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与变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冲突与变数- 第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人名单的“独立候选人”。根据选举细则第四十六条,选民在填写选票时可以在正式候选人之外“另选其他选民”。关于选举中出现的独立候选人现象,可参考若凡:《北商博士自荐当选全纪录》,载《凤凰周刊》总第135期;李堕、唐益:《协商、预选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公平》,载《新闻周刊》,2003年12月8日。


第二部分:内在冲突“酝酿”的争论(3)

    综上,中间阶层对于政治选举所投入的热情并不高。这种情况与一些村庄进行海选时村民所投入的热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中间阶层的参政素质要远远高于一般的村民。其实,这种反差并不难理解。中间阶层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强,对现行选举可能更主动积极,也可能更被动消极。如果中间阶层认为选举是有意义的,选举程序是公正、公开的,就会比一般人更积极参与选举;相反,如果中间阶层并不这样认为,他们会比其他人更为消极,甚至抵制选举。专栏我是如何被“协商”下来的*    
    我所在的选区,共有各种社会单位102个,选民2541人。11月10日,我们选区公布了选民名单,11月16日,举行了第一次选民小组会,提名初步代表候选人。我和另一位同事被提名为初步代表候选人。11月22日,选区公布了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共提名产生了25位候选人。    
    27日上午,我单位的选民小组重新开会,协商正式候选人。征求意见名单有4人,其中有我。这次征求意见,仍然采用签名的方式进行。同意谁,就在谁的表上签字。有的选民小组因为老师有课,采取打电话逐个征求意见的办法确定候选人,签名由别人代替。选民小组长在征求我意见的时候,我说:“虽然把我放进去了,但我还是想知道,这个名单是根据什么拿出来的?”* 袁达毅:《协商、预选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公平》,载《新闻周刊》,2003年12月8日。后来得到的解释是,几位领导都声明退出了。十几位组长也议了一下,提出了几个条件:一是要体现单位特点。因我们是教学单位,从教学第一线出代表比较好;二是能对我们区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有参政议政能力;四是能孚众望,能代表民意。除去几位年岁大一点的,剩下的就我们4个人的提名票最多。    
    提出这些条件似乎很有道理,但不合法,因为它随意限制了公民的被选举权。    
    如果提出上述意见供选民协商时参考,我也说不出什么来,因为提出来的毕竟是参考意见。问题是,征求意见的名单,不是经过选民协商后得出来的。第一次协商的结果出来了,我得了200票,其他几位候选人分别是149票、72票和59票。    
    下午,选区召开联组协商会。分会领导就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谈了意见,进行“引导”。联组长介绍了协商产生的代表候选人情况,然后就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问题进行讨论。初步确定党派推荐的候选人、我们单位的一位候选人和其他单位的一位候选人作为正式候选人的人选,拿到各选民小组征求意见。我在分会“引导”时被联组会议“协商”掉了。    
    28日上午,我找机关党委书记要统计结果。之后,我到选区办公室询问有关情况。我问,协商怎么不根据选民的意见进行?一位女同志说,是根据联组长的意见确定的。我问,我们单位的联组长是否尊重选民意见?她说,在联组会议上,有两位组长主张定你为正式候选人。这时,一位年长的男同志说:“你怎么能把具体情况告诉他呢?”我说:“我是选民,又是初步候选人,当然有权知道具体情况。”下午两点,我约见了分会的一位领导。这位领导说,我们选区共有17个联组(其中我们单位4个)。1人有事未出席。16人参加会议,确定的那三位候选人分别是16票、15票和9票。“你得的是2票。”我问联组是根据什么来表决的,回答是,“根据各组介绍的情况表决。”    
    就这样,正式候选人的人选,经大多数不完全认识和了解初步候选人的联组长们讨论表决后,由分会初步确定了。这位领导问我程序上还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我能说什么呢?在这次选举程序安排上,北京市规定的是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不安排初步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选民和联组长们自然无法较为全面地了解每位初步候选人的情况,联组长们也就只能根据分会的“引导”和各组的介绍来讨论谁比较合适了,联组长们没有什么错。分会进行“引导”,为的是解决代表的结构比例问题,理由也很充分。联组长们根据“引导”和情况介绍进行讨论和表决,分会再根据表决的结果初步确定正式候选人的人选,形式上也没有什么不对。总之,都有很充分的理由。对此,我只能认可。    
    尽管如此,我还是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应当将第二次选民小组会议协商的统计结果发到各选民小组,让选民了解情况,选民有这样的知情权。二是应该进行预选,由选民投票来决定候选人。三是在预选之前,组织第一轮协商产生的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让选民了解候选人。四是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扩大差额比例。    
    一位多年从事选举工作的干部曾告诉我,人大代表选举的民主性,最充分是体现在提名上,只要有10人联名,想提谁(只要是本行政区内的任何一位选民),就提谁;而民主的最大特色是协商,优化代表结构比例、照顾方方面面和落实组织意图。这真是再精辟不过了。我虽然先后参加过3次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但对这几句话的理解,远不如这次亲身体验的感受深刻。    
    我曾在一本书中分析了提名、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民主性和优势,认为是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这次的亲身感受,给了我一个教训:在对实际情况不完全了解时,不要妄下结论。这种没有充分的民主做基础的集中,还是民主么?现在,我为当初的轻率而惭愧。    
    第二节民主理念与需求〖1〗一冷淡与负面中间阶层对政治选举的消极和抗拒并不难理解,这不仅与中间阶层所普遍拥有的较高教育背景和参政素质并不矛盾;相反,这种现象进一步表明了中间阶层较其他社会群体具有更高的参政素质,因为他们全面质疑了选举的意义、公正和公平。从而,可以认为中间阶层以实际行动表达了一个信息:他们相当程度上已经接受了现代政治理念,特别是民主理念。对于在农村基层参加“海选”(直接选举的一种俗称)的村民,可以认为他们具有选举热情,却不一定有什么抽象的民主理念,推动他们参与选举的是直接的利益动机。对于中间阶层,则可以认为他们虽然在参加政治选举中没有热情和驱动,但具有更多的民主理念。    
    然而,研究事实表明:相当部分中间阶层并不喜欢“民主”,并举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辩解。如果把村民所具有的民主理念程度看做基准的话,那么有些中间阶层所具有的民主理念程度则是个“负数”。这同样与中间阶层的较高教育背景和参政素质不矛盾,因为他们的消极民主理念是一种“理性”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对民主理念的无知。


第二部分:内在冲突“酝酿”的争论(4)

    中间阶层对自己民主冷淡主要有下面的一些解释:    
    ①认为民主建设的现实条件不成熟。    
    非常多的被访者提到了民主建设所需要的各种现实条件,特别是民主建设主体的民众素质问题。孔楠(22)认为国家的发展程度与民主建设息息相关,现实还没有发展到推动民主进程的水平:民主对一些发达国家可以说很好,但对于一些不发达的国家还是早了些。中国整体上还没有达到那种程度。更多的被访者认为民众的素质不够高,特别是农民的素质不高。施全(29)认为中国农民太多,素质不高,判断能力不够,信息来源缺乏:对于他们来说,选出一个合适的国家领导人很难。而在其他国家,中产阶级很多,大家都受过很好的教育,选一个合适的领导人比较容易。赵岚(07)则认为法制观念和法制环境是民主的前提,而中国民众恰恰缺乏这些,原因在于在民众在从小开始的素质教育中没有这部分重要内容。从而,民主建设缺乏推动力和维持民主的保障:民主需要素质,素质太低怎么实行民主?中国老百姓的教育素质不够,特别是法律素质不够。法制环境很重要,因为民主是一套规则,要法律来保障,不懂法律怎么贯彻民主规则?可是现在的法制环境真的太差。课本上也许有一点法律方面的知识,可是那些知识根本就不够用。比方我,除了知道杀人放火是违法的,别的我就不知道了。在国外成年人考驾驶执照的时候,还给小孩子模拟交通环境,让他们从小就有交通意识和知识。这很重要,因为交通知识不光司机要有,所有出门走路的人都要有。同样,民主规则不光政客要有,一般的选民也要有。我们现在走在大街上,好多人都不认识交通标志。我们从小就缺乏法律方面的教育,所以法律意识很低。这和中国的传统有关系,古代就缺乏法制精神,到了近代就更厉害了,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根本就没有法律了。虽然现在好多了,但还是不行。②认为民主并不是现实急需。    
    相对于经济发展和生存而言,一些被访者认为民主建设应该排在后面。比如,杨波(20)就认为,首先要所有的人都有了生活保障之后才能谈民主:中国有句古话,叫“仓廪实而知礼仪”,就是说满足了基本需要,才能考虑其他的。民主也是这样,如果有些人肚子还填不饱,哪有心思考虑民主?冯涛(18)认为当前自己能解决问题的途径很多,特别是可以通过个人的奔走和制度法律的约束来解决问题,民主制度建设相对来说无关紧要:在北京这样的城市,我有什么困难、问题,解决的渠道比较多。我可以直接找他辩论,直接找他的主管部门投诉,通过法律手段都是可行的。单位任何事都有它的规章制度,我觉着如果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话,我可以拿着规章制度去找他。有很多解决问题的途径,没有必要通过民主选举什么的。人大代表可以帮我们反映一下意见,但那些东西可能和我关系并不直接,比如一些科技发展规划什么的。相反,冯涛(18)认为在农村和基层的民主建设非常重要,特别是在吏治不好、干部素质不高的地方对民主的需求很迫切,可以防止腐败和专横:我感觉,民主选举能真正代表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还是在基层,比如在农村、在县城,大家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机会很大,需要有人来代表他说话,这是很重要的。在北京环境很好的,但是我觉着在农村、在基层民主是很必要的。在那样的地方的一些干部素质很低,没有民主的约束,他们对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危害很大。一向喜欢思考、性格冷静的尤军(23)也认为,民主对大部分人来讲不是很急需,急需的是生存。有的人连基本生存都没有保证,不会考虑民主的问题。    
    ③认为民主是虚伪的理念。    
    尤军(23)似乎更倾向于精英主义,认为即使建立了民主机制,也改变不了少数精英垄断政治资源的现实,不能对民主政治寄予太大的期望:再民主的机制,最后还是精英控制,精英控制资源、控制选民,有时候技术力量能够把真正的选民意愿过滤掉。所以说,民主说到底是通过“精英控制精英”来达到民主的效果,不能对所有人都完全平等、都投票来选举领导人寄予太理想化的期待。有些中间阶层对民主本身表达了不信任,认为民主是虚伪的。当韩娟(12)表示愿意参加比较透明的民主选举时,沈智(11)则觉着民主选举本身不可能真正透明:凡是选举没有透明的,国外也那样,一些事情想让你知道你才会知道。就像选州长一样,那些候选人,老百姓知道他是谁吗?我在电视上看日本的选举,也是拿着大喇叭喊,记者问一个日本选民:你认识那个候选人吗?他说不认识。又问他:你为什么选他?他说的特好玩,说就看人名,哪个人的名字好听就选谁。你想多可笑呀!再明白不过了!你不要把国外的选举想得多透明。也是一样的。咱们这次选举在选票上有四个人名,名字下面也有简历,原来是做什么的,有什么业绩。可是看了这个简历你就真的了解他了吗?即使他做了演讲、做了宣传,谁能保证他说的就是真的?吴芳(30)用词更专业一些:民主就是个框,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很多时候民主是个幌子,流于形式,包括西方的民主。在西方很多人都接受这种理念,就是少数人的权威比民主决策往往更加明智,从成本上来说更低。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最重要的不是公民参与,而是职位很高的人要守规矩,讲法治。有些人以权代法,存在许多特别恶劣的事情。民众参与不能期望太高。④怀疑民主的现实政治功能。


第二部分:内在冲突“酝酿”的争论(5)

    吴芳(30)肯定了民主建设的重要性,但同时认为许多问题的解决并不能依赖民主,渐进式的改革更加有效:民主本身是必要的,虽然它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必须循序渐进,不能期望一个办法解决所有的问题。还是要在原来的基础上慢慢改。李亮(03)认为卓越的政治领导人是逐渐培养出来的,要具有特殊的素质,而不是凭民众的个人喜好能够选出来的:中国这么大,问题这么多,领导人可不是谁都能当的,一定要用对人。合适的领导人要慢慢培养,不能你得票高就上去干了。何京(24)强调政府部门的控制作用。他作为组织干部,直接组织了这次换届选举,认为在政治上对候选人“把把关”还是很必要的,“看他历史上有没有问题”,“政府有什么样的需要”。他举例子说:现在需要知名度比较高的,收入比较高的,你要代表老百姓呀。不能一个蹬三轮的,十个人推荐你,你也当选了。⑤强调民主的负面影响。    
    许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