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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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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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术”条:“潜邱语:以《禹贡》行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断狱,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挍律令条法;以《三百五篇》当谏书;以《周官》致太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斯真可谓之经术矣。”
    53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何休序:其中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解云:……“非常异义”者,即庄四年,齐襄公复九世之仇而灭纪……若其常义,则诸侯不得擅灭诸侯……故曰“非常异义”也。
    54《史记·匈奴列传》、《汉书·匈奴传》:“汉既诛大宛,威震外国,天子意欲遂困胡,乃下诏曰:‘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是岁,太初四年也。”——后来南宋要打金国、恢复中原,论者也多持这个理由。明代“三大案”,王之寀又把这一番“春秋大义”用在了宫廷政治上面:“二年二月上《复仇疏》,曰:《礼》,君父之仇,不共戴天。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曩李选侍气殴圣母,陛下再三播告中外,停其贵妃之封,圣母在天之灵必有心安而目瞑者。此复仇一大义也。乃先帝一生遭逢多难,弥留之际,饮恨以崩。试问:李可灼之误用药,引进者谁?崔文升之故用药,主使者谁?恐方从哲之罪不在可灼、文升下。此先帝大仇未复者,一也。……”(见《明史·王之寀传》)有趣的是,“红丸案”一般除了这里适用“齐襄公复九世之仇”这则大义之外,更适合“许世子进药”,详见下文。
    55有趣的是,朱熹以一代儒宗之尊,却没有写下什么关于《春秋》的著作。清代汪绂《春秋集传》自序里说:“《春秋》为朱子所难言,予小子何堪僭妄。”这样讲来,《春秋》就连朱熹都觉得很难,汪绂自知比不了朱熹,所以虽然写了《春秋集传》,却赶紧得谦虚一下“予小子何堪僭妄”,我呢,水平又远低于汪绂,可谦虚的话却都被汪绂说到家了,难啊!^_^
    56钱穆:《孔子与春秋》,收录于《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版,第264-265页)。
    57见于《艺文类聚》引纬书《孝经钩命决》:“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以《春秋》属商,以《孝经》属参。’”这话的真实性大可怀疑。后两句当中,“商”指子夏,“参”指曾参,说这两人分别是《春秋》和《孝经》的嫡系传人。——我们虽然不必当真,古人却有不少当真的,比如汉代公羊学大师何休就说:“昔者孔子有云:‘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此二学者,圣人之极致,治世之要务也。’”(何休注《公羊传》序)
    58'唐'刘知几《史通·六家》:“《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孔子既著《春秋》,而丘明受经作传。盖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后人。或曰传者,传也,所以传示来世。案孔安国注《尚书》,亦谓之传,斯则传者,亦训释之义乎。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才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
    59'清'朱彝尊:《经义考》卷一百七十搜集这两传的相关记载。关于《邹氏传》:“《汉书》:‘王吉兼通五经,能为《邹氏春秋》。’班固曰:‘邹氏无师。’阮孝绪曰:‘建武中,邹、夹氏皆绝。’《隋书·经籍志》:‘汉初,公羊、榖梁、邹氏、夹氏四家并行,王莽之乱,邹氏无师夹氏亡。’杨士勋曰:‘五家之传,邹氏、夹氏口说无文,师既不传,道亦寻废。’”——从这些话,尤其是最后杨士勋的话来看,邹氏和夹氏原本都和公羊、榖梁一样,只是师生之间的口头传授,后来公、榖两传“著于竹帛”,形成文字了,这就便于流传,而邹、夹两家始终没能形成文字,结果一遇到社会的风吹草动,失传也是很正常的。
    关于《夹氏传》:“班固曰:‘夹氏未有书。’按:《夹氏传》《汉志》注云有录无书,而《宋史·艺文志》载有《春秋夹氏》三十卷,不知为何人拟作,其书今亦无存。”
    60'清'陈其元《庸闲斋笔记》“春秋五传”条:韩昌黎诗云:“《春秋》五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今本刻作“三传”,非也。《前汉艺文志序》云:“《春秋》分为五。注云:左氏、公羊氏、榖梁氏、邹氏、夹氏。”不知汉后此二氏何时亡佚,倘至今尚存,则古事可与三传互证,岂不快哉!
    61有人还专门统计过。清嘉庆六年,张焘为牛运震写的《春秋传》(应该叫《春秋牛氏传》)作序,提到“夫前世传《春秋》者多矣,左、公、榖而外,宋有胡氏安国传,刘氏敞传,程氏颐传,刘氏绚传,陆氏佃后传,叶氏梦得传,郑氏樵传,陈氏傅良后传,凡十有一家。先生后出,岂欲以掩十一家之长哉?”——张焘一一数过,在牛运震之前的《春秋传》除去“三传”之外共有十一家,加上牛传就十二家了。后来再加上《春秋熊氏传》,就十三家了。^_^
    62比如明代姜宝为徐浦的《春秋四传私考》作序,说:“胡氏传最晚出,而最为学者所宗。”徐浦这部书把“《春秋》四传”并列就更说明问题了。再比如明代贺粲然为黄正宪《春秋翼附》作序,提到:“国朝说《春秋》者无虑千百家,而“四传”为最著。”及“国朝绌‘三传’独尊康侯。”——当初“最著”的东西如今却没多少人知道了,一本书的成名需要多少的因缘巧合啊。
    清代陆奎勲《春秋义存录》自序说自己“少阅胡氏春秋,喜其文笔之清刚而寓……”(熊逸按:别怪我只引半句话,实在是我这本《春秋义存录》在“喜其文笔之清刚而寓”这里盖着两个大印,后边的字被印章压住了。^_^)
    63'明'黄正宪《春秋翼附》贺粲然序:“胡氏传立于学宫,士人类墨守其说,顾安国去古益远,臆断于千百年之后,若射覆然,能一一悬中乎哉?”
    '清'顾炎武《日知录》:“取《胡氏传》一句两句为旨,而以《经》事之相类者合以为题,《传》为主、《经》为客,有以彼经证此经之题,有用彼经而隐此经之题:于是此一《经》者为射覆之书,而《春秋》亡矣。”
    64'清'朱彝尊《经义考》卷一百八十五:“胡传专以复仇为义,割经义以从己说,此宋之《春秋》,非鲁之《春秋》也。”
    65'明'徐浦《春秋四传私考》姜宝序:“盖尝譬之《春秋》犹天然,其照临、沾濡、焦杀、摧击之用尽备左氏,公、榖则为之日月、为之雨露、为之霜雪、雷霆,胡氏则又总其用以成岁功者也。”
    66'清'毛奇龄《春秋条贯》卷一:“康熙二十四年奉命考进士,阅春秋房卷主考主考者授题法一本,曰如是则中,不如是则不中。按旧法,《春秋》四题:一单题,二双题,一脱经题。单题者,单传也;双题者,合两经为一题,而两传之语适相对也;脱经题者,题在此经,而是题之义则在他经之传中,即他经与此经俱无关也。国初儒臣谓脱经题不可训,其遵胡氏传则得矣,将置孔氏经文于何所?请去脱经题,但取两单两双而为四,而于是三百年来专取胡传阅卷之陋习为之稍轻。”——这里提到了科举考试中的《春秋》题目的格式,有单题、双题、脱经题之分,而毛奇龄与某考官的辩论一节更为可看。
    毛奇龄还曾写过一部《春秋毛氏传》,清人著作中提到《毛氏传》的就是指这部书。不过这书非但没能和“三传”并列,连《胡氏传》的地位也没有过。
    67其间经过大略,可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二十七·经部二十七·胡安国《春秋传》条目:“……顾其书作于南渡之后,故感激时事,往往借《春秋》以寓意,不必一一悉合于经旨。《朱子语录》曰:‘胡氏《春秋传》有牵强处,然议论有开合精神,亦千古之定评也。’明初定科举之制,大略承元旧式,宗法程、朱,而程子《春秋传》仅成二卷,阙略太甚,朱子亦无成书,以安国之学出程氏,张洽之学出朱氏,故《春秋》定用二家。盖重其渊源,不必定以其书也。后洽《传》渐不行用,遂独用安国书,渐乃弃经不读,惟以安国之《传》为主。当时所谓经义者,实安国之《传》义而已。故有明一代,《春秋》之学为最弊。冯梦龙《春秋大全·凡例》有曰:‘诸儒议论,尽有胜胡氏者,然业已尊胡,自难并收以乱耳目。’则风尚可知矣。爰逮本朝,敦崇经术,钦定《春秋传说汇纂》于安国旧说始多所驳正,弃瑕取瑜……“
    68《汉书·儒林传》:“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
    公羊学之胜,另参清嘉庆三年阮元为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所撰序言:“昔孔子成《春秋》,授于子夏,所谓‘以《春秋》属商’是也。子夏口说以授公羊高,高五传至汉景帝时乃与齐人胡毋生始著于竹帛。其后有颜彭祖、颜安乐两家之学,宣帝为之立博士,故公羊之学两汉最胜。虽刘歆、郑众、贾逵谓公羊可夺、左氏可兴,而终不能废也。……六朝时何休之学盛行于河北,厥后左氏大行,公羊几成绝学矣。”
    69《汉书·儒林传》
    70《汉书·武五子传》:初,太子有三男一女,女者平舆侯嗣子尚焉。及太子败,皆同时遇害。卫后、史良悌葬长安城南。史皇孙、皇孙妃王夫人及皇女孙葬广明。皇孙二人随太子者,与太子并葬湖。
    71牟润孙:《注史斋丛稿》(中华书局1987年第1版,第140页)
    72傅斯年:《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儒林》(收录于《傅斯年全集》第2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版,引文见第114页。)
    73傅斯年:《中国学术思想界之基本谬误》(收录于《傅斯年全集》第1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版,引文见第24页。)“施于有政”出自《论语·为政》: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74《论语·阳货》: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75苏轼的这些意见见于他的《荀卿论》,他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批评荀子的:尝读《孔子世家》,观其言语文章,循循莫不有规矩,不敢放言高论,言必称先王,然后知圣人忧天下之深也。茫乎不知其畔岸,而非远也;浩乎不知其津涯,而非深也。其所言者,匹夫匹妇之所共知;而所行者,圣人有所不能尽也。呜呼!是亦足矣。使后世有能尽吾说者,虽为圣人无难,而不能者,不失为寡过而已矣。
    子路之勇,子贡之辩,冉有之智,此三者,皆天下之所谓难能而可贵者也。然三子者,每不为夫子之所悦。颜渊默然不见其所能,若无以异于众人者,而夫子亟称之。且夫学圣人者,岂必其言之云尔哉?亦观其意之所向而已。夫子以为后世必有不足行其说者矣,必有窃其说而为不义者矣。是故其言平易正直,而不敢为非常可喜之论,要在于不可易也。……
    76《宋史·司马光传》:……遂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其说甚备。且曰:“臣获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献,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
    《续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九:壬寅,同知谏院司马光以三札子上殿。其一论君德曰:“臣窃惟人君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
    司马光《传家集》“陈三徳上殿札子”:……窃惟人君之大徳有三:曰仁,曰明,曰武。仁者,非妪煦姑息之谓也,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此人君之仁也;明者,非烦苛伺察之谓也,知道义,识安危,别贤愚,辨是非,此人君之明也;武者,非强亢暴戾之谓也,惟道所在,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此人君之武也。故仁而不明犹有良田而不能耕也,明而不武犹视苖之秽而不能耘也,武而不仁犹知获而不知种也。三者兼备,则国治强,阙一焉则衰,阙二焉则危,三者无一焉则亡。自生民以来未之或改也。
    ——这样的大道理史不绝书,都是“一言可以兴邦”的,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来看一个有趣的对照:《禅林宝训》里,远公说作住持的道理:远公曰:“住持有三要,曰仁,曰明,曰勇。仁者,行道德兴教化,安上下悦往来。明者,遵礼义识安危,察贤愚辩是非。勇者,事果决断不疑,奸必除佞必去。仁而不明如有田而不耕。明而不勇如有苗而不耘。勇而不仁犹如刈而不知种。三者备,则丛林兴。缺一则衰,缺二则危,三者无一,则住持之道废矣。”——几乎就是照搬司马光那套话,看来这“仁,明,勇”的道理既适合皇帝,也适合寺院住持?
    77这书早已失传了,辑本见'清'王谟《汉魏遗书》当中的《春秋决事》。《春秋决事》也就是《春秋决狱》,就书名问题王谟在序言里加按语说:“此书《汉志》作《公羊治狱》,《七录》作《春秋断狱》,新旧《唐书》作《春秋决狱》,《崇文总目》作《春秋决事比》,今从《隋志》。”——《隋书·经籍志》录有“董仲舒撰《春秋决事》十卷”。
    78这篇序言还讲了“三传”在情理与法意上的关联:“《春秋》,吾夫子刑书也。然刑由情生,情以法检,故左氏准经以附情,公、榖破情以比法。顾准之过则病溢,破之过则病谬……”
    当然,“刑书”一词未必都是狭义的,如邵康节所谓:“《春秋》,孔子之刑书也,功过不相掩。五伯者,功之首、罪之魁也。先定五伯之功罪而学《春秋》则大意立矣。《春秋》之间有功者未有大于四国者也,有罪者亦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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