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摄大乘论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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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摄大乘论略疏-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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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於初釋曰真如(至)相地唯識論十(三紙)云。一遍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文)與今旨同。○二最勝義。
    論曰於二釋曰人法(至)二地。唯識云。二最勝真如。謂此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辨中邊論上(十六紙)云。第二地中所證法界名最勝義。由通達此故作是思惟。是故我今於因出離一切行相應遍修治。是為勸修相應出離。○三勝流義。
    論曰於三釋曰真心(至)三地。辨中邊云。第三地中所證法界名勝流義。由通達此知所聞法是淨法界最勝等流。為求此法設有火坑量等三千大千世界股身而取不以為難(文)與今義同。○四無攝受義。
    論曰於四釋曰於最(至)四地。唯識云。四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辨中邊云云。○五相續不異義。
    論曰於五釋曰此法(至)五地唯識云。五類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六無染淨義。
    論曰於六釋曰三世(至)六地。辨中邊論曰。第六地中所證法界名無體無清淨義。由通達此故乃知緣起法無染無淨。唯識云。六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文)諸論所說大旨雖同。釋義稍異。可知。○七種種法無別義。
    論曰於七釋曰十二(至)七地。辨中邊云。第七地中所證法界名種種法無差別義。由通達此知法無相。不行契經等種種法相中。唯識云。七法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今約行證一味以明無異。可解。○八不增減義。
    論曰於八釋曰菩薩(至)八地。辨中邊云。第八地中所證法界無不增不減義。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諸清淨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增有減。有四自在。一無分別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三業自在。法界為此四種所依名四自在依止義。第八地中唯能通達初二自在所依止義。第九地中亦能通達智自所依義。圓滿證得無礙解故。第十地中復能通達業自在所依義。隨欲化作種種利樂有情事故。唯識云云。可見。○九智自在依止義。
    論曰於九釋曰初二(至)九地。四無礙解如瑜伽四十五(三紙)十地論十一探玄十四(四十三紙)大乘義章十一等明。○十乘自在等依止義。
    論曰於十釋曰通達(至)入十地。唯識云。十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綿自在故。○二明十不共果。
    若通達法界(至)利益果○偈頌。
    論曰此中(至)應當了知。攝上十功德相。可知。中邊分別論者。辨中邊論上亦同可見。唯識云。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德假立十種。雖初地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後建立當知雖真如性無染無淨非善非惡具足生善滅惡除染成淨之德用。故以末論本則應言真善妙等也。是大乘性理之大宗也。○二明二乘菩薩異。
    復次此無釋曰二乘(至)差別所知障是法執所起。唯障菩薩趣大菩提饒益有情之事。不障二乘涅槃。故在於二乘則無覆無記性○三明立十由。
    若菩薩於初地(至)差別。唯識論第十(四紙)云云。如上已出。○第二立名章二。初標章名立名章第二○二正釋文。
    論曰云何(至)身故。釋曰菩薩(至)為義。此中十段可知。十地名義如瑜伽七十八(三紙)莊嚴論十三(九紙)明。又如地論地地初廣釋。可尋。○第三得相章中二。今初章名。
    得相章第三○二正釋中二。今初問起。
    論曰云何釋曰若菩應知。○二答釋中有二。初總標。後別釋。今初。
    論曰由四釋曰四種(至)則無。莊嚴論偈曰。由依及由行。由達亦由成應知諸菩薩。得地有四種。釋云云。願行位中雖有總行信未行亦未淨。二位異相至下當知。○二別釋中四。今初已得信樂相。
    論曰一由釋曰有五(至)地相。五種信樂。可知。四不壞信亦名四證淨。如婆沙百三(十三紙)顯揚論三明。入地位如實證真如故。於真如及三寶得極淨信。如須陀陽見諦跡於四諦有三寶成不壞信。故引以例證。其異於地前信樂。可知。○二已得行位。
    論曰二由。釋曰若(至)菩障道。十法行者。如辨中邊論下顯揚論第二(十紙)說。十七地論者。瑜伽異譯。真諦三藏僅譯中五卷。而不行十地。惜哉。顯揚偈曰諸行通達性。論曰。諸行者謂十種法行。廣說如經。一於菩薩藏法若多若少尊重恭敬書持法行。二若劣若勝諸供養具供養法行。三若自書已以矜愍心由矜愍心施他法行。四若他發意恭敬尊重以微妙聲宣揚闡讀由宗師故諦聽法行。五發淨信解恭敬重心披讀當行。六為欲修習法隨法行從師受已諷誦法行。七既諷誦已為堅持故以廣妙音溫習法行。八悲愍他故傳授與彼隨其廣略開演法行。九獨處閑靜極善研尋稱理觀察思惟法行。十如所思惟修行奢摩他毘缽。舍那為令趣入乃至為令諸所求義成就法行辨中邊偈曰。行十法行者獲福聚無量。勝故無盡故。由攝他不息。論云云。○三已得通達相。
    論曰三由釋曰由四(至)不異。如初地所得真如地地通達不異。何以故。以一地分別智通達真如無餘相故。○四己得成就相。
    論曰四由釋曰成就(至)行心。瑜伽論七十二出四種心。與今相似。可見。得相章竟。○自下第四修相章二。今初標章名。
    攝大乘論釋疑第十二。
    修相章第四○二正釋文中二。初問起。後答釋。今乃初也。
    論曰云何。釋曰已說(至)應知○二答釋中二。初明五修及五修果。後因明十波羅蜜。初中有二。初明五修。後明五修果。初中有三。謂標釋結。今初。
    論曰諸善釋曰三世(至)薩地。眾生心性寂而常照。便無明妄動故自體成色流轉生死。動寂故散亂。失照故顛倒。奢摩他止動焉。則散亂復寂。毘缽舍那破昏焉則顛倒歸正。流轉還滅相翻緣成。○二釋。
    論曰何者(至)足修釋曰依佛(至)無厭此中五段可知。初中言名義等皆不可得者即是破相空。是空故非遍計分別。是破執空故遍依他圓成。故不可說有。雖然此空是清淨梵行所成故不可說無。第二中五各清淨者如上第十(三紙)說。第三第四句解。第五中如前所說者。如上第十(十二丁)明六修廣大意長時意中說。不生疲厭者。主字應作生字。○三結。
    論曰應知釋曰諸地(至)不失。○二明五修果中。初正明五修果。後因辨諸地義。初中二。今初總標。
    論曰此五。釋曰五修(至)名果。○二別釋。
    論曰何者(至)聚集釋曰何者(至)修所得。此中五段可知。初中唐譯云。謂念念中銷融一切粗重依止者。謂煩惱障及所知障無始時來熏習種子。說名粗重。此二障聚由緣總法。止觀智力念念銷融。此中意取障聚破壞故名銷融。或令羸損故名銷融。第二中唐譯云。離種種想得法苑樂者。契經等法住種種性。遠離如是種種性想。即是證得法苑之樂。於中可居故名為苑。復有餘義。於隨所受尋伺法中。不起粗顯領迹^察。但由止觀憶念光明而起微細領迹^察第三中今譯文旨明暢。可知。第四第五無後兩譯。大同少異應對照焉。難集十二(十六紙)云。方廣方中於法三摩地善巧菩薩相云何。可知。謂由五種因故。一剎那剎那消除一切粗重所依。二出離種種相得法苑樂。三了知無量無分別相大法光明。四順清淨分無分別恒現在前。五能攝受轉上轉勝圓滿成就佛法身因。又云。有二種。一剎那剎那勝進輕安無有間缺遍所依故剎那剎那消除一切粗重所依。二勝解諦觀一切教法無有差別因一味故遠離種種蘊界處等諸義相忽得契經等喜樂法爾。又云。五修得五果。謂息相修和合修無相修無功用修轉相修。○二因明諸地義。二今初總標。
    所餘諸地(至)十地行。有能無能等出於次下滅三障得勝功德中。○二別釋四段。一明由願忍成得二種勝能。二明立六度十度由。三明十種學外前前所後。四明十地行十度圓滿。初中有二。初明願忍成。二明由願忍成有二種勝能今乃初也。
    菩薩先在(至)無分別智。此中初明由銷行地中修十法行得願忍成入正定位。次明十大願。後明忍成。十大願者如地論第三初廣說。又瑜伽論四十五(十六紙)地持論六(二十四紙)云云。○二明由顛忍成有二種勝能中二。初總標。二別釋今初。
    由願忍成(至)勝功德二十二無明十一粗重如解深密經瑜伽論七十八(四紙)唯識論第九(二二七紙)至卷尾廣明。三障者謂所知樂無漏業及變易生死是也。此能障地道故名為障。○二別釋十一段。初初地。
    初地能滅(至)初地圓滿。唯識云。由斯初地說斷二愚衣彼粗重。一執著我法愚。即是此中異生性障。二惡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云云。十方圓滿可解。第十中言於外者乃指殼外。菩薩已入地則決定得破生死殼外。菩薩已入地則決定得破生死殼出於二死外故。○二第二地。
    菩薩於初(至)二地圓滿。此中初明前地不能以顯此地能。下皆準此。唯識云。由斯二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微細铡赣蓿ㄔ圃疲┒N種業趣愚。即彼所起铡溉龢I云云。八種清淨者。瑜伽論七十八所說與今全同。可見。○第三地。
    菩薩於二(至)三地圓滿。唯識云。由斯三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欲貪愚。即是此中能障勝定及修慧者。彼昔多與欲貪俱故名欲貪愚(云云)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明思慧者餘文可解。○第四地菩薩於三(至)四地圓滿。唯識云。由斯四地說斷二愚衣彼粗重。一等至愛愚。即是此中定愛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愛俱者(文)○第五地。
    菩薩於四(至)五地圓滿。唯識云。由斯五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純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中厭生死者。二純作意向涅槃愚○第六地(云云)。
    菩薩於五(至)六地圓滿。唯識云。由斯六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現觀察行流轉愚。即是此中執有染者。諸行流轉染分攝故。二相多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淨者。取淨相故。相觀多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文)與今大旨相同。可知。○第七地。
    菩薩於六(至)七地圓滿唯識云。由斯(乃至)一細相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生者。猶取流輪細生相故。二純作意求無相愚。即是此中執有滅者。尚取還滅細滅想故純於無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勝行與今意同。可知。○第八地(地論第十)。
    菩薩於七(至)八地圓滿。唯識云由斯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此亦攝土相一分故。八地以上純無漏道。任咂鸸嗜鐭⿶烙垃F行。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生空智果不摺斯省鸬诰诺兀ǖ卣摰谑唬
    菩薩於八(至)九地圓滿唯識云。由斯(乃至)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字句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云云)如次配義法詞三無礙解。二辨才自在愚。即是辨無礙解(已上取意)與今少異。可知。○第十地(地論十二)莊嚴論十三(五紙)云。第十地有四名一。名大神通。菩薩得大神通故。二名滿法身。具無量三昧門陀羅尼門故。三名能現。菩薩住兜率天等示相身故。四名受職(云云)。
    菩薩於九(至)十地圓滿。唯識云。由斯(乃至)一大神通愚。即是此中障所起事業者。二悟入微細祕密愚。即是此中障大法雲及所含藏者○第十一如來地。
    菩薩於十(至)諸波羅蜜。唯識云。由斯一於一切所知境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極微細礙愚。即是一切任邿⿶勒戏N七種清淨者。瑜伽論七十八明波羅蜜多七種清淨。可見。十地功德下明因果異。○二明立六度十度由中二。初明說度有六由。後明說度有十由。今乃初也。
    是菩薩學(至)煩惱對治。菩薩學處善治惑皆為利他。不為自利。可知。○二明度有十由。
    或說有十(至)羅蜜助伴四中方便是前波羅蜜助伴能成前三。願力智三如次助成後三波羅蜜隋唐兩譯云云。可討。○三明十種學處前前攝成後後。
    復次菩薩(至)力能引智。文旨明著。可解。不惜六度六度二字未詳。恐文字铡酢夭幌碡敹梢矐肌!鹚拿魇匦惺取
    初地通達(至)智圓滿故。此一段文如上明十功德十不共果中辨。不復更釋。顯揚論三說十地。以二地為戒蘊。以三地為定蘊。以四五六地為慧蘊。以七八九十地為解脫解脫知見蘊。○二因明十波羅蜜中。初明前六度準上。後明後四波羅蜜。今乃初也。
    論曰於十釋曰前六(至)前說。前六度如上明六波羅蜜中辨。故今略不明。○二明後四中三。今總標。
    論曰於後釋曰若說(至)問故。十波羅蜜顯揚論三(三紙)有說(云云)唐譯七云。若於見宣說十種波羅蜜多。此中唯說無分別智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其餘方便善巧等四波羅蜜多後得智攝。今何云何前六波羅蜜耶。答。入見道位成就無分別智。至第六地入智圓滿。由五度助無分別智極得清淨。故總云前六耳。○二別釋中四。今初漚和佝舍羅。
    論曰一漚。釋曰若人(至)問故。淨名云。方便為五。擊云。方便即智之別用耳。智以通一窮微決定法相。無知而無不知。謂之智也。雖達法相而能不證。處有不失無。在無不捨有。冥空存德。彼我兩濟故曰方便(云云)方便即以權智為體。權智即如量智。是菩薩權巧之能。巧用諸法隨機利物。故云方便。復云何下乃起下之語。下皆準此。○二波尼他那。
    論曰二波。釋曰此願(至)問故。波尼他那或云尼抵。此翻云願。餘文可翻。○三婆羅。
    論曰三婆釋曰於餘(至)問故。婆羅此翻云力。釋文炳著。可解。自地或成字應作惑。○四若那。
    論曰心若翻曰此度(至)後智攝。若那此云智擊法師云。決定審理謂之智。造心分別謂之慧(云云)餘文可解。○三結。
    論曰後四明。釋曰隨別同時。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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