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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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月亮-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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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关于肉体我家的内衣

    这件白色内衣从没穿过。    
    许多年前在Joyce Boutique 买的,只穿过几次。    
    我有一位朋友,从来不在香港买内衣裤,理由是:“便宜的不好看,好看的不便宜。”    
    她有资格说这句话,因为她每年去两趟欧洲,内衣裤都在那边买。    
    在意大利和法国逛百货公司,内衣部是整整一层的,占地好几千呎,选择多、质料好、价钱便宜。香港来来去去只有那几个品牌,款式大同小异,质料也不见得好,外国货的价钱又贵得令人咋舌,在香港买内衣,是很泄气的。    
    少女时代,我买内衣的地方是马莎百货的前身天祥百货。那时候,天祥的胸罩很漂亮,而且可以自己慢慢挑,然后拿去试穿,不会有一位售货员跟着你,问你的尺码。对于刚刚发育的女孩子来说,那里无疑是买胸罩的天堂。    
    当我长大了(身体和年岁!),便再也不能穿天祥的胸罩。从前的天祥和今天的马莎,所卖的成人胸罩,不知道为甚么,都是很尖的,尺码也很古怪,难道英国女人都是尖的?    
    我并不喜欢厚垫的胸罩,这种胸罩,不免有点自欺欺人的成分。脱下衣服,让男朋友看到你的胸罩像拳击手的拳套那么厚,怎么好意思呢?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也许不需要坦白,可是,大家的身材,还是坦白一点比较好,你们不可能每次也穿着衣服来进行鱼水之欢吧?    
    幸好,后来有了魔术胸罩。魔术胸罩的发明,是全世界女人的福音,大家以后可以把拳套扔到垃圾筒里去了。    
    Marilyn Yalom着的《乳房的历史》一书里提到,魔术胸罩其实发明于三十年前,却一直到一九九一年,超级名模在纽约拍照,展示她们在伦敦购买的魔术胸罩之后,这款内衣才在市场绽放异彩。    
    一九九四年五月,美国的魔术胸罩在纽约首度登场,十天之内便卖出三千套,工厂要日以继夜加班来应付全国的需求。同年八月,当新的一批魔术胸罩再次在市场上出现,安培罗百货 ( Emporium ) 是用防弹运钞车把魔术胸罩运送到公司去的。当时,安培罗百货外面,已经挤满了轮候的人潮。    
    战时轮候粮食,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关于胸罩,每个女人也有特别钟爱的颜色和款式,我喜欢白色的和肉色。几年前在连卡佛买的La Perla 肉色幼肩带恤胸罩,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肉色,几乎跟肤色一样。La Perla 是意大利的内衣名牌,从前在皇后大道中九号有一家总店,后来结业了。她们的胸罩卖得很贵,唯独我买的那款恤胸罩的价钱还算合理。    
    最后一次买到La Perla的恤胸罩是在意大利,因为半价,我一口气买了四个。    
    胸罩就像情人,你遇到一个喜欢的,把他用旧了之后,很难再找到一个相同的。我的抽屉里还有几个新的La Perla,我舍不得穿,因为知道以后也买不到了。    
    一九九五年写《三个A Cup的女人》时,做了很多内衣的资料搜集。一家内衣店的老板告诉我,女人买漂亮的内衣,是用来守门口。    
    甚么时候想诱惑他,便在衣服下面穿一件漂亮的内衣,脱衣服的时候,不经意的让他看到,要他血脉沸腾。我守门口,是要你守不住自己的欲望。    
    内衣就像外衣一样,既为自己穿,也为心爱的人穿。自己可以脱,但某些时候,你想他为你脱。要自己脱衣服,不免有点感伤。虽然他可能会很笨拙,总是找不到拉炼在哪里,几经努力还是解不开胸罩的扣,可是,我怎么也不会自己来的。    
    大部分女人,还是穿衣服的时候比较好看。美丽的遐想,往往从衣服开始。我觉得最漂亮的,是内衣,通常是用棉、弹性纤维和蕾丝做的。它不容易穿,夏天太热,只有冬天的时候,里面穿着它,外面套一件毛衣,才会自我感觉良好。    
    我有五件内衣,却没怎么穿过。内衣是买来看的。买的时候,站在镜子前面,看着穿上内衣的自己,那一刻,不禁沉醉在肉体的亮光之中,即使知道那件内衣可以穿的机会并不多,你还是会一掷千金。    
    女人总爱问男人:“你爱我还是爱我的身体?”    
    我奢侈地买一袭华美的内衣,不过因为我知道,肉体会衰朽,爱会败亡,美丽的东西,稍纵即逝。我买的,是回忆。    
    La Perla 的肉色幼肩带胸罩,据说已经停产了。


第三章 关于肉体做梦的道具

    在法兰克福一家百货店买的Snoopy睡衣。    
    那年,我在德国法兰克福买了一套棉布史诺比睡衣,还有史诺比胸罩和平脚内裤,我差点儿以为晚上做梦也会见到史诺比。可惜,史诺比和它的朋友并没有来入梦。    
    在德国一个这么严肃和冷漠的国家里,百货公司竟然放着那么多史诺比的寝具,那的确是奇怪的。也许,即使是最酷最冷静的日耳曼民族,还是渴望一个甜梦。    
    人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床上,我每天也有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时间是穿着睡衣的。在家里写稿的时候,我是穿睡衣的。别以为女作家很浪漫,写稿时会穿丝质性感睡衣,这样是会着凉的。    
    我喜欢棉布的睡衣,宽松一点的比较好。买过一套Missoni的男装睡衣,暖得很,穿在我身上,是大了一点,但有一种浪荡和随意的自在。至于那些性感的吊带或蕾丝睡衣,只适宜第一次和男朋友过夜时穿着,以后就用不着了。尤其到了冬天,你只想找他做人肉电暖炉,哪里还会穿得少?    
    Missoni 睡衣,很暖。    
    初出道时,写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男女间的爱情不过是互相取暖,结果被某些人批评得很厉害,说男女之情岂只是互相取暖。互相取暖又有甚么错呢?这个世界有时候太冷漠了,两个人一起,是温暖对方的身体,也温暖彼此的心头。这么多年之后,我还要加上一句:爱情是互相取暖,也互相取悦。我总是想让你快乐,你又何尝不是?我们睡在一起,我们携手共度人生的颠簸与跌宕,是要克服孤单在世的感觉。    
    只是,做梦是很个人的事。再怎样相爱,都不可能同时做梦和做同一个梦。同床异梦,本来就是应该的。    
    史诺比故事里有个叫奈勒斯的小孩子,去到哪里都会把一条毯子带在身上,它是他的护身符。我也有好几条毯子,其中一条是在连卡佛大减价时买的,是我钟爱的绿色。天冷的日子,在家里写稿,我会把毯子盖在膝头上。夜里赶稿,它是我的护身符。没有灵感的时候,我不敢上床睡觉,因为床太舒服了,一下子就会睡到天明,我会用毯子包裹着自己,睡在沙发上,午夜里醒来,忽然就有灵感了。    
    遇到甚么不开心的事,我会蜷缩着身体在床上睡觉。既然醒着时解决不了,说不定睡醒之后会有转机呢?天大的事,睡一觉再说。    
    所以,失眠的日子最痛苦了,在床上翻来覆去,望着窗外,既想天明快点来,也怕天明来得太快了,到时候我还没能够睡着。    
    既然人生最舒适的日子都在床上,那总不可以亏待自己吧?儿时的冬天,跟着爸爸妈妈到国货公司买棉胎,是论斤计的,甚么五斤、七斤、十斤,愈重愈贵。用十斤压着自己,真的难以想象。以后,就换了轻一点又温暖一点的丝棉被。    
    后来,我一个人住,搬出来时是夏天,到了秋凉,一直想买一张丝棉被,却一直耽搁着没去买。一天,跟男朋友狠狠的吵了一架,我以为我们永不会相见了。下班之后回到家里,竟看见我上整整齐齐地铺床一张丝棉被子,还换上了一个粉蓝色的被套,一剎那,我的眼泪都涌出来了。把这个故事写在专栏里,直到好几年后,仍然有不少读者记得这个故事,好像都羡慕我那一床被子。我丢掉过很多东西,这张被子,我是不会丢掉的。即使后来买了一张羽绒被,我还是把那张丝棉被铺在羽绒被上面,那样更暖。    
    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一书里,托马斯与特莉萨最初同着共寝的日子里,她总是整夜紧握着他的手不放,他怕把她弄醒,忍着没把手抽回来。真要下床的话,也得花点心思,把一件东西塞在她手里,也许是睡衣的一角或一只拖鞋,使她以为抓住了他身体的一部分。那以后,一向讨厌与任何女人同睡的托马斯,却盼着与特莉萨一起睡觉。他们做爱远远不具有事后睡在一起时的愉悦。    
    做爱没能让人有相依到老的感觉,牵手同睡才是人间相伴。    
    千百年前,庄子搞不清到底是人在梦中梦到蝴蝶,还是蝴蝶在梦中梦见人。梦如人生,早已成了陈腔滥调,如果一切是梦就好了,它偏偏是人生。    
    米谢˙勒缪 ( Miche Lemieux )着的插画集《星星还没出来的夜晚》( 原文Gewitternacht 暴风雨 ),小女孩在暴风雨之夜难以成眠,不禁怀疑,会不会有这么一个星球,上面聚集了所有正在做梦的人,会不会我整个人生只不过是一场梦?而梦才是唯一真实的世界。    
    我们是不是也住在做梦的星球上,惟有曾经相依的感觉是真的?    
    我的绿色毯子。冬天写稿的时候,我会把它盖在膝头上。    
    这张就是我的丝棉被。


第四章 关于肚子St。 Michael杏仁饼

    St。 Michael的杏仁饼,在马莎长卖长有。    
    第一次吃,是念中学的时候了。    
    我向来不喜欢吃甜饼,可是,这个是例外的,它不算甜,而且有我喜欢的杏仁香味。    
    我的小说《Channel A III︱︱ 魔法蛋糕店》里,王亮怡半夜起来,发现郭宏川吃了她在马莎百货买的杏仁饼,大发脾气。这段情节也许是我对 St。 Michael 杏仁饼的一点怀缅吧。味觉的记忆,有时候比爱情悠久。    
    数年前,香港一位著名的退休法医官病逝,记者访问他太太,谈一些他生前的逸事。法医官的太太回忆说,整天对着尸体的丈夫,甚么也不怕,就怕杏仁的味道,因为杏仁的味道很像砒霜,当年那些服砒霜而死的人,尸体都散发着这种味道。    
    原来,我爱的是砒霜的味道。


第四章 关于肚子从东京带回来的面包

    胡桃麦包 橄榄面包    
    朋友去东京旅行,我千叮万嘱他要替我带两样东西回来。不是 me des Gacons,也不是 Issey Miyake,而是两个面包。这两个面包,又分别要去两个地方买。橄榄面包要到 Park Hyatt Hotel 的糕饼店买。胡桃麦包则要到新宿地铁站西口买。    
    Park Hyatt Hotel 顶楼有一家著名的 New York Grill,坐在那里吃饭,可以俯瞰全东京的景色,是近年东京最人气的餐厅,东西十分好吃,尤其是煎日本牛柳。New York Grill 只供应一种面包,就是这个橄榄面包。用黑橄榄做的面包,蘸橄榄油来吃,外皮脆而内里烟韧,散发淡淡清香,偶然还会咬到一小颗橄榄,齿颊留香。    
    胡桃麦包是我上次去东京时无意中发现的。面包店的名字叫“墨绘”,只卖几款面包,这个胡桃麦包最受欢迎。墨绘在丸之内线新宿西口售票机附近有个小摊子,下班的时候,很多人排队买面包。它的店在新宿小田急百货食堂街。在香港也买到胡桃麦包,但从没吃过像墨绘做得这么外面香脆、内里松软的。    
    这两个面包,在现场吃当然最好,有人千里迢迢带回来,也可以一解相思之苦。想保持原味,要马上把面包切成每次吃的分量,用锡纸分别包裹,再放进冰箱的冰柜里,这样才可以锁住面包的水分。吃的时候,连锡纸一起放进烤箱里烤热就可以了。


第四章 关于肚子恋人的鸭肝酱

    Rougie出品的Bloc de Foie Gras de Canard法国鸭肝酱。一般的p;e会混入其它材料,Bloc 则一定是从整个鸭肝拿下来的,即是汉堡排跟牛排的分别。入口很滑,涂土司来吃,是天下美味,卖八十元一盒,小小的奢侈。    
    可是,当你看到盒子上的这一行字,你便绝对会舍得:Ideal for t e…?t e dinner; or for a meal between lovers。


第四章 关于肚子Pure…in芝麻曲奇

    Pure…in芝麻曲奇饼,每一块里面都有大量黑芝麻,非常美味,可惜卡路里也高得惊人。八块曲奇共含四百九十三个卡路里,脂肪、糖和盐分也不低,我想放弃自己的时候才会狂吃。最高纪录是一天吃了二十四块!包装纸上说明黑芝麻有很多好处,更有美容的功效,可惜“资不抵债”。    
    从小爱吃芝麻,唯一不爱的是芝麻糊。小时候有一段日子常常跟爸爸妈妈到家附近的上海馆子吃消夜,每一次我也会吃一碗芝麻汤团,那是一天最美好的结束。    
    有一年,我已经上中学了,农历年那几天,家附近的商店都关门了,熟食小贩纷纷出来摆摊子,其中有一对年轻夫妇,卖的是芝麻汤团。那还得了?整个农历年假期,我天天都去吃芝麻汤团,那年的利是钱就这样吃光的。


第四章 关于肚子Tohato芝麻曲奇

    我知道吃零食不是好习惯,但我就是戒不掉。我知道如果可以戒掉零食的话,我会比现在窈窕。可是,生活里没有了零食,我怕我会沮丧;虽然,吃得太多零食时我会更沮丧。    
    这是我的超级美味发现 ︱︱ Tohato 芝麻曲奇。松化、香滑,我连掉在桌子上的饼屑也舍不得浪费。每片有五十六个卡路里,世上果然没有免费午餐。这只能怪那些健康饼干太难吃,除非你喜欢啃纸皮。     
    这个曲奇,我给三个朋友每人送了一包。第一个当场打开来吃,双眼闪着亮光,说:“这个饼很好吃啊!”第二个朋友个性羞涩,我从没见过她吃零食。第二天,她打电话给我,含羞答答地说:“你买的饼很好吃。”第三个跟我一样馋嘴,老实不客气地问我:“还有没有?”    
    每次望着超级市场货架上的大堆零食,内心挣扎着要不要买的时候,是我最宗教、也最神圣的一刻 ︱︱ 这一刻,我总会记起圣经上说的:“我心灵愿意,肉体却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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