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袭社会及其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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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袭社会及其解体-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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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群官,选自朝廷,擢士庶以任之,澄水镜以明之,年劳优其阶品,考绩明其黜陟,进取事切,砥砺情深”,并不会象陆机所说那样因进取而“伤民”,而“设官分职,任贤使能”,这也就是“共治”而非“独治”。“总而言之,爵非世及,用贤之路斯广,民无定主,附下之情不固”,这是“愚智”都能看清楚的。xli 颜师古认为∶“古今异俗,文质不同,不可空捋虚名,以乖实效”,所以,大举分封,不仅“于理不合”,而且“制度难成”,故分封“莫如量远近,分置王国……画野分疆,不得过大,间以州县,杂错而居,互相维持,永无倾夺,使各守其境,而不能为非,协力同心,则足扶京室”,对各就封之诸子“为置官僚,皆一省选用,法令之外,不得擅作威刑。”xlii 
  最著名的有关封建的议论自然当推柳宗元的《封建论》,宋苏东坡《论封建》评论说;“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徵、李百药、颜师古,其后则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xliii 柳宗元的高明处在于深探封建制的历史根源直至“生人之初”,他认为∶封建“非圣人意也”,而是“势也”,即使古代圣王那时想废除封建,也是势有不可。人类之初,与万物皆生,不能博噬,又无毛羽,要想“自奉自卫”,必须利用各种物质资源,这样社会就有争夺,争夺不已,就要找明智者裁夺,裁夺不听,就要有制裁力使之畏服,这样就产生了“君长刑政”。人们离得近的会聚而成群,群体之争危险性更大,这样就会“有兵有德”,争而不已,各群之长就会找势力更大者裁决而听命于他,这样就有了“诸侯”,如此往上,还会有“方伯”,“连帅”,最后“天下会于一”,就有了“天子”。这样一级一级的首领,其有德者,他死了之后,众人会找到他的后代来伺奉,这就是封建等级制以及世袭制的由来。 
  这就意味着∶表面看起来,封建是出自古圣王之意,是他主动地不想独享天下,所以由上而下地分封诸侯,诸侯的权力、财富、名望都是从上而来。但实际上,这后面却有一种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形势使古代君主不能不如此做。自上而下的“封”是自下而上的“势”支持着的,各种名号常常只不过是对这种事实上的“势”的承认而已。在这里,柳宗元还敏锐地把握到了一个不仅中国,而且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即等级分化必然要从各个原始族群中产生,而且是自然而然地产生。任何文明的早期,都会自然而然地出现一个渐居于社会上层的少数,并且,这居于上层的不仅是少数,这少数还是世袭的。 
  但是,后来那种不得不封建的形势发生了变化,柳宗元虽然没有明言这种形势缘何而变,但指出了周秦以后,封建反成了致乱之由,而不再是太平之基。东周时周已剩空名,其实丧之久矣,列国纷争,战乱不已;秦“有叛人而无叛吏”,汉“有叛国而无叛郡”,唐“有叛将而无叛州”,都说明郡县制有利于天下和平,而封建割据则常为战乱祸首。 
  柳宗元所提出的最重要、也是我们最感兴趣的反对封建制的理由是∶废除封建也就废除了世袭。在周代封建时期,虽然是“乱国多,理国寡”,但“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而在汉代的郡县官员“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这是从能否替换不称位,不称职者的角度说的,但废除封建世袭无疑还有更积极和更深远的社会意义∶“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这就是孔子“举直错诸枉”的本意。废除封建并不是要废除等级,而是要废除世袭,变封闭的等级制为开放的等级制。如果天下都是“世大夫,世食禄邑”,则即使有“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如果说封建是“圣人之制”,这不是圣人自己与自己过不去吗?柳宗元文以指出封建最初“非圣人意”始,以指出复行封建将“忤圣人意”终,虽然不离推崇古圣的大道,但主要还是以客观之“势”的变迁而非主观之“意”的圣洁来解释封建之应废。xliv 
  自柳宗元之后,一直到明未清初,有关封建的辩论确实不多了。苏轼赞成柳宗元的观点,只是补充了一条理由∶即世袭制会加剧对世袭爵位的争夺,而开放的官职却不如此。他说∶三代“至汉以来,君臣父子相贼害虐者,皆诸侯王子孙,其余卿大夫不世袭者,盖未曾有也。近世无复封建,则此祸几绝,仁人君子忍复开之欤?”xlv 
  但是,在提升了道德理想主义精神的宋代理学中,亦有学者赞同封建和宗法制,北宋张载认为∶“‘天子建国,诸侯建宗’,亦天理也。”“宗子之法不立,则朝廷无世臣。……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处,朝廷大有所益。或问‘朝廷何所益?’公卿各保其家,忠义岂有不立?忠义既立,朝廷之本岂有不固?今骤得富贵者,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造宅一区及其所有,既死则众子分裂,未几荡尽,则家遂不存,以此则家且不能保,又安能保国家?”xlvi 南宋胡宏也赞成井田封建∶“井田封国,仁民之要法也。……使太宗有其臣,力能行之,则唐世终无藩镇跋扈篡弑之祸,而未流终无卒徒扶立疆臣制命之事矣。”xlvii 
  朱熹对封建的态度似在两可之间,貌似模棱而实则明晰。他谈到封建的好处,是君民之情相亲,可以久安而无患,不象后世郡县,一二年辄易,虽有贤者,善政亦做不成,并且现在州县之权太轻,卒有变故,更支撑不住,以道理观之,封建之意,是圣人不以天下为已私,分与亲、贤共理。但是,既便是圣人之法,也不可能无弊。如果封建非其人,又是世世相继,就无法换掉他了,而郡县官员若非其人,却只两三年任满使去,忽然换了好的来也说不定。使膏梁子弟不学而总是居士民之上,其害也是不浅。所以,朱熹认为柳宗元所说基本上有道理,而颇不满于胡宏论封建井田之事,认为这些即便是“圣王之制”而不可非,在今日也恐怕难下手而无法行。另外,朱熹认为治乱关键还不在此,而在人,所以说“此等事,未须深论。”xlviii 
  但是,到了明末清初的时候,由于明朝遇到本为其部属,人数甚少的满族入侵,竟然在短时间内就土崩瓦解,又激起一轮有关封建制的议论热潮。颜元以为∶“后世人臣不敢建言封建,人主亦乐其自私天下也,又幸郡县易制也,而甘于孤立”,然而,“以天下共主,可无藩蔽耶!层层厚护,宁不更佳耶!”并且,不封圣后,“使诸圣人子孙无尺寸之土,魂灵无血食之嗣,天道岂能容耶?”不恩九族,不封同姓,“宗庙其无怨恫耶?”;不封功臣,“勋旧其何劝耶?”另外,颜元还提出了一个特别有趣的理由∶即便世君如桀、纣而汤、武革命,由于汤、武本有封国,有兵丁粮食,就不致于扰民,且可一战而定,而不致连年大乱而伤民。xlix 
  与颜元、李刚主等更偏于理想,并主复古者不同,顾亭林是一个相当具有现实感的学者,他曾博览古代经世史文,著有《天下郡国利病书》,又曾实地走访许多名山大川实地考察风土民情。所以,他虽然深深感到郡县制施行近两千年之后的流弊,却明白郡县制决不可能复变为封建,他所提出的对策是“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顾亭林认为∶“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所以,有必要“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即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调动地方官员的积极性,比方说在县一级,“改知县为五品官,正其名曰‘县令’。”夫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则县之人民皆其子姓,县之土地皆其田畴,县之城郭皆其藩垣,县之仓廪皆其。为子姓,则必爱之而勿伤;为田畴,则必治之而勿弃;为藩垣,则必缮之而勿损。”这样,从县令来说是“私”,但所有这些县令之“私”恰恰又是天子所求的“天下之治”。如此,“则一旦有不虞之变,必不如刘渊、石勒、王仙芝、黄巢之辈,横行千里,如入无人之境也。”“故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天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乃其常情,合天下之私,恰可成天下之公。l 
  顾亭林议论的特点是没有那种道德的“臭味”,li 也没有那种复古的热望。他对人性的估计恰如其分,因而比较起其他对治方案来,可行性较强,但是,他可能还是低估了中国传统体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所以,尽管他所悬的目标并不是很高——仅仅只是西汉相当有自主权的地方行政或加上世袭,看来也还是很难行于明清之际的中国。 
  前已述,封建制一方面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统一与分裂的关系,这方面所涉的主要是政治;另一方面涉及到世袭与选举,封闭与开放的关系,这方面所涉的主要是社会,或者说社会与政治相交的那一部分。前面顾亭林论封建与郡县的着眼点是在前一方面,而清末明初另一大儒王夫之论封建与选举则主要是着眼于后一方面。他们的议论也达到了传统对封建制认识的最高度,我们正好以他们二人作为这一讨论的结束。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首先从社会历史根源说明,无论封建制的产生,还是郡县制的出现,以及郡县制取代封建制的背后都各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原始人群中产生君长并非人有意为之,而是不能不如此,人们自然而然地各推其有德长者或功劳大者,最后推出了“天子”。每个人都想自贵,但最后只有受到众人奉戴者才能真正尊贵,这里面有一种“公”。久居高位者必熟悉其道,因而就有世及之理。那怕他们的后代时有愚昧且残暴者,这种情况也还是胜过最初那种“草野之罔据”的无政府状态,这样过了数千年,人们都习惯于此了。只是到后来才渐渐“强弱相噬而尽失其故”,战国的时候,以前封的诸侯实际上已所剩无几,几个强国早已分国为郡县并择人而任,所以说“郡县之法,已在秦先”,秦所灭的只是六国而非三代之所封。如此,郡县制又实行了二千余年而不能改,上上下下已经习惯于此了,这样一种大势所趋,也就成了一种“理”。 
  其次,古代只是诸侯世国,而后大夫才“缘之以世官”,这样就“势所必滥”。与“士之子恒为士”相对的就必然是“农之子恒为农”,然而,“天之生才”并不会选择∶使士人之后代总是有才而农人之后代总是无才,也有“士有顽而农有秀”的情况,这样农人之秀者就不会甘心始终屈从于士之顽者,而是会努力翻到上面,这就是“势所必激”。所以,“封建废而选举行”,后来的太守、县令、刺史,州牧等即便在任职时有过去诸侯的那种权力,也不可能使其权力世袭、不可能庇护其后代子孙中的不肖者。选举的不慎有时会使选举上来的守令残害庶民,世袭的权力有时也会使不肖的子孙败乱纲纪,但在这两种危害中,对民众来说,守令贪残还有希望通过其被罢黜来解脱困境,而于后者就几乎没什么办法了。所以从天下百姓看,郡县之害还是不象封建之害那么大,后世生民之祸要比封建时代生民之祸要轻。本来秦始皇是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的,而天却假其私心而行其大公。使那些“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对那些贤而秀者(不管他们出身如何),皆“奖之以君子之位”,这就是“天下之大公”。lii 
  顾、王、颜、李之后,有清一代,再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有关封建的言论。至近代,章太炎晚年曾有总结这一历史之争的一段话,兹引录于下∶ 
  “即如封建之制,秦、汉而还,久已废除,亦无人议兴复者,惟三国时曹元首作《六代论》,主众建诸侯,以毗辅王室;及清,王船山、王琨绳、李刚主等,亦颇以封建为是,此皆有激而然。曹愤魏世之薄于骨肉,致政归司马;王、李辈则因明社覆亡,无强藩以延一线,故激为是论,若平世则未有主封建者矣。余如陆机《五等论》,精采不属,盖苟炫辞辩,而志不在焉,则不足数已。其次世卿之制,自《公羊》讥议以后,后世无有以为是者。唯晋世贵族用事,盖数九品中正定人材,其弊至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自然趋入世卿一途,然非有人蓄意主张之也。二千年来,从无以世卿为善而竭力主张之者,有之,惟唐之李德裕。德裕非进士出身,嫉进士入骨,以为进士起自草茅,行多浮薄,宜用仕宦子弟以代之,此则一人之私念,固未有和之者也。……余意王、李辈本以反清为鹄,其所云云,或思借以致乱,造成驱满之机耳。以故满清一代,痛恶主张封建、井田之人。总计三千年来,主张封建、世卿、肉刑、井田者,曹元首、王船山、王琨绳、李刚主、李德裕、钟繇、陈群、王莽、张子厚九人而已。”liii 
  章太炎以为王夫之主张封建,可能是记忆之误,也许原意是指顾亭林。我们引这段话,是想借此说明,正如章太炎所言,历史上赞成恢复封建的人确属少数,并且往往是“有激而然”。另外,引此两段也是想籍此展示一种仍然基本上属于传统的论证方式,这种论证方式更象古代的华文,而非现代的学术。liv 
  最后,我们也许可以略微做一点正名的工作。我们把这一节称作“封建与郡县之争”,历史上人们也确实是这样争论的,他们认为秦以前与秦以后的基本变化是以郡县制取代了封建制。但是,以郡县与封建对称显然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考虑,尚不足以透出从春秋战国到秦汉之后社会变迁的实质,所以,我们要特别注意∶在古人所说的郡县制中,除了加强国家统一和中央权力这一政治的涵义之外,还有一层变世袭为选举,变封闭为流动的社会涵义,这从我们前面所引的许多言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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