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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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魂歌-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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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利的就是正义的。”
    钟声又响了,教算术的修士出现在教室门口,冷眼环视众人。
    ※ ※ ※ ※ ※ ※ ※ ※ ※ ※ ※ ※ 
    当天的午休以后,一位修女来告知布鲁克所在的班,下午的算术课临时取消了。
    学校的气氛变了。
    “哎,听说了吗?”下课后,几个学生窃窃私语道,“听说,午休时,修士发现自己的办公桌上多了一张便条,他并没怎么在意,打开看过后,却立刻就晕过去了。”
    “啊?”这句话激发了所有人的兴趣,立刻,不少人围了过来,“那张便条写的是什么?”
    “是‘驼铃’的通知书!上面写道:‘惑乱苍生,荼毒学生;不修己身,何修他人?当杀’。”
    所有人都啧啧称奇。
    “想不到‘驼铃’这么嚣张,现在剑士正到处缉捕他,他居然还敢下手?”
    “不知道‘驼铃’是什么样子的人啊?我好崇拜他呀。”
    角落里坐着的布鲁克,只是冷冷地笑着。
    ※ ※ ※ ※ ※ ※ ※ ※ ※ ※ ※ ※ 
    布鲁克,年幼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酗酒,经常虐待他,致使他性格孤僻。
    十三岁时,他认识了年近三十的方。
    方带他见了杰克,杰克决定教授他武艺。
    这一切都是一场无法解开的谜,布鲁克相信这是缘。他的孤僻只有在面对亦师亦友的方和杰克时,才能消融。
    后来,他又认识了志同道合的烈风,伽利,狮囚。
    认识了一种叫“朋友”的东西,这种东西的代表还有狂彪。
    这种感觉是布鲁克过去十几年中从没有体会过的。
    十五岁时,布鲁克和狂彪一起考入了教会学校,学习知识。
    狂彪的大脑似乎永远有无穷无尽的活力,学校的知识对他而言简直是简单得过分了。
    布鲁克的成绩却一直很差,这并不是由于他不聪明。老师们发现他的兴趣不在学习上。
    方发现,他的兴趣也不在武艺上,虽然布鲁克在武技上的修为已经进步极快,只比方差一些。但是布鲁克并不像方和杰克那样,追求百尺杆头,再进一步。
    不过方也并不准备因此而责备他。
    方,杰克,布鲁克,一直守着一个只有他们三个人才知道的秘密。
    ※ ※ ※ ※ ※ ※ ※ ※ ※ ※ ※ ※ 
    剑士们一得到驼铃的下一个目标是修士的消息,立刻派出大批人手保护修士,只是为了抓住驼铃。迄今为止,驼铃发出的通知书还从没有不实现的。
    修士走出教堂,许多学生立刻围上去,都想看按这个即将被传奇人物杀死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剑士们驱散人群,以防驼铃混在人群中出手后逃走。
    “逃走?哼,我有必要逃吗?”
    修士满脸煞白,大汗淋漓,神情恍惚地看着周围的人。人群在他眼中已成了一片混沌。他开始忏悔,怎么过去自己得罪了那么多人,以至于自己遭灾时,都没有人愿意帮自己,全都在看热闹。
    “忏悔?没有用,太晚了。”
    剑士队长走上前来,对修士说道:“修士先生,您不必害怕,我们会保护您,决不让杀手有机会接近您。请您放心地回家吧。”
    修士擦了擦汗,艰难地迈出了一步。
    “修士再见!”
    突如其来的一声叫喊吓坏了修士,几乎把那一步又收回来。他定睛看去,看到是一个学生在向他道别。他勉强地一笑,也挥了挥手。
    这个学生他认识,是他教的班的孩子,他叫布鲁克。
    但是,布鲁克临别的一笑,给他的感觉却是阴森无比。
    话说回来,在他的记忆中,他上课时还从没见布鲁克笑过。
    ※ ※ ※ ※ ※ ※ ※ ※ ※ ※ ※ ※ 
    走在路上,修士脑中始终一片乱麻,时而祈祷,时而诅咒,时而又有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大叫:“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剑士集团围成一个圆阵护在他周围,一些观众跟着走一段,见驼铃一直没有出现,就感到无趣而各自散了。
    一行人走到一条小巷中,修士的脑中继续混乱着。但是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如晴天霹雳一般打断了他的思维,使他大张着嘴站在原地,头脑中一片空白。
    那是一声轻轻的驼铃!
    “出……出现了……”
    修士尿了裤子。
    “您怎么了?”剑士队长看到修士的古怪情状,便过来询问。
    “你……你们没有听到吗?……”
    “听到什么?”
    “驼……驼铃……”
    “什么?”剑士队长大惊,“全体拔剑,备战!”
    剑士们整齐地拔剑,同时分散开来,占住每一个有利位置。
    又是一声驼铃,这次声音远比上次大,剑士队长也绷紧了神经。他紧靠修士,这样如果驼铃突然发难,他自信能保护修士。
    但是就在他自信满满之时,身边的修士忽然仆倒在地!
    “修士?!”
    修饰在众目睽睽之下倒毙,死因:心脏破裂,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外伤。
    ※ ※ ※ ※ ※ ※ ※ ※ ※ ※ ※ ※ 
    全城人都在议论驼铃谜一般的杀人方式,学校的学生们则在无人代课的算术课上举行了欢庆——庆贺修士之死。
    剑士集团受到舆论上极大的谴责,认为他们放任杀人凶手却无力抓捕,并由此引发对教会的怀疑。
    而一个暗室中,杰克正对同志们发表讲话。
    “从今天,卢恩王国338年十一月十七日开始,我们正式组党。因为我们在梦罗克成立此党,而且我们要实现我们推翻卢恩王国、造福天下苍生的梦想,所以我们的党就叫梦党。
    我们要建立我们自己的时代。
    等贵贱,均贫富的时代。
    梦想的时代。”
杰克伸出一只手,五只手放在上面。
“不成功,则成仁!”
日后,这个声音将震动整个卢恩王国。
    “第一批党员的六个人是:杰克,方,烈风,狮囚,伽利,布鲁克。由我,杰克,任梦党首领,方任副首领。”
    没有人知道,这个在卢恩338年无声无息成立的只有六个人的小党派,会在日后,门徒遍及天下。他们改变了整个大陆,改变了历史。
    ※ ※ ※ ※ ※ ※ ※ ※ ※ ※ ※ ※ 
    建党伊始,杰克就交给了布鲁克一个任务。
    “劝说你的好友狂彪加入本党。”
    布鲁克一愣。
    “想问为什么?”杰克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眼神却闪烁着逼人的睿智光芒,“因为他是个极有才能的人,以后我们会需要他的。”
    因为这个吩咐,布鲁克趁午休时间,带狂彪来到教会学校附近一个偏僻的角落。
    “布鲁克,你带我来这里干吗?”狂彪有些迟疑,“有什么事吗?”
    “狂彪,是这样,我最近加入了一个党派,叫梦党。”布鲁克接着详细说明了梦党成立的经过,大大赞美了方和杰克,最后问狂彪想不想加入。
    狂彪:“我想,加入梦党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但在加入之前,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布鲁克愣了一下:“问我?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好吧,你问吧。”
    “首先,你是不是把我当朋友?”
    “那还用问,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
    “那好,我希望你能明白地回答我。”狂彪看着布鲁克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你,是,不,是,驼,铃。”
    布鲁克如遭雷击,向后退了几步,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怎么会知道?”
    狂彪笑了:“你说过,我不笨。修士虽然有罪,但罪不致死。如果不是经常受他荼毒的人,想必也不会有那份闲心来管这件闲事。但是受他荼毒的都是学生,学生中谁会有那么大的胆子和高强的手段?想来想去,只有你了。我也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知道,你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人的。”
    布鲁克沉默了半天,最后才说道:“我下了通知书,来扰乱对方的心神,令对方的神经高度紧张。他的心中会一直想着,一听到驼铃声就会死。我在他神经最紧张之时,利用传音入密的手段轻轻摇铃,这样就在别人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让他自己吓死自己。”
    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接着说道:“你知道,教会那帮家伙都是外强中干的废物,一吓就死掉。”
    狂彪摸着下巴:“原来,根本就没有什么驼铃杀手。杀死人们的,都是他们自己。”
    “驼铃”布鲁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吓不死的我也会亲自动手的,但是近年来根本就没遇到过类似情况了,都是一吓就死。”
    狂彪笑了:“在这个时代中,已经很少有真正的男子汉了。”他又接着问道,“为什么要杀那个商人?”
    “他走私黄金,我杀了他以后这批黄金就进入了杰克的仓库,作为梦党的经费。”
    狂彪不再问,他低头想了一会,然后说道:“也许你们自私,也许你们无情。
    但是,一成不变的事物太无聊了,无论改变成什么样,都比这个令人窒息的时代好。
    方先生我是见过的,我信得过他。你更是我的好朋友。
    所以,我加入梦党。”
    ※ ※ ※ ※ ※ ※ ※ ※ ※ ※ ※ ※ 
    一个月之后……
    大雪纷飞的夜晚,布鲁克走出自己的家。不过他现在是一身刺客打扮,穿着紧身衣,双手都戴着拳刃。
    “完成了?”靠在黑暗中的影子如同一个鬼魂,而不是真正存在的实体。那是方的声音。
    “是的。”布鲁克走得很慢,身后留下一串脚印。
    “从今天起,我就是孤单的一个人,再也没有亲人。我来时是孤单一人,去时仍是孤单一人。”
    就这样,任大雪披在身上,慢慢地,走远。
    次日,布鲁克的父亲被发现死在自己家中。据验尸官的检验,死者死前喝了很多酒,心脏不堪重负而破裂。
    死者的手中捏着一张纸条,上面只有简简单单八个字:
    “从来处来,往去处去。”
    随着布鲁克父亲的死去,那个纵横梦罗克数年的驼铃杀手,也神秘消失了。
                                                (驼铃声中的暗杀者   END)

第一部 黑夜天使
第十章 起死回生
  很多村民围着病床,把小小的乡村诊所挤得满满的。在人群中央,那张病床上,躺着一个重症患者。他脸色惨白,气若游丝。
  床边,有一个穿着很普通的老者,只见他右手微扬,正对着病人。
  人们的眼光中闪着各种表情,敬慕,疑惑,不屑,但大部分都是面无表情,就像最普通的老百姓一样——事实上他们也正是那种随处可见的人,带着那随处可见的面无表情。
  但有一个人却是绝对不同的——他身材高而魁梧,通体披着长斗篷,遮住了大部分的脸。但他那双眼睛依然清晰可见,在黑暗中闪着熠熠光芒。
  “对陌生人不要轻易靠近。”这也是村民们一贯坚持的传统,所以所有人都相当自觉地与这位最近才突然出现的、装扮神秘的陌生人保持着距离。
  老者微偏过头,看到了那相当醒目的陌生人,他对那人的眼睛有些留意,不过也只是一瞬。随即老者又转过了头,看着病人。
  “很犀利的目光。”他暗暗想,“不像是一般的人,那种眼神,是百战之后才会有的。那是一种光芒,既说明其人的阅历,又说明其人的实力。
  像这样的眼神,我以前也碰到过一次,那个小伙子……唔,这么多年了,他也应该是一个中年人了。他就拥有这样的眼神。
  不过呢,像他那样的人,现在应该已经晋升到很高的职位了,应该也早就把我忘了吧。毕竟他只想为祖国效力,我这种无关痛痒的乡村医师自然是不劳他费神。”
  老者目光中火花一绽,手掌上快速地闪现了几下绿光,那病人居然已红光满面地坐起了身,不再有一丝病容!顿时人群中爆发出欢呼,病人家属更是拉着老者千恩万谢:“泰泽医生,这次真是多亏了你呀!”
  陌生人锐利的眼神中,也有一丝淡淡的惊讶,随后转身离开了。人群在热闹过后,也逐渐散去。
  当小诊所重新恢复冷清之后,泰泽才如释重负地一笑,在桌边的藤椅中坐了下来,歇了口气。
  “人啊,无论治愈多少次,重生多少次,都不曾改变。其实人与人之间的病症,就是那种隔阂啊。可是,我救得了他们的肉体,却救不了他们的心灵。
  人们敬慕地称我的医术是‘起死回生之术’,事实上,我们,都已经死了——若从心灵上说的话。
  既都已死,何来回生?
  即便救活多少人,都无法改变这种现状……
  国家也一样,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治活多少人,都改变不了国家的本性——贪婪,嗜杀。这也是人的本性,只是以国家的形式集中体现出来罢了。
  唉,救不活的……
  或许,能救赎心灵的,只有上帝。”
  泰泽为自己斟了一杯具有药效的酒,慢慢地品着。往事历历在目。
  泰泽刚来到这个村子时,受到的便是和刚才那陌生人一样的待遇。每天都没有人愿意靠近他,他开设的诊所也是生意冷淡。就如同全黑的空间中,所有人都与他保持着距离。他是灯光的焦点,却那样的孤独、暗淡。
  直到那次,一个已经得了急症快要死去的人被送到他的诊所。当时,那病人已经基本断了气了,小村简陋,也没有别的医师。病人家属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才找到他。在奇异的一闪即逝的绿光之中,那病人已恢复如常。
  于是,微观的人群,像今天一样,爆发出欢呼声。
  “话说回来,似乎任何场合,都不缺少这种集体发出的声音。也就是说,任何场合,都少不了那些围观的村人。
  这似乎也快成为全民的通病了吧。”泰泽想起那一阵,曾有一个新闻——在附近的另一个村庄中,一名少女遭到歹徒当街强暴,周围四十多个村人围观,竟无一人上前制止歹徒,最后任由那歹徒心满意足地逃走。
  “哼……我每次使用治愈术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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