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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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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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满粗糙的金属小颗粒。00大腿根部的金属撑被取走,有人把他架上那个马鞍,将00下身的小|穴对准那个突起,狠狠地按了下去。00不自觉地发出呻吟,赤身露体地坐在马上,任由侍从牵著缰绳,带著他环绕广场向众人展示他那缀满各种闪亮装饰的淫荡身体。马匹是受过良好训练的,步子不缓不急相当有节奏,促使那根突起在00体内不停搅动越陷越深。这使得绕场三周以後,侍从们废了很大力气才把00从马鞍上拔下来。00与马鞍分开的时候,下体涌出大量的鲜血,染红了一大片土地,触目惊心。
然而00还是顽强的活了下来,直到被一个美国军火商人从阿拉伯又带回美国本土。
“然後呢?还没有人来救你吗?”温小乐紧张地问。他原本只是好奇凌零身上那些奇怪的伤疤,他现在终於清楚了那些都是当年穿环留下的孔洞和各种非人折磨的印记。他非常愧疚又让凌零回忆起如此屈辱痛苦的往事。“你是国际刑警的卧底吧?他们为什麽不来救你?你父亲也是警察吧?他怎麽不管你?”
“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卧底,芝加哥围剿以後宣告失踪,警方不可能动用很多力量明目张胆地搜寻。老头子为了继续折磨我,制造了我已死亡的假象,使得警方一度放弃营救我的计划。但是我的父亲没有放弃,他一直坚持寻找我。”凌零脸上又浮现出微笑,“过了三年,我被带回美国,父亲终於把我救了出来。那时我已经被折磨得神志不清身体极度虚弱,只要男人靠近或者轻微碰触,我的身体就会颤抖痉挛,条件反射似的摆出淫荡下贱的姿势,嘴里发出呻吟。父亲花了很大的耐心,精心照顾,才让我一点一点恢复人的自觉。
精神上的创伤可以慢慢弥补,但是我的身体已经撑不下去了。QPR的毒素深入骨髓,内脏器官循环分泌基本上都不正常。营养不良、性虐待和药物过量注射,对我的胃和肾脏影响最严重,已经到了药物和手术无法挽救的地步。医生研究提出了唯一可行方案,洗髓换肾局部胃切除。肾脏和骨髓最好是亲人捐献。
我的母亲体弱多病早年还吸毒酗酒,那时仍然处在治疗阶段,即使我母亲强烈要求,医生也不同意我使用母亲的肾脏和骨髓。父亲是国际刑警主力干将,长期从事危险职业,警方不赞成我父亲在职期间捐献器官和骨髓。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医生找到了非亲友捐献的合适的肾脏为我做了移植手术。骨髓就不好找了,如果不洗髓,QPR的毒素将伴我终身,使我永远都不可能走出医院。为了能让我康复,能过正常的生活,父亲说出我还有一个在世的亲人。那个人就是詹森,我的表哥。詹森的母亲肖萍是我父亲肖军的亲妹妹,就是因为肖萍被黑社会的人害死,父亲才立志成为一名国际刑警,终生为反黑事业而奋斗。
老头子一年前被意大利黑手党的人暗杀,老头子死前没有指定明确的继承人,大儿子和二儿子起了内讧,警方趁势出击一举摧毁了毒巢。大儿子拘捕被击毙,二儿子在逃。詹森仍然沈睡未醒,被转移到了警方控制的医院。
医生诊断的结果詹森醒来的几率微乎其微,恐怕一辈子就只能是植物人了。如果詹森的亲属同意,医生可以使用詹森的骨髓为我治疗。
我记得当时我问医生:‘如果我使用了詹森的骨髓,詹森还会醒过来吗?’医生回答理论上是可能的。我又问:‘如果我不接受洗髓治疗,我能活到詹森醒过来吗?’医生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於是我接受了。因为我想活下去,活到詹森醒过来的那天,和他在一起。
我治病用了两年时间,大体康复以後,父亲问我想做什麽?我那时只想找一个完全陌生谁都不认识我的地方,过普通人的生活。父亲却说人活著就应该尽自己的可能为社会做更有意义的事情。我知道他在暗示我加入国际刑警,他了解那三年非人的生活并不能催跨我的意志,但是他不明白早在詹森沈睡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死了。无论我的外表伪装的多麽坚强,我都无法再次承受那样的感情煎熬,我累了,我想逃避。
於是我偷渡来了中国。在海南遇到了阿潮,过了半年纯朴自在的渔民生活,阿潮结婚了,我也发现我必须离开。那个村子太小了,我的秘密藏不了太久。北京是中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市,父亲在我养病的时候也时常提起,我一直很向往,所以辞别了阿潮,来到北京。”
温小乐听到这里突然问:“你後悔吗?”
“不後悔。如果我没有选择走这条路,我就不会遇到詹森。”
“可是你和詹森爱得那样痛苦。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来不及互吐心声,他永远沈睡,你又受尽折磨。”
“我一直觉得他爱我要比我爱他多,这是我欠他的,我心甘情愿。”
“你错了。当你忍受磨难坚持为他活下来的时候,你的爱已经超越了他的给予。” 



二十四 等待重逢
温小乐早就预感到凌零要离开了。
凌零提出去天安门拍照,温小乐就带他去了天安门,游览了故宫、北海,後来又去了颐和园、圆明园、十三陵……北京市内,北京周边大大小小的名胜景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温小乐带著凌零一一玩过。虽然许多地方温小乐去过不下十遍,但是陪著凌零,感觉总是新鲜美好。
“你都快成职业导游了。”凌零微笑著调侃温小乐。与温小乐处得久了,凌零开朗了许多,学会了温小乐那套言语幽默。
“我就是职业导游。”温小乐腻在凌零身上,“而你是我唯一的游客。”
“说正经的,你将来想做什麽呢?”凌零忽然认真的问出这个问题,“不会一直剥削我,当翻译公司的老板吧。”
温小乐略微沈思了一会儿:“我觉得通过长久以来做饭的训练,在挑剔的食客不断地指导下,我有把握考到一个二级厨师证。然後我开一家小餐馆,我当老板兼厨师,你当服务生。”
“不可以,还是你在剥削我。”凌零表示反对。
“那好吧,你当老板兼服务生。我当厨师兼管财务。”温小乐兴致勃勃勾勒著美好的未来,“我是学金融的,一定会把咱们的店经营得越来越火,然後全北京开一串连锁店。到时你就不用当服务生了,我也不用亲自下厨,咱们就天天坐在家里数钱,职业老板。”
“那要等到什麽时候啊?”凌零美丽的大眼睛盯著温小乐,那神情好像还真的相信温小乐的说词。
温小乐掐指一算:“咱们两个一起努力的话,十年应该没问题。如果有一个人偷懒,那就说不准了,或许二十年三十年仍然维持最初的小店面。”
“小乐,你说人活著是不是都应该尽自己所能多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
“对。衣食住行,我们开餐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我要立刻打电话把这个计划告诉母亲,她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的。”温小乐眨了眨皎洁的大眼睛,“接下来咱们去床上讨论一下详细的步骤。”
“为什麽是床上?”
“你说呢?”说完这句,温小乐的嘴唇已经阻止了凌零的回答。
一夜缠绵,醒时温柔尤在。
凌零侧过身子,仔细地看著温小乐熟睡中的脸,英俊的东方男子,麦色的肌肤,醒时一颦一笑那样聪慧皎洁,睡著的时候却像是天真的孩子。他在做什麽美梦吗?为何嘴角微微泛起笑容?
“哈哈哈哈。”温小乐实在忍不住了,凌零居然维持刚才的姿势看了他整整半个小时,“我睡著的样子那麽迷人吗?你看得这样入神?”
凌零先是被温小乐的恶作剧搞得哭笑不得,而後他轻轻叹了一口气:“小乐,我想回美国去。”
“行啊,机票买好了吗?什麽时候回来?”
“不知道,也许不会回来。”
虽然温小乐早有心理准备,此刻仍然心中揪痛:“为什麽?”
“我想我父亲的话很有道理。而且我想回去看看詹森,如果他醒了,我就不会回来了。”
“为什麽你会爱上詹森?”
“为什麽你会爱上我?”
“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
“对,爱他不需要理由。”
於是凌零坐飞机走了,临别的时候凌零的笑容明亮坚强:“小乐,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很开心。你用你的爱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温小乐本来想洒脱的用微笑回敬,可是泪水不睁气的从眼中流淌:“请你保留我爱你的权力。”
“那一直是你的权力。”凌零为温小乐擦去泪水,“我是去美国又不是去自杀,你哭的怎麽好像我死了似的。为了防止你胡思乱想,我离开的日子里给你布置一个很艰巨的任务。每个月以我的名义给阿潮写一封信,让他知道我在北京生活的很好。还有我和你在天安门的合影也寄给他一张,告诉他你是我在北京最好的朋友。”
“你会给我写信吗?”
“你知道我中文字写的很难看。用英文写又怕你看不懂。”
“老兄,我可是大本毕业。你用英文写信好了,我查字典也会看明白的。”
飞机带走了凌零,也带走了温小乐的心。回到家中两人往日的欢声笑语仿佛依旧在耳畔不曾消失。温小乐本来想通过时间慢慢忘却,那份感情却像酒,藏得日子越长,越浓烈。他已经等不及凌零给他写信,联系了母亲,办了探亲签证,在一个月以後飞去美国。
温小乐下了飞机才猛然醒悟,人海茫茫在陌生的美国找一个人谈何容易?他几乎把凌零提到过的在美国的几个地方一一走过,却丝毫没有寻找到凌零的任何消息。三个月,签证眼看就要到期,温小乐也终於打算放弃。这里毕竟不是北京,凭自己一点小聪明不可能找到凌零的。提前一星期订好机票,温小乐收拾好行装,窝在旧金山的旅馆中,等待回国。也许家里的信箱已经装满了凌零的信,他这样幻想著,心里就会好过一些。
然而他的幻想在他还没上飞机前就被打碎了。他在一个雨後的清晨见到了凌零的父亲,肖军。那是一个将近五十的东方男子,鬓角有些斑白,但是面貌英挺,气度洒脱,他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你是温小乐吧。我是凌零的父亲肖军。我带你去见凌零。”
温小乐那一瞬间的喜悦简直可以飞上云端:“他知道我来美国了?他想见我?”
肖军的脸上没有笑容,他深沈地看了一眼温小乐,那一眼仿佛可以穿透人的内心:“你很爱他?”
“是的,不管是在中国还是美国,我只想和他在一起。”
“那麽,请你做好心理准备。”肖军的声音,穿透清冽的雾气,哑哑地传来。然後他就一言不发地把温小乐带到一处安静的墓园中。墓园里的每一块石板路和每一座墓碑上,都还是湿漉漉。墓园里没有人,墓碑与墓碑之间,阻隔著雨後清晨的雾气。
突然肖军在一块崭新的墓碑前停住了脚步,轻轻的说:“凌零就躺在里面。凌零回国後加入了国际刑警,一个月前在阿拉斯加的一次围剿匪徒的战斗中殉职。”
温小乐仿佛只听见了殉职二字,他反复辨别著那两个字的含意,钻心地想要挖掘出那两个字里还有没有其它的含意。他低著头,他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他想阻止奔涌的眼泪,他想控制住身体因为哭泣而带来的颤抖。他的整个脑子一下子空空荡荡,全身肌肉因为互相撕扭而深刻地疼痛,他用变形的声音恳求:“没有,没有,他不会死的,我要见他!你们让我见他……”
“请节哀。”
“不,我不回国了,我要留在这里陪他。”
“他说他现在还有詹森陪著,他会幸福。”
“詹森也去世了?”
肖军摇摇头:“詹森还睡著。”
“凌零没有死对吗?”温小乐如梦方醒般问道,“他又去做卧底了?所以制造了死亡的假象?是不是?他还活著?以另外一个身份,不能让别人知道?”
肖军没有回答。
沈默了良久,肖军才开口:“希望你们都能找到属於彼此的幸福。”
温小乐回到了北京。
他在亚运村附近开了一家情侣餐厅,用心经营。他相信有一天他会与心爱的人再次相遇。第一次相遇是故意,第二次相遇是强求的缘分,第三次相遇不管是用什麽方式,那都是命中注定要让他们在一起。 



後记:
我家住在北京的亚运村,那附近有一家情侣餐厅,每当我与男友分手的时候,就会到那里吃分手饭。我作为女生,容貌普通,家里没钱,学历又高,脾气骄傲,所以男朋友很难长久。当我半年内第十次在情侣餐厅吃完分手饭以後,我歇斯底里地大骂天下薄情郎,还说从此再也不相信爱情。
情侣餐厅的老板是个帅哥,因为我是老主顾与我还算熟络,为了不吓跑别的客人,他把我邀请到後堂,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安抚我受伤的心灵。这个故事虽然曲折离奇,仿佛梦幻天书,是真是假我不愿去推敲,但是它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信奉爱情。
几年以後的同学聚会,聊到感情问题时我讲了这个听来的故事。大多数人都当是我胡编乱造,忽然有个男生跳起来说,他刚毕业的时候在八宝山那一代租过房子,刚搬过去没几天就有一个帅哥三更半夜捧著一把玫瑰花跑去找上一家住户。他现在已经不记得那个帅哥要找的人的名字。我问他,他租住的房子是不是用挂锁,我记得在故事里提到过这个细节。我的同学点点头,他说他那时一个人住,为了安全起见就买了两把挂锁,门外一把,门里一把。就因为门里装挂锁还遭人嘲笑,所以记得特别清楚。
我忽然想情侣餐厅的老板讲的故事或许是真的,在明天的明天的明天,有情人能终成眷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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