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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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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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道理非常简单,《淮南子》举例子说:人和马赛跑,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如果照着技术尖子才能做高管的思路,马场总裁最应该给赤兔马来作,如果实在要找人类来管,刘翔绝对要比韦尔奇更够资历。但是,这样的管理结构才是真正的荒谬。马虽然跑得比人快,但人可以坐在马车上呀。
    《淮南子》继续举例:北方有一种怪兽,叫做蹷(jue…3),前腿短如老鼠,后腿长过大象,鉴于这种先天缺陷,这家伙只能慢慢蠕动,步子稍微一快就得栽跟头。还有一种怪兽叫做蛩蛩駏(ju…4)驉(xu…1),特征和蹷正好相反,前腿超长,后腿奇短,这种体型最大的问题的没法低头吃草。
    好在怪兽之间也存在着感人的雷锋精神,蹷经常拔些甘草来喂给蛩蛩駏驉吃,而当遇到危险的时候,这两只怪兽前后一搭,相负而行,跑起来风驰电掣一般,《尔雅》把它们叫做“比肩兽”。
    这个故事大家肯定看着眼熟,我们常用的一个成语叫“狼狈为奸”,说狼和狈就是蹷和蛩蛩駏驉这种关系。有可能最早的出处就是蹷和蛩蛩駏驉的故事,只是这两个怪兽的名字太难认了,人们才给简化成了狼和狈,并且把故事的喻意导向了贬义的一面。352
    抛开人类的有色眼镜,我们得承认狼和狈是一对互相帮助的典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如果同学之间闹了矛盾,老师就应该用狼和狈的故事来开导他们,当然,公司与公司之间最好的合作模式也是狼和狈的这种模式。
    《淮南子》说,以上的小故事为我们阐明了《老子》里的这一句话:“代替大木匠去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伤到自己的手的。”(夫代大匠斫者,希不伤其手。)
    《老子》这句话,见于通行本第七十四章,上下文连起来看是: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这一章也很有名,主要是第一句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流传很广。我们先来看一下陈鼓应对这一章的翻译: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亡来恐吓他?如果使人民真的畏惧死亡,对于为邪作恶的人,我们就可以把他抓起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
    经常有专管杀人的去执行杀的任务。那代替专管杀人的去执行杀的任务,这就如同代替木匠去砍木头一样。那代替木匠砍木头,很少有不砍伤自己的手的。353
    再来看一下陈老师的“引述”:
    人的生死本是顺应自然的,如庄子所说的:人的生,适时而来;人的死,顺时而去(“适来,时也;适去,顺也”)。人生在世,理应享尽天赋的寿命,然而专制者只为了维护一己的权益,斧钺威禁,私意杀人,使得许多人本应属于自然的死亡(“司杀者杀”),却在年轻力壮时,被统治阶层驱向穷途,而置于刑戮。
    本章为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沉痛的抗议。
    陈老师的话,明显让人感觉这段老子绝不会是春秋时代的文字,如果“专制者”这个说法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话,我们得想想,春秋时代还属于封建社会呢,及至战国才有了专制的趋势,而真正的专制时代却是从秦朝才宣告开始的。即便我们说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已经进入专制统治了,那也只是西陲一地而已,广袤的中原大地可不是这样。
    再查查简本《老子》,并没有这段内容,说明这一段有可能是后人加上去的,而这位“后人”的时代应该在战国中晚期到西汉初期之间。
    再看陈老师的注释,把“有司者”解释为“天道”,这种解释古已有之,虽然“有司者”的字面意思是“政府执法机关”。这样一理解的话,就是说:只有老天爷才掌握着人的生杀大权,人类是不应该代行其职的,如果人类代替老天爷来杀人的话,那就相当于外行来做木匠活儿,很容易把自己弄伤。或者说,“大匠”也是比喻天道,人是不能替天行道的,不然的话,很容易自找倒霉。
    这种解释倒也文从字顺,而且显得喻意深刻,但从《淮南子》的“小故事,大道理”来看,汉朝的那些前辈们并不把老子的这句话理解得那么玄妙,他们只是从上古明君的外行领导内行和狼、狈互相帮助来说明:专业问题找专家,自己别乱来——好比你以MBA的资历管理一家网络公司的技术部,你只应该做好自己专业的管理工作,当技术问题出现的时候,一定要让你手下的技术专家去解决,你可别自己上手,不然的话,“代替大木匠去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伤到自己的手的。”(夫代大匠斫者,希不伤其手。)
    《淮南子》再次给我们展示了事情的这一面:《老子》在汉朝初年那些高级知识分子的眼里,并没有我们现在以为的那样的玄妙莫测和高深难懂,单从这段来看,只不过是在讲一个管理技巧,相当于古代的MBA的案例分析,强调的并不是什么宏大玄虚的宇宙观和人生观,而是政治运作中具体而微的实际技能。
6.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其一焉
    宁越欲干齐桓公,困穷无以自达,于是为商旅、将任车,以商于齐,暮宿于郭门之外。桓公效迎客,夜开门,辟任车,爝火甚盛,从者甚众。宁越饭牛车下,望见桓公而悲,击牛角而疾商歌。桓公闻之,抚其仆之手曰:“异哉,歌者非常人也。”命后车载之。
    桓公及至,从者以请。桓公赣之衣冠而见,说以为天下。桓公大说,将任之。群臣争之曰:“客,卫人也。卫之去齐不远,君不若使人问之。问之而故贤者也,用之未晚。”
    桓公曰:“不然,问之,患其有小恶也,以人之小恶而忘人之大美,此人主之所以失天下之上也。”
    凡听必有验,一听而弗复问,合其所以也。且人固难合也,权而用其长者而已矣。当是举也,桓公得之矣。
    故老子曰:“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其一焉。”以言其能包裹之也。
    宁越(有的故事里说是宁戚)是位卫国老乡,胸怀大志,很想能有一番作为。这正是春秋第一位霸主齐桓公凯歌高唱的时代,齐国在国际事务中不时展现着霸主的威严,而齐国旁边的卫国,也就是宁越的祖国,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国罢了。
    宁越这位有志青年现在面临着一个重要的人生抉择:是在祖国施展抱负,还是投奔齐国一展拳脚?——如果换到现在,这绝对不是一个问题,还用想么,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卫国再怎么差劲,毕竟是自己的祖国,齐国再怎么好,那也是外国。不过春秋时代的人们可没有太多的祖国概念,更不会把祖国和母亲划上等号,宁越毫不犹豫,准备投奔齐国。
    可是,主意好拿,真要做起来还有一些实际困难:宁越是个穷孩子,到齐国的路虽然不算太远,可宁越实在凑不出路费。这还得算当时国际上壁垒不严,人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流动,有一些迁徙的自由,不然的话,宁越要找蛇头安排偷渡更得花上一大笔钱。
    现实的困难是可以被理想的火焰烧成灰烬的,宁越想了个办法,做苦力,帮一个去齐国做买卖的商人押送货车,就这样到了齐国。
    说来也巧,宁越一行正好赶上齐桓公外出,只见华丽的车队浩浩荡荡地开出城外,齐桓公仿佛“美人如花隔云端”,让宁越体会着咫尺天涯的苦涩。
    宁越在一旁看着,心中无限感慨,很有唱歌的欲望。唱歌需要伴奏,宁越往身边一看,只有牛车,没有乐器,只好因陋就简了。宁越当下拍着牛角引吭高歌,这正是半夜时分,冷不丁这一嗓门,声震百里之外。
    齐桓公被吓了一跳:这是谁呀,太没素质了,半夜扰民,应该报警!可再一听,这歌唱得大有深意啊!齐桓公一拍身边仆从的手,说:“这位歌手一定不是平常之人,去,找到他,带他进城。”
    真是令人感慨啊,如果换到现在,歌唱得再好,也不过在超女比赛上夺魁,最后做个当红艺人罢了,可看人家宁越,靠着无伴奏的几声干嚎就给自己打开了仕进之门。
    不久之后,宁越受到了齐桓公的正式接见,宁越大谈治国安邦之道,齐桓公越听越是高兴,越听越觉得宁越人才难得,嗯,得赶紧给他封个大官才行!
    可大臣们有意见了,有人说:“您这决定作得也太急了吧?照我看,这位宁先生是卫国人,家乡离我们这儿也不算远,咱们最好派人去他老巢摸摸底,先把他的案底搞清楚再考虑怎么用他。”
    这位大臣的话倒也在理,现在公司招聘的时候还经常要打电话到应聘者的原单位了解情况呢,可齐桓公不这么想,他说:“如果去查他,真查出一些小毛病来怎么办呢?因为一点儿小毛病而忽视了人家的大才,有些君王就是这么失去贤人的。我可不能这么做。”
    《淮南子》夸赞齐桓公的用人之道,最后阐明大道理:《老子》说:“天大,地大,道大,王也大,天下有四大,王是其中之一。”(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其一焉。)这是说君王要像天、地、道一样,要“大”,要有包容一切的胸怀。
    这段《老子》在前文已经讲过一些了,看,《淮南子》里引述的也是“天大,地大,道大,王也大”,最后是“王大”而不是通行本的“人大”,尽管“人大”在上下文里更合逻辑。
    《淮南子》解释“王大”非常具体,就是俗话中“大人有大量”、“宰相的肚子能撑船”的意思(以言其能包裹之也),说到底这还是技术型的解释,而不是玄虚型的感悟。
7.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
    大王亶父居邠,翟人攻之,事之以皮帛珠玉而弗受,曰:“翟人之所求者地,无以财物为也。”
    大王亶父曰:“与人之兄居而杀其弟,与人之父处而杀其子,吾弗为。皆勉处矣!为吾臣,与翟人奚以异?且吾闻之也:不以其所养害其养。”杖策而去。民相连而从之,遂成国于岐山之下。
    大王亶父可谓能保生矣。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今受其先人之爵禄,则必重失之。所自来者久矣,而轻失之,岂不惑哉?
    故老子曰:“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
    这故事的主人公是大王亶(dan…3)父,大王也就是“太王”,通常对他的称呼是古公亶父,是周文王的爷爷,是周部落的早期带头人。
    古公亶父是个历史上的大名人,他的事迹经常被人称述,354在战国时代,滕文公曾经遭遇过和当初古公亶父类似的处境,来找孟子讨主意,而孟子就是拿古公亶父的做法来给滕文公支招的:
    滕文公又来问了:“我们滕国是个小国,为了服侍大国真是操碎了心,可还是多灾多难的,这可怎么办啊?”
    孟子说:“太王当年占着邠地的地盘,狄人来捣乱。太王送皮货给狄人,狄人还是来捣乱;太王又送狗送马给狄人,也不灵;又送珍珠美玉,还不灵。太王于是召集长老们,跟他们说:‘我算明白了,狄人想要的是这片地盘。我听说过,道德高尚的人不能让养活人的东西反过来来祸害人。地盘就给了狄人算了,小弟们也不愁没老大,某家去也!’太王就这么离开了邠地,翻过梁山,一看岐山脚下还能住人,就定居在这里了。邠地的那些小弟们都说:‘老大是个好老大,咱们不能没有他。’于是,跟从太王来到岐山的人就像赶集一样。”
    孟子讲完了太王的故事,又接着说:“可是,也有人说祖业不是我们能决定要还是不要的,所以,我们要守好祖业,死也不走。大王,这两条路,您自己选吧。”355
    孟子这回更有意思,给了完全不同的两个主意,让滕文公自己去选。
    太王的故事是一个古史上非常有名的故事,他最后搬到的岐山脚下就是现在的陕西周原一带,这一带的考古发现很多,说明这里确实曾是周人的聚居地。
    太王就是古公亶父,是周人的一位重要祖先,孟子很推崇的周文王和灭了商纣王的周武王都是他的后人。太王的这段故事,在后人看来简直有些不可思议,周人这样的一个社会组织如果用现代的语言来说,那几乎就可以说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一切以人为本,什么领土、主权、君权,都不像后世那样具有至高无上、无可置疑的地位。太王就像喜剧影片里一个善良的黑帮老大,自己的帮会总是被狄人的帮会欺负,后来发现狄人帮会是看中了自己的地盘,太王觉得如果捍卫领地就会打打杀杀,得死人,嗯,算了吧,地盘我不要了,我走还不行么,小弟们没有了我这个老大自然还会有新老大,也许就认你们狄人的老大做老大,这也没什么不好,只要他们能在新老大的手底下生活得好就可以了。
    我们甚至还能由此来推想一些可能的情况。假如狄人步步紧逼,得寸进尺,太王实在没地方可去了,那么,第一,如果条件能谈拢那就投降,从此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那就谁也别再欺负谁了,一起发展生产,共同致富;第二,如果条件谈不拢,或者内部有分歧,那就谁想投降就去投降,谁想抵抗就去抵抗,划分阵营,各立旗号;第三,如果小弟们一致要求抵抗,那就开打,打赢了最好,打败了也死而无憾。
    无论如何,太王能说出“小弟们不愁没老大”这样的话来,总能算是个了不起的人,尽管当时的“老大”(君)并不是后世的君主乃至帝王的概念。
    《淮南子》盛赞了古公亶父重视人命的态度,可是,这总让人心生疑惑:古公亶父时期的普遍道德观也许真是那样的,人命要紧,但凡有一线生机就不干那种抛头颅、洒热血的保家卫国的事情,而且,不单是老大自己的性命要紧,小弟们的性命也一样要紧,老大没理由随意牺牲掉小弟们的性命,不管他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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