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6-伤寒溯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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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伤寒溯源集-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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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伤寒溯源集
作者:钱潢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属性:生者天地之大德也。域中操生人之柄者三。曰君曰相曰医。夫君相调阴阳御六气。嘘为雨露。噫为雷霆。 
其生人也宜。配之医。非其伦。曰子独不推夫医之所祖乎。昔者神农造医药。与饮食俱起。而本草作焉。黄帝 
岐伯问答之书。三坟无传。存者素问而已。天下万世之死而致生之。皆此二书矣。流传既久。或 
者乃假其书以杀人。譬之于儒。诗书发冢也。夫生人者书。杀人者亦书。何以救之。救之则仍以书。自张仲 
景着伤寒书。发明素问之意。而王叔和乱之。后千斯年莫救其失。中间亦尝有人稍加是正。而述焉不精 
语焉不详。故生人之功寡焉。天来先生以医世其家。其为医也。腾天潜渊。出鬼入神。若忘若遗。若思若迷。 
忽焉而得。投之皆适。尝遘危疾。幸不死。矢愿活千人。既而曰吾老矣。愿不易盈也。其着书乎。于是 
以素问为经。以仲景书为纬。自叔和以下。合者择之。谬者摘之。疑者释之。混者晰之。辨正三 
部九候十二经二十四气。与夫八脉五脏三焦六腑四时之 。如画棋局。如观掌果。此书成活者岂千人 
而已。尝与先生论医之为道。若君相之治国。大黄芒硝荡涤 结。而元气不固。奄然而亡。此商鞅之治 
秦也。参苓 术养营卫。而邪气不除。蹶然而丧。此太叔之治郑也。医者以曹参之相齐。而兼孔明 
之治蜀。乃可以起晋侯之膏肓。疗桓侯之骨髓。先生闻余言。未曾怖以为河汉。此书之成。犹前 
志也。呜呼。泰极则剥。中古而降。民之无罪而死者。死于兵。死于刑。死于水火。死于饥寒。而 
复死于疾病。医之所治者疾病耳。然苟能生之。民已去一死矣。先生既以医生人。而复以书告天下 
后世之生人者。虽谓先生之书辅君相之所不及。可也。 
x康熙戊子长至日同里年家眷弟严虞 书x 


自序
属性:夫天地间风寒暑湿之邪。皆可为病。人若中之。失治而致夭枉者多矣。虽古圣立法。载在灵枢素 
问两经之中。奈其义渊深。人莫能解。迨汉长沙守张仲景悯宗族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古训。博采 
众方。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症。为伤寒卒病论合十六卷。实祖 
述黄岐之经义。论广伊芳尹之汤液。追神农体箕子而作也。其书统载于金匮玉函经中。华佗见之而叹曰。 
此书可以活人。晋玄晏先生皇甫谧作甲乙经。其论治伤寒。唯长沙一人而已。宋文潞公药准云。仲景 
书为群方之祖。所以后起诸贤虽千变万化。各鸣其所得。而无能逾越其矩度者。自西晋太医令王叔和 
编次仲景方论十卷。附入己意为三十六卷。而卒病论六卷早已遗亡。不复得睹矣。至金成无己。尊奉 
叔和。又注为伤寒论十卷。今所行于世者。究仅七卷。而前后舛错。六经混淆。使读之者茫无绪端。检 
阅者漫难寻讨。如少阳诸证。杂入太阳篇中。合病并病。散处三阳前后。结胸痞症。曾不分别阴阳。 
脏结三条。分隶四卷首尾。中风伤寒纷出。麻黄桂枝杂陈。坏病无从安置。疑为久远遗失。温病不知方法。 
谓非作者所长。致后人不知随症之治。而坏病遂无治法。概以麻黄桂枝治温。而温病每致云亡。凡此 
皆叔和编次之失。无己注释之病也。及宋奉议朱肱活人书一出。始变长沙之定法。而搅乱经文。可称 
作俑。明节庵陶华截江网杀车槌告成。尽废仲景之原文。而奄为己有。实为僭窃。新安方有执痛辟其非。 
条辨因之而作。江右喻嘉言指摘其谬。尚论由此而成。然皆经义未驯。岂能澄清其浊乱。阴阳莫辨。安 
能洞悉其渊微。潢以鲁钝之质。自知谫劣。焉能少窥其渊奥。赖先人力学。仰聆训诲于童年。昔以知非之岁。 
忽犯伤寒。将成不起。续得痛痹。几殒其躯。既得复苏。因念两世食德。非立功何以报称九死重生。唯 
活人乃可云酬。誓必治疗千人。方为满愿。既而思之。恐愿大难盈。无如阐发先圣精微。务使流通远 
播。俾业医者。临症可以辨疑。处方得其精当。庶可以全天地之大德。拯生民之危殆。但三十年来。 
风尘鹿鹿。旧学荒疏。因遂发箧陈书。奋志苦读。昼夜揣摩。寒暑无间。恐未得经旨。因注素问廿篇。然 
后更发仲景书读之。遇隐义未明。必披罗经传。钩玄索隐。或沉思默想。辄搁笔连旬。仲景之文。或 
有脉无证。或有证无脉。或有方无法。或有法无方。凡遇艰难。无不殚心竭虑。不敢少有怠忽。务必 
阐发微妙。极尽精深。真所谓爬罗剔抉。刮垢磨光者也。至于疑似之间。鲜不尽力申明。若见昔人误谬。 
亦必极其辨论。虽或负罪于前贤。亦或有裨于后世。但自愧学力粗疏。识见短浅。或理深未达。或舛 
错难明。姑存疑而有待。倘发端于后起。继续奚穷。若贤智以挺生。曷其有极。窃潢立言之意。盖欲 
使天下后世。皆蒙先圣先贤之泽。令沉 奇疾。悉沾生和长养之仁。是以直溯源流。深穷根柢。推求 
灵素。辨论阴阳。援古证今。分经辨证。令读之者。知症所自起。变所由生。且明其立法之义。用药 
之因。倘得道理分明。自然识见朗澈。但圣经难读。学人畏难。苟非潜心探索。刻意研精。焉有不求 
而自至者哉。呜呼。道风久坏。邪说横行。渐渍日久。入人甚深。讹伪相沿。俗习难改。恐一言之绵力。 
不足以回倾倒之狂澜。半隙之微光。岂能照漫漫之长夜乎。姑录存之。以俟英贤继起。自能发先圣之意旨。 
为吾道之干城。设以余言。为糠 之导。而极尽其广大精微。则斯道之幸。亦斯民之幸也。余又何慊焉。 
x虞山 后人钱潢天来甫识x 


凡例
属性:伤寒论一书。按长沙公自序。原云伤寒卒病论合十六卷。至西晋王叔和编次之后。其卒病论六卷。 
早已云亡。后人不得复见。相传谓叔和又次为三十六卷。至金成无己。因王氏之遗书。又注为伤寒论十卷。 
非唯仲景之旧不得复睹。即叔和之书。亦杳不可见矣。第阅叔和所作伤寒序例一篇。其妄用经文。创 
立谬说。亦殊不足睹。不若遗亡之为愈也。其成氏注本。原云十卷。今行于世者。究仅七卷。以辨脉 
平脉为第一卷。其言原系仲景原文。亦不为过。但第二卷伤寒例一篇。乃王叔和所作。非仲景原文。因 
何亦列于七卷之中。而反居仲景六经之前。非唯文理背谬。且冠履倒置。棼乱错杂矣。其第七卷。虽有 
霍乱阴阳易。及瘥后诸复症。允为仲景原文。而后之诸可与不可。又非长沙之笔矣。何以知之。其卷首 
云。夫以疾病至急。仓卒难寻。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为易见也。如此语气。确为叔 
和所集。况大法春宜汗。及春宜吐秋宜下之说。于理未通。均属可删。故皆去之。但就三阳三阴六经之证治。 
正变之不同。剖明其立法之因。阐发其制方之义而已。共二十二篇。仍分十卷。悉根据仲景之旧。 
太阳一 
经。而分上中下三篇者。其源始于宋许学士叔微。明新安方中行先生作伤寒条辨。遂因其说。而分三篇。以风 
伤卫为上编。寒伤营为中篇。风寒两伤营卫为下编。江右喻嘉言先生作尚论篇。亦不改其法。而仍为 
三篇。虽不知长沙立论时作何次序。而以理推之。可称允当。今不敢变易其法。仍作三篇。阳明一经。旧 
未分篇。而仲景原文中。已先设问答云。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此即仲景分篇之义也。 
据此分篇。大都不失作者之意。或亦未为不 
可耳。尚论虽分三篇。而曰不从兹起见。故次序未清。今根据仲景原文。分作三篇。而于太阳阳明篇内。 
又以能食者为中风。不能食者为中寒。分作二段。庶令读者了然。自无疑惑。至于少阳一经。成氏注本 
及方注。皆短简寂寥。不满数节。即喻本稍有所增。亦不过廿条而已。其余柴胡汤证。应在少阳篇者。 
皆误入太阳篇。经络混淆。篇帙紊乱。殊不成篇。今以少阳首条。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小柴胡主 
之一条为主病。遂以小柴胡为主方。递推其变证不同者。如柴胡桂枝汤。柴胡桂枝干姜汤。及柴胡芒 
硝汤。柴胡加龙骨牡蛎汤等。皆小柴胡汤之变法也。悉隶于后。而成一篇。庶令散乱者各归本篇。易于 
寻讨。又以合病并病附续于后。以尽三阳经之变态。而三阳之证治终矣。太阴条治无多。而霍乱一证。 
亦属太阴寒邪所致。故以之附后而作一篇。少阴属坎。虽为阴脏。而真阳藏于寒水之中。乃阴极阳生 
之处。最不宜于无阳。故专重阳气。然阳邪炽盛。耗竭真阴。使津液丧亡。亦非细故。前辈皆杂乱不分。 
尚论已分两篇。殊为合法。今更为条分缕析。而为前后两篇。庶令泾渭分流。则阴阳易辨。厥阴一经。 
为阴气已极。犹天地之阳气已长。且欲出地。故为阴阳相半之经。所以厥热互见。难以分篇。即下利诸证。 
亦有阴阳寒热之分。为三阴之所并有。虽已见于少阴篇中。而又汇于此篇之尽处者。亦以厥阴经阴中有阳。 
多痈脓便血之证。故又总聚于一篇之中也。其阴阳易及瘥后诸复证。乃病后遗证。亦在厥阴篇后者。以 
六经尽处故也。辨脉法未注。及已注之素问五篇。皆伤寒论之根柢。统俟续刻。论中坏病二则。 
旧本皆虚悬于三阳证治之中。从未有着落用处。前人皆不悟仲景所以立法之故。而每叹为脱简之余。 
惜其无有治法。致喻氏另立一门。亦间置于诸篇之中。而不知随证治之。及以法治之之实。正在何处。谁知 
执柯伐柯。其则不远。若一悟其理。便知灯即是火。何必道迩求远。焉用叹息为哉。今以太阳病桂枝不中 
与也一条。列于太阳 
上编。桂枝汤正治之后。其下文误汗误下误吐误用温针之诸变逆证。即坏病也。其下所系之方。即 
坏病治法。所谓随证治之之实也。谓之坏者。盖为医所坏。即误治之变证也。以本未坏之太阳病。而以 
误汗吐下温针坏之。故称坏病。又以本太阳不解。转入少阳者一条。列于少阳篇小柴胡汤正治之后。其下 
文误汗吐下温针诸变症。即少阳坏病。以法治之之实也。条例井井。治法森森。有何疑叹。其所晦而不 
明者。皆由编次之失。以致颠倒错乱。今人无从察识耳。结胸痞证。其病之阴阳虚实各异。而从来旧 
注。皆云结胸为风伤卫。阳邪陷入所致。痞证为寒伤营。阴邪陷入所致。此千载之误。细阅论中。究竟 
中风亦有心下痞者。伤寒亦有结胸者。更有中风伤寒并见。而但作心下痞者。有但伤寒而心下满硬痛 
者为结胸。但满而不痛者为痞。参伍错综。全无定法。岂可以风寒营卫。分一定之痞结乎。所以不能分 
隶于上中两篇之内。故先挈其纲领一篇。方列条目于后。另成一卷。介于三篇之中。在中风伤寒两篇之后。 
以见风寒均有此二证之意。且以便于翻阅。 
温病及风温。原属春夏温热之邪。尝窃推仲景之旨。本以青 
龙为治温之主剂。白虎为治暑之主剂。其病原属太阳。且大青龙汤已作太阳下编首条之主治。故亦当附 
于太阳下编之后。其 湿 三症。叔和虽云三种宜应别论。然邪由营卫而入。其证原属太阳。故亦称太 
阳病。所以附于太阳之末。论中一百一十二方。宋儒臣林亿奉敕校正医书。其序伤寒论云。晋皇甫谧作 
甲乙经序。谓伊芳尹以元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汉张仲景论广汤液为十数卷。用之多验。则 
其方法祖神农宗伊芳尹而作也。成无己注本。方各有论。大约皆用内经甘以缓之。辛以散之。酸以收之。 
及热淫于内。治以咸寒。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之类。未能尽发长沙立法 
之义。致后人有随文顺释之讥。今每方各立一论。推原其制方之意。发明其用药之因。入何经络。走何 
脏腑。及药性之寒热温凉。用法之升降补泻。申明逆从反正。奇偶缓急。以至热因寒用。寒因热用。通因通 
用。塞因塞用。正治反佐之巧。一如用兵之奇正犄角。实实虚虚之变。使学人知长沙创法立方之妙。心思 
智虑之周。令人有鉴于此。庶几无卤莽妄投之患矣。注中多所辨论。以补前注之失。但后世末学。何敢臧否前哲。 
然道为天下之公器。斯民之生命系焉。若拘于小节。一任其差讹背谬。其如民命何。孟子曰。不直则 
道不见。故凡深奥而难知者。固不能言。苟知之者。则不得不言。若议论太烦者。亦不及言。然不敢以一 
己之私见妄辨。大凡注有未妥。即仍以仲景之言辨之。义有未明。则以黄帝岐伯之经文证之。又引前贤之妙 
义以申明之。其注中有精义。必叹服而引用之。皆公心论道。而无偏党阿私。然贤之言则辨之。以窃 
补其知虑之未周。其不贤者。舛误实多。辨之则不胜其辨。故不多及也。请以质之同好。知我罪我。不暇计也。 
注中辨论虽多。若非反复详明。恐不能启蒙发 。故词繁而不杀。然不敢盗袭前人一言半句。以欺罔后学。 
苟有引用。必曰某经某篇。某人某书。使读者皆可考订。亦不似成氏以下诸家。动辄以经云二字为名。若果出 
之灵素篇中。及金匮伤寒论者。固称允当。其有出自王叔和序例中语。亦谬称经云。至有荒谬无稽之谈。亦概 
称经曰。令学人无从稽考。虽荒唐背谬之语。亦误认为圣经贤传而听信之。致令经学淆乱。传论失真。如叔 
和伤寒例中。引用素问热病论以作证据。遂改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句。为凡伤于寒则为病热。又增尺寸俱浮 
者太阳受病。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等语。杂入己意。大改经文。其他误谬。靡所止极。又如朱奉议之擅改伤 
寒方论。陶节庵之抹杀仲景原文。叛经坏法。惑乱 
后人。莫此为甚。更后有以前人之注为己有。而反议论其是非者。尤堪捧腹。兹所授据。非敢夸 
多斗靡。政不欲踵前弊耳。 
凡书籍皆有篇目。唯是编各注本。从无次序目录。其篇卷中杂乱无纪。苟欲求其一方一法。茫 
然无措。必至翻阅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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