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君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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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君与我-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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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倘若她记得那诗的后两句是“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话,她一定不会在这故作风雅了,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表示现实离她渴求“默默无闻”的愿望……还很远。

63番外 九州志

少年醒来的时候,悲哀的发现头顶上方依然是怎么也洗不白的简陋床帐,而不是他家里蜀绣织造的翡翠罗帐;头下的枕头也充斥着硌人的桔梗,不像家里内添药材外覆织物的藤枕那样舒适。
不过所有的一切都会在今夜画上句号,他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就待那个糟老头子睡着后,便彻底把他和这座无聊的山头甩掉!
这么想着,他也睡不着了,索性爬起来再把所有的东西检查一遍。窗边的旧木桌上还有两个充作早饭的馒头,他顺手也把它们塞进了包袱里。
山月明圆,夏夜里的丹山仿佛带着一股灵气,虽然漆黑幽静,却并不让人恐惧。少年背着包袱最后看了一眼身后的二层土楼,既想下一刻就让它从视野里消失,又有股挥之不去的深刻回味,毕竟一整个春季他都被困在这里,享受了一次绝无仅有的经历。
静默良久,他最终哼了一声掉头离去。
他第一次试图逃离这的时候,恰逢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完全没有跑路概念的少年不出半个时辰就已彻底迷失了方向,在深山老林里一直转悠到筋疲力尽,直到他以为自己会死在这连方位都搞不清的无名之地时,终于被早起采药的糟老头捡到。
那老家伙当时看着自己的眼神是无语加无奈,仿佛在看一个笨到不知该从何教起的孙子,让他血气直冲脑门。
第二次试图逃离这里的时候,他吸取了教训。趁着老头午睡的空当,白天下山。但是他失策在当时的天气上,被正中午的太阳暴晒了不消三刻,他便晕了。那次的结局是因为中暑在床上又躺了近十天,糟老头每天进屋送饭时的目光是一如既往的让人想发飙。
第三次他带足了水和干粮,并且想出了个自认很绝妙的办法,那就是趁着老头下山置办生活物品的时候尾随其后,可是他又一次的失算了。
没想到那个平日看起来懒洋洋的糟老头走起路却健步如飞,他本来跟的就小心翼翼,结果一眨眼的功夫前面的老头便踪迹全无。接下来的事就是重复之前迷路的命运,然后再一次被从镇子里返回的老头捡到。
背着浑浑噩噩的他,老头在快走回土楼的时候,忽然笑了一声:“你这绣花枕头还算有点小聪明。”
少年那时因为扭到脚关节错位正在心里大骂老头祖上十八代,听到这句话,忽然就扒在他背上不言语了。
他竟生出了股暗暗喜悦的心情。
以往在家中也会有人夸他聪明,但更多的总还是对他说“三少爷,您去休息吧”,“三少爷,这您就不用操心了”,“三少爷,没关系,您不需要做这些”……不管是夸奖、安慰,亦或是教育和责备,全都陪着小心,全是说给他听的,因为只是为了让他听到,所以说话的人也不管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比起那样,他更喜欢糟老头这样半揶揄的说他聪明。
至少能感到他的真心。
其后的三个月里,他还是无数次的逃跑,无数次的在迷路和体力透支之间徘徊。直到他能看出地上的野兽足迹,直到他能从树木的影子中判断方向和时间,直到他记住了夜幕上星辰的方位,直到他在一次次出逃的过程中能够坚持的越来越远,直到……
直到今天晚上他又一次出发了。
第二天的下午,他顺利的到达了山脚,精神和所携带的物资都还很充足,少年想到自己三个月来的努力终于成功了,忍不住的想要欢呼。
“呦!绣花枕头,祝贺你成功下山啊。”糟老头在山脚下的草窝里抽着旱烟眯着眼看他,那神情将他好整以暇、以逸待劳的意思表达的酣畅淋漓。
一瞬间,少年的心情跌至谷底,宛如落入五指山般的无力感填满了他的身躯。
“不用气馁嘛,下次再接再励。”仿佛感受到了少年的沉重,老头若无其事的拍了拍他的肩。
然后他站起来,抖抖身上的灰,朝山上走去。
少年望了望前方的路,明明就在自己脚下了,可他最终鬼使神差的又跟着老头身后,默默无言的朝那座他嫌弃不已的山腰土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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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游芳草地,夏赏绿荷池,秋铁黄花酒,冬吟白雪诗。
原本以为只是短暂的一段相处,如今却已经过去了三个春秋。
少年个头比原先长了不少,但却不怎么变胖,因而显得消瘦。可少年的皮肤不再是病态的苍白,胳膊纤细但却有力。当初被百依百顺后的烦躁,被惟命是从时的苦闷,尤其是病痛时对于死亡歇斯底里的恐惧仿佛都已经变得遥远。有的时候,他偶尔还会站在前头,对着慢悠悠晃在后面的老头笑着喊:“先生,就快到了呦!加把劲!”
老头这时往往会摇头苦笑,他依然叫他“绣花枕头”,但是看着少年的眼光不再是那样的悲天悯人。
只不过三年了,少年对老头还是一无所知,他只知道老头的自称颇有点像世外高人,偶尔也有人叫他“李大夫”。而且无论他们身在何处,每年夏季老头都要回到少年最初住过的那个山头。老头总爱坐在门口古树下的阴影中,抽着草烟,时不时对着那颗巨树说上几句,仿佛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故交。
但这些少年都已经不在意,这个起初让他极端不顺眼的老头其实浑身透着一股意思,有时也会戏虐的可爱,然他一切放肆不羁的行为其实都来自沉稳自信的内里,他也终于明白当初母亲为何敢将自己托付给这个来历不明的人了。
“先生,明天到镇里时我抽空去趟阮姐家,她上次托我做的驱虫的香囊我做好了。”少年一边碾着草药一边说话,这是老头最擅长的本事,也是最常用来去山下兑换银钱的货物,如今他已经很驾轻就熟。
“哦哦……”老头似乎在迷糊中被喊醒,眼皮有点耷拉,“记得说这次的香囊有老头我特制的绝妙驱虫秘方,一定要那小妮子多给几挂腌肉。”
少年笑了笑,没有回话。阮家是山脚下的屠户,他家女儿则会做一手好腌菜,老头贪恋人家的肉,每每为他家做驱蚊蝇的草药,也算熟悉。
其实除了这点草药本事,老头肚子里还有许多货,少年觉得先生倘若入世,轻而易举就能取得功业,但他本人似乎并不热衷此道。
不过……这样也好。
这三年里他跟着老头翻过高大壮阔的山脉,渡过滔滔奔流的河川,入过风俗奇异的蛮疆,见过无边无限的海涯。四处漂泊,居无定所,但他却发现自己更喜欢这样的生活。他曾以为家中的纵容就是最常见的人情,故乡中的山水就是最绚丽的世界,如今却明了这个天下竟是如此的辽阔。南国北疆、东陆西域,充满了太多的不同,充满了太多的人事和情感,而自己只是井底之蛙。
所以他只希望一直跟着先生,一直跟着他用自己的脚走遍这大好河山的每一寸土地。如果可能,他以为自己的一生也会如老头这般寄情于漂泊之间的随性渡过。至于家人……他有时会写几封书信,好在家里似乎也没有逼他回去的意思。
却不料最终还是自己推翻了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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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老头的第三年,他们在冀州遭遇到了黄泛,虽然自身安全尚有保证,可所到之处遇见的一出出人间悲欢离合却让少年食不下咽。
“……为什么?”少年沉重的问着老头,他知道老头明明已经推算出了这场灾难,但惊讶于他什么也不做。这时他怀里尚躺着一个与亲人失散的幼童,虽然喂了几天的东西,却已经逐渐咽气。
老头的烟草还带在身边,他重重的吸上一口,一手和上那幼童的双眼,口气中已经听不出了喜怒哀乐:“不管老头我是否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不管我能掌握多么丰富的知识,老头子我始终就是个平头老百姓,官府不会听我的,百姓也不会听我的,我只能尽人事,却不能改天命。”
少年低头不语,他明白,不论他和先生如何努力,始终杯水车薪。以往觉得十分佩服的一点,这时却引来了深深的遗憾,让他不禁问道:“那先生为什么一直不出仕?”
“没办法,人老了,雄心壮志早已磨完,再说这天下的事也不能总靠我们这些老头子支撑。”老头笑的很无奈,他望着湛蓝的天空,那是与地上惨剧完全不同的美景,念叨着他时常挂在嘴边的两句:“醉饮逍遥,百世悠然。”
那一瞬间,少年无言以对,但心底深处的一声反驳却早已甚嚣尘上。
事后想想,那场滔天的洪灾实在只是个导火线,点燃的是他心中一直积压着的感叹,是无法再只顾自己自由的意念。
然而是从何时开始的?少年已经说不清楚,或许是因为眼见的贫瘠的土地,或许是眼见的官吏的严酷,又或许是眼见的百姓的艰难。
他还记得老头以前在山中土楼里叹过“逍遥虽好,可若人人逍遥,也就人人不逍遥。”那时他还觉得这是好笑的驳论,这时却有了另一番想法:有些人生来就拥有了很多,就比如他自己。他可以放纵自己成为一个周游天下的浪子,或许那样世上能多出一个云淡清风的贤者,却也不会再有更多的益处。
他无法做到先生那样的淡然以对。他明白先生并非心肠麻木,只是阅尽千帆后看惯了人世烟云。但他还太年轻,他忍不住想要搏一搏。
以往他厌恶自己与生俱来的特权,后来他漠视自己与生俱来的特权,可未来……他也许该换个方式思考了。
那一年的夏末,他在丹山同老头辞别。三年以来老头并不以学生之礼待他,但他仍以师礼深深叩拜。
“又跟我搞虚礼”,老头撇着嘴摆了摆手,“老头我早看出来了,我不是你的榜样,山林也并不是你的归宿。”
他说起话来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好似完全没上心,少年则只是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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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是明献十五年,少年十二岁,离他回归家门还有四个月。
离他入京尚宗朝的邑城公主,还有两年。
离他在乱世中以“南天魁龙”之称闻名天下,还有十数载。
离后人游历至荆江岸边,瞻仰他当年“心系天下,志在九州”八个大字的磨牙石刻,还有更长久的一段光阴。

64兄妹与夫妻(A)

骏马飞驰,秋波荡漾。
云朵似的羊群移动在草场上,就如同白云在蓝天上漂移。间或有些高出这些牧羊的黑点,那是牧羊人连同他们的坐骑的影子。草原的男子们挥动着手中的鞭子驱赶羊群,时不时的还从嘴里发出嘹亮的歌声,抒发着对于游牧生活的原始感情。
这里是波尔卓,胡语的意思似乎是“羊蹄子”,因为从草原西南方祁连山脉延伸过来的丘陵外形有些像羊蹄的模样,因而得名。
这片地界已经属于胡人的势力范围,不过与雍州接壤。离这里最近的汉人城镇是武威,大约七、八百公里;离雍州州治凤翔则有头十天的马程,离权利中心的元阳嘛……草原的牧民们基本上都没想过这两者之间的距离,因为对他们来说,元阳压根就不属于他们的世界。
“放松!放松!不要夹那么紧,你累不累啊!”最后一句不是慰问,而是咆哮,沈昙觉得自己就快要失去耐心了。
“我也不想夹这么紧啊!”骑在马上的童焱泣诉道:“可是……可是它晃的好厉害,我不夹紧不就摔下来了嘛?”
“所以我叫你放松!你夹的越紧马越累。靠马镫子控制平衡。”沈昙一手拉缰一手执鞭,时不时轻扫在童焱腿上,“两腿分开!只要膝盖抵在马鞍上就可以了。”
童焱已经累的不成人形,几乎要像个考拉似的贴在马背上了。而被她骑在□的马也精神萎靡,估计是在为自己背上居然有个如此烂泥扶不上墙的菜鸟而感叹命运。
只有沈昙站在几步开外的地方,还是一点也不懈怠。
“上身挺直了!你看你这难看的姿……喂!”发现苗头不对,他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去,正好抱住了从一边歪下来的童焱。
“你……你就别管姿势难不难看了,就算再好看,我也撑不住了……”童焱腿软的坐在了草地上,大口呼气。从早起开始大约练了一个多时辰,她早已腿肚子发软,摇摇欲坠。
“如果不能保证姿势,这辈子你也别想学会骑马!”沈昙喝叱一句,却也只得让童焱先休息一会,嘴里还忍不住嘀咕道:“我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人。”
“那么你现在终于遇到了,恭喜。”饶是累的晕头转向,童焱也没忘了耍耍她的嘴皮子。
“昙哥哥!昙哥哥!”一声呼唤打断了沈昙与童焱间随时可能爆发的另一次扯皮,只见一人一马迅速朝他们这个方向驰来。
“塔克海他们在那边遇到一群野马,昙哥哥要不要也去凑凑热闹?”骑在马上的少女两颊被风吹的通红,一手指远方,一边向沈昙邀请到。她是童焱他们目前寄宿的牧民家的小女儿,对这两名来自中原的汉人十分有兴趣,有事没事就会来拉上他们——不过童焱觉得她对沈昙的兴趣更大一点。
“行,我去。”沈昙点点头,翻身骑上刚才给童焱用来训练的马,又回头看了眼死狗似瘫在地上的童焱,吩咐道:“去休息一会,我回来后还得接着练!”
童焱懒的再说什么,只朝他挥了挥手,那意思是大仙慢走不送。
望着两个身影渐行渐远,童焱拍拍屁股上的泥土,颠颠的朝着扎营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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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沈昙落脚在这片草场已经将近三个月了。
通过飞狐口后,他们陆续的搭乘商队的顺风车,一路朝西北行径,直到告别最后一支前往西域的商队,他们已经穿过了宗朝的边界,进入了胡人游荡的朔北草原。童焱的目的,也终于顺利达成了。
这里没有有力的朝廷力量,没有层层管制的官府势力,胡人部落原本就分散,也没有哪个首领对这里有说一不二的权威。顶多就是雍州雷氏会对这片草场造成一定影响,但是童焱他们所呆的这个小部落一直安分守己,不会没事找事的去骚扰雷家的骑兵。
于是终于天下太平,让童焱不由的回想起了七峰山上那单调却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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