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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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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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这句话如果仔细捉摸,确实意味深长。我们想想董仲舒搞的那套《春秋》灾异理论,让皇帝看着老天爷的脸色办事,一有个日蚀什么的,皇帝以九五之尊还得降个罪己诏,对全国人民检讨一下自己的工作失误。那个时候虽然没有什么政府要向纳税人负责的观念,但皇帝要向老天爷负责的观念还是有的。所以我们才会在史书中屡屡看到:即便在两千年私天下的专制时代,皇帝也经常要主动承认错误的,不管他们是敷衍了事也好,还是故弄心计也好,反正是肯低头的,而且更重要的是,皇帝们承认的错误通常都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比如当年的粮食歉收或者去年的赈灾工作没有搞好,没多少人会拿十几、二十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说事的,这多少显得还有一些作皇帝的职业操守。一个永远不会承认错误的皇帝,一个对也英明、错也英明的皇帝在两千年的历史上都是不多见的。从儒家角度上说,皇帝要积极响应老天爷的警告;从黄老角度上说,如果说皇帝是一个管理岗位的话,那么在岗位描述的头一栏里就明白地写着:“能够承担全国的灾祸的人,才有资格作国王。”(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既然承担全国的灾祸是皇帝的天职,更何况写个不疼不痒的检讨书呢?
    事情的另一面是:我们回顾一下前文详细讲过的汤祷的传说,商汤王以自虐的方式在桑林祷雨,甚至还险些把自己的老命做了献给上天的祭品,这不正是“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么?所以,从这个上古传说的角度来看,《老子》的这一说法恐怕并非空穴来风,这也许并不是老子捋着白胡子靠脑力激荡构想出来的深刻哲理,而是对上古政治传统的一种模糊的继承。
    反正,不管怎么说,《老子》在这里再一次地给我们讲了一番政治。正如我常说的,不要以为先秦诸子们讲的都是些什么伦理道德和生活智慧,这些智者们的思想核心几乎都是通往政治的,我们只有在这个层面上去理解他们才会少一些自以为是的误解。
11.去彼取此
    季子治亶父三年,而巫马期絻衣短褐,易容貌往观化焉,见得鱼释之,巫马期间焉,曰:“凡子所为鱼者,欲得也。今得而释之,何也?”
    渔者对曰:“季子不欲人取小鱼也,所得者小鱼,是以释之。”
    巫马期归以报孔子曰:“季子之德至矣!使人暗行,若有严刑在其侧者。季子何以至于此?”
    孔子曰:“丘尝问之以治,言曰:‘诫于此者刑于彼’季子必行此术也。”
    故老子曰:“去彼取此。”
    故事里的季子一般被认为是孔子的学生宓子贱,他在亶父这个地方做官,已经三年了。同学巫马期想了解一下宓子贱的政绩,于是施展高超的易容术,去亶父微服私访。
    如果原文记载无误,巫马期的“微服”可够搞笑的:所谓“絻(wen…4)衣短(shu…4)褐”,大约可以解释出两种意思,一是头戴礼帽、身穿粗布衣服,二是穿丧服配粗布衣服,反正巫马期就这么乔装改扮地去了。
    巫马期到了亶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看见河边还有人捕鱼,捕上了鱼却又把鱼放回水里。巫马期很奇怪,问道:“请问,您这是在捕鱼还是在搞行为艺术?”
    那人回答说:“宓子贱不愿意让人捕小鱼,我方才捕上来的都是些小鱼,所以就放掉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巫马期取得了这个很有价值的情报,回去向老师孔子汇报——原来巫马期的幕后还另有黑手?!
    孔子听罢,感叹道:“宓子贱把德政作到了极至啊!他治下的人民即便是在背地里行事,也像警察和城管就在身边盯着一样。”
    故事最后归结为《老子》:“去彼取此。”
    这故事可够怪的,如果不提最后那个《老子》的“去彼取此”,而是归结为儒家的那个著名概念“君子慎独”,恐怕文意更加连贯。对了,这故事又一次地为儒家唱了赞歌,赞美了宓子贱的“德治”。
    也许《淮南子》没说出“君子慎独”,一是因为捕鱼的应该不是“君子”,而是“小人”,二是因为当时还没有这个著名的“慎独”观念——嗯,这也说不好。对儒家思想稍有了解的人恐怕都知道这个“慎独”,“四书”里的《大学》和《中庸》都提到过它,历来被程朱等等大师解释为君子修身的一个高绝境界: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也不能胡来,没人监督你的时候要自己监督自己。可近年出土的子思一派的《五行篇》却显示出这个“慎独”原本是另外的意思,大师们全都自作多情地给解释歪了——还不能太怪程朱,这个词至少从郑玄那时候就解释歪了。
    至于《老子》的这个“去彼取此”,放在这里实在让人不解。通行本的“去彼取此”先后出现过三次,一次是说:“圣人摒弃物欲的诱惑(去彼)而保持安足的生活(取此)”,一次是说:“舍弃浮华(去彼)而保留敦厚(取此)”,一是说:“不要自吹自擂(去此),而要自知、自爱(取此)”。362——那么,《淮南子》这则故事的寓意到底在说哪一个“去彼取此”呢?
12.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也
    武王问太公曰:“寡人伐纣天下,是臣杀其主而下伐其上也。吾恐后世之用兵不休,斗争不已,为之奈何?”
    太公曰:“甚善,王之问也。夫未得兽者,唯恐其创之小也。已得之,唯恐伤肉之多也。王若欲久持之,则塞民于兑,道全为无用之事、烦扰之教。彼皆乐其业,供其情,昭昭而道冥冥,于是乃去其督而载之木,解其剑而带之笏。为三年之丧,令类不蕃。高辞卑让,使民不争。酒肉以通之,竽瑟以娱之,鬼神以畏之。繁文滋礼以飱其质,厚葬久丧以伣其家;含珠鳞施纶组,以贫其财,深凿高垄以尽其力。家贫族少,虑患者贫。以此移风,可以持天下弗失。”
    故老子曰:“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也。”
    这个故事发生在武王伐纣不久之后。周武王得了江山,可心里不大安稳,于是请教姜太公:“我夺了商纣王的天下,这是以臣弑君、以下犯上的行为呀,如果后世有人效法我的样子,搞得兵祸连绵,那可就不好了。你看这该怎么办呢?”
    ——《淮南子》这里借周武王之口问出来的这个问题,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极为经典的一个政治难题,多少聪明人在这个问题上都要犯晕。前文讲过汉景帝“吃马肉不吃马肝”的故事就是被这个问题给带起来的,由此开创了皇帝划定学术禁区的先河。
    如果头上没有皇帝,这问题其实很好回答,因为真实的答案自然会质疑到当今皇帝的皇位合法性,而所有不拂逆鳞的答案不用问全是虚的。《淮南子》这里设计的问题也没有把话说尽,其实应该问的是:“我以臣弑君、以下犯上,夺了前朝的江山,可我不想让别人用同样的办法来夺我家的江山,怎么能预防别人这样做?”
    咱们先来看看姜太公的答案:“大王您能提出这个问题来,这很好。这就好比打猎,猎物还在活蹦乱跳的时候,猎人唯恐把箭射轻了,可等到猎杀成功之后,又希望猎物的伤口越小越好。”——这得解释一下:那时候打猎是很讲究“杀法”的,有上杀、次杀和下杀三个档次。上杀是古龙小说式的杀法,蓝光一闪,生死立现,这种被“上杀”的动物是等级最高的,肉质最好,可以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中杀是说一箭没有正中心脏,动物挣扎了一阵才死,所以肉质就差了些,不能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给客人们来吃;下杀是金庸和粱羽生小说式的杀法,猎人和野兽你来我往,大战三百合,野兽终于浑身是血,惨死当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磨难,野兽的肉质也不好了,皮毛也伤痕累累了,既不能用来祭祀,也不合适招待客人,那就下厨房好了。姜太公的意思,用现代的话说就好比买房,买之前总嫌房价太高,整天盼着降价,买了之后又总嫌房价太低,整天盼着升值。姜太公对周武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你灭掉商朝之前总想增加以臣弑君、以下犯上的合法性,等自己坐了江山之后,又开始想降低以臣弑君、以下犯上的合法性。”
    咱们得承认,周武王的这番顾虑虽然有些龌龊,但毕竟是人之常情。而回答这种非常问题,必须得有非常身份。姜太公很可能就具有这种非常身份。——严肃一点儿来说,姜太公恐怕并不像传说中那样是个草民百姓,在渭水钓鱼的时候被周文王看中,于是辅佐周人灭掉商朝。这样的传说明显带着君权时代的痕迹,真正的姜太公和周文王的风云际会很可能意味着当时东部的姜部落和西部的周部落的联合,于是,姜太公对于周武王恐怕不会像后世里的臣子对君主那样的姿态,《淮南子》恐怕是忽略了这一点了。
    姜太公出的主意是:“您如果想长久地占有天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蒙住老百姓的眼睛,堵住老百姓的耳朵,引导着他们多做一些无用功,同时,用繁琐的礼乐来教化他们,让他们各自安于本职工作,养成他们安逸的心态,让他们的脑袋从清清明明变成浑浑噩噩。达到这种程度之后,再摘掉他们的头盔,给他们戴上以翎毛装饰的帽子;解下他们的刀剑,让他们手持笏板;制定为期三年的守孝规则,以此来限制他们的生育;大力宣讲等级秩序和谦卑退让的精神,让他们不起争斗之心;多给酒肉让他们好吃好喝,再用音乐使他们好玩好乐,用鬼神使他们敬畏天命,用繁文缛礼使他们丧失自然天性,用厚葬久丧使他们耗尽财产,让他们为丧事置办奢侈的陪葬品,这样来使他们陷入贫穷,让他们挖壕沟、筑城墙来耗费体力。这样做下去,就没有多少人还能犯上作乱了。——只有这样移风易俗,就可以永保江山。”
    最后归纳为《老子》的一句话:“万物在自然变化中萌生了私欲,我将以道的质朴来镇住这些私欲。”(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看完这个故事,有什么感想没有?是不是觉得阶级敌人太歹毒了?呵呵,这是《淮南子》当中要讲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最有意义的一个故事。我们得好好想想:如果《老子》真是这个意思,或者说,如果在汉初知识分子眼中的《老子》真是这个意思,那么,我们对所谓“黄老之道”和“休养生息”就得多一番理解了。
    这段《老子》在通行本第三十七章,全部内容是: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还是用陈鼓应的翻译:
    “道”永远是顺任自然的,然而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为。侯王如果能持守它,万物就会自生自长。自生自长而至贪欲萌作时,我就用“道”的真朴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住它,就会不起贪欲。不起贪欲而归于安静,天下自然上轨道。363
    陈老师的引述是:
    本章提示出理想的政治在于无为而自化(self…transform)——让人民自我化育,自我体现。
    “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自身如能做到清静、真朴、不贪欲,对人民如能做到不骚扰、不侈靡、不扩张私人意欲,百姓的生活自然可以获得安宁。
    老子一再强调统治者的态度应出于“无为”——顺任自然而不加干预——让人民自我发展,自我完成,同时要养成真朴的民风,这样的社会才能趋于安定。
    陈老师的这些意见可以说代表了绝大多数人对《老子》的定义。可是,和《淮南子》两相对照,我们惊讶地发现:同一个《老子》竟被解读出截然相反的意思来,而且都能够自圆其说!
    我们现在先退回《老子》的文本本身,抛开各家的阐释,自己来体会一下。基本可以确定的是:第一,老子这里照例是谏言形式的,是向“侯王”所作的劝说;第二,老子也并不认为纯粹靠自然而然的发展就可以天下太平,而是觉得,如果一任自生自长的话,贪欲早晚会发展起来,到那时候,还得靠政府的手段来进行干涉——用比较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老子主张“守夜人”型的小政府,管还是要管的,只是以自由放任政策为主;第三,老子认为最大的祸害就是“贪欲”,只有消除了贪欲,天下才会太平——当然,这“贪欲”既包括了君主的贪欲,也包括了老百姓的贪欲。
    再看看陈老师的阐释,觉得他在这里恐怕有两处值得商榷的地方:一是“老子一再强调统治者的态度应出于“无为”——顺任自然而不加干预——让人民自我发展,自我完成”,但看来不是这样,老子虽然力主“无为”,但也指出了在“无为”的发展道路上会出现“贪欲”,而这“贪欲”是需要以“有为”之手段来“镇”的;二是“统治者自身如能做到清静、真朴、不贪欲,对人民如能做到不骚扰、不侈靡、不扩张私人意欲,百姓的生活自然可以获得安宁”,这个解释显然带有了太多的民本主义的色彩,是说一切手段的最终目的是“百姓的生活自然可以获得安宁”,但细品《老子》原文,却未必就是这个意思,嗯,说不定还真是姜太公的那种意思呢——应该承认,在这个问题上,《老子》并没有说得那么明确,作解释的人也似乎很容易受到自己的“阶级局限性”的影响,以自己眼中的老子代替了老子本身,而困难尤其在于,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恐怕永远也无法了解到老子自己到底是什么意思。
    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把目光集中在“汉初人士对《老子》的理解”的话,陈老师的解释自然就输给《淮南子》了,而且,一种在大一统的时代里能够让统治阶层喜欢的学说恐怕也很难会像陈老师所描述的那个样子。——是呀,凭什么要“以民为本”呢?私天下的时代,江山与百姓都是帝王的私有财产,跟他们讲“以民为本”就如同对养鸡场的主人说“以鸡为本”,虽然“以鸡为本”在一定意义上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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