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中国医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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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中国医籍考-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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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时王怀隐成太平圣惠方。李 详定唐本草。仁宗时。许希亦着神应针经要诀。宋重医学。几与唐之明法明算等。 
疑其书或出于此时。虽非元化之书。要其说之精者。必有所自也。书一刻于宋之闽中。为仓司本。一为楼攻愧钥 
所校本。余得旧钞本。前后多缺。无序文目录。并楼公跋。且避高孝两朝讳。疑即攻愧所校本。因取新安吴氏刻 
本补其缺。而用一按字。注于下。以别于原注。并从攻愧集 
中。录跋附后。始得为完书。后附药方。吴本倍于此本。其相同者。仅二十方。余皆后人以意增入。非原书也。 
今悉依旧本。虽未得宋刊校补。然已与吴本迥别矣。书之可传。攻愧跋之已详。兹述其书之由来。而使世之学人。 
勿以魏志有火于狱之说。而疑之也。书凡一卷。后附方六十道。因为上下二卷云。乾隆五十七年。秋九月。茂苑 
周锡瓒识于枫桥之香严书屋。 
孙星衍序曰。华氏中藏经。见郑樵通志艺文略。为一卷。陈振孙书录解题同。云。汉谯郡华佗元化撰。宋史 
艺文志。华氏作黄。盖误。今世传本有八卷。吴勉学刊在古今医统中。余以乾隆丁未年。入翰林。在都见赵文敏 
手写本。卷上。自第十篇。性忌则脉急以下起。至第二十九篇。为一卷。卷下。自万应丸药方至末。为一卷。失 
其中卷。审是真迹。后归张太史锦芳。其弟录稿赠余。又以嘉庆戊辰年。乞假南归。在吴门见周氏所藏元人写本。 
亦称赵书。具有上中下三卷。而缺论诊杂病必死候第四十八。及察声色形证决死法第四十九两篇。合前后二本校 
勘。明本每篇脱落舛误。凡有数百字。其方药名件。次序分量。俱经后人改易。或有删去其方者。今以赵写两本 
为定。此书文义古奥。似是六朝人所撰。非后世所能假托。考隋书经籍志。有华佗观形察色。并三部脉经一卷。 
疑即是中卷论诊杂病必死候以下二篇。故不在赵写本中。未敢定之。邓处中之名。不见书传。陈振孙亦云。自言 
为华先生外孙。称此书因梦得于石函。莫可考也。序末称甲寅秋九月序。古人亦无以干支纪岁。不着岁字者。疑 
其序伪作。至一卷。三卷。八卷。分合之异。则后人所改。赵写本旁注。有高宗孝宗庙讳。又称有库本陆本异同。 
是根据 
宋本手录。元代不避宋讳。而不更其字。可见古人审慎阙疑之意。此书。四库书既未录存。又两见赵写善本。急 
宜刊刻。以公同好。卷下万应圆等。皆以丸散治疾。而无汤药。古人配合药物分量。案五脏五味。配以五行生成 
之数。今俗医任意增减。不识君臣佐使。是以古人有不服药为中医之叹。要知外科丸散。率用古方分量。故其效 
过于内科。此即古方不可增减之明证。余所得宋本医学书甚多。皆足证明人改乱古书之谬。惜无深通医理者。与 
共证之。嘉庆十三年。太岁戊辰。十月四日。孙星衍撰序于安德使署之平津馆。 
按是书名中藏者。取宝而藏之之义。后汉百官志曰。中宫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注。官者。主中藏币帛诸物。 
又盖勋传曰。多出中藏财物以饵士。注。中藏。犹内藏也。孙星衍谓卷第分合之异。后人所改。然考楼跋。宋时 
已有两本。盖吴勉学所辑。据闽中仓司刊本者。与楼氏所谓一版或改定数十百字。药方增三之二者相符。赵文敏 
所书。则以蕲春王成父刊本为祖者。其详记楼氏校语。并避两朝庙讳。则可以为证焉。特周刻合为二卷。殆不可 
解。孙氏序称周本具有上中下三卷。而周刻卷末。有以上八方。陆本在中卷四十论后语。则原又为三卷。孙又称 
中卷论诊杂病必死以下二篇。以为隋志所载佗书遗文。因查王叔和脉经。有扁鹊华佗察声色要诀。其论约略相类。 
则知其出于佗书,孙说可谓详确矣。 
〔华佗尤候〕佚 
按上见于幼幼新书。 
〔青囊方〕佚 
徐春甫曰。魏华佗得异人授受。今亡之。 
〔耿氏(奉)方〕七录六卷 佚 
〔李氏( 之)药方〕七录一卷 佚 
〔吕氏(广)金韬玉鉴经〕宋志三卷 佚 
〔葛仙公杏仁煎方〕宋志一卷 佚 
晋书葛洪传曰。洪祖玄。吴时学道得仙。号曰葛仙公。 

卷四十
方论(十八)
属性:〔王氏(叔和)论病〕七录六卷 佚 
〔皇甫氏(谧)根据诸方撰〕隋志一卷 佚 
〔支氏(法存)申苏方〕七录五卷 佚 
刘敬叔曰。沙门有支法存者。本自胡人。生长广州。妙善医术。遂成巨富。有八尺HT KT 。光彩耀目。作百种 
形像。又有沉香八尺板状。居常香馥。太原王琰为广州刺史。大儿邵之屡求二物。法存不与。王因状法存豪纵。 
乃杀而籍没家财焉。(异苑) 
孙思邈曰。诸经方。往往有脚弱之论。而古人少有此疾。自永嘉南渡。衣缨士人。多有遭者。岭表江东。有 
支法存仰道人等。并留念经方。偏善斯术。晋朝仕望。多获全济。(千金方) 
〔阮氏(文叔)河南药方〕(唐志作阮炳。) 七录十六卷 佚 
册府元龟曰。阮炳。字叔文。为河南尹。精意医术。撰药方一部。 
按文叔叔文。必有一误。葛洪肘后方序云。阮河南等撰集暴卒备急方。岂是书之外。(别有所采录欤。) 
〔谢氏(泰)黄素医方〕(旧阙撰人名氏。今据新唐志订录。)七录二十五卷(旧唐志。作十五卷。)佚 
按葛洪肘后方序。有崔中书黄素方。似与是书不同。 
〔葛氏(洪)玉函方〕(晋书洪传。作金匮药方。)百卷 佚 
葛洪曰。余见戴霸华佗所集。金匮绿囊。崔中书黄素方。及百家杂方。五百许卷。甘胡吕付周始甘唐通阮南 
河等。各撰集暴卒备急方。或一百十。或九十四。或八十五。或四十六。世人皆为精悉不可加也。余究而观之。 
殊多不备。诸急病其尚未尽。又浑漫杂错。无其条贯。有所寻按。不即可得而治。卒暴之候。皆用贵药。动数十 
种。自非富室。而居京都者。不能素储。不可卒辨也。又多令人以针治病。其灸法又不明处所分寸。而但说身中 
孔穴荣卫之名。自非旧医备览明堂流注偃侧图者。安能晓之哉。余所撰百卷。名曰玉函方。皆分别病名。以类相 
续。其九十三卷。皆单行径易。篱陌之间。顾眄皆药。众急之病。无不毕备。家有此方。可不用医。医多承袭世 
业。有名无实。但养虚声。以图财利。寒白退士。所不可得使。使之者乃多误人。未有若自闲其要。胜于所迎。 
无知之医。医又不可卒得。得又不肯即为人使。使腠理之微疾。成膏肓之深祸。乃至不救。且暴急之病。而远行 
借问。率多枉矣。(抱朴子) 
晋中兴书曰。葛洪。字稚川。丹阳句容人。幼览众书。近得万卷。自号抱朴子。善养性之术。撰经用救验方 
三卷。号曰肘后方。又撰玉函方一百卷。于今行用。(太平御览) 
〔玉函煎方〕隋志五卷 佚 
〔肘后方〕(晋书洪传。作肘后要急方。唐志。作肘后救卒方。)隋志六卷(旧唐志。作四卷。本朝现下书 
目。作一卷。)佚 
自序曰。余既穷览坟索。以着述余暇。兼综术数。省仲景元化刘戴秘要。金匮绿秩。黄素方。近将千卷。 
患其混杂烦重。有求难得。故周流华夏九州之中。收拾奇异。捃拾遗 
逸。选而集之。使种类殊分。缓急易简。凡为百卷。名曰玉函。然非有力不能尽写。又见周甘唐阮诸家。各作备 
急。既不能穷诸病状。兼多珍贵之药。岂贫家野店。所能立办。又使人用针。自非究习医方。素识明堂流注者。 
则身中荣卫。尚不知其所在。安能用针以治之哉。是使凫雁挚击,牛羊搏筮。无以异也。虽有其方。犹不免残害 
之疾。余今采其要约。以为肘后救卒三卷。率多易得之药。其不获已。须买之者。亦皆贱价草石。所在皆有。兼 
之以灸。灸但言其分寸。不名孔穴。凡人览之。可了其所用。或不出乎垣篱之内。顾眄可具。苟能信之。庶免横 
祸焉。世俗苦于贵远贱近。是古非今。恐见此方。无黄帝仓公和鹊逾跗之目。不能采用。安可强乎。 
按是书名肘后者。言其方单省。足以立辨。其卷帙亦不多。可挂之肘后。以随行也,隋志。有扁鹊肘后方一 
卷。抱朴子曰。辟蛇蝮。以干姜附子。带之肘后。其意并同。友人都梁伊芳 甫(恬)亦曰。肘后者。斥佩囊之类。 
谓常在于肘腋下也。犹斥剑云腰间物。玉台新咏集。魏繁钦诗。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晋书周 传曰。今年 
杀诸贼奴。取金印如斗大系肘后。抱朴子勤求篇曰。尽其囊枕之中。肘腋之下。秘要之旨。王子年拾遗记曰。浮 
提国。献神通善书二人。乍老乍少。隐形则出影。闻声则藏形。出肘间金壶四寸。盖腋下者。肘之所抵。故云肘 
后。又云肘下。又云肘间。抱朴遐览篇。载崔文子肘后经一卷。李先生口诀肘后二卷。其义可以类推也。 
〔葛氏单方〕艺文略三卷 佚 
〔陶氏(弘景)补阙肘后百一方〕新唐志。作补肘后救卒备急方。七录九卷(新唐志。作六卷。书录解题。 
作三卷。本朝现下书目。有葛氏肘后方三卷。陶弘景撰。又有肘后百方九卷。)佚 
自序曰。太岁庚辰。隐居云。余宅身幽岭。迄将十载。 
虽每植德施功。多止一时之设。可以传方远裔者。莫过于撰述。见葛氏肘后救卒。殊足申一隅之思。夫生人所为 
大患。莫急于疾。疾而不治。犹救火而不以水也。今辇掖左右。药师易寻。郊郭之外。已似难值。况穷村迥野。 
遥山绝浦。其间枉夭安可胜言。方术之书。滚动条徒烦。极济殊寡。欲就披览。迷惑多端。抱朴此制。贵为深益。 
然尚阙漏未尽。辄更采集补阙。凡一百一首。以朱书甄别。为肘后百一方。于杂病单治。略为周遍矣。应璩昔为 
百一诗。以箴规心行。今余撰此。盖欲卫辅我躬。且佛经云。人用四大成身。一大辄有一百一病。是故深宜自想。 
上自道人。下达众庶。莫不各加缮写。而究括之。余又别撰效验方五卷。具论诸病证候。因药变通。而并是大治。 
非穷居所资。若华轩鼎室。亦宜修省耳。葛序云。可以施于贫家野居。然而不止如是。今缙绅君子。若常处闲佚。 
乃可披检方书。或从禄外邑,将令遐征。或宿直筑闱。晨霄隔绝。或急速戎阵。城闸极严阻。忽遇疾仓卒。唯拱手 
相看。曷若探之囊笥。则可庸竖成医。故备论证候。使晓然不滞。一被条领。无使过差也。寻葛氏旧方。至今已 
二百许年。播于海内。因而济者。其效实多。余今重以该要庶亦传之千祀。岂止于空卫我躬乎。旧方都有八十六 
首。检其四蛇两犬。不假殊题。喉舌之间。亦非异处。入冢御气。不足专名。杂治一条。犹是诸病。部类强致殊 
分。复成失例。今乃配合为七十九首。于本文究具。都无忖减。复添二十二首。或因葛一事。增构成篇。或辅葛 
所遗。准大更撰。具如后录。详悉自究。先决比诸病。又不从类遂具。复劳在伤寒前。霍乱置耳目后。阴易之事。 
乃出杂治中。兼题与篇名。不尽相符。卒急之时。难于寻检。今亦考其铨次。庶 
历然易晓。其解散脚弱,虚劳渴痢。发背呕血。多是贵胜之疾。其伤寒中风。诊候最难分。则皆应取之于脉。岂 
凡庸能究。今所载诸方。皆灼然可用。但根据法施治。无使违逆。其痈疽金疮。形变甚众。自非其方。未易根尽。 
其妇女之病。小儿之病。并难治之。方法不少。亦载其纲要云。凡此诸方。皆是撮其枢要。或名医垂记。或累世 
传良。或博闻有验。或自用得力。故复各题秘要之说。以避文繁。又用药有旧法。亦不复假事事诠诏。今通立定 
格。共为成准。凡服药不言先食者。皆在食前。应食后者。有各言之,凡服汤。云三服再服。有要视病源准候。 
或疏或数。足令势力相及。毒利药皆须空服。补泻其间。自可进粥。丸散日三者。当取旦中暮进之。四五服。则 
一旦之中。量时而分均也。丸下丸散。不云酒水饮者。本方如此。而别说用酒水饮。则是可通用三物服也。凡云 
分等。即皆是丸散。随病轻重。所须多少。无定铢两。三种五种。皆分均之分两。凡云丸散之若干分两。(是品 
诸药。宜多宜少之分两。)非必止于若干分两。假今日三服方寸匕。须瘥。止是三五两药耳。凡云末之。是捣筛 
如法。 咀者。皆细切之。凡云汤煎取三升。分三服。皆绞去滓。而后酌量也。字。方中用鸟兽屎。作矢字。尿 
作溺字。牡鼠。亦作雄字。干作干字。凡云钱匕者。以大钱上全抄之。若半钱。则是一钱抄取一边尔。并用五铢 
钱也。方寸匕者。即用方一寸抄之可也。刀圭。准如两大豆。炮熬炙洗治诸药。凡用半夏。皆汤洗五六度去滑。 
附子。乌头炮,去皮。有生用者。随方言之。矾石。熬令汁尽。椒。皆出汗。麦门冬。皆去心。丸散用胶。皆炙。 
巴豆。皆去心皮。熬。有生用者。随而言之。杏人。去皮尖。熬。生用者言之,葶 
苈。皆熬。皂荚。去皮子。藜芦。枳壳。甘草。皆炙。大枣。支子。擘破。巴豆。桃杏人之类。皆别研捣如膏。 
乃和之。诸角皆屑之。麻黄。皆去节。凡汤中用芒硝。阿胶。粘糖。皆绞去滓。内汤中。更微煮令消。红雪。朴 
硝等。皆状此而入药也。用麻黄。即去节。先煮三五沸。搽去沫。后乃入余药。凡以上诸法。皆已具载。在余所 
撰本草上卷中。今之人有此肘后百一者。未必得见本草。是以复疏方中所用者载之。此事若非留心药术。不可尽 
知。则安得使之不僻缪也,案病虽千种。大略只有三条而已。一则腑脏经络。因邪生疾。二则四肢九窍。内外文 
媾。三则假为他物横来伤害。此三条者。今各以类而分别之。贵图仓卒之时。披寻简易故也。今以内疾为上卷。 
外发为中卷,他犯为下卷。具列之云。上卷三十五首。治内病。中卷二十五首。治外发病。下卷三十□首。治为 
物所苦病。 
陈振孙曰。肘后百一方三卷。晋葛洪撰。梁陶隐居增补。本名肘后救卒方。率多易得之药。凡八十六首。陶 
并七首。加二十二首。共为一百一首。取佛书人有四大。一大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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