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讲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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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讲演录-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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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骧陆居士讲

说  明
  一、此讲演录都为三分; 系主讲师王骧陆居士开示语录; 初为启机分; 以启发大心承当为因; 次有正修分; 以当机授法实修为缘; 三为印证分; 以修后开悟印心为果; 谨择要记录付梓; 以供同参。
  二、本会原名学佛研究会; 嗣改组为印心精舍; 骧师在会传法; 前后二年; 讲座四百余次; 教诲学人; 倦焉勿替。皈依同人得明心要识自本性者; 不可胜数。惜甲戌岁所讲; 未存记录。此系专就乙亥岁( 1935 年) 所讲者; 故名乙亥讲演录。
  三、本会传法; 不拘定何法; 非净非密非禅; 当机而授; 亦戒亦定亦慧; 自然而持; 要以总持法识自本性为体; 般若法启发方便为用; 净土法证入圆觉为归; 说戒则重戒体而防戒病; 说定则言正定而除邪见; 说慧则证慧力而戒狂妄; 其精义尽备于讲演录中。
  四、此讲演录不可草草阅过; 精义尽在隐微处; 能前后反复细阅至四五次; 同时修法参究; 必有 地开悟之一日; 否则亦文字解耳。
  五、正修分后心中心修法一段; 于初学人关系尤巨; 远道修法者; 得假方便; 打坐时切宜细参。


    乙亥讲演录

      缘  起
  本会办理经年; 传法数百人; 幸都实行虔修; 深达法要; 因缘不可思议。今年又继续办理; 仍邀鄙人主讲; 传授大法; 至感惭愧。当本诸位弘法同发大愿利生之心; 努力宣扬; 上报四恩; 下济三苦; 共同参究学佛法门; 自利利他; 使未发心者; 自启发心之门; 已发心者; 同入精进之路; 已精进者; 直登修证之堂。三层志愿; 上仗佛慈; 下赖众力; 共同荷担无上菩提; 精进勿退。此数语可作我等佛前之发愿词; 并祝本会前途福利无量。本会一三五等日所讲; 乃为引导初机者而设; 讲法多半是去年重复; 今更以新意补充之。去年所讲; 未有次第; 或深或浅; 殊无定法。从来学佛者; 最苦于根本未清; 中途学起; 夹生半熟; 日后渐感困难。今不厌粗浅; 再从头说起; 姑定一次第; 使已闻过者; 温故可以知新; 未闻过者; 因地从此纠正; 关系至巨。杜友樵居士等; 复发心愿将每次所讲; 记录付梓; 用以流通。庶使后来听法者; 可与前文接气。讲义随时发给; 日后汇订成册; 而辗转利他; 彼此可以一致矣。至远道愿阅讲义者; 可由会友代转。
  学佛研究会; 是个合作的性质; 善根属于行者自己; 因缘有赖师友; 合之则成就无上福德。故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 成就如是功德庄严也。惟初学时; 在师友之启机与自己之信仰。先启发其机; 观其与何种法门相当; 授之以法; 斯名正法。再进则在自己之虔修; 埋头苦干; 只用一个恒字; 师则处于防守之列; 时时察其行动; 考其意境; 防其知见; 预杜其弊; 勿使狂纵; 以臻明悟; 是名开正法眼。再进则又在开悟后自己勤修勿惰。惟定慧未均; 体用未合; 师则处处纠正指示; 为之调伏; 于意境上之细分微细分; 详加考察。凡在此时; 行者稍得胜境; 言论纵荡; 意气放逸; 乃必经之阶级。如舞剑时; 其力渐充; 但舞法未全; 稍一不慎; 即成两误。故必合作到底。上根人至少二年后乃可放松; 然而法无定法也。以此法异于禅净; 修法各异。又各人根器亦有不同耳。我人所修; 在于求得根本; 目的是在印心; 得真实受用。本会不是研究教理文字; 但亦不废教义。惟择其简要者明之; 为进修之资助。其方法约之如下; 也即印心宗旨: 
  一、通释浅近教义以启其机; 以坚其信; 以正其因。
  二、以印心为宗; 以般若为用; 以总持为法; 以净土为归。
  三、第一明体; 第二起用; 印证心地; 开发佛慧。使亲见般若相貌; 即生成就。
  四、空破无明; 徐除习气; 使其顿悟渐修; 以佛法通于世谛; 断除情见; 得真实受用; 至如实知自心为止。
  五、修根本大戒于因地; 励行《佛心经》①十大行愿② 。
  六、破一切疑惘; 转惑业苦为定慧空。
  分三期三分: 此数端决可于即生先植根基; 故分三期。
  一为说理期; 二为实修期; 三为考证期。讲法又分为三: 一为启机分、二为正修分、三为印证分。密法为不共之法。心中心法; 又与他密不同。勿与未修未证人谈。起其疑谤; 即我之罪过; 非彼之咎。学问在自己知得; 勿妄测他人意境; 与之比胜较量。未得谓得; 即属未知谓知; 其谬正等。为重法故; 因地不可不慎也。


    启  机  分

  为印心故; 正因地故; 先说启机分。启是启发的意思; 启大众的机; 发大众的信心、痛切心、勇猛实行心; 使与佛菩萨所说经论相契合。由是而转迷为觉; 度苦厄; 了生死。更由是而启发各人之夙根; 随其机之利纯而予之以正法。根有利钝; 法无定法; 合机者为正。兹先说法以启之引之; 试察之。乃本会授法以前之前方便; 使初学者先明发心菩提; 为入佛之初步。一切法门; 以发心为第一难事、第一要事。经云一发心即成佛。只此一念; 关系重大; 不可思议; 行者不可视为初步而忽之。世间一切事; 必有一个主因“为什么”。诸位为什么要来听法? 在未听法以前; 各人自己问一问; 我为什么来此听法? 且静默一分钟。只此一分钟; 诸位的意境进步; 已是超登彼岸了; 这是自性反问。因为一个反问; 即是反观自性; 回头是岸; 即是一念之转。由凡入圣; 只此一转。佛说无量妙法四十九年; 亦只是教众生一转。惟佛苦于不能替人代转; 要人自己反问自己; 反观自性; 自己去转苦为乐; 转迷为觉; 人非不能也; 是不为也。所以佛不度人; 是人自度。智者求心不求佛; 愚人求佛不求心。千百年来; 行人苦修数十年; 走错路头; 不得究竟者; 关系在此一点。这一点是修行人最初因地。因地不正; 越修越糊涂。我自己吃过苦来; 所以奉劝诸位; 各自考问; 把根本弄明白。因地正; 日后果地亦正; 万勿轻忽过去。
  但有人说; 既然不求佛只求己; 佛又何必说法; 我又何必学佛呢?此理问得极是。然佛下世; 是作医生而来; 众生不病; 佛本无用。正因众生病; 所以不能不用医药。病家注意; 第一病人; 第二医生; 第三吃药。如果不顾病人; 不问吃药; 专求医生保佑; 试问有用无用? 所谓不求佛者; 不是废医废药; 但求己者; 亦不是离医离药。及至病好之后; 医药原是无用。亦不妨将一切法门; 转授其他病人; 此即是自利利他。
  求己之法又何如呢? 世人迷惘; 不懂请医之法。试问求医是不是要治病呢? 但断无放弃老病不治; 单请医生保险以后不病之理。今之学佛者; 专诚拜佛; 求未来福报; 不除眼前痛苦习气; 其痴愚又何以异于是。
  世人要求未来福报; 正因眼前痛苦。不知解除眼前痛苦; 即是福报; 不可待未来福报也。以未来事; 另有一因果; 不可颠倒混杂。从来天道中人与人间富贵者; 此两种人; 往往不肯修行。正因眼前福报太大; 享受逸乐; 不知自反; 由此自误。所以对治诸病; 要辨明因果; 认清路头。
  第一知病; 先要认识自己之病在何处; 此病关系生死; 何等重大; 然后勇猛发心; 专诚觅医; 老实吃药; 第二明医; 要认识医之责任何如; 关系何如; 是否可以全赖医而不靠自己; 第三用药; 要认识药性如何; 用法如何; 于去病时; 其反应力如何。所谓汗吐泻; 正是去病; 不是添病。若因而致疑; 则大误矣。这三层; 乃病家普通常识; 学佛者何反不能如是? 
  知自己病者; 知人生痛苦而已。世人不明苦义; 以为无衣食住之满足; 即是苦。不知此是假苦; 比量苦; 尚不是真苦。世上衣食住满足的人尽有; 但仍旧惶惶不安; 甚至一顿安饭、一夕安眠亦不可得; 却是何故? 及至乱世; 富有的人; 苦痛恐怖; 尤其更多; 从而知苦痛实不在此。人生第一痛苦事; 根本乃在误认一世; 以为此世了; 一切都了。所以放纵的人; 落得造业作恶; 落得淫奢放荡; 并以为死后等等; 我都不见; 断为非有。以此断灭见; 又何事不可妄为。目下世界大战; 国际纷争; 人类残贼; 乃至自杀; 都从这一念之误上来。误己误人; 愈演愈烈。所以要先明三世因果之义; 苟无因果; 则恶人不必有报; 善人了无结果; 尚复成何世界。所以因果叫做律; 是根本不能动摇。因果所通; 及于三世。今世种种; 必由前因; 必转后果。同一父母; 所生二子; 一则为盗; 一则为圣。果地不同; 源在因地。因有前因近因; 果亦有现果后果。因因果果; 递转如轮。或上或下; 或好或坏; 在人自造。所以不了三世。即是不明因果; 因果不明; 佛法即无由信入; 此人终坠沉沦; 为不可救矣。
  世人今生苦难; 都由前因造业。夙世恶业; 远因也; 懒惰欺诈; 近因也。如穷苦之人; 虽由夙世恶因; 若能勤慎诚实; 另造一好因; 正可转凶为吉; 或化重为轻。此亦因果变化之律; 其权仍操之于人。
  世人最近恐怖; 在衣食住未曾满足时; 探求其中的原因; 不外乎有以下各种: 由于日常生活艰难; 由于求过于供; 由于生产不太多; 由于人人贪得便利; 但谋不劳而得; 由于强权者易得; 淫奢者易求; 由于人无道德; 由于杀盗淫成为习惯; 由于迷信贪嗔痴; 由于眼光短; 只图目前颠倒而求近利; 由于不了三世; 不明因果; 由于不觉; 由于不闻正法; 由于终日忙忙碌碌无暇及此; 由于衣食住都没有得到满足。
  世人未来之苦; 在衣食住已经满足后之恐怖; 推求其故; 不外乎有以下各种: 由于世界不安宁; 由于盗贼充足; 由于人类恶多善少; 由于贫富不均; 由于人心贪得而悭吝; 由于不肯施舍; 由于不了三世不明因果及报施之理; 由于不觉; 由于不闻正法; 由于忙碌无暇及此; 由于衣食住已满足而无厌足。
  简单说一句; 众生的苦; 完全是自作业; 归根是由于不觉。以不觉故; 遂贪。贪财货; 贪名利; 皆执一个我字; 是以我为众苦之根。今当修持之始; 目的在以佛法除自己病根。故当释佛、释法、释僧。了解此三者; 究为何物; 然后释我。明白我之所以; 即所以请医开方除病也。近世学者每喜高深而求速效; 及至学佛时; 又由中途而进; 因此根不实在; 底子不清; 及至修持多年; 拘执文字; 羼入我见; 解义遂不能圆融。由是而分宗派; 争论优劣; 疑谤退转; 皆属此病; 故于因地尤不可不慎。

    释  佛
  佛是大觉义; 就其德以立尊号; 此无具体人; 本名佛陀; 简称曰佛; 乃如来十号之一; 又名曰智觉; 自觉觉他。觉之圆妙者也; 又名一切智; 觉知一切法之事理; 了了分明; 无有迷惑; 故称曰佛。盖凡夫不觉; 二乘自觉而不能觉他; 菩萨自觉觉他而行未圆; 佛则圆觉也。佛之称号; 与圣贤等字同一意义; 夫子其圣矣乎; 言孔子之意境已入圣境界也。人皆可以为尧舜; 众生皆可成佛; 即是此意。意境属之于心; 心名地; 又名性田; 田有生生不已之妙; 所以名自性为佛土; 曰佛种; 不仅指释迦佛应化之土为佛土。佛有因佛果佛二种; 果佛者释迦如来已成之果佛等是也。因佛者; 即我心与众生因地皆可成佛是也; 故曰心佛众生; 三无差别。觉性本皆平等; 皆可成佛也。修至觉地; 又名佛地; 又名开佛慧; 开佛知见; 又名佛眼; 乃合法眼、慧眼、天眼、肉眼四眼而成也。眼者心也; 众生共分十界; 十界惟心。佛为十界中之最高者; 惟佛不称众生; 余自菩萨、缘觉、声闻、天、人、阿修罗、畜、鬼、地狱九界; 皆称众生; 以烦恼未断也。由凡入佛; 应依于法; 曰佛法。法如车乘而得度者; 曰佛乘。分小乘二乘大乘; 由是而明道; 曰佛道; 曰佛印。道为世出世之至宝; 无可比拟; 故曰佛宝。佛法僧三者; 相合相印而宝斯现; 三而一也。所以人人有佛性; 人人皆可成佛; 与释迦佛一样。非放光坐莲华变形谓为成佛也; 我人日日拜佛敬佛; 乃追慕释迦文佛之德; 愿学而效之; 与之同一光明圆觉也。譬如尊孔; 自愿学而为圣; 非变为孔子也; 亦非孔子能使我成圣也。第不能不借一像以作观摩; 遂立佛像; 借以作镜; 有镜而不能反照; 终无益也。照镜而不去垢; 亦无益也。行人倘能诚实修持勿自欺者; 乃可称为佛子; 称为法子。如来名号约有多种; 兹略言之。一、如来; 言心之无所从来; 亦无所去; 故名如来。二、应供; 言应受一切众生供养。三、正遍知; 言能遍正一切法故。知一切法无差别曰正知; 智无不周曰遍知。四、明行足; 言宿命、天眼、漏尽; 名为三明; 以皆行之满足故。五、善逝; 言第一上升; 永不复还也。六、世间解; 言能解世间一切烦恼、清净。七、无上士; 言法中涅 无上; 众生中佛无上; 亦可称为大士。八、调御大夫; 言能调理控御一切众生。九、天人师; 言为天道人道中之师尊。十、佛; 言觉也; 自觉觉他; 觉行圆满。十一、世尊; 言具上各种尊号; 为世间一切人天尊敬故。十二、婆伽梵; 言具六种尊义者: 一自在; 二炽盛; 三端严; 四名称; 五吉详; 六尊贵; 以上皆世尊之别名也; 亦表世尊之至德而已。

    释  法
  法者; 梵云达摩; 言通于一切也。惟佛方称法王; 通于万法也。法乃方法; 如舟之可以度人出险; 名曰法舟、法船。人之本性; 能生万法; 名曰法身; 又曰法性。又人修至明心见性者; 即成法身佛。了解难行之佛理而不惑者; 曰法忍。明无生之理而证得者; 曰无生法忍。能明正法用以度人者; 曰法眼; 又曰法眼净。往昔佛菩萨所说经教; 记于文学者曰法典; 曰法曼荼罗。分之门类者曰法门。法无定法; 皆可活人; 故名法乳。由文而表于语言声音者; 曰法音; 法音通乎十界。一切众生之所同心; 故有十法界。众生死执于法; 不明变化; 其苦万倍; 名曰法执; 又曰法见法缚。当求善知识以为师; 付我以正法; 曰法师。师以种种方便法门; 开我之妙法莲华; 莲华者; 我之心也、体也。妙法者; 我心之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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