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仲景伤寒补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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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仲景伤寒补亡论-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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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则为厥。郁冒不仁。以胃无谷气。脾涩不通。口急不能言。战而 
也。 
又曰。濡弱何以反适十一头。师曰。五脏六腑相乘。故令十一。 
又问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脏。师曰。诸阳浮数。为乘腑。诸阴迟涩。为乘脏也。 

卷四
六经统论二十二问
属性:问曰。伤寒三阳受病。传经何如。素问三十一篇曰。伤寒一日。 
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挟鼻 
络于目。故身热目疼而鼻干。不得卧也。三日。少阳受之。少阳主胆。 
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三阳经络皆受其病。未入于 
脏。可汗而已。 
问曰。三阴受病。传经如何。素问曰。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 
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 
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 
肝。故烦满而囊缩。 
问曰。三阴可下何如。仲景曰。三阴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 
已。 
问曰。汗下系乎经。或系之日。何也。雍曰。日。犹经也。大抵受 
病。皆有常变。其经与日不相应者。则变也。循常则易治。既变则难 
通。然变当从证。常可从日。故素问又曰。若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 
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此言常道也。 
问曰。经言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何也。雍曰。六七日传经皆 
遍。阴阳俱受病已。故重者死也。素问曰。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 
病。营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是也。故经又言。治之法各通其脏脉。 
病日衰已。如是则五脏不通则死。通其脏脉。则病衰也。 
问曰。经言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雍曰。此谓伤寒循常无 
变者。故素问曰。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 
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 
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 
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此所以愈者。皆 
十日以上也。(仲景。十一日渴止下无不满。十二日大气皆去下有病 
人精神爽慧也。) 
问曰。十二日以上不愈者。何也。仲景曰。若过十三日以上。不 
间。尺寸陷者。大危。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根据后坏病证而治 
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变成温疟。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 
遇于风。变为风湿。阳脉洪数。阴脉实大。更遇温热。变为温毒。为病 
最重也。阳脉濡弱。阴脉弦紧。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此冬伤于寒。 
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庞氏。温疫作湿温为当。) 
问曰。伤寒一日。巨阳受之。(王氏曰。巨大也。)何他。素问曰。 
巨阳者。诸阳之属也。(皆有所属)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 
又评热论曰。巨阳主气。故先受邪也。 
问曰。两感于寒者何如。素问曰。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 
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一日。太阳与少阴俱 
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 
食。谵语。三日。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 
人。六日死。 
问曰。素问又言三日乃死。何也。雍曰。即前所谓六日死也。何 
以言之。两感之病。阴阳表里两经俱传。至三日。则六经阴阳已传 
尽。水浆不入口。不知人。是时五脏已尽伤。六腑已不通。营卫已不 
仁。如是之后。三日乃死。帝疑之。故再举问。岐伯谓是时阳明之气 
独未尽。故又三日而后死。是以其言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 
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夫不知人者。则两感 
阴阳俱传。三日之证也。阳明为诸经之长。其血气盛。所以滋养诸 
经。其血气已散入诸经者。各随其经绝矣。其在阳明未散入诸经者。 
又须三日而后乃尽。以是知六日者。三日传阴阳诸经。又三日阳明 
之气方尽。是为六日。而世之读经者。以六日为阴阳再传经而死。若 
阴阳尚能再传。则不死矣。其曰三日死者。又别为阳明气血随邪而 
尽之说。与六日不相通。其误甚矣。 
问曰。伤寒独传足阴阳六经。何也。孙真人云。人有五脏。心肺 
二脏经络。所起在手十指。肝肾与脾三脏经络。所起在足十趾。夫风 
毒之气。皆起于地。地之寒暑风湿。皆作蒸气。足常履之。所以中人 
必中于足。雍曰。此孙真人感风毒之论。伤寒之感。亦无以异也。 
问曰。伤寒三阳受病。传不传可见否。仲景曰。伤寒一日。太阳 
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又曰。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问曰。三阴经传不传可见否。仲景曰。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 
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不受邪则不传 
矣。 
问曰。六经于脏腑何属也。雍曰。足太阳。膀胱经也。足阳明。胃 
经也。足少阳。胆经也。此三腑者。皆为阳也。足太阴。脾之经也。足 
少阴。肾之经也。足厥阴。肝之经也。此三脏。皆为阴也。阳为表。阴 
为里。故足太阳与足少阴为表里。肾与膀胱也。足阳明与足太阴为 
表里。脾与胃也。足少阳与足厥阴为表里。肝与胆也。 
问曰。愿闻六经之所起。雍曰。本于灵枢之言。未可遽详也。朱 
氏活人书可见。其略云。足太阳膀胱。起于目内 。上头。连于风府。 
分为四道。下项。并正别脉上下六道。以行于背。与身为经。太阳之 
经。为诸阳主气。或中寒邪。必发热而恶寒。缘头项腰脊。足太阳经 
所过处。今头项痛。腰脊强。身体疼。其尺寸脉俱浮者。故知太阳经 
受病。此其大略也。 
问曰。阳明经何如。朱氏曰。足阳明胃之经。从鼻起。挟于鼻。络 
于目。下咽。分为四道。并正别脉六道。上下行腹。纲维于身。盖诸阳 
在表。阳明主肌肉。络于鼻。故病患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其脉 
尺寸俱长者。故知阳明经受病。 
问曰。少阳经何如。朱氏曰。足少阳胆之经。起目外 。(外当作 
锐)络于耳。分为四道。下缺盆。循于胁。并正别脉六道上下。主经 
营百节。流气三部。故病患胸胁痛而耳聋。或口苦咽干。或往来寒热 
而呕。其脉尺寸俱弦者。知少阳经受病也。 
问曰。太阴经何如。朱氏曰。足太阴脾之经。为三阴之首。其脉 
布于脾胃。络于嗌喉。故病患腹满而嗌干。其脉尺寸俱沉细者。知太 
阴经受病也。 
问曰。少阴经何如。朱氏曰。足少阴肾之经。其脉起于足小趾之 
下。斜趣足心。别行者入跟中。上至股内后廉。贯肾络膀胱。直行。从 
肾上贯肝膈。入肺中。系舌本。伤寒热气入于脏。流入于少阴之经。 
少阴主肾。肾恶燥。故渴而引饮。又经发汗吐下以后。脏腑空虚。津 
液枯竭。肾有余热亦渴。故病患口燥舌干而渴。其脉尺寸俱沉者。少 
阴受病也。 
问曰。厥阴何如。朱氏曰。足厥阴肝之经。厥者尽也。灵枢经亥 
为左足之厥阴。戌为右足之厥阴。两阴俱尽。故曰厥阴。夫阴尽为 
晦。阴出为朔。厥阴者。以阴尽为义也。其脉循阴器而络于舌本。脉 
弗营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舌卷而囊缩。凡病患烦满而 
囊缩。其脉尺寸俱微缓者。知厥阴经受病也。 
问曰。六经之脉状何如。仲景曰。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尺 
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尺寸俱沉细者。 
太阴受病也。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 
问曰。阳明厥阴之义何也。素问七十四篇曰。阳明何谓也。岐伯 
曰。两阳合明也。厥阴何谓也。岐伯曰。两阴交尽也。 

卷四
太阳经证治上九十五条
属性:雍曰。自此以下。皆仲景本论。更不设问。恐滋繁言。第曰仲 
景曰。继则又曰而已。其他书所言。及有疑者。方设问以答之。本 
论有仲景原答问者。则首曰仲景问曰是也。其次并根据仲景本论。 
先后不复易云。 
仲景曰。脉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又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又曰。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谓浮而缓)者。名曰中风。 
又曰。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 
阳俱紧者。名曰伤寒。王叔和曰。太阳病。脉浮而数。可发其汗。属桂 
枝汤。 
又曰。太阳病未解。其脉浮弱。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又曰。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若恶寒。属桂枝证。汗出恶寒。亦属桂 
枝。常颖士器之补治论曰。汗出恶风。宜桂枝汤。无汗恶寒。宜麻黄 
汤。雍曰。中风伤寒二证。本以有汗无汗而分。桂枝麻黄二汤。亦分 
有汗无汗而用。故汗出亦有恶寒者。亦属中风。王叔和亦用桂枝。不 
以恶寒而改用麻黄者。谓其有汗也。 
问曰。太阳一经。何其或有汗或无汗也。雍曰。系乎营卫之气 
也。营行脉中。卫行脉外。亦以内外和谐而后可行也。风邪之气。中 
浅则中卫。中卫则卫强。卫强不与营相属。其 悍之气。随空隙而外 
出。则为汗矣。故有汗者。卫气遇毛孔而出者也。寒邪中深。则涉卫 
中营。二气俱受病。无一强一弱之证。寒邪营卫相结而不行。则卫气 
无自而出。必用药发其汗。然后邪去而营卫复通。故虽一经。有有汗 
无汗二证。亦有桂枝解表麻黄发汗之治法不同也。仲景论营卫和不 
和。俱见于后。 
千金曰。伤寒一日。太阳脉弱。至四日。太阴脉大。 
仲景曰。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 
烦。脉数急者。为传也。常器之曰。宜辨中风伤寒。有汗无汗。用麻黄 
桂技二汤。孙真人曰。太阳病三四日。不吐下。见芤。乃汗之。 
又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 
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 
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 
色。剧则如惊痫。时螈 。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常器 
之补治论曰。转下火熏。皆为逆也。可白虎加人参汤、桂枝柴胡各半 
汤、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雍曰。救逆汤治被火熏则 
无疑。桂枝柴胡各半汤。即柴胡桂枝汤也。然有三证。汗多亡阳。外 
证未去。虽谵语。亦不可下。当和营卫。通津液。用柴胡桂枝汤。此未 
被下时可用也。若已发汗。又复下之。小便不利。渴而不呕。此为未 
解。宜柴胡桂枝干姜汤。此被下后。小便不利而渴者。可用也。若伤 
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用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此被 
下后。小便不利。有烦惊证者。可用也。惟白虎加人参汤。治大渴饮 
水。口干舌燥。无表证者。可服。脉浮。表未解者。不可服。今温病风 
温。表未解者。皆脉浮。则不可服明矣。白虎加人参。本治里热太阳 
发热而渴。非里热不可服。故今去之。 
又曰。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 
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庞氏 
曰。发于阳者。随证用汗药攻其表。发于阴者。用四逆辈温其内。 
又曰。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 
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庞云补三里穴)使经不传则愈。问曰。经言 
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而论。言七日以上自愈何也。雍曰。感之重而 
证有变异者死。感之轻而证无变异者自愈也。 
又曰。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庞注云。方言曰。南楚疾愈。或谓之瘥。或谓之了。) 
又曰。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 
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朱氏曰。热在皮肤者。 
表热里寒。宜先与阴旦汤。寒已。次以小柴胡加桂以温其表。寒在皮 
肤者。表寒里热。宜先以白虎加参汤除热。次以麻桂各半汤解其表。 
大抵病有标本。治有先后。表热里寒。脉必沉而迟。手足微厥。下利 
清谷也。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四逆汤、通脉四逆汤主之。表寒里热 
者。脉必滑而厥。口燥舌干也。所以少阴恶寒而蜷。时时自烦。不欲 
浓衣。用大柴胡汤下之而愈。雍曰。皮肤固为表而骨髓为里。有二 
说。所以仲景不直言表里。而曰皮肤骨髓也。夫表里者。人身之阴阳 
也。灵枢六篇曰。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 
阳。在外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今朱氏虽从表里法治之。然是以 
在内治里之法。而治在外之里也。常器之只用桂枝麻黄各半汤。虽 
亦有理。又疑麻黄虽能和营卫。而不至骨髓。朱氏似失之深。常氏似 
失之浅。宜于二者之间消息用药。或用朱氏之药。则少与之。用常氏之药。则多与之可也。 
又曰。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 
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千金翼曰。太阳中风。发热而恶寒。 
又曰。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又曰。太阳病。项背强KT KT 。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又曰。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若不上冲者。不可与之。 
又曰。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 
随证治之。 
又曰。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常须识此。勿令误也。常器之云。可麻黄汤。 
又曰。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又曰。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佳。 
又曰。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常氏曰。可服类要芍药地黄汤。雍曰。见脓血而后可服。 
又曰。太阳病。发汗。遂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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