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中期宗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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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中期宗教史-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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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里亚,并均与希腊天神相对应。其主神或城邦保护神之数目与神名亦有 

一发展过程,城邦建立之初为“三主神”,后为十二主神。 



      (1)三主神 

     罗马宗教神祇虽多如牛毛,但从建国之初,主神已从众神祇中分化出来。 

最初之三主神为朱庇特、玛尔斯与奎里努斯,一般认为,最初之罗马城邦由 

罗马人、伊达拉里亚人与萨宾人组成,此三主神即来自三部落。奎里努斯为 

罗马的古老神祇,玛尔斯为萨宾部落神,朱庇特似来自伊达拉里亚。后由于 

伊达拉里亚文化的影响,出现了新的三主神,即朱庇特,朱诺与密涅娃,朱 

诺与密涅娃均源于伊达拉里亚,朱诺演化为朱庇特之妻,密涅娃成为手工业 

的保护神。公元前五至前四世纪,罗马宗教又逐渐接受希腊神话与宗教的影 

响,主神渐增,至公元前三世纪统一半岛南端希腊城邦后,形成了仿希腊十 

二天神的十二主神,他们是最高神朱庇特,天后朱诺,战神玛尔斯,智慧女 

神密涅娃,海神尼普顿,光明神阿波罗,爱与美神维纳斯,狩猎女神狄安娜, 

商业神墨丘利,谷物女神赛丽斯、火神武尔坎,灶神维斯塔。 



      (2)天神朱庇特与天后朱诺 

     朱庇特,意为光明之父,被奉为主神中的最高神,相当于希腊的最高神 

宙斯。受伊达拉里亚宗教之影响,他又是司雷电之神,还被奉为葡萄丰收神。 

继而,其职能又有所增加,成为保护人类与伦理道德的象征,宇宙与人间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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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的保护者。罗马共和国之初,其神庙在卡彼托林山丘,他成为罗马城的守 

护神,国家的最高神与罗马民族的保护神。作为雷电之神与道德之神的朱庇 

特神庙建于马修斯广场,举凡起誓,缔约,结盟,隆重的婚礼均在该庙举行, 

并有祭司出席作证。在公元4世纪基督教成为国教以前,国家祭祀均在朱庇 

特神庙举行,一直是罗马人的崇拜中心。 

     朱诺,是朱庇特之妻与妹,号称天后。在卡彼托林山丘神庙与朱庇特同 

受供奉,其职司为妇女保护神,可保佑妇女婚姻美满,分娩顺利。朱诺原为 

伊达拉里亚女神,引进罗马后,崇拜之风日盛,后由于受希腊之影响,认为 

她与赫拉相当,但地位高于希腊之赫拉,因为她与朱庇特,密涅娃同为罗马 

国家的三位保护神之一。每年3月1日为已婚妇女崇拜她的节庆,7月7日 

为罗马全民庆典,在城外玛尔斯广场野无花果树丛下举行,其形象为端庄之 

妇,肃然而立。 



      (3)战神玛尔斯与智慧之神密涅娃 

     玛尔斯源于萨宾人之农业守护神,在罗马人组成部落联盟时,引进罗马。 

随着罗马国家的形成,发展为战神,其地位仅次于朱庇特。由于罗马自建国 

后,对外征伐不断,故战神佑护其胜利至关重要。在神话中虽将其与希腊战 

神阿瑞斯相等同,但他在罗马所受到的殊荣大大高于阿瑞斯在希腊的地位。 

罗马人因其为罗马城建立者罗慕洛之父,而受到高度的崇拜,其祭坛座落于 

青年健身之地马丁阿斯学园。罗马春秋两季的农事与征战活动都有玛尔斯的 

节日。最重要的是10月15日的赛马节,在玛尔斯广场举行双驾马车比赛, 

19日为兵器节,净化武器并祝圣,储备过冬,以备来年再战,其艺术形象与 

希腊的阿瑞斯相同。 

     密涅娃在古典神话中源于伊达拉里亚的女神,后受希腊人影响,认为与 

希腊之雅典娜等同,是智慧女神、战神与胜利女神,她被崇奉于卡彼托林山 

神庙。同时她也是艺术与手艺的的保护神,被供奉于阿芬丁山神庙,该地亦 

为工匠行会与艺术家之聚会场所,每年3月19—23日为纪念她的节日。 



      (4)海神尼普顿与光明之神阿波罗 

     尼普顿原为罗马水神,公元前339年,人们将之与希腊的波塞冬等同, 

视为海神,其节日为盛夏旱季的7月23日,是日人们于海边支帐蓬,举行隆 

重酒宴,并由海军统帅驶帆船向尼普顿献祭,将牲畜投于海中。 

     阿波罗为希腊之司光明,预言、艺术、医疗之神,并为农业与畜牧业之 

保护神。于古典时代从神名到职司被全面引入罗马。这是罗马十二主神中唯 

一全面从希腊引进的神,因为罗马无类似之神。 



      (5)爱神维纳斯与狩猎女神狄安娜 

     维纳斯,爱与美女神,在罗马神话中,她原为花园女神,后与希腊之阿 

芙洛狄蒂等同,成为爱与美之女神。所有关于阿芙洛狄蒂之神话均附会于其 

身,并认为他是玛尔斯之妻,传说她是拉丁民族始祖伊尼阿斯之母,遂成为 

罗马十二主神之一。 

     猎狩女神狄安娜,原为丛林女神,后等同于希腊阿尔蒂密司,成为罗马 

狩猎的保护神,并兼管家畜。其最主要之神庙为公元前6世纪由塞维·图里 

乌斯建于阿芬丁山,拉丁同盟之协议书存于此。人们还认为她是包括奴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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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弱者的保护者。在其节日的8月13日,奴隶放假。狄安娜亦为阿波罗之 

妹,在神庙与竞技会上同受崇拜。其形象为猎女,佩弓箭,偕猎犬。 



      (6)商业神墨丘利与谷物女神赛丽斯 

     墨丘利为罗马之商业与利润神。最初为平民神,随着平民地位的提高, 

成为主神之一。其神庙建于公元前495年,在最大的马克西姆斯竞技场附近。 

他等同于希腊的赫耳墨斯。5月25日为其节庆,参加者主要是各商业行会, 

其形象似手提钱袋之商人。 

     赛丽斯,罗马司谷物生长之女神,与希腊之德墨特尔相当。据传说公元 

前5世纪罗马发生饥荒,于公元前493年建庙崇奉之,该地亦为平民宗教与 

政治活动的中心。 



      (7)火神武尔坎与灶神维斯塔 

     武尔坎,罗马火神,等同于希腊的赫菲斯托斯。专司破坏性之火,如火 

灾,火山爆发等。8月23日为其节日,家长在火中投以小鱼,以避免火灾。 

     维斯塔,相当于希腊灶神赫斯提娅,对其崇拜表现了原始公社保存火种 

的重要性。在每一神庙中,均保有维斯塔圣火。据传,该火系伊尼阿斯从特 

洛伊带来之火。6月7日至15日为维斯塔节,最后一天举行扫房礼,将一切 

秽物投入第伯河。其形象为全身披盖之妇女,伴以其爱畜驴。 



      (8)抽象神 

     古罗马人除崇奉上述诸神祇外,还敬奉许多抽象神,这些神缺乏神话之 

依据,亦无名副其实之化身与形象,但却都立庙奉之,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这些抽象神有:和平之神、勇敢之神、正义之神、幸福之神、自由之神、健 

康之神、希望之神以及忠诚之神等。 



                              4。祭司团与神庙 



      (1)罗马宗教祭司团 

     本时期罗马尚无专职的祭司阶层,其祭司或聘任或选举产生,均为公职 

人员,组成职司、权位不同的祭司团,这说明其国家宗教的性质,此点比希 

腊更为明显。 

     ①大祭司团为罗马宗教地位最高的祭司团,其领袖祭司长,为罗马全体 

祭司之首脑,行使共和以前国王的宗教职权。最初大祭司为三人,后增至六 

人。该团监督国家宗教仪式的正确执行;裁决神圣法与家族法争论的问题, 

掌管历法与节期,选良辰吉日与确立忌日,搜集与记载史实,监督度量衡。 

此祭司团之成员最初全部由贵族担任,至公元前300年始通过法案,增补部 

分平民出身的祭司。 

     ②传令祭司团为罗马城邦国家之信使、传令官,并担任与邻国交往的使 

节。其宗教职能表现在宣战与媾和时主持传统的宗教礼仪,该团共20人,有 

两名祭司长,一个负责手持卡彼托林山的圣草,一个为缔约之全权代表。 

     ③维斯塔祭司团又称贞女祭司团,共六人,为国灶的守护者,享有较高 

的威信与声望,一般从名门闺秀中挑选,服务期为3年,贞女在服务期必守 

誓约,违者活埋。罗马妇女中,仅他们有独立的财产权,执政官在与她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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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时需让路。该团之女祭司长如遇被判死刑的罪犯,有权予以解救。 

     ④佛拉明祭司团共15人,受大祭司团祭司长管辖,他们负责各主神庙的 

日常献祭活动,其中负责朱庇特神庙的祭司地位最高,但他所受限制也最多, 

如不得骑马,不宣读誓言,外出必戴帽子,不得触接生肉、山羊、豆类等。 

     ⑤民间祭司团。此团似与国家宗教无关,主要从事民间农事崇拜活动, 

主要有三:萨利祭司团(意为舞蹈者)共24人,专司战神玛尔斯与奎里努斯 

之祭司,主要职责在于举办城内的盛大游行,载歌载舞,尽情欢乐。阿瓦利 

斯兄弟会(意为原野兄弟会)共24人,负责主持大地女神的群众活动。卢佩 

尔库斯祭司团是对森林与畜群的守护神法鲁努斯献祭的祭司,逢其节日他们 

近似裸体,扮作狼形,以皮带抽打不孕妇女,据说可使之怀孕。 



      (2)神庙 

     共和初期尚无真正的神庙建筑,其庙仅为一围墙之场所,供占卜与观察 

天象之用,亦用以进行重大活动与元老议事之地。最早的神庙为卡彼托林神 

庙,此为敬奉朱庇特的场所,被认为是罗马国家之心脏。古典时期,始仿效 

希腊为众神灵建神庙。其神庙与希腊之不同点在于,希腊神庙系由圣所之居 

屋演化而来,而罗马之神庙,其正面宽阔,主要用以观察天象。 

     罗马神庙中的拟人化神像发展亦晚,初仅为拜物教之实物,玛尔斯为矛, 

朱庇特为石箭、维斯塔为圣火。古典时代始为神祇塑像。但民间仍守旧俗, 

以巨石,树墩等为神之表征。 



                               5。礼仪与占卜 



     古罗马多神教认为诸事、诸物、诸时均有诸神在主宰,人与神的交往以 

物为主,即通过规定的献祭,严格的礼仪取得神的支持,而缺乏人神之间的 

精神交流与信仰,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当时流行的思想是“我给你是 

为了你给我”。这虽然是许多民族宗教或国家宗教的共同特征,但以罗马宗 

教为最。人们要办什么事必祈求什么神、而祈求与崇拜仅按规定的节日,约 

定的程序礼仪,诵读祷词;而且在礼仪中必须绝对严格,不可有丝毫差错, 

否则达不到预期目的。祝词与祷词之内容必讲清献祭何物,对神有何要求, 

以实现神人的交换。但这种神人交换之礼仪仅要求程序、祝语、祈求之周密, 

在实物方面存在形式主义的方式,如献以若干牲畜和人头给神,可以同等数 

目的罂粟或蒜头代替,而且数目绝不增加。据某些学者认为,罗马宗教这一 

特点,显系由于此时期的罗马人尚无奢侈浪费之观念,又缺乏想象力所致。 

     占卜是罗马宗教活动中的主要内容,举凡国之交战与媾和,大型建筑均 

需事先占卜。由于涉及国之命运,故有专门的占卜祭司团司此职能,其方式 

为观察鸟之飞势,鸡啄米之态是否异常预测吉凶,后从伊达拉里亚人引进观 

察献祭动物之内脏进行占卜。此外还需观察自然现象预测吉凶,如有异常现 

象则为不吉。 

     古代罗马多神教一直延续到4世纪,基督教成为国教后始取代之,在此 

后数百年亦无根本性变化,只不过在帝国建立后,增加了皇权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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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古波斯帝国的琐罗亚斯德教 



                           1。琐罗亚斯德教概述 



      (1)名称、特点与简史 

     琐罗亚斯德教,得名于其创始人琐罗亚斯德(约公元前628—前551年) 

其经典为《波斯古经》,音译《阿维斯陀》,故又称阿维斯陀教。因其崇拜 

的最高神为阿胡拉·玛兹达故又称为玛兹达教。该教于公元6世纪末传入我 

国,因其崇拜火,故在我国称为袄教或拜火教、火袄教。 

     该教于公元前6世纪由先知琐罗亚斯德创建于古波斯东部,流传于波斯 

与中亚地区。公元前6世纪末,经阿黑门尼德王朝(公元前558—前330年) 

的大流士一世(公元前522—前486年在位)宗教改革,确定为波斯帝国的 

国教。其神祇观为二元神论,认为宇宙间存在着两种互相斗争的对立本原, 

一种本原为善,化身为光明神阿胡拉·玛兹达;其对立者为恶,化身为黑暗 

神安格拉·曼纽,二者相互斗争,最终将以光明神胜利而告终。火是光明的 

象征与代表,故该教以崇拜圣火为主要仪式。 

     公元前330年波斯帝国被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灭亡后,该教遭到沉重打 

击。1世纪后又重新活动,在3—6世纪的波斯萨珊王朝(226—642年)时期, 

再度兴盛,复被确立为国教,并重新编篡《阿维斯陀》。7世纪该王朝亡于 

穆斯林,绝大多数居民改奉伊斯兰教,残存的该教信徒,被称为伽巴尔 (意 

为异教徒),目前不足两万人。另一部分该教信徒于8世纪迁至印度,集中 

于孟买附近,被称为帕西人,目前约十余万人,仍守奉该教。本卷论述波斯 

帝国阿黑门尼德王朝时期(公元前558—前330年)的琐罗亚斯德教。 



      (2)经典与史料 

     了解与研究该教的史料不甚丰富,主要见于古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等人 

的有关记载,以及阿黑门尼德王朝诸王的铭文,如大流士与薛西斯(公元前 

486—前465年)的石刻等。最重要的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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