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 1998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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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 1998年第二期-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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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读红楼,达此境界,可谓渐近“大观”。还可再进一解:虚实含混之虚中,恐怕并不只贾宝玉是“唯一”。陈村言:“警幻仙姑是贾宝玉的精神领袖”,又说这位“仙姑很实在”,便隔了一层。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过“警幻”太实,与陈村意近。秦可卿的形象却是“虚实含混”的巨大投影;若有若无徘徊于仙凡两界的幽灵,“情天情海幻情身”,一个幻字正此意也。她担负着巫山神女、行云布雨的使命,把“神瑛侍者”引向迷津渡口,又是他潜在的“精神领袖”,能令“通灵宝玉”面临万糹不复的深渊时,清醒、顿悟,发出“可卿救我”的惨烈呼叫。所以陈村关于“他是神、是魔?”这个使某些“红学”大家不肯逼视的极有深度的提问,实在也应当包括“秦可卿”在内。谓予不信,且俟再论。

  画说《金瓶梅》

  ? 牧惠 文 / 黄永厚 画名著重读永厚此说源于顾准的《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发展》;却又有所发明;有所发展。
  顾准认为,中国不可能从内部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因为资本主义并不纯粹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法权体系。商业城市只有在合适的政治权力和强大的武装保护下才能长出资本主义来。而在重农抑商传统下的中国,商人只会如西门庆那样舐一些太监的唾余,绝不敢要求政权。“舐太监的屁眼”形象得多,堪与《金瓶梅》匹配。
  顾准此论,振聋发聩,这里不必也无需阐释。妙处在于永厚替西门庆作出的申辩词。而妙中之妙,全一个个“咬”字。《金瓶梅》里,何止西门庆,几乎所有的官员都争先恐后地“舐太监的屁眼”。但是,“傍大款”之说一出,“太监”们是否只被舐而不反舐,就百花齐放了。故此西门庆改舐为咬,绝非意味着“太监”割他的屁股做成红烧肉大嚼,而且所“咬”部位与“舐”的距离相差绝不超过万分之一毫米。
  时代不同了,“咬”“舐”都一样!

  奇书难得话《何典》

  
  ? 陈毓峰
  旧书新阅
  我记得一九七四年先后读过鲁迅杂文集《华盖集续编》和《集外集拾遗》,前者有一篇名《为半农题记〈何典〉后,作》,后者有一篇叫《〈何典〉题记》。写作时间同出一天: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由此,我才知道中国近代有这么一本书叫《何典》,但《何典》是何许书,我没见过。鲁迅在《题记》中说:“我知道那名目,却只在前两三年,向来也曾访求,但到底得不到。现在半农加以标点,先示我印成的样本,这实在使我很喜欢。只是必须写一点序,却正如阿Q之画圆圈,我的手不免有些发抖。”我想见多识广、访书不遗余力的鲁迅,都曾经求之而不可得,那大概是一本难得的奇书了。
  在读过的自家的书上,遇到有趣或有用的地方,我往往用红笔加上尺子给划上直线。在鲁迅有关《何典》的两篇短文里,划有红线的语句有:“我看了样本,以为校勘有时稍迂,空格令人气闷,半农的士大夫气似乎还太多”、“三家村”、“应酬不免,圆滑有方”、“以革命为事的陶焕卿,穷得不堪,在上海自称会稽先生,教人催眠术以糊口”,“《何典》快要出版了,短序也已迫近交卷的时候。夜雨潇潇地下着,提起笔,忽而又想到用粗绳做腰带的困苦的陶焕卿。”
  这些借题发挥的文字,大概和《何典》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过,在铺天盖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时候,邓拓、吴晗、廖沫沙的“三家村”是首当其冲的。“三家村”一语出自陆游诗句“偶失万户侯,遂老三家村”(《村饮示邻曲》),没想到无独有偶,《何典》故事的背景竟也名曰“三家村”。“应酬不免,圆滑有方,”这也算一副颇有哲理的对子。像我这样“做人认真,不会随和”(朋友忠告语)的人,实在应该把它奉为圭臬,无奈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其余两处就是道出了鲁迅对刘半农、陶焕卿为人的看法。尤其是对陶氏当年的处境,鲁迅是既感滑稽,更具同情,你看“夜雨潇潇地下着,提起笔,忽而又想到用麻绳做腰带的困苦的陶焕卿……”无法排遣、难以忘怀的追念之情溢于言表,简直是一首真挚的悼念诗。
  一九七七年五月间,看到一份材料里说,九·一三林彪事件发生以后,在一九七二年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谈到林彪,先用两句话来批林彪叫做“药医不死病,死病无药医”。意思是说药只能够医不会死的病,如果病入膏肓、非死不可,那就无药可医了。像林彪那样,是已经患了死病,是无可救药的了。看到毛泽东写的《我的一点意见》,林彪表示悔改,要求把他的名字从中去掉,不要向下传达,毛泽东为了再次挽救他,把他的名字去掉,但结果他还搞“五七一”反革命工程纪要,这样的人是无可救药的。接着毛泽东又讲了两句“说嘴郎中无好药”,“一双空手见阎王”。江湖郎中,嘴上说得好听,口袋里却没有好药。而林彪岂不也是“万岁不离口,语录不离手,当面讲好话,背后下毒手”。林彪阴谋败露,仓皇出逃,摔死在温都尔汉,就是“一双空手见阎王”了。这四句土话俗语十分形象地勾勒出林彪的嘴脸。在座同志听了觉得很新奇,批得很好,就问主席这几句话从哪里来的,毛泽东说,他是从一部小说里面看来的,鲁迅写过一篇序文,推荐了它,这部小说叫作《何典》,作者是清末上海人张南庄。于是当时政治局就要求把《何典》找来,用大字体重印了一次,十六开本,政治局委员每人发了一本,连中央委员都没有资格分到,郭沫若还是后来多方想办法才弄到一本。我又想连当时中国最权威的文学家,也是党中央委员的郭沫若都发不到的《何典》,那确实是一本十分难得的奇书了。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从此也就更想窥见这一本神秘的奇书了。
  历史总要向前发展,尽管有时曲曲折折。一九八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晚,我到一位友人房间闲聊,他是刚从省城下来的,一见面就说:“我有一本奇书,你要看吗?”这自然求之不得,拿出来一观,原来是《何典》。我要他借我一周,赶忙取回一睹为快,结果第二天晚上即阅读完毕,还摘录了十几页笔记。看过之后并不感到有什么新奇之处。不过奇却奇在:这部方言俚语写成的小说,为什么当年讳莫如深,严而禁之呢,真是“《何典》《何典》,典出于何?”
  这本《何典》还是直排版,封面右上端印有一行小字:“清代章回小说”,中间印着似是魏体的两个大字“何典”,底下印着“张南庄著”几个小字。扉页上写着两行:“张南庄著,陈得仁评”,“鲁迅题记,刘半农校点”。版权页有“内部发行”“工商出版社一九八一年二月北京第一版”等字样。我想出版此书应是得到上峰批准,但看来出版者还是心有余悸,因而扛出“内部发行”的挡箭牌来。我只知道北京能够出版古书的有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和人民文学出版社,没有见过还有“工商出版社”这名堂,感到蹊跷。然而,书中却有一篇相当好的“出版说明”,摘录如下:
  《何典》是一部多用俗谚写成的讽刺性滑稽体章回小说。它的题材、构思,乃至语言、写法,都是别具一格的。
  小说共有十回,写的全是鬼蜮世界。作者主要通过三家村财主活鬼一家两代的不同际遇和祸福,嘲笑了阎罗王同着妖魔鬼怪所在的阴曹地府的形形色色。在这里,到处也是“有钱使得鬼推磨”,“杀人弗怕血腥气”。作者借此讽喻和抨击了我国封建社会崩溃前夕的黑暗现实。鲁迅在一九二六年写的《题记》中,说它“谈鬼物正像人间,用新典一如古典”。一九三二年,日本编印《世界幽默全集》,鲁迅应增田涉之托,把《何典》作为中国八种幽默作品之一,提供给他们,并在五月二十二日致增田涉信中说:《何典》一书“近来当作滑稽本,颇有名声”。
  《何典》也有其封建性的糟粕。作者对镇压被压迫者的起义用赞赏的态度来描写,实际上是维护封建君主统治的。虽然作者的基本倾向是愤世嫉俗,但在小说结尾也流露出贪慕功名之心。在语言上有些过分油滑,失之低级趣味。所以鲁迅也批评它“其实是‘江南名士’式的滑稽,甚为浅薄”。
  《何典》的作者是清代乾隆、嘉庆年间上海才子张南庄,他化名过路人。……为当时上海十位“高才不遇者”之冠。
  指出《何典》的局限之处,我大抵赞成,但指摘作者“也流露出贪慕功名之心”,却未免苛求于古人了。经过社会主义思想改造四十多年后的今天,不是还有不少人贪慕功名之心,比张南庄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吗?环顾宇内,商潮汹涌,宦海澎湃,盗名窃利,比比皆是,何况于封建季世的一位失意文人呢?
  《何典》总算读过了,但当时却为买不到它而耿耿于怀。一九八二年暑期到榕城参加高考评卷,中午我冒着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天气,几乎跑遍城内外各家大书店,都没有见到《何典》影子。后来终于在对湖路一家小书店里买到了一本工商版《何典》。多年渴望得到的所谓奇书,终于到手,那喜悦、舒畅之情是自不待言了。不久,我又见到人民文学出版社以“中国小说史料丛书”名义出版的《何典》,横排版,是一九八一年五月北京第一次印刷,比工商出版社版只晚了三个月,虽然印数为十万册,但还是无缘得到,颇以为憾。
  至于《何典》应该如何全面评价,那有待于专家学者的宏词高论了,笔者不敢在此饶舌。最后愿以《何典》结尾的一诗与读者共赏:
  文章自古无凭据,
  花样重新做出来;
  拾得篮中就是菜,
  得开怀处且开怀。

  上帝之谜——《上帝的预谋》之一

  
  ? 易中天
  灯下随笔
  据说,人是上帝创造的。
  又据说,上帝最初只造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亚当,意思是出自泥土、被造者、人,或第一个人。
  这“第一个人”是个男人,或者说,被说成是一个男人。因为这时世界上还只有一个人,并无性别的差异,因此他是男是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是仿造上帝的形象造出来的,是上帝的一个赝品。
  上帝很疼爱他的这个赝品,特地为他造了一个又漂亮又舒服的大园子,让他住在里面,过着快乐的日子。这个大园子是在东方的伊甸造的,所以叫伊甸园,也叫乐园。人住在伊甸园里,吃喝玩乐,优哉游哉,无所事事。虽然也有管理园子的任务,但那管理,亦不过“无为而治”,顶多只是给那些飞禽走兽一一起了名字而已。
  这是上帝创世的第六天,也是最后一天。
  据说,上帝对于他的这些创造都很满意。
  所以,第七天,上帝就歇了工,休息了。
  事实上,如果上帝的创造到此为止,也就是说,他只是造出一个人来满足自己的表现欲;伊甸园里也许至今都是风平浪静,什么案情也不会发生,我们的故事也就不大讲得下去。但是,不知是上帝兴犹未尽,还是得意忘形,抑或果真认为“那人独居不好”,要不然就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总之,上帝竟然忍不住又造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用亚当的一根肋骨造的。上帝让亚当沉睡(不知是用了麻醉剂还是催眠术),动手术从他身上取出一根肋骨,又造了一个夏娃。
  夏娃的意思,是母性和生命之源。
  这下子可就麻烦了。
  麻烦显而易见。
  因为上帝再造的这个人,是个女人。
  女人的形象在伊甸园里是前所未有的。夏娃也不再是上帝的一个赝品。她不但不同于亚当,也不同于上帝。无论对于亚当,还是对于上帝,她都是一个相异的存在,一个异性。有一个异性作伴,对于亚当来说,自然是乐不可支,但对于上帝而言,却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一方面,夏娃的出现,固然意味着上帝这一回的工作,已不是仿造而是创造,而创造的意义又无疑高于仿造,因此上帝实不妨为此而自鸣得意或自我陶醉一番。但是,另一方面,创造往往也同时意味着异化,一个相异的存在则更是意味着一个矛盾对立面,一个有可能反对自己的潜在的叛逆者。更何况,这个对立面和叛逆者,又是“母性”和“生命之源”?
  果然,似乎没有多久,夏娃就在伊甸园里惹是生非了。她不但在蛇的诱惑下偷吃了上帝严禁吞食的知善恶树上的果子,而且还引诱他的男人也偷吃了这禁果。
  夏娃不听上帝的话而接受蛇的诱惑,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她在伊甸园里原本是一个异性(或曰异端),是一个与上帝相异的存在。亚当不听上帝的话而接受夏娃的诱惑,也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异性(夏娃)总是比同性(上帝)更具有诱惑力。夏娃要去引诱亚当,同样是伊甸园故事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因为如果夏娃不能对亚当构成诱惑,而是处处听从,时时追随,一模一样,则当初对她的创造就显然是多余。
  夏娃必得做一点出格的事,才成其为夏娃;亚当也必得受一点夏娃的诱惑,才成其为亚当。所以,当后来上帝追查此事时,亚当的辩解便是:主啊,是你所赐给我的女人叫我吃的。那意思分明是说:如果我不能听那女人的话,那么,你赐给我这个女人干什么?
  然而,尽管这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必然,其结果却仍然十分严重:亚当和夏娃被双双逐出伊甸园。被逐的人赤身露体,一无所有,只能自己去开辟自己的世界。更重要的是,他们从此世世代代成了罪人,而且单靠自己的力量,即便再努力,也无法救赎,只能无望地等待基督的降临和末日的审判。
  这就是人的创世记。这个故事,不少人都耳熟能详,不说大家也知道。
  然而,这个被反复宣讲的故事,却是一个疑案。
  的确,只要我们稍稍仔细认真推敲一下,就不难发现,此案疑点甚多,而最大的一个疑点,又集中在既是原告又是法官的上帝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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