golden Gate,加利福尼亚州西面圣弗兰西斯科湾的湾口,西通太平洋,南北岸分别为旧金山市及其卫星城和郊区,有大桥联结。    
    我转得头晕目眩;认为自己会像在梦中那样从悬崖边上摔下去。哦,我爱的姑娘在哪里?我思量着四下寻找,正如我已经在下面那个小小的世界上到处寻找过一样。我面前是原始浑厚的美洲大陆;极目望去,远方是升腾尘云和棕色蒸汽的阴沉疯狂的纽约。东部有些棕色和神圣的意味;而加利福尼亚则是白色和没有头脑的——至少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在路上》 第三部分《在路上》 第十一节(1)

    早晨,雷米和李·安还在睡觉,我悄悄收拾好行李,像当初进来时那样从窗口爬了出去,带着我的帆布袋离开了米尔市。我始终没有在那艘废弃的货船上过夜——后来听说那艘船的名字是“弗里比海军上将”号——雷米和我从此失去了联系。    
    到了奥克兰,我在一家门口摆着大篷车车轮的酒馆里同流浪汉们喝了一杯啤酒,于是我又继续上路。我步行穿过奥克兰,走到通向弗雷斯诺的公路上。我先后搭了两个人的车才到奥克兰以南四百英里的贝克斯菲尔德。第一辆是经过改装的加速车,开车的是个魁梧的、金黄头发的、疯疯癫癫的小伙子。“你看见那只脚趾没有?”他一面说,一面加大油门,车速提高到每小时八十迈,把行驶在我们前面的汽车一辆辆地抛到后面。“你看。”他的脚趾用绷带包扎着。“今天早晨刚截掉。那些婊子养的要我待在医院里。我收拾好旅行包走人。一个脚趾有什么了不起?”是啊,我自言自语说,现在得留神,我紧紧扶着座位。从来没有见过像那样开车的冒失鬼。一眨眼就到了特雷西。特雷西是铁路线旁的小镇;司闸员们在铁路旁边的小餐馆吃些倒胃口的东西。火车吼叫着穿过山谷。落日留下长长的影子,一片血红。山谷一带的地名很奇怪——有的叫Manteca①,有的叫Madera②。天色很快就暗下来了,葡萄色的黄昏,紫色的黄昏,笼罩在柑橘林和狭长的瓜田上;太阳是榨过汁的葡萄紫,夹杂着勃艮第红,田地是爱情和西班牙神秘剧的颜色。我把头伸出窗外,深深地吸着芬芳的空气。那是最美好的时刻。那个开快车的疯子是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司闸员,住在弗雷斯诺;他的父亲也是司闸员。他在奥克兰调车场转辙时出了事故,截掉了一个脚趾,我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把我带到热闹的弗雷斯诺镇里,让我在镇南下了车。我在铁路旁边的一家食品杂货店里匆匆喝了瓶可口可乐,这时,一个愁眉苦脸的亚美尼亚年轻人挨着漆成红色的棚车走来,也正在这时候,一辆机车拉响了汽笛,我暗忖道,是啊,是啊,这就是萨洛扬的城镇。    
    ①西班牙文,黄油。    
    ②西班牙文,木材。    
    我得去南方;我上了路。一个驾驶崭新的皮卡的男人让我搭上车。他来自得克萨斯的拉伯克,是做挂车生意的。“你想买一部挂车吗?”他问我。“随便什么时候,想买尽管找我。”他告诉我他在拉伯克的老爸的事情。“一晚,我的老爸把当天收的货款放在保险箱上,忘得一干二净。不曾想夜里来了个小偷,带着乙炔火焰切割器等作案工具,小偷打开了保险箱,翻出了里面的文件纸张,踢翻了几把椅子之后就离开了。那一千元现款放在保险箱上面安然无恙,你瞧,真有这类怪事!”    
    他在贝克斯菲尔德南面让我下了车,我的奇遇就此开始。气温下降了。我穿上在奥克兰花三元钱买的薄薄的军用雨衣,在路上打颤。我站在一家装饰华丽、灯火辉煌的西班牙式汽车旅馆门前。汽车川流不息地驶向洛杉矶。我拼命做手势请求搭车。天气太冷了。我站了两个小时,直到半夜,嘴里不停地咒骂。又跟在衣阿华州斯图尔特的情况一样。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花两块多钱乘公共汽车走完去洛杉矶的剩下的路程。我在公路上步行回贝克斯菲尔德,进了公共汽车站,找一条长椅坐下。    
    我买了车票,等候去洛杉矶的车子,突然眼前一亮,看到了一个穿长裤的、最娇小可爱的墨西哥姑娘。她坐在一辆刚进站的公共汽车里,那辆公共汽车的气闸发出大喘气似的声音,打开车门,让旅客们下车休息一会,活动活动腿脚。她的乳房高耸坚挺;苗条的大腿看上去非常可爱;长头发又黑又亮;大大的蓝眼睛含着羞怯。我希望自己在她那辆公共汽车上。我心头感到一阵刺痛,每次看到我所爱慕的姑娘在这个大千世界上同我迎面而过时都会有这种感觉。车站工作人员宣布说去洛杉矶的汽车要开了。我拿起帆布包上了车,独自坐在上面的恰好是那个墨西哥姑娘。我当即在她对面坐下,开始动脑筋。我十分孤独、悲哀、疲惫、哆嗦、灰心、沮丧,以致横下一条心,鼓起勇气接近一个陌生姑娘。话虽这么说,但当公共汽车开出时,我在黑暗中拍着大腿,足足有五分钟之久。    
    上啊,非上不可,不然你就死定了!该死的家伙,去同她攀谈呀!你怎么啦?你不是已经对自己腻烦透顶了吗?我不清楚自己想做什么,已经探身越过两排座位中间的过道,向她凑过去(她试图坐着睡一会儿),我说:“小姐,你要不要拿我的雨衣当作枕头?”    
    她抬起眼睛,微微一笑说:“不用了,非常感谢。”    
    我颤抖着坐了回去;点燃了一个烟蒂。等她用她那哀怨的充满情意的眼睛瞟了我一下时,立刻站起来俯身对她说:“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小姐?”    
    “随你便。”我坐了下去。“你去哪儿?”    
    “洛杉矶。”我喜欢她说“洛杉矶”时的模样;我喜欢太平洋沿岸地区人们说“洛杉矶”时的模样;不管怎么说,这是他们惟一繁荣的城市。    
    “那正是我要去的地方!”我脱口喊道。“你让我坐在你旁边,我非常高兴,我非常孤独,我旅行的时间太长太长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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