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粉色年华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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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粉色年华的困惑-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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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结婚,但可以相爱。
  婚前性行为的导火索
  研究者综合地运用了社会学研究方法,在普查的基础上,对女大学生的性行为进行了个案定性的调研。研究者是按下列三个程序进行的:第一,获取社会凭证——全面搜集有关个案的各种材料。第二,作出社会论断——对个案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找出问题的症结。第三,进行社会治疗——针对个案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和方案。研究者发现女大学生性活动的心理动因有八种。
  1显示对爱情的忠诚
  有的女生在恋爱过程中,对男生很满意,视对方为意中的白马王子,而对方对自己若即若离。姑娘生怕飞走了金凤凰,于是主动献出了贞操,企图以最宝贵的圣地换取最忠诚的爱。“我怕失去了他”。一个专科学校二年级的女生说道:“我很爱他,我几乎是一见他就被他迷住了,但他总是犹豫不决。他长于理智,想得最多的不是我,而是以后的分配及家庭是否干涉等等。可我一刻也离不开他。”这个女生很自信,“他是个老派的男生,只要我们发生了性关系,他就再不会离开我了,因为如果那样他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而永远背上沉重的十字架。”
  这位女生并没有领悟到爱的真谛。爱是相互的吸引,她即使已用良心拴住了他的肉体,却不可唤醒他心灵里的酣睡的爱。换一种角度,她最多只懂得爱的给予,却未能明晓爱的获得。
  2追求情欲的快乐
  现在,性需要已被人们认为是正当的欢愉与渴求。奥古斯特倍倍尔在他的《妇女和社会主义》中指出:“在人的所有自然需要中,继饮食的需要之后,最强烈的要算性的需要了。”而科马列克更是妙语惊人:“性交实际上就是输送一些爱情的细胞。”研究者有幸拜读了一位大三女生的日记:“我愿意,我要以此表达我的爱。只有他才能引起我感官的兴奋。在这种兴奋的欲流冲击下,我不能自持。我渴望同他结合,融为一体,在爱的催化下肉体的结合使我的幸福体验达到巅峰……惟有此,我才真正体会到生命的茁壮和温馨。”
  3为了个人的私欲
  性欲既可以使一个人高尚起来,也可以使一个人走向堕落的深渊。为了达到个人的私欲,有人竟不择手段献出自己的贞操。为了追求物质享受,满足吃喝玩乐等感官刺激,获得穿戴等时髦用品,有的姑娘也甘愿与别人发生性关系,用低级的卑琐的手段去赚取脸上肮脏的胭脂。一位来自黔东南的乡村姑娘在铁窗里洒下了悔恨的泪:“入校一个月后,作为女大学生的自豪感已荡然无存。我的智商并不比城市女孩差,我缺少的只是物质,在装饰品上我感到羞涩。我没有优越的家庭做后盾,在物欲横流的冲击下,我内心失去了平衡,我只有用自己仅有的青春肌肤来抗争,以此来赢得城市姑娘所拥有的时髦和优越感。”
  4避免孤独
  现代人的性格组成,为每位心理研究者所关注,而孤独则是心理学一直头痛的问题。观察表明,知识层次越高的人越易产生孤独的感觉。告别父母、背井离乡的女大学生,初来乍到,人生地疏,孤寂之感油然而生,为了排遣寂寞无聊的光阴,她们总是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试图他乡觅知音。
  有一位从小城镇去大连求学的女大学生C,刚入校没什么朋友,便加入了绘画协会。美协的活动把她引入了人生的圣地,她的孤独被热情所熔化。S是一位擅长书画、善于交际的大四男生。在频繁的活动中,他渐与C混熟。一个学期末,美协会员在餐馆会餐,嬉闹了半天,S喝多了,C担心他会在半途出岔子,索性送他回宿舍。C扶他回公寓躺下后准备离去,会长突然握住了她的手,一把将C拖了过去,强行占有了她。
  从此,S常乘大家去看电影或自习之机,去C宿舍对C提出肉体的要求,C如果拒绝,C又怕事情被搞大。软弱的C害怕冷眼,更害怕与孤独为伍,只得半推半就,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5逃避社会的压力
  自然赋予姑娘以美丽,而庸俗的社会压力却使她们堕落。“我是家里的老幺,妈妈很溺爱我。考上大学的时候,父母鼓励我多交朋友,他们灌输给我的是年轻时可挑人家,再过几年就换人家挑我了。他们告诉我,现在大龄姑娘太多了,不要只顾学习,有了男朋友,也就有了依靠。邻居也说,找对象重要,这是一辈子的大事,要把握时机。女孩子青春太短暂,再丑的女孩子只要年轻,有青春气息,就有人要;再漂亮的女孩,过了结婚年龄就讨人嫌了。我被周围的议论潜移默化了。就这样,为结婚而找对象成了我大学四年必修的学分,无形中在我的心里产生了很重的压力。我是个文静而柔顺的姑娘,同学们都说我会成为标准的贤妻良母。追求我的人虽然很多,可我最后选择了他,因为他风度潇洒,待人热情。我们的感情增进得很快,我俩的足迹踏遍了校园的每个角落。一个天气闷热的晚上,他邀我出去兜风。
  在一个僻静的郊外公园,他对我提出了性要求,我没什么戒备之心,因为社会连同我的父母早已把我驯服。当我找到一个很爱的人,我便认定他是我未来的依靠。后来我怀上了他的孩子……”6作为个性成熟的标志在青春期到来后,女性和男性一样,要求与具有丰富的性知识和性经验的伙伴相交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有的姑娘觉得自己貌美绝伦,身心发育成熟,富于性感,该是展露风流的时候了。某校一位大一女生与一男生交往了几个月,每当这位男生用赞赏的目光望她时,她就觉得自己长大了,瓜熟蒂落,该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的时候了,大有“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感觉。于是,她主动与这位男生发生了性关系,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成熟和魅力。
  7报复和惩罚社会的一种手段
  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曾提到过这么一句话:“性欲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如果失去控制,它就可能成为社会的一种灾难。“如果说欺骗行为是人类两性关系的一大误区。那么性报复是这一误区的沉重陷落。生活的经验启示人们:当人的性爱目标遇到阻碍或干扰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情绪,我们权且称之为爱欲挫折吧。当受害者遭到某种欺骗而产生了损伤性刺激后,则可能造成心理崩溃,进而产生报复行为。在大学校园里,性报复事件时有发生,而奇怪的是,这些案子竟然被“厄里倪厄斯”(复仇女神)所垄断了,而且是通过某种心理机制的转移,把对某一异性的仇恨变成了对一切异性的仇恨。这种变态心理的产生,往往是女性堕落的起点。
  某名牌大学一位女毕业生说:“我之所以委身于男人,是因为我不仅需要男人,更需要寻找生活的支柱。”可以想像,一个把自身的命运系在一个男人身上的女人,当她全部的理想在一夜之间化成泡影以后,她会陷于怎样的一种悲恸之中,变态心理由此滋生了。这位女生被人抛弃后,便寻找奇特的报复行为来维持自己的心理平衡。她凭自己的花容月貌和风骚,出没于影院,公园,主动搭讪,结交男朋友。她专门找那些夫妻感情不和的男子,撒网钓鱼。当对一个男子厌烦后,她便把这种关系暴露给对方的妻子,给夫妻之间的伤口上撒上一把盐。
  当有的男子不惜离婚向她求爱时,她却翻脸不认人,一脚踢开,又去另觅新欢。有时,她还活动于几个男人之间,挑逗他们的感情,从几个男子的争风吃醋中寻求莫大的刺激。
  性犯罪
  若是她们成熟,一定不会在欲河里翻船;若是她们成熟,也不会困扰在性的雾霭中,牵不到希望的手。一句话,正是由于她们不成熟,所以才为自己酿制了一杯含泪的苦酒。
  1强奸
  在正常的大学生活中,被姑娘忽略的话题是“强奸”。她们爱读风花雪月的诗或憧憬生死恋,对这种粗暴的行为她们不屑顾及,但它的发案率却远比善良的人们知道的要高得多。在对40名16岁至19岁的高一和大一的女孩子调查中发现,有1/5的女孩说至少被人调戏过一次,有的被强行奸污。这些不幸的事像瘟疫一样改变了她们对生活的态度,变得消极颓废起来,但这些受害者也不像儿童文学中所描写的那样悲痛欲绝。她们受害后表现出的反应,更像成人受害者。那些被调戏过的女孩子中有10人在4岁到17岁时,主要是在13至14岁,就被施以性暴力。而那些罪犯大多数是受害者的朋友,其中3名是家庭成员或亲戚,只有一名罪犯是陌生人。尽管大多数受害者不对任何人说起这种事,但也有一些受害者悄悄讲给自己的知心朋友听,有不到1/3的姑娘告诉自己的父母或其他亲人及职业帮助者。
  2卖淫
  关于女大学生卖淫的问题,一项来自沿海开放城市外语学院的调查,使我们对一些鲜为人知的女大学生卖淫现象有了更多的了解。卖淫在女生中是极少见的。这些卖淫的女大学生的平均年龄22岁,其中70%在20岁以下,这个样本中超过2/3的女生来自小康家庭。但大多数卖过淫的女生都说她们有严重的家庭问题。70%的女生有过感情危机;62%的女生遭到过身体摧残,60%的女生受过不同程度的性虐待。当问起她们为什么想起要去卖淫时,32%的女生提到是为了留学;20%的人提到了电影、书籍和杂志的影响;11%的女生说是因为朋友的影响;3%说是学校的同学;5%说是邻居;9%说是一个家庭成员。
  3乱伦
  乱伦是具有家庭关系或相当于家庭关系的近亲属之间发生性行为。乱伦在某种程度上是强奸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经常的表现形式是成年人对小孩施以性暴力。研究者们一致报告,大多数乱伦受害是17岁以下的少女,乱伦的罪犯通常是受害者亲身父亲。乱伦一般是孩子未达到青春期就已开始,而持续时间较长。乱伦最常发生在没有离婚、分居和丧偶的完整的家庭里,头胎生的女孩更容易成为乱伦的对象。其他与乱伦有关的因素还有:“父亲酗酒”;“父亲独裁”;“母亲漠不关心或胁迫”;“妻子性淡漠”;“家庭在社会上孤立以及家庭中角色混乱”……受过乱伦之害的女大学生上了大学后,对周围的男性世界往往怀有敌意,心灵的伤痕屡屡触痛。如何使这些受害者的身心得到恢复,研究者提出了种种方案。尽管这些疗救方案认为是有效的,但人们对它们的结果还缺乏准确的评价。此外,不需要更大的研究样本和更多准确的数据。
  4同性恋
  “同性恋”在精神分析上也称为“性倒错”现象。印第安纳大学研究所的保罗·格布哈德把同性恋定义为:“相同性别的两个人的身体接触,它一般导致性兴奋。”他把心理上的同性恋爱定义为:“具有对同性身体接触的愿望,或想到(看到)相同性别的人会产生有意识的性兴奋。”“同性恋”在我们这个传统观念很深的国度,一直是个讳莫如深的话题。应当说,直到现在为止,人类对同性恋这种丑恶的变态婚恋现象的研究还远不尽如人意,尤其对女同性恋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许多种观点都堂而皇之地被提了出来,却自相矛盾,互相抵触,没有一种观点可被广大研究者所接受,更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能囊括它们各个方面。然而,这个令人作呕的社会现象,在社会生活中酿造的酸果汁却越来越泛滥,尤其在女大学生密集的地方酸果汁更浓。
  5泛性主义
  1)她追求“瞬时爱”
  春宵漫步,一位俏丽的女大学生依偎在她的男友身旁,他们的呢喃不意中被杨柳风轻拂到路人的耳鼓。
  她:人生只有一次海誓山盟的爱吗?他:当然只有一次!她:我想,一个人应有永恒的爱,它就像树的躯干;也应有无意识的瞬间的爱,它仿佛树的枝叶。这树才能长得葱葱茏茏。他:瞬时的爱?是同志式的爱吗?她:……怎么说呢,是男女间特殊的微妙的爱情。他:你难道也赞成西方的“找个爱你的人作丈夫,再找个你爱的人作情人”的生活方式?她:这不更有人情味吗?光明磊落地找情人,总比那些表面上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光彩、勇敢。
  …………
  自信的姑娘在两个月内与21名男同学发生了“瞬时爱”,而且还与其中3名男同学发生了不正常的性关系。
  不定点的爱情,事实上不成其为真正的爱情,而是堕落为生物的、盲目的、野蛮的,随心所欲的兽性发作。
  2)讲人道的“高尚”女郎
  一个幽灵,西方文明的幽灵盘旋在她的心头——丽娜彻底跪倒在这幽灵的坟头。她心目中追求的“解放”和“幸福”,用马尔塞的话来说就是“里比多自由化”。她认为,生活上放荡是一种洒脱,愿意和谁好那完全是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让世俗的唾沫星满天地飞吧!她不无怨恨地说:“法律上的一夫一妻制,是男女性爱上的残酷的无期刑律,自由之鸟不受任何羁绊。”丽娜带着另外一个女同学,两人同在一间房里和一个男人发生关系。她专门请摄影师为自己拍“具有柔和的线条美”的裸体照片。她经常出没于留学生住处和外国驻华驶馆,与外国人发生关系。与别的女孩不同,丽娜与人乱来,不是以金钱为基础,因此她常常自诩为“讲人道的人”、“高尚的人”。
  3)天父的女儿
  小A,这位时代的幸运儿、连年三好学生、共青团员、班长,是美术学院的高材生。她一心要领时代先潮,在外来思潮的冲击下,为了追求自身价值,她被迷失方向,被世界流氓组织“天父的女儿”拉向深渊。“天父的女儿”竭力宣扬性解放,认为“性”是上帝赐予的。性的享用是美好的,同样应是公平的,可以分享的。在组织内部,性是开放的,夫妻双方都可以同其他异性彼此分享性的美妙。在这种淫乱思想指导下,这些“家”里的人随意发生性关系,有时竟多人同床而交。
  研究者在农场见到小A时,她仍神志恍惚地说:“旧约中万能的上帝不是让我们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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