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枪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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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枪之谜-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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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多数情形下,相貌的酷似倒不是绝对的条件了,因为可以通过摄影角度的调节避开人物的面孔;但也有一些片子除了强调高难度动作,也要求替身的脸面与明星极为相似……是啊,我越想越认定那个被杀死在运动场上的人就是霍恩的替身演员。为确认这一点,我特地给洛杉矶的机密部门发了电报,请对方帮助查询那里是否存在这样一个替身演员。几天后我收到对方答复的电文,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注】那里确曾有过这样一个替身演员,但自从巴克三四年前拍过最后一部片子之后,制片商就再没有与他联系过,也无从知晓哪里能找到他。他们提供的姓名显然是那个替身演员的艺名,对我没有意义。但是,即便我没有向好莱坞查询,这个思路也不会错——死者的身份肯定是巴克·霍恩的替身演员。」
  我摊开两手,做了个怪相。
  「要我停下来吗?」埃勒里问。
  「千万别停!我只不过对推理之神表示一下敬畏。你若是停下来我非敲开你的脑壳不可。天哪,快接着说呀。」
  他显得有点尴尬:「我得停一下,」他正色说,「你要是再这么胡扯……我讲到哪儿了?对啦!下一个问题是不可回避的,为什么巴克·霍恩重新请回他昔日的替身演员代替他去做马术团的表演却要瞒着格兰特和吉特呢?——在出事现场格兰特与吉特见到尸体后的震惊和哀伤都不是能造做出来的,可见两人都不知情。那么,可能的原因有两个:其一,巴克突然生病了,或者更严重,他不希望让观众失望,而且也不好意思对女儿吉特、好友格兰特以及热心的赞助人马斯等人承认他已不如从前;或是第二种可能,他的表演将有很多过于激烈惊险的内容而他无法胜任。但是,巴克并没有突然患病;当天早晨随团医生曾为他检查,结果是他的身体状况良好;这点吉特和医生都曾有陈述。那么,在检查身体之后与演出开始之前的时段里他是否有可能突然生病呢?那会意味着他必须在极短的时间里为自己找个替身。
  「然而种种事实显示,那个替身并不是演出当天临时找来的,而是在前一天。事实一,前一天晚上曾有一个神秘人物到旅馆探访过他;事实二,前一天他从银行提出了大部分存款。因而这件事显得相当明朗:他在演出开幕前一天晚上招来了昔日的替身,把自己两把枪中的一支交给他并预付给他代为演出的酬劳——就是霍恩当天取来的三千美元现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有演出服,也给了他。这完全可能——记得格兰特说过,开幕式前最后一次彩排是全副武装进行的,惟独巴克一人没有穿戏装……事实上,一切都是在随团医生为他查体之前——至少一天之前就安排好了的。这就推翻了身体欠佳而临时招来替身的设想。」
  「听起来满合理的。」我咕哝着说。
  「根本就是合理的。现在来探讨第二种可能,即巴克的演出难度过大而无法胜任——这种设想也站不住脚。演出当天下午举行的最后一次彩排,霍恩是亲自参加了的。那么,为什么我认定参加彩排的是他本人而非替身?是这样,那天下午的彩排前后,霍恩实际上跟许多人说过话,包括伍迪、格兰特、吉特等人——语音上无论别人模仿得怎么惟妙惟肖,熟悉他的亲人或朋友都会辨别出来的。另外,就在彩排结束后,格兰特给了他一些现金,而他开给格兰特一张支票,而且是当着他的面签署的。调查证实,那张支票已经转入银行,换言之,支票上的签字是巴克本人的笔迹,不会有错。所有这些都能证明:出席彩排的是巴克本人。彩排与真实演出在内容上毫无二致,而霍恩又是顺利无误地走完了全部过场——格兰特与柯利都曾证实这点,那么显然该演出中并不存在霍恩无力胜任的项目。
  「到此,如果巴克既没有突然患病,也没有他胜任不了或是望而生畏的表演项目,那为什么要不惜重金雇用过去的替身演员替他出场?甚至接下来,为什么当他的替身演员遭到枪杀之后,霍恩并未走出来说明一切,对警方解释清楚呢?假如他在这件命案中是无辜的,他应该意识到自己有义务站出来。
  「那么,霍恩没有走出来证实自己的无辜,我想可能有两种解释。第一,他可能早就意识到有仇家向他索命,于是雇来替身做自己的替死鬼;那样的话,谋杀发生后他会害怕因露面而向对方揭示自己仍然活着,从而招致进一步的追杀。只要对方认为霍恩已死,那么他就是安全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他又何必要对女儿与好友隐瞒?也正是这点提示我在随后的侦查中强调对格兰特与吉特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视——行动要跟踪、电话要窃听、通信要拆阅……但是一无所获——没有来自霍恩的任何信息,至少在最大刑侦能力范畴内是这样。这一结果使我放弃了那种假设——霍恩因怕人追杀而设法逃避,故此无法与女儿和朋友联系;
  「这也暗示了另外一种可能性——开幕式的当晚霍恩遭到绑架,而他的角色被一个事先潜入、居心叵测的人物冒名顶替;但这个冒名顶替者被霍恩的同伙或是朋友觉察并击毙。但这种推侧过于牵强,无法自圆其说;一件小事就可使它不攻自破:没有任何来自绑架者的声明——例如绑架动机(如果旨在向他女儿或朋友勒索钱财,更应指出数额才是)——故此,尽管我对放弃这一假设心存疑虑,也只好把注意力转移到可能性更大的疑点上去。同时,这些假设都不足以使我披露我所知道的关于死者的一切;在时机未成熟之前而且其他事实也无定论的时候就揭开这个秘密,显然存在许多弊端。因为我意识到如果我的推测是错的,很可能导致霍恩真的丧命。伍迪的死是我没有预见到的;当然,我也不可能预见得到。」
  他沉默良久,从他紧锁的眉头上我可以看出伍迪命案使他内心百味俱生。我知道他一向深恶痛绝的就是某些侦探小说家把笔下的人物描写成在别人的灾难面前没心没肺、心境超然、轻松诙谐的那种态度。
  他叹了口气:「在这种情形下,我想到一个相关的问题:由于无法解释霍恩的失踪,而杀害他替身的人又鬼影不见,那么有没有可能霍恩本人就是凶手?这时我开始思考其他四个线索,也就是案发当晚调查中发现的疑点。他们不仅缩小了各种可能性的范围,而且限定了凶手的特定条件,如果霍恩就是凶手,那他必须满足那两个条件才有可能。      
  「前两条线索涉及体育馆内的场地特点以及死者枪伤的特点。表演场在碗形体育馆里位里最低,这很自然。即便是第一排观众席和包厢也都高于场地平面十英尺以上。在两起命案中,根据波迪医生的尸检报告,子弹都是自上而下穿入受害者胸膛的;从表面上看这说明两案的子弹都是从高处射下来的;也就是说是从观众台上开的枪。当所有人都把这条报告当做真实发生的状况加以接受的时候,我认为有个问题必须在我们断言凶手从高处射击之前搞清楚。那就是:当子弹飞向受害者的时候,他身体的确切位置是怎样的?如果最终结论真是那样——子弹是从高处打来的,那么受害者当时的体位必须是完全垂直于地面的;也就是说,骑手与地面成直角地正坐马上而不是朝其他方向倾斜。」
  我皱了皱眉毛:「等一下,我有点跟不上了。」
  「看这里,我画个图解释一下。迪居那,行个好,给我拿些纸和铅笔来。」
  一直坐在旁边瞪着两只眼睛听得入迷的迪居那跳起身来,急匆匆地取来了纸和笔。埃勒里飞快地在纸上勾画了一会儿,接着抬起头来:「看啊,就像我说的,如果我们没有弄清楚子弹击中人体时他的准确位置,射击角度是根本无法断定的。放大了的摄影相片显示,两个受害者在被子弹击中的瞬间身体都处于向右侧倾斜出与垂线成三十度角的状态(从受害者而不是观察者或摄像镜头的视点来看,应该是向左侧倾斜。为避免造成混乱,我就继续从观察者的角度叙述,说他们是『向右倾斜』的)。现在来看这些示意图。」
  我站起来凑到他的身旁,他已经画好了四个小图形,看上去大致是下面模仿的样子:「第一个图,」他讲解道,「表示的是,受害者的身躯处于正常的直立状态,这是波迪医生判断的根据。人物心脏位置上的小箭头代表子弹穿入身体的路径。波迪医生说那是一条自上而下、与地平面成三十度角的线路。第二个图,表示人体依然处于直立状态,也就是说,他的躯干与马背恰好成直角;从箭头延伸开去的虚线清楚地体现了射击的角度。这条线路的确是自上而下的,如你所见,而且似乎可以支持那种枪
  「解释得有点儿复杂,」埃勒里笑道,「但是完全正确。至此,当我弄清这一点后,便排除了对两部分人的怀疑——那可真是如风卷残云般大规模的排除!第一部分,是观众席上所有的人,甚至包括第一排坐位上的人和各个包厢里的人;因为包厢的底面距表演场地也有十英尺以上的距离,况且再计入坐在里面的人的高度,就算在这里射击,开枪的高度也在距地面十三英尺以上。从这一高度射出的子弹若击中一个原已偏斜出三十度角的躯体,只会在胸腔内造成更大的弹道角度,很可能形成自上而下的、与地面成六十度角的(按照波迪医生思维的逻辑)贯穿弹道。如果你数学还行的话,就不难推出这一点;那么,依六十度角的相应射击高度,凶手非得爬到房顶上去开枪不可!第二组可以被排除在外的人是那些平台上的摄影记者和工作人员,因为平台距场地表面也有十英尺的高度;而且从平面位置上来看,从这个地点开枪,子弹只能迎面飞去,击中骑马者身体的正前面而不是侧面。摄影机拍摄下来的影片可以清楚地证实这一点,还有,由此射出的子弹同样会造成大于三十度的弹道。
  「但是,子弹是沿着平行于地面的路径飞来的,就像我图上画的那样。那么,凶手要射中目标人物的心脏,同时子弹又是平行于地面飞过去,他自己必须也是个骑在马背上的人才行!你跟得上吗?」
  「难道我是个白痴吗?」我抗议道。
  他露齿一笑:「别那么敏感嘛。我也没把握这种解释是否能让人立刻理解。然而,这确是一个条理清晰的推断。假如凶手只身站立在表演场地上,那么他开枪射出的子弹会造成微微向上倾斜的弹道。假如凶手是在观众席上开的枪,又会明显地造成大角度向下穿入的弹道。所以凶手只能在与射击目标同一高度的位置上开枪才会造成我们得知的那种弹道角度。但是被害者是个骑马的人,所以凶手也必定骑在马上,在与他自己胸口高度相同的位置上端枪射击。
  「于是,我立刻明白了,惟一合乎逻辑的涉嫌人物必定是场上牛仔马队里的一员,两个案子的情况都是这样。只有一个人骑在马上但不在队伍里:疯狂比尔·格兰特。但是格兰特不可能开枪杀人——因为两次谋杀发生时他都站在场地的中央。摄影机迎面拍下了受害者中弹时的镜头,这说明依当时受害者的方位,凶手必须是在他的右侧,也就是从马斯包厢的方向开枪向他射击的。子弹飞来的路径几乎与受害者前进的方向垂直。但是格兰特当时看起来大致处于迎面于受害者的位置,相对角度与摄影机的相似。所以那不可能是他开的枪。然而,凶杀发生的那个时刻,整个马队恰好行进于马斯包厢之下。这一点更印证了我的设想——凶手就是马队里的一员。从方位到角度,那种推论都能成立。」
  「这点我是明白了,」我说,「可是我搞不懂的是: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默许对两万无辜的人进行大搜查呢?弄得大家一整夜既尴尬又恼火地逐个等着搜身,而你明明知道凶手并不在他们中间!」
  埃勒里出神地盯着炉火说:「又来了,JJ,又落入妄下定论的俗套了吧。携带武器的人不一定就是凶手本人,这种案例并不少见,知道吗?那样做有可能相对容易些:在案发后的混乱中,凶手把枪丢给观众席上的同谋——而那个人可能就在离他不远的栏杆上方。而且,找出谋杀的凶器在我们的破案过程中是势在必行的。所以那场声势浩大的全员清查是不可省却的。
  「可是,如果凶手是场上牛仔中的一员,那么霍恩——假设他就是凶手——就必须以牛仔的面貌出现在队列中!他又是怎么处理的呢?很简单。我问过自己:现在他不是霍恩了,那他会是谁?他可以化妆,叫人辨认不出来。这对做过多年演员的他来说一点不难。那么霍恩究竟是什么样儿?据我所知,他有一头银白色的头发。那么显然,如果他想让人认不出来,肯定要染发。然后,借助服饰的改变、姿势、动作、声音的微小变化,他会轻易地骗过对他不很熟悉的一、只有大概印象的人们。然而他竟然还贴上了可怕的伤疤,足见此人的精明诡濡。那覆盖半个脸的丑陋疤痕既能迅速捕捉起注视他的视线,从而使人忽略对他其他相貌特征的注意。而且还有一点,依我的观点,人们都有一种潜在的意识,即,对相貌丑陋或可怕的人不予久视,以免引起对方的羞惭或不快。我真得为霍恩的精明鼓掌了。」
  「等一下,」我叫道,「我想我能指出你的一个重大失误了;我希望你不至于否认自己故意为之。既然你如此肯定霍恩就在牛仔群中,你为什么不把他揪出来,却给了他再次作案的机会,嗯?」
  「问得相当有道理,」埃勒里赞同道,「但是答案也很有道理。我没有揭露他的身份是因为显然霍恩在实施某种计划。像他这样杀了人还留在原地晃荡的情况并不多见。那他为什么这么干?如果他只是想谋杀什么人,何必选择这种复杂的环境和奇特的手段?在一条晦暗、隐蔽的巷子里一枪就能解决问题——用寻常的手段除掉目标,对他来说那是容易得多的做法。但是他选择了如此艰难的途径,为什么?我很有兴趣寻求答案。我想给他足够的空间去展开行动。实际上,他还必须等待。他还有不得不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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