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摄大乘论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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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摄大乘论略疏-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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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以一(至)得生釋曰昔意(至)得生。此中本文上句明一切塵不生所以。下句明一切想不生所以。釋論之中。總明塵想不生。而不分句釋。會本全為二段者。蓋不得釋論之文旨故耳。○二明入真觀。
    論曰由此(至)實性釋曰由菩(至)為名釋中二問。以二義酬此問。初以無分別智為名。後以至究竟名為名。是名為菩薩將入真觀時所住。究竟名至下當知。次以無分別智證真如法界為酬第二問。次明菩薩無分別智證住真如法界。故心行平等平等離能取所取。十種平等者出於十地經論第八(初紙)後由此義下結入真實性。前說菩薩下起下。○二偈頌。
    論曰此中(至)別境釋曰為答(至)如境。此結頌明第十究竟名是菩薩所住。音字合三十七者。大品廣乘品。智論二十八·四十八·八十九華嚴五十八。涅槃經第八。大集經第四。大日經具緣品等。說四十二字門大集第十(十八紙)說二十九字母法門(云云)○○二總結。
    論曰如是釋曰如此(至)勝相。上來入資糧章竟。○第七入資糧果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攝大乘論釋第九。
    入資糧果章第七。○二正釋文中三。初開章。二正釋。三結釋。今初。
    釋曰由入(至)有八種。○二正釋中八種果。今乃初三。一得勝時。二得勝方便。三得勝果。
    論曰由入釋曰此文(至)攝故。釋中初明得勝時。次明得勝方便果。後明得勝果。又障名攝者。三煩惱者是地所對治故。○第四得勝通達果。
    論曰善通釋曰即明(至)二乘。釋中以三義明勝通達。初由得四依者。四依有三種。謂人四依。法四依。行四依。今乃指法四依。法四依者出認涅槃經第六大乘義章十一本法苑珠林百十八等。依法不依人者。謂菩薩自深通達法性得決定智。不由人語而心移轉。故言依法。第二釋云云。十地即法界始終。出障顯出必有此躇通達此始終。故云善通達。第三釋中言四種方便者。指四尋思四如實。二方便者即指尋思如實二方便。凡夫不達生死苦故不修二方便。二乘不達不住涅槃故速修是方便趣求涅槃。菩薩不然云云。餘文可解。○第五得勝定位果。
    論曰得生釋曰即明(至)佛家。如來家即一真法界也。入見道位無分別智冥合真如法界。是名生佛家。餘文可解。○第六得勝恩養果。
    論曰得一釋曰即明(至)自苦。是亦通達法界故。即見自他法界平等成四種恩養而自利利他所究竟。般涅槃為歸處。無餘依涅槃界是一切乘所歸處。是極無上甘露界可知。○第七得勝意用果。
    論曰得一釋曰即明(至)解脫文旨明著。可解。四攝者如大品二十六。智論六十六·八十九。瑜伽四十三。倫記十下(二十八紙)等明。可尋。○第八得勝至得果。
    論曰得一釋曰即明(至)平等可解。○三結釋。
    論曰此觀。釋曰菩薩(至)次第。上來入資糧果章竟。此一章文在隋唐譯僅十二行。文養極略。結釋三見全無。可見。○第八二智用章二。今初標章名。
    二智用章第八。○二正釋文二。今初問起。
    論曰復次釋曰此問(至)益用。○二答釋中二。一明入唯識觀。二正明二智用。初中有二。初明入唯識觀。二正明二智用。初中有二。初明入唯識觀。後標二智。初中亦二。初所緣境。二能緣智。今初。
    論曰由緣釋曰先明(至)無倒釋中通法四品可知。初三品乃聲聞乘見諦智所緣境。上上品乃大乘二智所緣境。可知。唐譯云。由緣總法出世止觀智故。由此後得種種相識智故為斷及相阿賴耶識諸相種子(云云)釋曰。此後得智復何所用。無分別智。不能宣說諸因果法無分別故。(云云)○二能緣智。
    論曰出世(至)智故。釋曰即第(至)方便。止觀義如涅槃經三十一。及瑜伽三十七·三十八·六十四·七十六·七十七。倫記十一上(二十五紙)十八下(十三紙)等明。瑜伽七十七(十三紙)說奢摩他毘缽舍耶已云。一切勝三摩地皆此二所攝。又云。善男子。一切聲聞及如來等所有世間及出世間一切善法。當知皆是此奢摩他毘缽舍那所得之果。此二能何業。善男子。此能解脫二俊疄闃I。所謂相縳粗重俊圃啤!疳針硕恰
    論曰由無(至)智故。釋曰欲顯(至)難得。寂曰。此章從由緣至毘缽舍那故是明根本無分別智。從由無分別至相智故是明後得智。應思。○二正明二智用中二。初明本智用。後明後智用。初中有二。一正明三用。二結三用。初中有三。今初滅障。用。
    論曰為除釋曰此下(至)識中。此中初列三用。次釋滅除二字。次釋共阿梨耶。次釋本阿梨耶。後更明種子因果。此一段文最奇矣。隋唐兩譯其文極略。義亦未了。可知。○二立因用。
    論曰為生釋曰即明(至)菩提菩薩所行雖過塵數總攝六度。至下當。○三得佛法用。
    論曰為轉(至)智智。釋曰此下(至)智德。此乃三德四無畏。可知。四地畏者如智論第五二十五(二十紙)初雜集十四等明。○二結三用。
    論曰故入釋曰為成(至)後智。此中初正結上三用。入觀後下乃起下文。○二明後智用中。初正明後智無顛倒。後明二利用。今乃初也。
    論曰無分(至)顛倒。釋曰此文(至)流故。此中初標智無例。次明本識依他性是因。所生識識相識是分別性是果。菩薩於此因果中正知正見無復顛倒。三相即根塵識也。內外相等者如上第卷明。後明菩薩後智了達如幻等不由見聞覺知而取諸法定實相。何以故。一切法唯本識所流故。○二明二利用。
    論曰由此(至)偏倒釋曰如幻(至)利他二文可知。五明者如瑜伽論第十三至十五及第三十八倫記十上(十三紙)等明。○第九二智依止章中。二初標章名。後正釋文。今乃初也。
    二智依止章第九。○二正釋文中二。今初問起。  
    論曰是時釋曰此問(至)此法釋云真境者。前所謂極通境即三無性真如也。四種三摩提如次下說。○二答釋中二。初明四種三摩提。後結釋。初中有四。今初光得三摩提暖善根依止。
    論曰由四(至)依止。釋曰樂觀四分。此是下品。無塵忍未離三相。三相者即三輪相。謂能忍所忍忍者。或可指觀善成就因緣。惑者即分別也。光得三摩提唐云明得。三摩提名如瑜伽倫記四上初明。五分五智未詳指何。瑜伽第十二明拢逯Φ匚迓}智三摩地。倫記四下釋之。雖是拢ㄒ嗤ǖ厍啊=衲巳胍姷婪奖愎示呶宸治逯呛酢4胃5孪鲁趺髋小4蚊魍ㄟ_分。通達是見道也。次明善根。次明依止。後復釋通達分。○第二光增三摩提頂善根依止。
    論曰於最釋曰已離(至)云何。是最上品。無塵忍光增。唐譯云。明增。頂三義可知。已說菩薩下乃起下之文。可解○第三通行三摩提忍善根依止。
    論曰於是四(至)依止釋曰若菩(至)名忍此中初明四如實智。入唯識觀。依除無明及疑惑。次明入真義一分了悟無相性。後明此定即非安立諦忍依止。餘文可解○第四無間三摩提。世第一法依止。
    論曰此三(至)依止釋曰此三(至)第一此中初明先了別無相生。今復思量能所緣不可得。了別無生性入見諦道。於其中間有此三昧。次明無間名。後釋世第一句。可解。○二結釋。
    論曰此四釋曰前二(至)方便。四修者。俱舍論第二十七明佛德云。復有四種。一無餘修。福德智慧修無遺故。二長時修。三阿僧祇耶修夫倦故。三無間修。剎那剎那修無廢故四尊重修。恭敬所學修無慢故。今以二修判四種定。其旨未詳。應考○第十二智差別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二智差別章第十○二正釋文二。初問起。二答釋。初中有二。初舉已得見道。後正問修道。今初。
    論曰若菩釋曰此下(至)地果。釋中初明見道為修道所依止。次舉真俗二諦不相離。明見道為修道·依止所以。後顯四義。可知○後正問修道。
    論曰云何。釋曰此云(至)初地。釋中初釋云何。十義乃地中所有義別。瑜伽八十一出十義。一地義。二相義。三作意等義。四依處義。五過患義。六勝利義。七所治義。八能治義。九略義。十廣義。又同卷(十一紙)云云。雖與彼義稍異。釋義相類。可知。今此十義自出於答中。可知。次釋修習。後釋觀行。菩薩下乃起下。○二答釋中大分為二。初長行釋。後說頌。初中有二。初正答所聞。二明菩薩見道與二乘別。初中二釋。今初釋中二。初正釋。後重釋云何。今初。
    論曰如佛(至)加行釋曰此中(至)更修釋初明三慧境中。小乘十地者。大乘同性經下說三乘及佛果各有十地。可尋。(隋譯曰。如是入地菩薩入唯識故得見道。云何發起修道。隨所成立說十地一切修多羅攝取現住事通相法為緣。出世間及後得奢摩他毘缽舍那智。無量百千俱胝那由他劫數習故。為轉依止得三種佛身故修行。釋曰。隨所成立說者。謂若為成立故說。十地經中諸地故)無量無數百千等者。瑜伽七十八有說。可見。○第二重釋云何中二。今初釋中二。初釋云何。後正釋答文。初中亦二。今初釋。
    復次論曰云何。釋曰(至)加行。此問分為六義。一修位境界。此中三種。如次三慧境。二約修位三慧功能。配文可解。三約修位修慧因果。此乃成二智問。四約修位四修可解。五約修位依止。此乃為轉依問。六約修位勝用。可解。此與上釋大旨相同。○第二釋。
    復次論曰云何釋曰(至)是利他此中亦分六段。與上少異。可知。○第二釋。
    復次論曰如佛(至)更修加行。所合之境即真俗。真俗別說為單。真俗雙詮為復。餘文可解。寂曰。前來以多義解釋此章。隋唐兩譯極略。與今頗異。唐譯曰。如是菩薩已入於地。已得見道已入唯識。於修道中云何修行。於如所說安立十地攝一切經皆現前中。由緣總法出世後得止觀智故。經於無量百千俱胝那他劫數修習故而得轉依為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釋曰。於如所說安立十地者。謂於隨說安立菩薩十種地中。由緣總法者謂緣總相。非分別緣。言出世者無分別智。後得即是能成立智。此不應說唯是世間。由於世間未積習故亦不應說唯出世間。由隨世間而未現前故由是因緣不可定說。而得轉依者。由緣總智故得轉依。為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者。謂我當證三種佛身故勤修行。(文)準隋譯云隨順世間行未現前。未字恐衍耳。寂曰。隋唐兩譯簡易可尚。雖然今譯釋義精密。其旨幽邃。未知熟正。十地安立攝一切經。意旨深玄。可知。○二明二乘菩薩見道有異中二。初問起。後答釋。今初。
    論曰是聲。釋曰聲聞(至)云何。此論說大乘阿梨耶緣起法門故。菩薩為自。聲聞為他。可知。○二答釋中二。初總標。二別釋。今初論曰聲聞。釋曰前五(至)別者。○二別釋中有十一。分為二段。初五明道差別。後六明果差別。今初。
    論曰何者(至)出離釋曰如來(至)別者。此中第一乃聞慧境。第二是思修依止即道方便。第三即真實慧是正道體。第四第五是修道。第四是為無為果。第五是有為果。下中上者即三乘道。四種生死乃因緣方便有有無有。後六等者起下。○後六明果差別。
    論曰六七(至)果故。釋曰前有(至)此事。此中前五地中果。後一乃究竟果。前中第一內清淨。菩薩能斷正使及習氣異於二乘唯除正使。第二外清淨。謂菩薩恒居清淨剎故。第三成熟眾生。第四種性成就。第五顯現大集云云。寂曰。此釋奇且妙矣。何者登地已上恒集會於如來大法會中攝受正法。如華嚴世間淨眼品及探玄等明。一人不集則於法界伽成耍蓜e眾過亦名破僧。大集法華等說諸佛菩薩與欲事即此趣也。當輪義者如探玄第三發摚рn明。第六果差別。可知。○第二說偈中二。初以兩偈明入見道。後更引諸經論偈明。今乃初也。
    論曰此中(至)無性釋曰此中(至)安立諦。
    釋頌諸譯相似。但末句陳隋兩譯並言入三無性。唐譯云入三性。雖其大旨則不相摺f譯為優。餘文可知。○二引諸經論偈明見修道中二。初引分別觀論明入見道。二引莊嚴論論五偈具顯五位道。今乃初也。
    論曰又正(至)無得釋曰今此(至)無性。此中初釋偈頌。後辨與前偈異。分別觀論新云分別瑜伽論。是瑜伽十支之隨一而不流此方也。此頌與上頌大旨相同。後明與前偈異中。正教者新云教授。教授教眨Яx。如瑜伽三十八(二十紙)已下廣說。○二引莊嚴五頌明五位道中二。初總標。二別釋。今乃初也。    
    論曰復有釋曰經義(至)了義。莊嚴論第二真實品偈今現流本作五言偈。可尋。○二別釋五偈中二。初正釋五偈。後判五偈以配五位。初中五。今初頌。
    論曰菩薩(至)別因。釋曰菩薩(至)能了莊嚴論偈云。福智無邊際。生長悉圓滿。思法決定已。通達義類性。釋曰。此偈顯第一集大聚位。福智無邊際者由差別無數及時節無邊故。生長番圓滿者。菩薩集此大聚到彼岸故。思法決定已者。依止定心而思惟故。通達義類性者。解所思諸法義類悉以意言為自性故(文)此中釋無量際最是奇說。碩異於後兩譯。釋第三句中又釋亦餘本所無。可知。○第二頌加行位。
    論曰已知(至)無二。釋曰由菩薩(至)已證。莊嚴頌云。已知義類性。善住惟心光。現見法界故。解脫於二相。釋曰。此偈顯第二通達分位。由解一切諸義唯是意言為性則了一切諸義悉是心光。菩薩爾時名善住唯識。從彼後現見法界了達所有二相。即解脫能執所執(文)○第三頌見道位。
    論曰若離(至)法界。釋曰由此法界。莊嚴頌曰。心外無有物。物無心亦無以解二無故。善住真法界。釋云云。與今同致。唐譯云。體知離心無別物。由此即會心非有。智者了達二皆無。等住二無真法界第四頌修道位。
    論曰由無(至)除毒釋曰此已生智。莊嚴頌曰。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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