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讲演录》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乙亥讲演录- 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三、戒合体相
  戒有戒体戒相二种; 相属威仪; 何可废也。然无体则近于伪矣; 戒体属心; 然心虽无相; 尚有一无相在; 仍属有相; 必至净空无我; 无能作; 无所作; 无能戒; 无所戒; 斯真具足大戒。然劣慧者不知也; 愚人或误为打破戒律; 奔走呼号者有之。又或误为禅宗主自在放任; 原不必持戒; 因而纵荡者亦有之。一个要打倒; 一个要维持; 其实都不曾明白戒义; 以至如此。夫戒也者; 有戒心也; 以法范之; 故名曰律; 众生颠倒; 三业不净; 对下根人; 先使达其戒相; 如杀盗淫; 有事相可见者; 彼易于领悟; 故先说五戒; 且明因果律以证之; 以戒其行; 戒于果者也。对上根人; 则说戒体; 以杀盗淫为果; 因在何处; 则知贪嗔痴为根; 如意业清净; 恶业自除; 此戒其心; 心净则佛土净; 戒于因者也。对上乘人; 则说体相不二; 同一缘空; 心不可得; 恶依何起; 能所双忘; 名曰定慧交资。若有染执; 即名破戒; 戒律之严; 无过于此; 故不戒之戒; 斯名大戒。佛灭度后; 嘱众生以戒为师; 此言以自心为依止; 借此法以范其心也; 若仅守形相威仪; 不内求诸心; 适导之作伪; 宁有是理; 世人作恶作伪者多; 正坐此病; 行人说戒; 岂不是怕破戒; 我且告以破戒罪过之可怕。
  ( 一) 犯杀盗淫者; 自作自受; 愿受报者; 则放胆去做; 凡不明三世因果之理者; 先与说三世因果; 与破戒之害; 信得真切; 自然不作恶业; 但此系指未明佛理者说。
  ( 二) 已明佛理之居士; 彼岂不知戒律; 然尚未明何者谓为破戒; 以心地未明故; 若仅以犯杀盗淫为破戒; 则佛戒只一部分; 余皆可废矣; 故知心戒为戒。今且勿谈高深; 如心空无染等义。只要说浅显者; 如不动恶念; 即是持戒; 但何谓恶念乎; 当告之曰贪嗔痴与杀盗淫其罪正等; 倘自心未净; 常生恼乱; 怨天尤人; 即是大破戒; 以有因必有后果也; 故恨人破戒; 即是自己破戒; 若不明此理; 即同拨无因果; 更属可怕。
  菩萨不见他过; 此有二义; 一不见谓不责; 不起我见以定其是非也; 二不见谓不住著; 不以其过为意也。前为悲悯其过犯; 此谓有智不取相; 所谓智悲双运是也。菩萨处处不离大乘愿; 布施所以戒贪; 大悲所以戒嗔; 般若所以戒痴。然则修一切法; 不离乎佛法; 不离乎戒; 但必内外一如; 体相合一; 斯名得戒; 否则不能逃于妄耳。
四、合定慧空
  一切波罗密法门; 或六或十; 乃至八万四千; 皆以般若为主; 三藏十二部; 终不离此法门。以慧破空则自定; 定能生慧; 慧复转空; 合之如轮转而妙用无尽。修此三者; 非有先后; 乃同时启发; 此是第一紧要处; 务必特加注意。诸仁相处一年; 平心而论; 自己修证者; 岂望人知; 且冷暖自知; 亦岂他人可知。惟为将来不致误人起见; 不能不明白个所以然; 诸仁所得益处; 实在信心清净; 用功切实; 不负我大愚师尊苦行多年; 受诸疑谤; 一番宏法苦心。且彼此皆曾疑谤过来; 后来探险性强; 不肯以耳为目; 亲自每日修六座九座; 练习观照; 依法而修; 转入正信; 非真得实惠; 安肯如此深信不惑。诸仁当知; 修法同学; 有修至三四千座; 尚不明所以; 不能起用; 原因究在何处; 知之否乎? 彼此共同参究不过一年; 所得自觉不同; 原因又安在乎? 诸仁所得; 乃在不修之修; 云何不修之修; 言不修时亦修也。诸仁深得修法之妙; 不仅在佛堂打坐时修; 竟肯处处习照观空; 运用般若; 乃至之游戏之地; 练得摄心归一; 即此便是起用; 不独此法为然; 无论修净修禅; 法法皆应如是; 皆可如是。非法之分有顿渐; 乃行人不达起用之咎。盖修之一事; 岂在两小时; 昼夜六时恒居愿海; 时时警惕; 随境观心; 斯名正修。所谓上座修者; 修体而已; 入三摩他; 名之曰止; 由止得定; 无明顿灭; 但得本; 莫愁末; 此擒贼先王之妙诀也。所谓下座修者; 随地起用而已。禅那静虑; 名之曰观; 观照起慧; 慧观证空; 用除习气; 功有深浅; 法无定法; 时无定时; 多练则纯熟也; 此二大纲; 如双轮并进; 万勿偏废。又如试刀; 前为磨; 此为用; 不用不知利钝; 不磨不能锋利。简言之; 要无时无刻不观心; 即行住坐卧; 处处是修; 在在起妙用耳。
  凡人修持经过; 必有过程; 一曰修以求悟; 二曰悟后正修。修以求悟者; 根本打开无明; 转入正路也。此赖善知识之开示悟入; 自己下苦功参究; 必有 地一声之日。 字是宗门下语; 言开悟时廓然之意境也。悟后正修者; 开般若后; 扫荡习气; 入正功作之时; 而此功作; 不外时时提照观空; 宗下公案语录诸书; 系在已悟后; 借以练习起用; 非可于未悟前读以求悟者也; 不到开悟时; 看亦无用; 反生我见; 转增诸病; 至云无修无得无证; 并非离修离得离证; 正是不着不住; 能所双忘; 再加一切缘生; 非有实体。所谓修得证者; 亦缘会而立假名; 弥勒菩萨解金刚般若经云: 非有为非离; 诸如来涅 ; 言不取有为法; 亦不离有为法; 不取不舍; 斯是如来涅 之境; 可见有无不二; 虽即于事; 未染于心; 此名曰空。然有人偏执于空; 以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我又何必再修; 人又何必我度呢; 不知众生本体是佛者; 言如醉汉本来不醉; 但因酒而迷; 现正颠倒; 不能不救; 若偏于空; 此空即等于著有; 毕竟不曾空得也。
  世人不解空义; 以断灭无有为空; 圣人解空; 以一切无自性; 无实体; 一切不可得; 有而不有; 无从执实之为空; 众生苦因; 在认妄为真; 执于有我; 色缚心缚; 永不解脱; 毕竟痛苦。圣人悯之; 遂教以空境空心诸法; 空心即是空境; 不执即是证空; 证空始明无我; 无我即是断苦。所以因地先要开佛知见; 佛知见者; 般若是也; 以般若破空; 空即不执; 并不执亦不执; 斯是净空无我; 苦乐皆无依据。世人怕落空; 这个怕落; 便不曾空; 一班小心谨慎之士; 都说怕落空; 是不明空义; 更有世人误解空义; 遂说无因果; 造种种恶; 由于根本未明; 所谓茫茫荡荡遭殃祸; 即此意也。行者切忌与糊涂人说般若; 生许多疑谤罪过; 但又不能不下试探法门; 用启其机; 观其机是否可讲; 然后授之。且妄谈般若; 其罪甚大; 然非谈之罪; 乃妄之过。今人并般若而废之; 因噎废食; 诚妄而又妄矣; 故不可言而与之言; 妄也; 可与言而不言; 亦妄也; 自己不能言而与人言; 妄也; 自己可以言而不与人言; 亦妄也。故解义当圆; 决不可因此而废药; 又不可因药而疑病; 活用在人; 于药何咎; 今为尔等说十八空义。
  空者; 并非空气之空; 空间之空; 空虚之空; 以此空尚属有相也; 如空碗; 具有空相; 以饭满之; 空相即无; 故非无所见闻觉知之为空也。此空云者; 乃以般若力; 证知事事物物; 都无自性; 无实体; 徒以因缘会合而假有; 名遂为空。大智度论云: 舍利弗; 菩萨欲住内空; 外空; 内外空; 空空; 大空; 第一义空; 有为空; 无为空; 毕竟空; 无始空; 散空; 性空; 自相空; 诸法空; 不可得空; 无法空; 有法空; 无法有法空。当学般若波罗密; 兹将此十八空; 略释其义如下: 
  ( 一) 内空  内即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 眼空无我无我所等故。
  ( 二) 外空  外即六入; 色声香味触法; 色空无我无我所等故。
  ( 三) 内外空  合内外十二入中无我无我所等。
  ( 四) 空空  以破前三空; 谓三空亦空也。
  ( 五) 大空  即十方空; 十方无边际; 故名为大; 以西方论; 西方无边; 一切处皆有西方; 故名为空。
  ( 六) 第一义空  第一义名诸法实相; 以不破不坏者; 名为实相; 然此实相亦空; 何以故; 此实相空; 无受无著故; 若诸法实相而有者; 应受应著; 而实相者; 即是非相; 不应受著。
  ( 七) 有为空  有为法; 名因缘和合生; 所谓五蕴十二入十八界等; 故空。
  ( 八) 无为空  无为法名无因缘; 不生不灭; 如虚空故。难者曰: 有为法; 以无自性故空则可耳; 云何无为法亦空耶; 答曰: 若除有为; 则无无为; 有为实相; 即是无为; 以有为空; 故无为亦空; 以二事不异故。
  ( 九) 毕竟空  毕竟空者; 破一切法; 令无遗余; 故名毕竟空。此毕竟空亦空; 无虚实相待; 若有遗余; 不名毕竟空。
  ( 十) 无始空  以一切法无初际; 故众生无有始; 又以无明覆爱所系; 往来生死; 始不可得; 破是无始法; 故名无始空。
  ( 十一) 散空  散名别离相; 以诸法和合故有; 如车以辐辋辕毂; 众和为车; 若散离各处; 则失车名; 人以五蕴四大和合; 故名为人; 离之人不可得。
  ( 十二) 性空  诸法性常空; 假来相续; 故似若不空; 譬如水性自冷; 假火则热; 止火停久; 水则还冷。如经云: 眼空无我无我所; 何以故; 性自尔故。
  ( 十三) 自相空  一切法有二种相; 一者总相; 二者别相; 是二相皆空; 故名自相空。总相者; 如一切总皆无常等; 别相者; 言诸法虽皆无常; 而各有一别相; 如地为坚相; 火为热相等; 各各别也。
  ( 十四) 诸法空  一切法有内有外; 有好有丑; 以心生而有; 无自体故空。
  ( 十五) 不可得空  一切法乃至无余涅 ; 皆不可得; 故空。
  ( 十六) 无法空  无法者; 名法已灭; 法已灭无; 名无法空。
  ( 十七) 有法空  有法者; 诸法以因缘和合而有; 实性无故; 名有法空。
  ( 十八) 无法有法空  取此无法有法诸相; 皆不可得; 是为无法有法空。‘
  以上是为十八空; 以诸法无我故空; 我者主宰义; 诸法离缘; 即不能自生; 故自无主宰; 无主宰; 故无我。
  因缘和合生; 故空; 始终不可得; 故空; 以惟心所显现; 故空; 知一切万法皆从心现; 悉无自体; 故称为空。若欲住此十八空门; 当学般若; 行者切勿因我说空; 便落空; 亦勿因我说空; 便怕落空去; 落空怕落空; 都著于有; 仍是颠倒生死。要知未尝有一法能出我之灵台智性耳; 智者自会理解得; 但不依般若; 如人入暗; 则无所见矣。
  空一切境; 是名断色缚; 空一切心; 是名断心缚; 色心二缚如断; 即不复退转; 但余习未除; 仍必加修; 至断色心二缚余习为究竟; 至此则定慧合一; 交相为用; 其妙若无尽藏也。
五、大心承当
  取法乎上; 仅得其中; 故发大心为入道第一要门。志愿大; 则成就必大; 因果同时成就也; 能承当此义; 方是如来种子; 生如来家; 此又名本愿力。我辈何幸而生于今世; 非但得闻正法; 并受持正法; 上仗佛慈; 指示无尽宝藏; 譬如穷子遇天眼人指示地埋宝藏; 顿成富人。若自己客气; 以为发财无分; 则亦终身贫穷焉矣。承当即是荷担; 荷担如来无上菩提; 是佛所咐嘱; 又何必小心谦退; 自以为让德可风哉; 故发大心是修行中第一个关口。
六、要真出家
  出家之义微矣; 佛制削发缁衣为出家者; 欲人离去家庭尘俗之烦恼也; 人与家庭间; 关系比较最深; 时间最久; 情爱相系又最深; 不断爱缚; 无由入道; 于是慕山林之幽静; 喜尘劳之远离; 舍而去之; 佛为下根人说法; 不能不如是; 然又有居士; 示有妻子财产; 日居烦恼之中; 无所染污; 心离尘劳; 是真出家者。故居士宜在家出家; 言身虽在家; 心已出离; 若比丘则应出家出家; 言身心两出家; 永断烦恼。此佛为上根人说; 若明心菩萨; 则大事已了; 入无学位; 心无出入; 亦无烦恼。徒为教化众生; 现比丘相而为说法; 亦可表示威仪; 故出亦得; 不出亦得; 总勿自欺欺人; 名真出家。又回俗一事; 佛制所许; 若比丘身不回俗; 心常恼乱; 不忘名闻利养者; 即是回俗; 并是破戒; 非福田僧; 与恶人不异。至清静有德之众; 不论比丘居士; 皆名僧宝; 不可不知。
七、谨防八忌
  云何八忌? 一者忌求神通。二者忌多疑而活。三者忌求速与待心。四者忌人情与依他。五者忌呆板执病。六者忌不依规矩。七者忌失觉照。八者忌未得谓得; 未证谓证; 及衡量他人意境。此名八忌; 以犯此即能障道; 故忌之。
  一忌神通。求神通者; 其根在贪得; 因地不正; 为害滋大; 世人无不求神通; 但不识神为何物; 通为何事; 盲修瞎练; 误己误人; 更有一班因噎废食之徒; 未曾了解斯义; 因疑生怖; 裹足不前; 并佛传之无上心印密乘; 亦不敢修; 且阻碍他修以为慈悲; 譬如庸医误药杀人; 不责医而禁其药; 过在庸医; 于药何咎; 何惑之甚也。
  神有人身血气相因之神; 藏于内者曰精; 发于外者曰神; 心为主; 精气神为奴; 此神通; 即是心意通达; 乃心神通也; 由我达彼; 由体起用; 神力有大小之不同; 通力亦有灵拙之各异; 人之神通; 系属本有; 譬如灯之有火; 火本有光; 火不发光者; 非无光也; 其咎在阻碍不通; 为七情六欲所蔽; 有体不起用耳。
  世人不解神通; 遂以变幻为神通; 实大自误; 变幻是幻术; 有类于术; 非有所凭藉不能施也; 神通则不然。
  宝藏论云: 神通有五种; 一曰妖通; 如狐狸老变; 木石精灵依附之类。二曰报通; 如鬼神逆知; 神龙隐变; 或夙世所修天眼未成; 今世童年视听特异者之类。三曰依通; 如乘符往来; 药饵咒水; 以及放光引神; 必有所依藉等类。此三者假名曰通; 实非通也; 以不究竟; 且必退转故。四神通; 计有五; 一天眼; 二天耳; 三他心; 四夙命; 五神足; 此虽名通; 然有究竟不究竟二种; 无道者; 不究竟; 终必退转; 并有危险; 颠狂成魔; 堕大地狱; 究竟者下再详言之。五曰道通; 以道为体而前五神通为用也。
  佛家以求得道通为主; 于六通先下手; 六通者; 居五通之上; 漏尽通也; 世法为有漏; 出世法为无漏; 通于二者; 概不染著; 名曰漏尽; 修六通之法; 必先明心地; 开发觉慧; 证得净空以为体; 然后缘化万有; 无心应物以用。故宝藏论又云: 智有三种; 三智者; 一真智; 二内智; 三外智。博览古今; 通达俗事; 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