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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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令蜡烛-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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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 ”克莱门斯说道:“你想得到她在新片里的角色! 我们差点忘了! ”
    “哦,如果要讲动机的话,亲爱的克莱门斯,你曾经暴跳如雷,口出恶言,因为她拒绝让你拍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说过你的作品像打翻的肉汁。”
    “克莱门斯不会淹死她。她会毒死她,”朱蒂说,“用一盒巧克力,学博尔吉亚家族的伎俩。不,再仔细想想,应该是勒庸干的,这样他才不必跟她演对手戏。
    他是莽汉型的人。父亲是屠夫,或许他继承了杀人不眨眼的性格! 或者孔恩怎么样? 他可能在拍《铁栏杆》的时候就想杀了她,如果逮到四下无人的机会的话。“她似乎把杰森忘在脑后了。
    “别再继续这种荒唐的言论了行不行! ”玛塔气愤地提高了嗓门:“我知道过了三天,惊吓都消退了。但是克莉丝汀毕竟是我们的朋友,拿我们都喜欢的人之死来开玩笑,未免太下流了。”
    “得了! ”朱蒂恶毒地说道。她喝下了第五杯酒。“在座没有任何一位在乎她一丁点。没有她挡路,大家其实都高兴得要死。”
    第七章
    明亮凉爽的星期一早晨,格兰特开车来到魏格摩街。
    时间尚早,街上一片寂静。魏格摩街的客人不会留在城里度周末。花店把上周六的玫瑰编成维多利亚式的花束,让过了盛开期的花瓣轻轻地聚拢在一起。古董店把较脆弱的地毡移到窗子的另一边,以远离晨曦过度热切的凝视。
    到小餐馆里喝咖啡,只能配不新鲜的小面包,店家对要求来一份新鲜烤饼的人,打心眼里气他们不知体贴。服装店把上周六特价的标示取下,换回原来的价钱。
    格兰特正在前往拜访提司铎的裁缝师的途中,他对案情的复杂棘手感到有点心烦。如果提司铎的大衣是伦敦的裁缝师做的,事情就很单纯了,只要让他们指认这颗扣子确实是他们用来缝制大衣,尤其是提司铎的大衣的扣子就行了。并非这样就能解决案情,但离解决的地步会近得多。但是提司铎的大衣却偏偏是在洛杉矶那里买的。
    “我原来的大衣,”他解释道,“对那边的气候而言太厚重了。所以我重新买了一件。”
    合理,但太棘手了。如果大衣是在伦敦的裁缝店做的,任谁都可以在之后的五十年随时走进那家店,问他们大衣上用的是哪种扣子,他们会毫无困难而且和善有礼地告诉你( 只要他们认得你的话) 。但谁敢说洛杉矶的成衣厂会记得他们半年前缝在一件大衣上的是哪种扣子! 此外,这颗扣子需要留在此地供办案所需,不大可能寄去洛杉矾。最好的办法也许是要他们寄一份在大衣上用过的纽扣样本来。如果他们还记得的话! 格兰特最大的期望是那件大衣能自动出现。或许有人会认出某件被丢弃的大衣是提司铎的,上面掉了一颗扣子,这是最完美的解决方式。提司铎把车开走的时候身上穿着那件大衣。这一点是威廉斯警官对司法正义的贡献。他问到一个农夫,星期四早上六点过后不久在威德马许的十字路口见到过那辆车。大约是六点二十分,他回忆道,但是他没戴表。他不需要表。他永远知道时间,不管有没有出太阳。他说那个人的车子碰到他赶的一群羊,所以慢了下来。他很肯定开车的是个年轻男子,而且穿着深色大衣。他没把握能认得出那个男子,不敢对天发誓——但他已经指认出那辆车。那是他当天早上惟一看见的车子。
    威廉斯的其他贡献就不这么令人高兴了。他回报说杰森。哈默并未在桑威治他所供称的那家旅馆过夜。事实上,他压根就没有住在桑威治。
    于是昨天格兰特放着上好牛腰和熏肉的周日大餐不吃,毫无怨尤地走出餐厅,去拜访哈默先生。在德文寓所里一间略带粉色的套房中找到他的时候,他穿着紫色的丝质连身晨衣,头上剪成短短的发髭,身旁散满乐谱。
    “我很少这么早就起床,”他表示道,把一张椅子上散乱的纸张移开,让格兰特有地方坐。“不过克莉丝实在叫我有点生气。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探长。有些人觉得她很难相处,但是我,我不觉得。为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们都知道自己毫无价值可言,而且我们都怕别人发现这一点。人是很贱的,你知道。如果你装出一副百万富翁的架势,大家都会过来舔你的鞋子。但是一旦让他们看出你似乎对自己没有什么信心,他们就会像一群蚂蚁爬上垂死的黄蜂一样。我第一眼看见克莉丝的时候,就知道她在虚张声势。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虚张声势这一套。我就是靠虚张声势才打进美国的,也是靠虚张声势才让发行商愿意发表我的第一首歌。直到那首歌一炮而红了,他们才知道其实我是在虚张声势,不过这时候他们觉得被人愚弄一下好像也不需计较。喝一杯吗? 我知道,还有点太早。我自己通常也要到午餐时间才喝,不过喝酒是仅次于睡觉的美事。而且根据合约,我还有两首歌要写。是为了——为了——”他的声音逐渐变弱——“为了孔恩的新片。”突然又继续说道:“试过在完全没有灵感的时候写歌吗? 不,你当然投试过。我可以告诉你,这纯粹是一种折磨。而且,毕竟谁会去唱它? 那个姓哈洛德的女人根本不会唱歌。你听过克莉丝唱《偶尔对我歌唱》吗? ”
    格兰特听过。
    “那才叫做把一首歌唱活了。我写过更好的歌,我承认。不过她能把那首歌唱得像是全世界最好的歌。如果是让摆架子的哈洛德糟蹋的话,到底写歌有什么意义? ”
    他在房间里忙来忙去,只为了把这边的一叠纸搬到同样不妥当的另外一个地方去放。格兰特兴趣十足地看着他。这人就是玛塔口中的“自得其乐的水壶”和朱蒂所谓的“闷烧”。对格兰特来说,两者都不是。他只是某些再寻常不过的人种标本之一,来自欧洲某个可怜的角落,认为自己不断地受到旁人的剥削和迫害,加之自怜,教育不佳,情绪化,而且冷酷。长得不算好看,但无疑很能吸引女人。格兰特想起像玛塔。哈洛德和朱蒂。塞勒斯这两个女人,如此截然不同,却都认为他很特别;两人对他的解释都反映她们本身的人格。他显然有办法以各种方式对待各种人。
    他对不喜欢的玛塔很友善,这一点可以肯定:玛塔并不会热心维护那些不积极的崇拜者。可以这么说,他一辈子都在“演一出戏”。刚才他就演得相当卖力。他现在也在演戏吗? 为格兰特? “很抱歉一大早来打扰你,不过的确是有要紧的事。
    你知道我们正在调查克雷小姐的死因。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了解每一位认识她的人的行踪,不论他的身份或涉案的可能性如何。是这样的,星期四的时候,你告诉过本地警察,说你当晚是在桑威治的旅馆过夜。我们执行例行调查的时候,发现你并未住在那里。“
    哈默盲目地摸索着他的乐谱,头抬也不抬一下。
    “那晚你住在哪里,哈默先生? ”
    哈默抬起头,带着浅浅的笑意。“你知道吗? ”他说道:“说来实在可笑! 一位迷人的绅士用一种全然友善的态度,在早餐时间突然来访,为打扰了你满口道歉,希望不会给你带来不便,但他身为警察局的探长,百般无奈下,问你可否好心帮帮忙透露一点消息,因为上次你给的消息不如想像中正确。太美妙了,案子就该这么办。而且你总是问得到答案。也许他们会就此崩溃,泪流满面,因为你的友善令他们承受不起。就像妈妈做的馅饼一样。我想知道的是,这种方法是否在平民区行得通,还是你只把它用在高级区? ”
    “我想知道的是上星期三晚上你住在什么地方,哈默先生。”
    “先生两个字,我猜也是对高级区的作风。老实说,如果你这是在跟十年前的杰森说话,你就得把我带回警局,想办法把我吓得屁滚尿流才行,就像其他国家的条子一样。他们都是一个样,只知道贪污钱。”
    “恐怕我不像你一样亲身体验过全世界的警察,哈默先生。”
    哈默露齿一笑。“尖嘴利舌! 英国佬会到如此无礼的地步,一定是被逼急了。
    不过别误会了,探长。我身上没沾过警察的晦气。至于上星期三晚上,我是待在自己的车里。“
    “你的意思是你根本没上床睡觉? ”
    “那正是我的意思。”
    “车子停在哪里? ”
    “在一条两旁树篱和房子一样高的道路旁,就停在草地边上。这种草地真是浪费英国的土地。那条路边的草地大概有四十英尺宽。”
    “你是说你睡在车里? 有没有目击者可以证明你的说法? ”
    “没有。我不是刻意待在那里的。我是又困又迷路,懒得再往前开了。”
    “迷路! 在肯特郡东部! ”
    “对,肯特郡哪里都一样,如果要提这一点的话。你有没有试过天黑之后在英国找路? 在夜晚的沙漠上还好得多。你看到一个路标说‘某某地方两英里半’,于是你心想:某某地方就快到了! 英国万岁,路标柱万岁! 然后你往前走了半英里,来到一个三叉路口,中间绿地上有一根漂漂亮亮的路标柱,上边每一个该死的标志至少都写着三个地名,但是你猜其中有没有任何一个是某某地方? 没有! 这一来事情可简单了! 所以你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期待在你决定之前有人会经过给你指点迷津,但是没有人经过。上一次有人路过此地是前一个礼拜的星期四。也没有房子,除了空地,和一块去年四月马戏团公演的广告招牌以外,什么都没有。所以你只好三条路选一条,又经过两根压根儿没提到某某地方的路标柱之后,你看到一块标牌上面写着:某某地方,六又四分之三英里。于是这一套又重来一遍,而且还是从比上回远了四英里的地方开始。然后再来一遍! 等到某某地方这样对待你六七次以后,只要能随便找个角落停下来睡个觉,你什么都不在乎了。因此我就在当时所在的地方停下来睡觉。反正到了那个时间,要到克莉丝家去借住也已经太晚了。”
    “但是到旅店去找张床还不算太晚。”
    “如果我知道旅店在哪里的话。更何况见识过这里的几家旅店之后,我宁可在车上睡。”
    “我注意到你胡子长得很快。”格兰特点着头看着哈默尚未刮过的下巴。
    “对,有时候一天要刮两次。如果要在外面待到很晚的话。怎么样? ”
    “你到达克雷小姐的农舍的时候,胡子已经刮干净了。怎么会这样? ”
    “我车子里有刮胡刀。没办法,当你有像我这种胡子的时候。”
    “这么说那天早上你没有吃早餐了? ”
    “没有,我本来打算在克莉丝家吃。其实我是不吃早餐的。喝个咖啡,或是柳橙汁就行了。在英国是喝柳橙汁。
    我的天,你们的咖啡——你想那些人到底是怎么煮咖啡的? 我是说女人。那真是……“
    “先不要谈咖啡,我们言归正传好吗? 你为什么告诉警方你在桑威治过夜? ”
    哈默的表情有了微妙的转变。在此之前他一直应答得很从容,很配合;他那张宽阔、平常显得很善良的脸部线条松弛而和蔼。现在那种放松的神态消失了,逐渐变得机警,而且——好像——带着敌意。
    “因为我觉得事情不大对劲,我不想被卷入其中。”
    “这未免太不寻常了吧? 我是说,你居然能够在大家知道犯罪存在以前,就意识到有犯罪。”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听说克莉丝是溺死的。我知道克莉丝游泳的技术好得像条鱼。我也知道我整个晚上都在外面。而且那个警察用一种‘你是谁,你来这里做什么’的表情看着我。”
    “但是那个警察当时还不知道这件溺毙案除了意外还另有文章。他没有理由用那种表情看你。”
    接着他决定还是先把哈默向警方撒谎的事搁在一边。
    “还有,你怎么知道该去哪里找克雷小姐? 我知道她的隐居处是保密的。”
    “对,她不声不响就跑掉了。给大家各种借口避不见面,包括我在内,老实说。
    她累了,也对她最后一部电影后来的结果不大高兴。我是说拍摄的时候,因为还没发片。
    孔恩不懂得该怎么拍她。他有点敬畏她,同时也怕她找人把他换掉。你知道的。
    如果他学学从前老乔‘麦尔斯在美国的方式,叫她’孩子‘和’巧克力‘,她会笑得很开心,像个黑奴一样为他卖力工作。但是孔恩老爱装模作样,放不下' 大导演' 那种身段,所以他们没能处得很好。因此她受够了,累了,大家建议她到不同的地方去度假,她好像拿不定主意的样子,直到有一天,大家起床之后就发现她不见了。邦朵——她的管家——也说她不知道她在哪里,但她没有要求代转信件,而且会在一个月之内回来,所以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好担心的。就这样,大约两个星期没有人有她的消息,然后上星期二我遇到玛塔。哈洛德,在利比。西门斯家里的一场雪利酒派对上——她将参与演出他的新戏——她告诉我,她星期六在贝克街一家店里撞见克莉丝在买巧克力——克莉丝在拍片空档总是忍不住巧克力的诱惑! ——而且她跟克莉丝磨了半天,想问出她躲在什么地方。不过克莉丝什么也没透露。至少她认为她没有。她说:’也许我永远都不回去了。你知道,那个罗马人用自己的双手种蔬菜,为收获的成果着迷,所以就永远持续下去了。昨天我帮忙采收今年第一批运往科芬园市场出售的樱桃,相信我,得奥斯卡奖和这个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哈默低声笑着:”我懂她的话。“他深情地说道:”于是,我从西门斯家直奔科芬园,查出那些樱桃是从哪里来的。那是一个叫做禽鸟绿地那里的一座果园。于是星期三一大早,在下就动身到禽鸟绿地去。地方不大好找,不过三点左右还是给我找到了。接下来我必须找出那座果园。
    还有星期五在那里工作的人。我期待着会直接问到克莉丝,但是好像没有人认识她。他们说星期五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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