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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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的佛教-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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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在一般人的观念中,除了他是唯物论者,往住都会相信人人都有一个永恒不变的灵魂,晚近欧美倡行的「灵智学会」,他们研究的对象,也就是灵魂。基督教、回教、印度教、道教等的各宗教,多多少少也是属于灵魂信仰的一类,以为人的作善作恶,死后的灵魂,便会受著上帝或阎王的审判,好者上天堂,坏者下地狱。
  在中国的民间,对于灵魂的迷信,更是根深蒂固,并且还有一个最大的错误,以为人死之后的灵魂就是鬼,灵魂与鬼,在中国民间的信仰中,乃是一个纠缠不清分割不开的大问题。更可笑的,由于鬼类有些小神通,又以为灵魂是「三魂六魄」组成的集合体了。
  其实,鬼是六道众生之一,正像我们人类也是六道众生之一一样,生为人,固然有生有死,生为鬼,同样有生有死(人是胎生,鬼是化生),何况人死之后不一定就生为鬼,这在下一节中另予说明。
  而于灵魂,中国民间的传说很多,往往把人的生死之间,用灵魂作为桥梁,生是灵魂的投胎,死是灵魂脱离了肉体,把灵魂与肉体的关系,看同房子与屋主一样,老房子坏了,搬进新的房子,房子经常在汰旧换新地搬进搬出,住房子的人,却是永恒不变地来来去去。这也就是说,人是灵魂套上了肉体的东西,肉体可以换了又换,灵魂是一成不变的,以为灵魂就是我们生死之流中的主体。
  事实上,正信的佛教,并不接受这一套灵魂的观念,因为这在缘起缘灭的理论上不能成立,站在「生灭无常」的立足点上,看一切事物都是生灭无常的,物质界是如此,精神界亦复如此。用肉眼看事物,往往会发生「成而不变」的错觉,若用精密的仪器去看任何事物,无不都在刹那变化之中,易经所说的「生生」,其实在生生的背后,也包含著死死,也就是变变或化化。
  物质界的物理现象,既然是生生不息的,再看精神界的心理现象,那就更容易觉察出来了,因为心理现象的产生,就是由于精神的变动而来。心理现象的变动,促成了我人行为的或善或恶,善恶的行为,又会反转身来影响到心理现象的倾向,我们的前程远景,便是靠著这种心理促成行为,行为影响心理的循环作用而定。
  那末试问:灵魂的不变性,灵魂的永恒性,那是可能的吗?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要说死后没有固定的灵魂,纵然活著的时候,我们的身心也都是活在刹那不停地变了又变而变变不已之中。照这样说,佛教既不相信灵魂,那末,佛教所说六道轮回与超凡入圣的本体,究竟又是甚么呢?
  这就是佛教特殊优胜的地方,既不看重自我的永久价值,却又更加地肯定了自性的升拔价值。
  佛教主张「因缘生法」「自性本空」,佛教看物质界是因缘生法,看精神界也是因缘生法。因缘聚合即生,因缘分散即灭,大至一个星球一个天体乃至整个的宇宙,小至一茎小草一粒微尘一个原子,无一不是假藉了内因与外缘的聚集而存在,除去了因与缘的要素,一物也不可能存在,所以,从根本上看,是空无一物的。这在研究物理化学的科学家们,可以给我们正确而正面的答案。
  至于精神界呢?佛教虽不承认灵魂的观念,但决不是唯物论者。佛教的精神界,是用一个「识」字作为命名,小乘佛教只讲六个识,是以第六识作为连贯生命之流的主体,大乘佛教增加两识,共有八识,是以第八识作为连贯生命之流的主体,我们把小乘的放在一边,单介绍大乘的八识。
  大乘佛教的八个识,前六识同小乘的名称一样,只是将小乘第六识的功用更加详实的分析,而分出了第七识与第八识。
  实际上,八个识的主体只有一个,由于功用的划分而给了它们八个名字,因为前七识的为善为恶,都会把账目记在第八识的名下;第八识是一切业种业因的仓库,这个仓库的总管是第七识,搬进搬出是第六识,制造作业是前五识。
  这样说来,第八识的功能,是在储藏,但不等于只进不出的守财奴。不断地由外面藏进去,也不断地从里面搬出来,藏进去的是行为影响心理而印入心田,称为业因或种子,搬出来的是心理促成行为而感受行为,称为业果或现行。就这样进而出,出而进,种子而现行,现行而种子,在一期生命之中是如此,转生到二期三期乃至无数期的生命中去也是如此,由现世今生的因果对流,到无数过去和未来世的因果回还,都不出于这一种子而现行与现行而种子的律则,因此而构成了生命的连贯与生死的相续。
  正因为种子与现行的经常乃至刹那不息地进进出出,所以第八识的本质,也在经常乃至刹那不息地变动不已,不要说这一生的第八识的质量与前后生是不同的,即使前一念到后一念也就不同了,正由于念念生灭念念不同,我们才会有浮沉生死而至越超生死的可能。所以,第八识的存在,便是存在于这一刹那变动的业因与业果的连续之间,除了业因与业果的变动连续,也就没有第八识的本质可求;正像水的潮流,是由于水的连续而有,离了相续不断的水性,也就没有潮流可求了。佛教教人修持解脱道的目的,就是在于截断这一因果相续的生死之流,等到第八识的作用完全消失,既不藏进去什么,也不拿出来什么,那就成了空性,那在佛教称为「转(烦恼)识成(清净)智」,不受生死的支配,而能自由于生死之中。
  可见佛教的第八识,并不等于永恒的灵魂,如果迷信有个永恒的灵魂,那么超凡入圣的解脱生死,也就成为不可能了。佛教在观念上否认有灵魂,在目的上也在否定第八识,唯有否定了由烦恼无明接连而假现的第八识之后,才是彻底的解脱。不过,第八识被否定之后,并非等于没有,乃是非空非有的智体的显照,而不是无明烦恼的缠绕不清。
  §佛教崇拜神鬼吗?
  很明显的,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唯有崇拜佛、法、僧──三宝,绝不崇拜神鬼,但是,正信的佛教并不否认神鬼的存在,因为神鬼也是六道轮回的两大流类。所以,佛教所说的神不是神教所说的上帝,佛教所说的鬼,也不是神教所说的魔鬼。佛教所说的神也是凡界的众生,佛教所说的魔是在欲界的第六天,所以佛教的魔是魔、鬼是鬼。佛教的魔,也有四种:天魔、五蕴魔、烦恼魔、死魔,除了天魔,其余三魔也都出于各人自我的生理及心理。
  佛教的神,通常是在天与鬼之间,大福的鬼便是神,天的扈从往往是神。鬼有多财鬼、少财鬼、饿鬼,多财大福鬼,虽在鬼道,也享天福,民间一般所崇拜的神,多半就是大福的鬼。神有天神、空神、地神,又可分天神、畜神、鬼神,民间一般所崇拜的牛鬼蛇神、草木精灵、山川等神,多是地神、畜神和鬼神。在佛经中通常提到的是八部鬼神,那就是:天神、龙神、夜叉(飞空鬼)神、乾闼婆(天音乐)神、阿修罗(悲天)神、迦楼罗(金翅鸟)神、紧那罗(天歌唱)神、摩侯罗迦(大蟒)神。这八部鬼神,有善的也有恶的,善的通常是受佛教的感化而来为佛教作护法的。因此,正信的佛教徒,并不崇拜神鬼,仅对神鬼保持若干程度的礼遇,假如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崇拜了神鬼,在原则上是有罪的。同时,善神都会自动地护持皈依了三宝的人,故也不敢接受三宝弟子的崇拜;正因为有了善神的护持,恶神恶鬼也不敢作弄或侵犯已经皈依了三宝的佛教信徒。转载注:「摩侯罗迦」的「侯」应为左「目」右「侯」
  §佛教徒相信祈祷的功能吗?
  是的,佛教深信祈祷的功能。事实上,从灵验的程度及灵验的比例上考察,佛教远比其他神教的祈祷功能,更显著、更有力、更可靠。
  祈祷的原理,是以祈祷者的心力──由强烈的信念所产生的一种超自然的精神统一的定力,去感应被祈祷者(如诸佛菩萨)的大悲愿力,自己的定力与佛菩萨的愿力相应相接,便会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神力,那就是祈祷所得的经验或灵验。在大乘佛教的中国地区,祈祷观音菩萨的灵验,最为卓著。再说,一个虔敬的三宝弟子,本来就有善神的护持,只要信念坚强,若遇到特发的变故,虽不临时祈祷,也会逢凶化吉。因为祈祷的功能,是由坚强的信念中产生,所以,凡是信念坚强的人,也就等于时刻都在祈祷的功能之中。
  不过,佛教虽然深信祈祷的功能,但也并不强调祈祷的万能。比如佛教徒生了病,祈祷是要紧的,如果病人有自信的把握,能够凭他虔诚的祈祷,便可感应痊愈。所以,说法闻法也能医病(增一阿含卷六及杂阿含卷五等);如果病人没有自信和把握,也缺乏祈祷的经验(是指效验),那就应该延医诊治了,所以,虽在释迦世尊的当时,比丘们患了病,通常也多用医药治疗。(注四)
  因此,一般相信:佛法,主要是医众生生死的心病;医药,能治血肉之躯的身病。有了病痛,祈祷是应该的,诊疗也是必须的──这是正信佛教徒的见解。注  四:「佛如医王,能治一切诸烦恼病,能救一切生死大苦。」(华严经入法界
    品三十九之十六)
  §佛教是主张焚烧纸库锡箔的吗?
  不,佛教中没有这一项迷信的规定。
  中国人用纸钱焚烧的习俗,是自汉朝以后开始,比如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屿说:「汉以来,丧葬瘗钱,后世以纸寓钱为鬼事。」这是说从汉朝开始,人死之后,丧葬之时,要用钱币与死人同葬。因为中国自古以来,都以为人死之后便是鬼,所以说文解字也说「人所归为鬼」,人死既为鬼,拟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间一样,只是阴阳两界不同而已,故以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钱,所以就用钱币殉葬。后来有人觉得用真的钱币太可惜了,便用纸来剪成钱的形状,以火烧了给鬼用。到近代,由于纸币的流通,「冥国银行」的冥币,也大量发行了!(注五)
  这种低级的迷信,几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钱财、珠宝、布帛,乃至还有用人及畜生来殉葬的。
  至于用火焚烧,可能与拜火教有关,相信火神能将所烧的东西传达给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国民间,用纸钱、用锡箔,当做钱币、当做金银,又有用纸糊篾扎的家俱杂物房屋乃至现代的汽车飞机轮船等等,以为焚烧之后,就被鬼去受用了。
  事实上,佛教不以为人死之后即是鬼,做鬼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经过焚烧之后的纸库锡箔能够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亲属可以用布施、供佛、斋僧的功德,回向亡灵、超度亡灵。其他的一切,都是毫无用途的迷信。佛教不唯不主张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张人死之后,不可用贵重的棺木、不可穿高价的衣服、不可动用过多的人力与物力;应该换上日常所穿的乾净旧衣服,将好的新的衣物全部布施给贫苦人家,如果有钱,应该多做布施贫穷及供奉三宝的功德。唯有如此,亡灵才能得到真正的益处。否则把好好的东西埋了烧了,那是最愚痴的行为,更不是一个正信佛教徒的作为。
  可惜的是,今日的许多僧尼,并不懂得这一层道理,甚至从大陆到了台湾的佛教徒,还发明了另一种叫做往生钱的纸钱,在一小张的黄纸上,用红水印上梵文字母的往生咒,就当做鬼用的钱了。其实诵咒的功效,与烧纸的作用,根本是两回事。如果根据佛经来说,印好的经是烧不得的,烧了是有罪的。
  再有,现时的僧尼们为人家诵经、拜忏、放口乃至打水陆,都要写文疏,宣读之后,即予焚化,这是学了符□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只们奏疏及化符驱鬼等的迷信,于佛教教理毫无根据。佛教一切都主张虔诚心的感应,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必然有用,否则的话,纵然焚化了千百张的字纸,又有什么用处?注  五:参阅佛祖统纪卷三十三法门光显志「寓钱」条(大正藏四十九册三二三页
    )。
  §佛教深信因果定律的正确性吗?
  是的,佛教相信因果定律的正确性,正像大家相信吃饭可使胃囊满足那样的正确。
  一般人怀疑因果律的可靠性,是因为仅仅站在当下一生的立足点上,来看善恶报应的不公平:有人吃苦行善一辈子,不但没有好报,甚至还不得好死!有人贪赃枉法、为非作歹,却在法律的漏洞里逍遥自在,福寿双全。
  其实,佛教的因果律是通看三世的,人,除了现在一生,已有过去的无量数生,尚有未来的无量数生,现在这一生,若将过去及未来的生命之流连贯起来看,实在还不及石火光影那样的短促渺小。善恶因果是贯通了三世渐次受报的,业力的大小轻重,便决定了受报的先后等次。今生的修善作恶,未必即生受报;今生的祸福苦乐,未必是由于即生的因素;今生多半的遭遇,是由于往世业力的果报;今生的所作所为,多半尚待到后世感报。若把三世看通了,心里也就平服了。
  再说,佛教所讲的因果律,也不是像一般人所误解的宿命论或定命论。佛教相信,唯有重大的业力不能转变而被称为定业之外,人是可以凭后天的努力而来改善先天的业因的。比如前世只造了穷人的业因,今世果然也感生为穷人的业果,但是,生为穷人不要紧,只要自己肯努力,穷困的生活环境是可以改造的。这是将过去的因加上现生的因,综合起来,就是当下的果。所以,佛教的因果律,不是宿命论也不是定命论,而是不折不扣的努力论。佛教如果落于宿命论或定命论的泥沼,众生成佛的理论,也就不能成立,既然一切命运都是前世决定了的,人生的修善,岂不等于白费?
  可见,佛教的因果定律,也是不离缘生法则的。从过去世的业因到现在世的业果,中间尚须加入许多的外缘,方能成为业果的事实,这些外缘,就是现世的努力与懈怠、作善与作恶。正像一杯糖水的本质是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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