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生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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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生命篇-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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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腰痛止住了。这是神第一次在她身上所显得神迹。第二次是在她七十一岁的时候,突患盲肠炎,医生说她年纪太大,很有生命危险,不能开刀,只能打针吃药,但打了一百多针,均未见效,病况反渐严重,十三天大便不通,肚子剧痛难当。女儿女婿切切为她祈祷,这时她也开口祈祷,向神恳求医治,神垂听了她的祷告,就在那天晚上,看见一位老人,身穿白衣,用手抚摩她的腹部。起先她有一点害怕,以后转念,这是真神差遣使者用手医治她,遂在心中感谢。第二天早晨,就有大量白脓;从她腹中泻出;病就完全好了。她也因此立即相信真神,接受耶稣基督作了她的救主。
⑵基督徒不但不拜偶像,连拜偶像的物也不可带进家去,因为这都是神所厌恶的(申7:26)。见证:一九三三年春天,浙江温岭县有一个女子被鬼附着,有人请了几位弟兄去为她祷告。祷告之后,当时鬼即离开了她而去。但过不久,鬼又回来。有位弟兄就问那鬼说:“魔鬼,我们奉主的名祷告,叫你走了,为什么你又再回来?”牠说:“我啊,我没有走哩,我有地方住啊。”弟兄就问牠说:“你说有地方住,你住在什么地方?”牠说:“不告诉你们。”弟兄说:“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一定要你告诉我们。” 牠才说:“我啊,我住在楼板下。”于是叫人下楼找(那女子住在楼上)。一回儿,那寻找的人回来了报告说:“别的没有什么,只有一张破旧的符还贴在楼板下。“弟兄们就说:“快撕毁它。”当人去撕之时,那鬼就说: “嘿,我还有地方来。”弟兄们就问它还有什么地方?牠不肯说。弟兄们就问那主人:“家中有没有什么地方还有邪污之物?”那主人回答说:“不知道那个杂物堆里有没有?”弟兄就说:“去找找看。”很希奇,当人去找的时候,那鬼忽然喊起来说:“没有的,没有的,不要去找罢。”弟兄们一听见,知道一定有的,就吩咐人快点去找。鬼见阻止不了,就说,“你们何苦如此啊!”一回儿,找出许多佛经,小菩萨等,于是,一齐拿了出去。弟兄就对牠说:“魔鬼,现在你没有地方了,你可以走啦!” 牠说:“我走,我走。”不久,牠就走了,再也不回来了。所以家中若有什么不圣邪污之物必须一一除去,免得成为鬼的住处。◎歌:第二条诫,不可拜偶像,各等偶像都是虚妄;我的神没影像,跪拜偶像必受灾殃。
三、第三条诫——不妄称神名:出20:7“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按着自己的意思说话行事,却打着神的旗号(举例),这就叫妄称神名!'
1.妄称没有效验:申18:22“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见证:……'
2.定遭真神报应:耶28:15…16于是先知耶利米对先知哈拿尼雅说:“哈拿尼雅啊,你应当听!耶和华并没有差遣你,你竟使这百姓倚靠谎言。所以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要叫你去世,你今年必死,因为你向耶和华说了叛逆的话。”'叙述背景。哈拿尼雅五月妄称神名发假预言,到了七月就死了。'
 ⑴凡我们所言所行的,要仔细分辨是来自神还是出于自己!千万不要随便打着神的旗号(说是神感
动的.神让作的),免得犯妄称神名的罪。
 ⑵倘若有声音临到,也要仔细分辨是神的声音,还是魔鬼的声音;因为不但神向人说话;魔鬼也会
向人说话!歌:第三条诫,务要记清,真神的名字不可妄称,敬拜神要虔诚;妄称神名罪过非轻!
四、第四条诫——当守安息日:出20:8…10“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1.记念神的创造:出20:11(上)“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
 ⑴神创造天地乃是从礼拜天开始(太28:1;年历表上也都是把礼拜天排在第一);因此;礼拜六是
安息日;在旧约时代,犹太人就在礼拜六守安息日。
 ⑵到了新约时代,因为耶稣基督是礼拜天早晨从死里复活的,所以;主耶稣的门徒为纪念耶稣基督
的复活,从此就改守礼拜日。
⑶其实,改守礼拜日这也是神所定的日子;因为在诗篇早已预言“匠人(以色列人)所弃的石头(耶稣),已成了房角(教会)的头块石头。这是耶和华所作的(使主死里复活),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我们在其中要高兴欢喜。(诗118:22…24)”◎歌: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迦39首)
2.从神得着祝福:出20:11(下)“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创2:3……之背景。'
⑴见证:在美国有一位姓陈的华侨,是带职事奉的神的仆人;一天,他失业了。当时在教会中有一对信主的夫妇二人,家中开着大公司,要请仆人到他们的一个饭店里当经理,一个礼拜只上四天班(一、五、六、七);却发给他一个礼拜的工钱;但仆人因这个工作影响主日敬拜,就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此后不久,神在一个安装家电的公司给他预备了一份工作,头三个月每小时给他约9元(失业之前每小时约7元),三月后每小时给他9。2元,到了退休时每小时12。5元。
⑵见证:美国的开国总统华盛顿,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每到礼拜天的时候,都去敬拜神。一位常到凡门岗拜谒华盛顿总统的人说:“没有人能拦阻华盛顿不去参加主日的聚会。每当主日早晨,总统的早餐桌上都是客人,但是总统从来不曾因着这些客人而疏忽了敬拜神,破坏了他敬拜神的习惯。到了时候,他就不和客人作假意敷衍,却诚心诚意的邀请他们一齐参加主日的聚会去。”你对你的朋友们如何?'歌:第四条诫,当守安息日,六日劳碌七日安息;神赐福安息日,可惜世人都不认识。'
五、第五条诫——当孝敬双亲:出20: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双亲:父亲、母亲、公公、婆婆。◎?'
1.是真神所喜悦的:提前5:4若寡妇(代表一切做父母的)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叙述背景。水有源,树有根。'
2.是带应许的诫命:弗6: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⑴孝敬父母,不但是在衣食住行上供养父母,而且还要在凡事上听从父母(西3:20);父母所吩咐的事若符合神的道;我们一定要听从(创37:14);父母所吩咐的事若不符合神的道;我们就不要去听从。
⑵孝敬老人,一定要真心实意,不可有所贪图;并且,孝敬老人应当在老人健在的时候。
①见证:有一位老大爷,拥有许多财产;他的儿女长大之后,虽然有了各自的事业与家庭,但对他还是很孝顺,几乎天天回来陪他,嘘寒问暖。他见儿女都这么孝顺,就把财产分给他们。但过了不久,这些儿女竟都不见了;只剩他一个中风的孤独老人。后来这位老先生过世,他的儿女就盛大的为他办丧事,把整条巷子都围起来,请人五子哭墓、大办酒席……等等。
②见证:在福建省的金门,有一个人上街买肉去,东奔西跑,找不到新鲜的猪肉。这个人很不高兴的说:“真是糟糕,今天一点新鲜的猪肉也买不到。”有人问他:“今天有什么贵客到你家里来么?”他答:“今天是我先母的忌辰。”那人就说:“你今天也会孝敬你的母亲么?你该想起你母亲在世之时,有一天你买鱼回来,你母亲告诉你,把小鱼一、二条给我吃罢。你就说一样大,没有小的。她说,那么鱼汤给我一点。你就说,是用油煎的,没有汤。今天,你要买鲜肉给你的母亲作忌辰,我想你母亲不敢吃你的死猪肉的!”他听了,垂头丧气回家去,不敢多说话了。我们都该晓得,祭祀祖宗是没有用的。死了的人那能吃东西?若是能够吃,人家就不敢祭祀他们的祖宗了。再问,孝敬祖宗的人到底能孝几代?初死之时,给他多吃几回,后来越过越减少了,一年到底只吃几餐。若是真的能吃,岂不早已饿死了。因此,孝敬老人应当在老人健在的时候。歌:第五条诫,当孝敬双亲,不可忘记父母的恩;水有源树有根,违背父母没有良心。
六、第六条诫——不可去杀人:出20:13“不可杀人。”'?'
1.杀人必要偿命:出22: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猪有猪的生命;人有人的生命;为什么杀死猪不偿命,杀死人却要偿命呢?因为神造人,是造自己的形象造的(创9:6)。'
2.恨人就是杀人:约一3: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人;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⑴要说杀人,也许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敢去杀人;为什么呢?因为胆小、害怕、不敢;别说杀人,
就是连杀只鸡都不敢。
 ⑵虽然,我们都不敢去杀人;但是,有时候我们却敢恨人……(举例);有的人,恨人之心,至死
也不肯放弃。见证:古人说:“仇人路窄分外眼红。”说来也巧,就有这么一次,两个仇人偶尔
同乘一只船,他们尽可能远远避开,于是一个坐在船头,另一个倒坐在船尾。船行海中心,所
谓天有不测风云,突然间起了大风暴,浪击船身,危急万分,那个坐在船尾的问掌舵的人:“如
若危险,船的两头,究竟那一头先沉?”把舵的人说:“可能是船头先沉”。这人连声说:“好,
好,我可以看到我的仇人比我先死,我死也可瞑目矣!”歌:第六条诫,不可去杀人,凡杀人的
本属该隐(创4:3…8),主的道没仇人,心里恨人就是杀人,自杀自身也是杀人。
七、第七条诫——不可犯奸淫:出20:14“不可奸淫。”'?'
1.行淫便是无知:箴6:32…35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伤掉生命。他必受伤损,必被凌辱,他的羞耻不得涂抹。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报仇的时候,必不留情。什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撒下12:10…12……之背景。见证:解放前的一天,上海有一个弟兄,是位医生,他向教会长老反映说,某弟兄身上有梅毒。长老就把他叫去询问,这个弟兄坚决不承认自己犯了罪。他说:“我这病是在公共浴室里传染的。”可是医生说,这不可能,因为这种细菌(梅毒螺旋体)一碰到空气就死,一定是犯罪时传染的。但这弟兄始终不承认。“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申29:29)。长老也无法处理。不久,中国解放了,共产党来了,他在旅馆内犯淫乱罪时被警察当场逮捕。共产党的办法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他良心有亏、心虚,只好把一切都交待出来了:他是犯了淫乱的罪。最后他死在监里。神在亲近祂的人中显为圣(利10:3)!'
2.将来必定沉沦:启21: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叙述背景。太5:28……之背景。见证:美国有一位姊妹,名叫卡特琳;在一九七六年三月,当她正在家中祷告时,主耶稣带领她到地狱里去,让她看到了地狱中那些失落的灵魂所受到的巨大的折磨。当时,到了一个火坑,有一个女人与主说话,她站在火焰中,全身被火烧着,骨头全都充满了虫和死肉,她把手伸向主:“让我出去吧!我现在愿意把心献给祢,主啊!我要跟人家分享祢的赦免,我要为祢作见证,求求祢,让我出去吧!”主转身看着那妇人:“你若是早听从我,求告我、悔改,我就必赦免你了。”妇人说:“主啊,难道真是没有出路了吗?”主很轻声地说:“妇人,在世上,你有很多悔改的机会,但是你却硬起心来不肯,你知道我的话,所有淫乱的,他的份就是烧着的火湖。”主转向卡特琳说:“这妇人和很多男子淫乱,她使得许多家庭破裂,但是我还爱她,我到她那里,不是去定她的罪,而要拯救她,我遣派我的许多仆人去,劝她悔改,但是她不肯。”地狱的恐怖实在是太真实了。◎歌:第七条诫,不可犯奸淫,违背律法没脸见人;受迷惑,被罪侵,藐视真神必定沉沦!'
八、第八条诫——不可去偷盗:出20:15“不可偷盗。”'?'
1.神眼遍察全地:箴15:3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恶人善人,祂都鉴察。'诗139:1…3……◎见证:有一主日学的学生,他的父亲要去偷窃东西,叫他跟在后面看风。随后进入一间蕃薯田偷挖蕃薯。父亲的脚刚一踏入田间,孩子便在后面大声喊说:“有人在看。”父亲赶快出来,四下瞧了一瞧,说:“谁?人在那里?”孩子回答说:“神在看。”父亲的心极受感动,时间不长,就悔改信了耶稣。'
2.违命刑罚难逃:书7:25约书亚说:“你为什么连累我们呢?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于是以色列人众人用石头打死他,将石头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烧他所有的。'叙述背景。耶17:11……!见证:在安徽省流传着一句民谣:“只要反腐不放松,早晚抓住王怀忠!”王怀忠是谁呢?王怀忠是安徽省的原省长,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人民币275万元,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30万元、澳币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王怀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所犯受贿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4年2月12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歌:第八条诫,不可去偷盗,不听神的话刑罚难逃,神的眼看分晓,所行所为神都知道。'
九、第九条诫——不妄作见证:出20:16“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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